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货物买卖合同(C&F或CIF)(通用32篇)
合同编号:_____
签订日期:_____
签订地点:_____
经供方:___需方:___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 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 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__%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 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 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 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 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 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 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 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 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 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
12.争议解决的办法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 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作为附件。
有效日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 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________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________运输公司。
3.____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 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 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胜利原油
二、数量:吨
(换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进行)
三、规格:指标项目 试验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gb 1884-80
②含硫:重%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最高1.0 gb 260-77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86xoil25j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第1季度吨
第2季度吨
第3季度吨
第4季度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中国青岛港。
七、目的口岸:日本国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卖方: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买方:
地址:北京西郊二里沟 地址:
电报挂号:sinochem beijing 电报挂号:
电传:22243 chemi cn 电传:
22553 chemi cn
第二部分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①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②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③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④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六万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12.5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230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⑤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⑥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①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②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③买方在本条①款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④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⑤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⑥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①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5月1日至9月30日:18:00,从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②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③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一)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二)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三)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④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⑤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①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①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②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 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②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③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④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①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②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 syb20__-59 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
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
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①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 & i 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②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③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日本,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日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原则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可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__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提供银行保证。
第九条 保 证 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__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 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提供: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 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计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 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 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_______ 立方(吨)。
第十五条 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______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卖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邮编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陆路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及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___. 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 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装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 运输公司。
3. 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 .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____吨,长____米,宽____米,高____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装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第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____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合同第十三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失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按 项仲裁。
(1)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2)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
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7天者按7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10个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市用____ 文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买方: 签名:____________
卖方: 签名: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照约定,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
2、质量要求均按照规定进行加工:厚度允许误差在+1mm,—2mm,对角线允许误差在±1。5mm。石材的检验标准为抗压强度(mpa)≥100。0;弯曲强度≥11。0;体积密度(g/cm3)≥2。56;吸水率(%)≤0。60。
