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派遣劳务合同(精选3篇)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招工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各方可以协商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______岗位______人,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3、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____________(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度。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休息______天。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丙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丙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______(由甲方、丙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丙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丙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元人民币。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丙方共同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______(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________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务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务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丙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丙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民法典》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民法典》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丙方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民法典》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三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民法典》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丙双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丙双方。
(3)甲、丙双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标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_%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或者是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其中甲方可得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丙方可得劳务派遣服务费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元人民币标准)。
3、乙方每月______日前要求甲、丙双方共同去乙方公司领取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丙双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丙双方在乙方发放工资的代表面前,分别领取各自约定所得劳务派遣服务费,同时当场将劳务工工资发放到每个劳务工手上,帮助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甲、丙双方中有一方没有到场共同领取劳务费用,乙方不能发放劳务费用;只有在甲、丙共同到场的前提下才能发放劳务费用;假如只有甲、丙一方到场领取了劳务费用,导致另甲、丙另一方不能得到劳务派遣服务费(中介费)或劳务工没有领到工资、劳务工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签章)丙方: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用工
第一条 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派遣员工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派往乙方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 派遣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用工关系。
第三条 《劳动合同》系指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附件。
第四条 派遣期即用工期,系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派遣人员到乙方工作的年限。
第五条 派遣费系指甲方将人员派往乙方工作而向乙方收取的费用。根据本协议附件一、附件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派遣费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内容:
(一)派遣员工的工资;
(二)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三)派遣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费用;
(四)派遣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
(五)派遣员工的商业保险;
(六)派遣员工的福利费;
(七)管理服务费: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等费用。
第二章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以及其派遣员工本协议中与其有关的内容。
第七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甲方应与乙方所需劳务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八条 甲方负责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员工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派遣员工的思想工作。
第九条 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后,甲方应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派遣员工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服务:
(一)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员工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按时、足额缴纳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用(派遣员工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为派遣员工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证件办理等服务;
(四)为派遣员工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
第十条 乙方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的,服务涉及的相关费用另行协商支付。
第十一条 甲方应听取乙方和派遣员工对甲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派遣工作。
第十二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十三条 派遣员工在劳动关系、用工关系范围内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可依据本合同要求甲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订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
第十六条 甲方负责派遣员工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派遣员工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三章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于在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派遣员工,乙方应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安排每年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前必须明确告知其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三)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协议、《劳动合同》及乙方的相关规定,承担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和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为连续工作的派遣员工,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不得将派遣员工再派遣到其他单位;
(七)对派遣员工实行同工同酬。若乙方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八)派遣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乙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九条 乙方应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按照本协议约定内容和条件,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费和其它费用。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用工的派遣员工,乙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期限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派遣期内。
对同一派遣员工,乙方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二条 乙方对甲方派遣员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派遣员工加班。遇特殊情况需要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须依法予以倒休或支付加班费。
第二十三条 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安排。
第二十四条 派遣员工的婚丧假及婚丧假期间的待遇、派遣员工本人的丧葬待遇,由乙方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予以提供。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女性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政策。
第二十六条 对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派遣员工,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派遣员工医疗期、并支付医疗期待遇。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得歧视派遣员工,不得扣押派遣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派遣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派遣员工收取财物。
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通知派遣员工和甲方后,可以随时退回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是公开的)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派遣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对其用工,导致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3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开始前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员工本人和甲方,或者额外支付派遣员工1个月工资后,退回派遣员工,但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支付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由甲方按时足额向派遣员工支付:
(一)派遣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但乙方对因此而退回的派遣员工除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
(二)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乙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三十一条 派遣期满,乙方终止用工向甲方退回派遣员工,应提前5天(如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开始前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
第三十二条 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中涉及该派遣员工的内容终止执行,乙方可不支付该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
(一)派遣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派遣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本条第二项涉及工伤死亡或乙方责任的,乙方应依法律法规等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遣期内,除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乙方工作变动导致需要减少派遣员工数目的,以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可以向甲方退回派遣员工的情形,乙方不得退回。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三条的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但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送甲方备案。
第三十五条 乙方可依法与派遣员工就专项培训、保密等事宜订立协议。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通过订立协议等方式与派遣员工就工作交接进行约定。
第三十七条 乙方搬迁办公地址时须提前4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双方业务联系。甲方亦同。
第三十八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若甲方拒不改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退回派遣员工,而无需向甲方或派遣员工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第四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所涉及的派遣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地、月工资金额、工资支付方式、派遣时间、派遣期限,以及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费、付费方式等在本协议附件一中约定。
第四十条 甲方应于每月月底前向乙方出具本月费用支付确认单,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于每月 日前依据确认单上的金额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乙方于收到发票后 日内甲方支付上个月派遣费。如果由于甲方未及时开具发票而导致乙方延期付款的,乙方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派遣费中涉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应随着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比例的调整而做相应调整。
第四十二条 派遣员工工资由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派遣费后,应于当月 日前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上月工资,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依法代扣代缴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个人缴纳部分。
第四十三条 派遣员工加班、加点费用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计算。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协议约定由甲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费,造成甲方无法按时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的,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按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费,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办理社保的,给乙方及派遣员工造成损害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遣员工可以提出辞职:
(一)未按照本协议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由甲方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派遣费,致使甲方无法及时足额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
(三)未按照约定支付派遣费,致使甲方无法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乙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派遣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员工工作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派遣员工可以立即辞职,不需事先告知乙方。
第四十七条 乙方拖欠派遣费、拖欠派遣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派遣员工,乙方由此给甲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仍有义务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办理社保、提供相应服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此给乙方及派遣员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服务费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 甲方或乙方违法约定试用期,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责任方以派遣员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派遣员工支付违约金。
第五十条 本协议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涉及的内容,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乙方提供资料和证据不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一条 派遣员工向乙方提出辞职,乙方接到通知后不及时通知甲方的,甲方按照收到乙方书面形式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派遣员工向甲方提出辞职,甲方接到通知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的,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章 争议与仲裁
第五十二条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三条 甲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其 它
第五十四条 派遣员工辞职应向甲、乙双方书面提出。若只向甲方或乙方书面提出,则甲方或乙方应自接到该书面辞职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等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等规定办理,法律法规等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用协议附件另行约定。
第五十六条 与本协议相关内容的变更,应采用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因中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五十七条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的印章后,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中最迟到期的派遣期满终止,但每个派遣员工的派遣期限,以附件一中约定的派遣期限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五十九条 双方约定,增加以下的内容: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请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供给劳务的方法
乙方按照甲方请求从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_________,试用期_________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供给劳务的方法: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断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断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正《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断定,并由甲方向乙方供给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___)
(1)乙方委托甲方代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产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应用的劳务人员数___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___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应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盘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盘算。
(三)支付方法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情势,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履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供给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将当 (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法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断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菏攀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于 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请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请求;
2、不屈服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背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丧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结束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断定和调剂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巧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丧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任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巧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请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诉、教导、管理督查的任务;
(二)为劳务人员供给必须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放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请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请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况之外结束派遣或调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批准后,方能结束派遣或调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产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掩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任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请求结束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吸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请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干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干规定盘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产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当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丧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懂得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请求,乙方努力供给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批准,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转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成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持续应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干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正、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率。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产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力友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国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