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合集八篇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精选8篇)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绝于甲方租用乙方服务器相应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内容

(一) 租用服务

1. 乙方将己有INTERENET接入服务的服务器 台租用给甲方使用。

2. 乙方为甲方提供该服务器尺寸为 (按U计算,非机架式服务器请注明尺寸)。

3. 乙方为提供甲方 个速率为的共享端口。

4. 乙方为提供甲方 U的服务器放置空间和充足的电力支持。

5. 乙方为甲方提供 个IP地址。

6.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器配置详见合同附件。

7. 服务器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8. 服务器放置点: (国家) (城市) 机房。

二.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用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2. 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 开户名:上海快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徐汇区桂林支行

帐 户:

上门收款 □ 乙方指派财务人员上门收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复印峻及企业代码证副本的复印峻。如果甲方为个人托管,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峻.

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租用乙方服务器的全部使用权。

3. 甲方享有在遵守本合同条款前提下的自主经营权、信息资源所有权。

4.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对其使用的软件的合法性负责。

5.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租用的服务器和相关设备的硬件配置,不得转租租用的服务器给他人使用。

6. 甲方须按时支付合同内规定的各项费用。

7. 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上海公共信息网信息资源户上网安全责任书》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8. 甲方须遵守《数据中心用户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 甲方不得从事危害数据中心网络安全的活动和业务,不得利用租用之服务器从事其它法律所禁止的活动和业务。

10.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服务器租用权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转租数据中心空间资源给他人使用。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服务器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机房环境。

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拥有的专用托管的机架位置,用于放置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所租用的服务器。 乙方负责进网的技术支持,公共网络设备的维护,并提供公共网络的正常运行服务。

乙方机房若因网络故障而导致网络暂时中断,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同时负责排除故障,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6. 乙方如因扩容或其他因素而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7. 经乙方许可,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乙方协助下进出机房,安装必要的设计并进行合法的操作。

8. 乙方负责甲方租用服务器的安全,保证甲方租用服务器不受外力造成的物理损坏。

9. 乙方负责维护甲方租用的服务器设备。

10. 乙方负责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技术人员值班,保障网络、电力、空调及其他设备正常工作;接待用户现场维护、抢修;接受用户电话申报故障并安排处理。

11.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网站的机密系统(包括口令、数据库修改等)。

12.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信息资源进行依法管理。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三部分的第四条至第十条,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对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并通知甲方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如甲方未能在付款截止日起十天内付清应付款项和滞纳金,乙方有权中止对甲方提供服务。如因甲方过错而导致乙方提供的设备物理受损,甲方将承担受损设备的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过错而导致甲方租用设备物理受损,乙方将承担受损设备的维修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在合同期内,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并拟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在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承担因延误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合同期内,如甲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 。(大写)

4.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 。(大写)

七.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指定法院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 提交 上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绝于甲方租用乙方服务器相应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内容

(一) 租用服务

1. 乙方将己有INTERENET接入服务的服务器 台租用给甲方使用。

2. 乙方为甲方提供该服务器尺寸为 (按U计算,非机架式服务器请注明尺寸)。

3. 乙方为提供甲方 个速率为的共享端口。

4. 乙方为提供甲方 U的服务器放置空间和充足的电力支持。

5. 乙方为甲方提供 个IP地址。

6.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器配置详见合同附件。

7. 服务器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8. 服务器放置点: (国家) (城市) 机房。

二.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用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2. 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 开户名:上海快网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上海市徐汇区桂林支行

帐 户:

上门收款 □ 乙方指派财务人员上门收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复印峻及企业代码证副本的复印峻。如果甲方为个人托管,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峻.

2.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租用乙方服务器的全部使用权。

3. 甲方享有在遵守本合同条款前提下的自主经营权、信息资源所有权。

4.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对其使用的软件的合法性负责。

5.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租用的服务器和相关设备的硬件配置,不得转租租用的服务器给他人使用。

6. 甲方须按时支付合同内规定的各项费用。

7. 甲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上海公共信息网信息资源户上网安全责任书》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乙方的监督。

8. 甲方须遵守《数据中心用户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 甲方不得从事危害数据中心网络安全的活动和业务,不得利用租用之服务器从事其它法律所禁止的活动和业务。

10.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服务器租用权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转租数据中心空间资源给他人使用。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服务器设备。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机房环境。

乙方为甲方提供独立拥有的专用托管的机架位置,用于放置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所租用的服务器。 乙方负责进网的技术支持,公共网络设备的维护,并提供公共网络的正常运行服务。

乙方机房若因网络故障而导致网络暂时中断,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同时负责排除故障,并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6. 乙方如因扩容或其他因素而无法为甲方提供正常服务,应提前两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7. 经乙方许可,甲方的工作人员在乙方协助下进出机房,安装必要的设计并进行合法的操作。

8. 乙方负责甲方租用服务器的安全,保证甲方租用服务器不受外力造成的物理损坏。

9. 乙方负责维护甲方租用的服务器设备。

10. 乙方负责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技术人员值班,保障网络、电力、空调及其他设备正常工作;接待用户现场维护、抢修;接受用户电话申报故障并安排处理。

11.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进入甲方网站的机密系统(包括口令、数据库修改等)。

12.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信息资源进行依法管理。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三部分的第四条至第十条,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对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并通知甲方进行调整,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如甲方未能在付款截止日起十天内付清应付款项和滞纳金,乙方有权中止对甲方提供服务。如因甲方过错而导致乙方提供的设备物理受损,甲方将承担受损设备的赔偿责任。

3.如因乙方过错而导致甲方租用设备物理受损,乙方将承担受损设备的维修责任。

六.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在合同期内,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并拟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乙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应在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承担因延误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在合同期内,如甲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且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 。(大写)

4.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 。(大写)

七.因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指定法院提起诉讼。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 提交 上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 篇2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个月,本合同 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 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 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___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车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 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_________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附件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出租汽车公司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关主体资格认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经济补偿与赔偿;劳动争议处理的内容,不得任意变动。

三、本合同中凡划线的地方,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或告知职工本人具体政策规定。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条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该条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职工本人应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应同居民身份证一致。

六、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七、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 篇5

出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 甲方聘请乙方为司机,作息时间为白班:早上5点到下午5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

二、乙方造成交通事故和违章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只负责协助理。如因乙方交通事故耽误的时间按元/天,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平时应加强身体锻炼,不得向甲方隐瞒身体疾病。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无论是在驾驶期间还是在平时休息、生活时间导致的各种病情的,其医疗等费用及因此可能产生的各种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

四、乙方抱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勤勉地完成各项工作,爱惜车辆,并应经常检查、保养车辆各部位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

五、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交付万元人民币元( )作为风险押金,如无特殊原因,聘用时间为一年以上,直到乙方离职时,如乙方没有任何违章或事故处理,甲方于3个月后予以退还押金。如乙方未工作满一年,燃油费作自行放弃处理。

六、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交纳元/天给甲方。

为了确保行车的安全,提高驾驶员整体素质,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频率,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甲乙双方特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签字按手印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 篇6

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北京市

劳动

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或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说依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北京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汽车驾驶员劳动管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试用期______个月,本合同______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以及岗位责任制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营运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规定的营运车辆,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劳动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条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保证安全行车、完成甲任务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条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元;其试用期内工资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劳动报酬按驾驶员营运任务承包合同办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的,在停运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第九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病假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保险和有关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乙方应保证完成甲方担负的外事、抢险、主要客运集散点供车及其它特殊任务。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租汽车准驾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监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双方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转业军人和国家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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