3、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断裂,石纹、石线、石斑和色差等不超过每次供应石材的2%。
4、石材厚______mm以上。
第三条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第四条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______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_____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_____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材料仓库自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石材验收
1、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以木箱包装)。运费及装卸费用由乙方负责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除石材色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监理及建设单位的代表共同验收,暂定______月______日开始供应石材,期限为通知石材进场起内完成石材供应(如遇不可抗拒的天气除外)。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利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6、石材的颜色与样板间的颜色一样,并送样品给乙方。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______人民币,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时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货到验收合格后,提一批货结一次款,最后______%的货物在预付款中扣完为止。
第九条合同的担保
本合同签订后的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元作为定金。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有权不退还定金;相反,如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提出变更,需经另一方的书面认可。但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对增加的供货数量的验收视为书面确认。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诚信履行,不得随意解除。如经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则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但在下列情况下,一方享有解除权:
(1)甲方迟延付款达30日以上或迟延付款的数额在应付货款的30%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供货迟延达30日以上或迟延履行数量达应供货数量的30%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付款,应按迟延支付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迟延供货,应按迟延供货的货款的日万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一方违约而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另一方仍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3、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_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止。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方(公章):______________出卖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
_________。
2.验收方法:
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标准:
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二)
合同号: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卖方有权在____%以内多装或少装
5.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卖方 买方
买方:(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卖方:(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的标准执行,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1、包装标准:包装材料由_______供应,包装费用由_______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订时间:
第一条标的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第四条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第八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九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出卖人违约责任:
买受人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由于施工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木材买卖达成协议如下,并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及金额:
1、表中数量为双方结算的基本依据,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执行。但数量的调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约定总数的%(建议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额的10%),超过合同总数10%的数量变更,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2、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必要的货价、运输费、装卸费(除货到现场的卸车费由甲方承担外)、包装保护费、检疫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甲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
3、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木材实际尺寸误差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尺寸的-5%。
2、其他约定:。
第三条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1、乙方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具体地址为。
2、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3、交货时间:。
第四条数量、质量验收:
1、货到现场甲方在现场验收,如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或按约定数量结算。
2、具体验收方法为:。
第五条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有/无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万元(如无预付款此处划斜杠),预付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的30%。
2、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按以下第种方式结算:
(1)每月末25日前进行结算。
(2)供应数量每达到m3时结算一次。
(3)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
3、结算后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税务发票,甲方按结算金额%付款,付款方式为
4、另总金额%的余款待供货结束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尺寸误差超过合同约定误差,甲方可按实际尺寸结算。如因其他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了相关损失,均由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需用木材时应提前两天向乙方提报书面计划,乙方应确保供应,不能按时送达现场的,乙方承担20_元/次的赔偿金。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如因提供 发票不真实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甲方未能按时结算货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比例按时支付已结算的货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一为上限)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为上限)。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约定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提起诉讼。(选择有利于我方的管辖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份,乙方份,甲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买方单位:
卖方单位: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 冷水机组数量 1套 。
第二条 单价和货款
1.双方约定的价格是:
2.本合同总货款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 (¥84万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1.交货时间为45,按预付款到账之日时计算。
第四条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1.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 买方指定地点 。
2.运输方式为:汽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1.商品的质量要求:见(合同附件1)
第六条 包装和费用:
1.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见合同附件2)
2.按出厂包装标准。
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损失风险:
1.商品在出乙方仓库前的一切质量、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的一切质量、费用及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商品所有权:
1.在甲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乙方拥有对出卖商品的所有权。
第九条 货款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付70%货款。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对所出卖的商品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
同。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3.自提商品,乙方未能按期出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和多交货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样品检测合格后,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在十五个工作日不能进入实际履行合同阶段,均属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另注:
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付款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预付金未到乙方账户前不允许乙方进行商品备料、生产等前期准备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3.本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吨
三、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价格: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__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吨
第2季度__________吨
第3季度__________吨
第4季度__________吨
上述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条件: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①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①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A.发票四份;
B.清洁装船提单正本二份;
C.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②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二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
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二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执行由__________开立信用证。
③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地?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_____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
a._____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_____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_____按发票金额110%的投保__的_____单。
(3)中国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_____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_____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
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_____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
目的港后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的延长。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_____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可诉诸_____。
(2)_____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照其程序_____,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_____机构。
(3)_____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_____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_____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_____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卖方:____
签名:____?签名: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执行:________________
(1)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_
2.原产国别:_________
生产厂:_________
3.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5.装运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6.装运港口:_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_
8.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____天,由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____%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____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___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海运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____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航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11.装运:
(1)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____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公司_________(电报:_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_____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____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____天内尚未抵达,则第____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条款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b.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____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1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1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1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____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_____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____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_____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1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____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____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合同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_________%。卖方若逾期____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_____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
1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货品交易
合 同 书
项目规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招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销商(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招标方选购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签署合同规定。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承包方依据招标方要求给予以下货品,货物名称、尺寸及总数详细“供应一览表”。
文件格式如下所示:
注:供应一览表需附有关服务保证均做为本合同附件。
2、供货数量的正负极尾差、有效磅差与在途当然增(减)量要求及计算方式:____________。
第二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工具:_______(标明由谁负责代办公司运送及运输成本的担负)。
4、保 险:_______(按状况承诺由谁负责购买保险并具体规定投
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交易相关的报关单证的迁移:___________。
第三条 协议总合同款
本合同项下货品总价格为(英文大写)_________rmb。
1、在签订此合同书后15个工作日内,招标方向乙方初次支付合同总价格的_________%,即rmb________元,英文大写_________;尾款_________%即rmb________元,英文大写_________,于货品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
2、承包方需要在签署此合同书并供货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递交结束以下文件材料,由甲方计财处拨款账款:
(1)由国家税务机关监制的宣布税票,包含增值发票、普票和定额发票;
(2)经招标方盖公章确定的发票影印件;
(3)经招标方签署的验收报告单或县区签收单。
(4)合同副本。
3、合同规定总工程款是货品设计方案、生产制造、外包装、仓储物流、运送、安装及验收合格以前及保修期内备件发生的全部价税合计花费。
4、合同规定总合同款包括承包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维修服务花费。
5、合同规定执行期间合同书总合同款不会改变。
6、支付采用下列第
(1)现钱
(2)银行汇票
(3)支付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户:
第四条 支配权确保
承包方应保证买家在使用该货品或其一切一部分时不会受到第三方明确提出侵害其专利、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权利的提起诉讼。一旦出现侵权行为,承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从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招标方给予赔付。
第五条 品质保证
1、承包方所提供的货品理应达到下列质量标准质量要求,则按国家相关单位全新颁布的标准及标准为标准。)
2、承包方应保证货品是全新升级、未使用过的正品达标真品,并符合实际合同条款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规定。承包方应保证其给予的货物在合理组装、正常启动和保养条件下,则在使用期限内具有良好的特性。
3、除合同书另有规定外,承包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均应按国家或部门的标准的安全措施开展外包装。如果没有技术标准的,双方约定的该外包装应适应于长距离运送、防水、抗震、防锈处理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品安全性高质量运到指定地点。因为外包装不当所引起的货品损害均由
承包方担负。每一外包装模块内要附详细的货运单。包装制品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担负。
4、因货物的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理应邀约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品品质进行鉴定。货品符合规定的,鉴定费由甲方担负;货品不符产品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担负。
5、双方约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内,承包方解决因为设计方案、技术或原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一切不够或常见故障承担,因而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包方允许依照下列方法负责任:
(1)承包方允许退换货并把钱款退给买家,并承担从而发生的一切损害和费用,包含贷款利息、汇款手续费、运输费、保险费用、检测费、堆存费、装卸费及其为保护退还货品所需的其他必要花费。
(2)依据货品拙劣水平、毁坏水平及其招标方退还货品所遭到损失的额度,经交易双方商谈减少货物的价钱。
(3)用合乎合同条款的规格型号、质量和技术性能新的零件、构件和/或机器设备来拆换有缺陷的部分和/修复缺点一部分,承包方应承担一切花费和风险并压力买家遭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花费。与此同时,承包方应相对增加修复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第六条 工程验收
1、货物的交货工程验收包含:型号规格、规格型号、总数、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不是完好无损。
2、承包方应先所提供货物的零配件(含装箱清单、使用手册、原装保修单、任意材料)及任意工具等交货招标方;承包方不可以详细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报关单证和工具的,视作未按合同约定供货,承包方承担补足,因而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担负相关的合同违约责任。
3、招标方应当在交货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商品开展工程验收;必须承包方对商品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招标方需在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定验收报告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业主在工程验收中如发觉货物的种类、型号规格、规格型号、颜色和质量违反规定或承诺,需在妥为存放货物的与此同时,自收到货品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质疑;在托收承付结算期内,业主有权利不付合同约定的余款。
5、承包方在接到招标方书面形式质疑后,需在_____日内承担解决并通知招标方处理情况,不然,即算作默认设置招标方提出的质疑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伴随服务/售后维修服务
1、承包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要求及其合同书应附的“服务保证”提供帮助。
2、除前款规定外,承包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1)货物的当场组装、调节和/或运行监管;
(2)就货品的安装、运行、运作及维护保养等对招标方人员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第八条 合同违约责任
1、招标方在合同同按时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品、不付货品款的,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贷款逾期取货一部分钱款额度每日千分之一____测算 2、承包方贷款逾期供货的,应按照贷款逾期供货额度每日千分之一____测算,向甲方付款贷款逾期供货的合同违约金,并赔付招标方因而所遭受的损害。如贷款逾期超出___日,业主有权利解除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害向乙方理赔。
3、承包方所交付的货品种类、型号规格、规格型号不符合同条款的,业主有权利拒绝接收。招标方拒绝接收的,应根据详细情况,由乙方承担退换或保修,并承担维修、替换或退换货而付款的实际花费。退换、维修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业主有权利终止合同,承包方理应退回招标方早已付款的金额
4、在承包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质量保证期内(取二者中最长的限期),如经承包方2次检修或更换,货品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招标方有权利退换货,承包方应退还所有钱款,并支付合同总价格 %的合同违约金。
5、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规定和“服务保证”给予伴随服务/售后维修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担负合同违约责任。
6、承包方提早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与其种类、型号规格、规格型号、颜色、品质不符承诺,招标方在代保管期内具体支付的存放、维护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招标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害,均应由乙方担负。
7、货品误发交货地址或提货人,承包方除应承担运往合同条款的交货地址或提货东妖神记,还应承担招标方因而多付款的实际有效费用和贷款逾期供货的合同违约金。
8、承包方提前供货的,招标方收到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支付;合同规定自取的,业主可回绝取货。承包方贷款逾期供货的,承包方需在送货前与招标方商议,招标方仍需要货物的,承包方应按数补缴,并承担贷款逾期供货义务;招标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承包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承包方,申办终止合同办理手续,逾期不回应的,视作允许承包方送货。
9、其他:_______________。
10、承包方在担负以上一项或多种合同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招标方解除合同的以外)。招标方未能及时追责乙方的任何一项合同违约责任并不是说明招标方舍弃追责承包方此项或其他合同违约责任。
第九条 倒闭解除合同
假如承包方倒闭或无清偿能力,招标方可无论什么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解除合同且不给承包方赔偿。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干扰招标方早已采用或即将采取的一切行为或防范措施的权力。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停止和出让
1、对合同的一切改动和变动,合同书一方须向另一方传出书面形式通知,并得到另一方的允许。
2、一切对合同规定的变更或改动均须双方签署书面形式合同补充协议。
3、没有经过招标方容许,承包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出让其应履行的附随义务。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1、合同规定中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交易双方在缔约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而且它产生以及后果是避免不了和没法克服的事情,例如战事、比较严重火灾事故、洪水灾害、水灾、强台风、地震灾害、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动和修改等。
2、因为不可抗拒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受不可抗拒危害一方应该马上将不能执行合同规定的事实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拒产生之日起 15 日内给予相关有关政府机构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3、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阻拦、限定、延迟时间或影响彼此执行合同规定,合同规定执行时间可根据中断的时间相对应延期,免去彼此因不可抗力所延迟时间或阻拦的部分合同的效力义务,可是,彼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或解决该等造成不履行的原因,而且一旦该等缘故被清除,则彼此应就合同的效力及后期难题进行协商,依照该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拒的,仍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处理合同纠纷案的方式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环节中发生的一切异议,由双方立即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协商一致由北京仲裁委员会诉讼。
2、仲裁费由败诉方压力。
3、诉讼期内,除正在进行诉讼一部分外,合同书其他一部分执行。除非是诉讼一部分与合同书其他部分的执行存有时间上的依次关联。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承包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给予其诚信经营的证明材料,并作为合同规定的配件。
2、签署合同规定时,彼此确认的合同附件为合同规定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与合同规定具备同,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规定自两方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起效。
4、合同规定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计委计财处归档。
招标方(购买人): 承包方(经销商):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单位: 河南森润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 郑州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 冷水机组数量 1套 。
第二条 单价和货款
1、双方约定的价格是:
2、本合同总货款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 (¥84万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1、交货时间为45,按预付款到账之日时计算。
第四条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1、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 买方指定地点 。
2、运输方式为:汽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1、商品的质量要求:见(合同附件1)
第六条 包装和费用:
1、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见合同附件2)
2、按出厂包装标准。
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损失风险:
1、商品在出乙方仓库前的一切质量、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的一切质量、费用及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商品所有权:
1、在甲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乙方拥有对出卖商品的所有权。
第九条 货款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付70%货款。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对所出卖的商品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3、自提商品,乙方未能按期出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和多交货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样品检测合格后,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在十五个工作日不能进入实际履行合同阶段,均属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另注:
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付款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预付金未到乙方账户前不允许乙方进行商品备料、生产等前期准备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3、本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xx市路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合同编号:142688
买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报: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________
第九条 保险
在CIF条款下:
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全套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金额为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用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以下述( )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FOB条款)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
下述商品:
第一条 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总值
第三条 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 装运港
第五条 目的港
第六条 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 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 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 NA____
第九条 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 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10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承付合同总值的____%,金额为____.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 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45天,用电报/电传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应在装船前50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3)买方须在预计船抵达装运港日期前10天,通知卖方船名,预计装船日期,合同号和装运港船方代理,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如果需要更改载货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果货船未能在买方通知的抵达日期后30天内到达装运港,从第31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电报/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电告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 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 保质条款
卖方保证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 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__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____天。
第十五条 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 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 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 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确认生效。
(3)
买方: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签名:________
签名:________
日 期:_______
地 点: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货物明细:
________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150M3。
________石材,单价4000元/M3,数量350M3。
二、合同总值
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三、付款条件:
1、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
2、货物到达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当日支付70%即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乙方同时给予正式发票和质量保证函。
四、交货条款:
1、交货日期:于支付订金之日起__________日交货。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
五、纠纷解决方式:
1、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3、一切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不能解决时,应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或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
买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买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卖方:
地址:
电话:
授权代表: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
4、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
4、保险: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总价:_________。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
授权代表: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买方(甲方):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卖方(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买方:(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卖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约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编号: )项目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的要求,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及附件:
1.1货物报价一览表: 货物名称 型号定做产品描述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定制家具
1.2货物描述及附件说明: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家具及相关服务,本合同中家具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等有关描述详见合同附件: 报价明细表。
二、标的:合同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定金款:合同总额的 30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于 支付;
3.2 合同余款:合同总额的70 %即(人民币): (大写: )于 甲方 支付;
3.3以上款项均以 方式(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支付,所有款项均按乙方规范名称支付。电汇和支票应填写乙方单位名和开票日期,所有款项均由乙方书面指定的财务人员(非业务经办人)收取,未经书面确认,甲方不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而造成损失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4 报价含安装费(甲方只提供差旅费),含40元米布艺款。
3.5附则: 家具的包装为乙方正常外省包装,如需特殊包装、木架等,乙方不得另收取费用)。
四、交货及验收:
4.1交货地点: 甲方负责 ;
4.2交货方式:甲方负责 ;
4.3交收货期: 交货。
4.4甲方应在乙方到货后 天内在货物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若分批送货,则分批签收),逾期 天以上未予签收,视为乙方已按全数交货;
4.5交货安装场地:为保证安装质量和工期等,由乙方负责代办物流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4.6验收按第五条有关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7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应提出书面异议,列明不合格的项目、数量及处理建议,对于验收后经双方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
五、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5.1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
5.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确认产品款式(包括材质、造型、色号、面料)、规格、数量、质量进行生产,生产物料不含人体有害物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否则乙方承担第三方给予甲方的违约责任;
5.3甲方对家具功能设计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双方设计人员技术交底的要求制造,使家具满足技术交底的要求;
5.4由乙方提供设计的定做产品或异形产品,应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描述。甲方未予图纸等技术性确认的,按乙方设计标准生产。
5.5家具的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年,质量保证期从家具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责任期内,对于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维修(甲方只提供差旅费),经三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乙方予以更换。对于甲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拆迁、搬移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只收取材料费。乙方应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双方责任:
6.1乙方所交付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视家具具体情况予以修理或更换,并自行承担因修理、更换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6.2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与累计延误天数相乘得之款项目赔偿需方,关承担连带损失。如大量产品质量均达不到供货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货款。如出现退货情况,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未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4乙方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如家具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遗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按本合同要求重新制作。
七、免责条款: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
八、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或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保修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合同执行期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经双方单位盖章或双方代表签字后与合同一并生效。自合同签订后,为方便高效工作,凡是关于产品设计、颜色、规格、款式以及关于送货安装及付款通知等有关需甲方书面确认的事项,经传真确认后均为有效附件。
十、本合同共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十
一、附则:甲方(盖章):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办公地址: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办公电话: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办公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传 真: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手 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手 机: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受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受委托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手 机: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开户账号: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签约_________ 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方:
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两方经友好协商,在公平、自行、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守法的标准下签署合同规定,以资一起遵循。
一、法律主体
承包方在本合同签署时,应当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等合理合法意思自治法律主体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一)供应的产品种类、产品名、知名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企业名及生产地、级别、产品质量标准、包装要求、数量单位、有效期限及价格等,详细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限内,调节产品及价位时,以彼此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标准。
(二)我方理应按《购销商品确认单》递交有关商品经济、代理商、批发价、进口的、重点运营等批准或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实。有专利权、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我国颁发的相关证实。
三、产品价格
(一)除归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外,承包方对所供应产品自主标价,承包方交给甲方的价钱,应公平公正。承包方要以书面形式送达方式向甲方价格。
(二)经招标方书面确认之承包方《购销商品确认单》将作为本协议之配件。双方约定:报价表中商品的价格做为产品抵达招标方特定取货地址并交由甲方的具体成交价格,外包装、运送、装卸搬运等费用及风险性由乙方担负。
(三)承包方变动商品单价时,需要提早三天将此类商品的新价格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经招标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
(四)招标方订单信息不另标出成交价,以保障彼此成交价之安全保密性,彼此成交价格要以此条第(二)项上述之报价表为标准。
四、产品质量
(一)承包方供应的产品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具备符合我国和地方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B、有汉语标明的产品名字、商品原产地、生产厂家名及生产地。
C、有商品说明书(包括对规格型号、级别、含有成分的名称及数量的表明)。
D、有使用年限说明书(包括:出厂日期、安全性使用年限、无效期限的表明)。
针对以上材料,假如产品外包装上已经有包装印刷,或是挂在商品上的商标(标示)上已具备的,能够不另行给予。
(二)承包方需在标明的该商品的保存期限及质保标准下对商品的品质全面负责,与此同时自费花费担负给予产品质量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三)承包方不可向甲方给予假冒伪劣产品,所提供的产品,其剩下保存期时长务必在原有保质期的2/3之上。
(四)承包方供应的产品质量理应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五)承包方所提供商品的品质理应合乎合同规定或订单信息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标准不具体的,实行国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无国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实行一般规范或是合乎合同目的的指定规范。
(六)因商品的售后维修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经承包方确认后,招标方先行垫付的,招标方可以从承包方钱款中直接抵税或由乙方立即给付。另有约定的,以其承诺。
(七)为保障消费者权利,落实国家药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招标方会对承包方提供的产品每年开展4次的按时抽样检验,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由乙方担负。招标方也可进行经常性抽样检验,抽样检验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费由甲方担负,不合格的则由乙方担负,业主应出示检测报告。
商品在销售过程中由政府主管机关依相关规定进行的产品质量检验,如检测一部分收取费用的,抽样检验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检测费则由乙方担负。
由消费投诉而复检的商品,检测后不合格的,检测花费由乙方担负。
以上检测应由乙方担负的费用,招标方需提供政府部门专业检验机构合理合法收费凭证,并且以凭据额度向乙方清算。
五、供货及工程验收
(一)供货推行配送制,即:承包方应按订单信息所规定的时间(以给出之日起四天内)将商品运到招标方所指定的交货地点交由招标方。
(二)承包方供货时,货到当场时产品从装卸货物到进到招标方仓库中所发生的运送工作中一律由乙方承担,货到当场时招标方取货工作人员仅点收箱总数或产品数量,之后招标方拆箱时如发现商品库存、品质等不合乎本合同的约定,则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方应按订单信息一次性交了产品,不能多交或少缴、分批交货。碰到突发情况,能同招标方相关负责人商议。
(四)承包方供货时,应提供招标方订单信息打印峻或传真件,承包方依据招标方订单信息打印峻或传真件出具出货单,包含产品名字、规格型号、总数、价格、额度。招标方依据订单信息和出货单工程验收,点收完毕后,彼此工作交接工作人员签名。
六、退、退换
(一)承包方货物进到招标方商场,如出现质量上难题或库存积压,承包方解决供应的货物推行二包:退货、退换。但退货库存积压品时该货品的剩下保存期时长应不得少于原来保存期1/3,散件外型无损坏且未应用。
(二)对发生库存积压或难题产品,承包方应尽快分配退换。招标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退换类型,如五天内承包方并未分配货品的退货,所涉及到需退换品的保质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招标方按退换货通知明确总数直接从应对钱款中扣除。
(三)招标方取货后在实际市场销售时拆箱发觉产品有残缺或紧缺,承包方应机构退货或备货。
(四)招标方取货后发现承包方所提供的产品存有隐敝缺陷或其他产品质量问题,承包方应没有理由机构退货。
七、质保金
承包方货品进到招标方场所市场销售前要向甲方交纳为质保金,在质量保证期期满或工程验收工作交接日一年后,无产品质量问题免息退还质保金。
八、对帐
(一)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时间为:每月一次,对帐日期为每月3日至10日,对帐期限为8天。
(二)招标方变更订单信息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来实现。如承包方在收到该变更订单的书面形式通知后二日内未提出书面质疑,则视作承包方允许按该变更订单信息买卖,且买卖价格不会改变。
(三)如承包方在收到招标方变更订单的书面形式通知后二日内提出书面质疑,则甲方的变更失效。假如承包方规定有条件地变更订单的,则承包方应同招标方相关负责人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予以处理。
(四)承包方需在扣除钱款时,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出货单清算联。
九、清算
招标方以以下方法清算钱款:
承包方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彼此确认的结算周期为:帐期30天
十、合同的终止
(一)承包方不能按订单信息规定的供货限期执行供货义务的,业主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追责乙方的合同违约责任。
(二)承包方假如规定延迟执行、并取得招标方书面同意其推迟执行后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的,业主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责乙方的义务。
(三)彼此经协商一致后能改动、解除合同。
(四)彼此因产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附随义务不可以履行的,合同书能够停止。
(五)发生合同规定别的条款中相关容许一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时,还可以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违约责任
(一)承包方因商品质量问题给招标方造成损失或违背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条款的,甲方公司从承包方交纳的质保金里扣减损失的10倍当做合同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二)承包方提供甲方的产品价格如高过承包方提供其他类似客户的价钱,业主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按该订单信息产品金额的5倍支付违约金。
(三)承包方派送率累计3次达不到95%,业主有权利解除合同。
(四)承包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规定执行供货责任且贷款逾期2天以上,则按未缴货物的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承租方违背合同规定别的条款的,须赔付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支付招标方合同违约金伍万元。
十二、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日起止___年___月__日。
(二)合同期满前个月,如协商一致再次协作,应从新签署新的合同;如未签署新的合同,招标方依然下发订单信息且承包方接受的,视作按原合同书继续履行。
十三、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产生的争议,彼此理应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行政单位突发事件处理;协商不成的,向合肥市监察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十四、其他
(一)在执行合同规定环节中,彼此确立授权代理人和具体实行交易过程中各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及其代理行为的法律认可,进而保证合同的成功执行。
(二)合同规定涉及的通知,应当以双方约定的形式送到。
(三)一方位另一方扣除钱款或是费用的,需向另一方开票或收据。
(四)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彼此理应再行签署合同补充协议,且合同补充协议不可与合同规定发生冲突。
(五)合同规定经彼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定并加盖公章后起效。
(六)合同规定一式六份,彼此各执三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承包方需缴纳做为新产品营销附加费。
(八)年尾购物返利
年分销额0-50(含)万余元返%;
年分销额50-100(含)万余元返%,依此类推。
酷算方法:承包方于___年___月__日前将年尾购物返利转帐至招标方,招标方提供相关单据。
招标方:承包方:
签订意味着:签订意味着:
盖公章:盖公章:
签名日期:___年___月__日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铝型材供应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产品内容:
(1)产品名称:坚美牌铝材
(2)表面处理: 素材、粉末喷涂、氟碳喷涂
(4)合金状态: 6063-5 ,高精级;6063-6,高精级。
(5)订单数量:约400吨
(6)工程名:
二、产品价格、结算方式
(1)素材门窗型材:按订单当天南海定价元吨;粉末喷门窗型材(国内知名品牌常规色):按订单当天南海定价元吨;氟碳三涂型材:按订单当天南海定价元吨;
(2)包装方式:按厂统一纸包装,重量约60177;5G
(3)交货地点:甲方生产工厂
(4)计算重量方式:实磅计重。
(5)以上报价含税含运费,合金状态为6063-5,6063-6价格在原价基础上另加500元吨,特殊金属和特殊表面处理价格面议。
三、交货时间:
(1) 合同签订后,收到甲方第一批订货单后在现有模具情况下约15天交货,(法定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后批的订单约20天交货。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乙方还应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是甲方货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负责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20%定金,订单完成后,每车(12吨内)货到工地后十五天内支付该车货款,订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发货。
(2)付款方式:电汇或支票。
五、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按国家标准GB5237-20或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具体详见双方确认的订单)。
六、相关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订货单进行生产(订单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否则由乙方负责。由于甲方原因下错单,或其它原因,责任由甲方负责。如需退货的,须经乙方同意,退货价格按回收当天“南海灵通”A00相应铝锭的七折执行(不含包装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订单和产品型号、长度、厚度生产则由乙方负责(尤其是壁厚,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误差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3)在有模具情况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货,乙方需按该批货的货款的3‰天的罚金付予甲方。
(4)订单完成后,乙方须书面通知甲方提货,若甲方在20天内不提货,甲方需按该批货货款的3‰天的滞纳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内不提货,视为放弃提货,按六
(1)项退货价格处理。
(5)甲方如发现材料质量问题,需在收到货后三天内反馈给乙方,乙方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包退、包换和赔偿有关损失。
(6)对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的任何模具和产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知识产权及发生经济纠纷等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赔偿由此带来乙方的各项损失。
七、铝材运输、贮存、使用及保养注意事项:
1、铝材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应在承载车周边垫放软物、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上铝材。
2、贮存时应注意存放在、干燥的室内,需露天堆放的,必须将外层包装物全部拆除。如铝材遭淋雨、雪,应立即拆除所有包装物并将铝材单支分隔开。
3、安装使用时,铝材连墙处应进行防腐处理,须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浆等强酸、强碱材料污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装物包裹、捆扎铝材,以免腐蚀铝材表面。
4、清洗铝材时,请使用柔布,用自来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强腐蚀性溶剂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钢丝球刷洗。如违反以上注意事项,造成本乙方品出现表面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变形、凹凸、变色、斑迹、划痕、水印、脱膜、粉化等)均不属于乙方承诺的产品质量责任范围。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签名:签名:____日期:日期
合同号:____
日期:____
地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
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及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
,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到达安装或
建筑工地。
任何由于包装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损失均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装箱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
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险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银行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银行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并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发给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附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全套按发票金额110%的投保__的保险单。
(2)卖方在装运后10天内,须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给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规定的,由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金额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条和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件
(1)卖方必须在装运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订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
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保险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的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配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艺制造,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必须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
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和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第
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之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
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的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上述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的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
4天内将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不能解
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仲裁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符,将以后者附加条款为准)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年__月__日用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买方:____卖方:____
签名:____签名:____
甲方(买家):
乙方(卖家):
甲乙双方以合同法为依据,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兹就买卖_________事宜,订立本契约,条款如下。
一、标的
1、名称:
2、型号:
3、数量:
4、质量:
二、货款
单价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元。
三、交货
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订约后_________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如期送达。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四、验收
甲方或其指定受领人应于收到标的后,及时验收。如有瑕疵,应于受领后_________天内以书面通知乙方更换,逾期乙方不负瑕疵担保责任。
五、付款
1、付款方式:甲方根据乙方所开出的发票数额按照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2、付款期限:甲方预付_________元,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六、其他费用
原则上运送费由乙方负担。如果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_______市区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________元酌收运送费用。
七、担保
担保人须对乙方保证,甲方能够按期支付价金,当甲方不能履行时由其对乙方连带赔偿责任。
八、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3、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特别条款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范文合同号:____买方:____ 卖方:____电话:____ 电话:____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 单位:_____ 数量:____单价:_____ 总价:_____ 总金额: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
3.包装: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 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护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 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
8.保 险: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支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
1)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 由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受益人的与装运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 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
10),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①商业合同是一种通用合同。在国际贸易中, 若双方对合同货物无特殊要求的条件下,一般采用商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 以电汇或向卖方支付货款。
10.单据:
(1)小: 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 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运: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项目”寄交买方。
(3): 空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 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若货运唛头多于一个,发票需单独开列), 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此外,货发10天内,买方将上述单据(第5条除外)寄两份, 一份直接寄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1
1.装运:
(1)
f..
XX条款: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 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 以便买方租船订舱。卖方船运代理__公司__(电报: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 预计船达装运港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 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迟抵达时,买方或其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30天内尚未抵达, 则第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用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 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超过船舷并未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 货物超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 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条款下: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货物经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交货日期前30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1
2.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 船名和启船日期等立即以电报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致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买方则承担全部损失。1
3.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制成, 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1
4.索赔: 自货到目的港起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规格、 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那些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__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卖方担保货到目的港起12个月内, 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 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__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证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 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降价 处理。1
5.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14天内,以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买方以作证据。即使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买方有权撤销合同。1
6.合同延期和罚款: 除本通用版合同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 按照卖方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 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5%。卖方若逾期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1
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则可提交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暂定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将在__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承担。仲X也可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1
8.附加条款: 本合同原本两份。经双方签字,各执一份,仅此声明。卖方:____ 买方:____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日期:____日期: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64、5%(最小)
水份:10%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zhíshuì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甲方(购买人):
乙方(供应商):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号:______
日期:_______
地点: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地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_______________
转运: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
第八条?唛头
卖方必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_____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出资按110%发票金额投保。
在c&f条款下: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装运期前30天,通过中国开立由买方支付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______%,计________。该信用证在中国______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在分运情况下,则按分运比例承付)。
a._____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份副本,注明“运费已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字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e.已交付_____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的已装运通知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g.在cif条款下:
_____按发票金额110%投保______的_____单。
(3)中国收到合同________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________天内,承付合同金额的百分之_____,金额为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18条,规定买方在付款时有权将应由卖方支付的的延期货物罚款扣除。
(5)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所有发生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四十天向买方通知预计的船名及其运输路线,供买方确认。
(2)卖方必须在装运前二十天通知买方预计发货时间,合同号,发票金额,发运件数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码。
(3)卖方必须在装船完毕后四十八小时内,以电报/电传方式向买方通知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船名和启运日期。
(4)如果任一单件货物的重量达到或超过20吨,长12米,宽2.7米,高3米,卖方须在装船期前50天向买方提供5份详细包装图纸,注明详细的尺码和重量,以便买方安排内陆运输。
(5)在c&f条款下:
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按11条第(3)款执行,以致买方未能将货物及时_____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在目的港卸货和内陆运输的一切费由买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_____英文本技术文件一份必须随每批货物一同包装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说明书,电路图,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此外,在签订合同60天内,卖方必须向买方或最终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款(1)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卖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艺制成,崭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货物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___________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_______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商必须在交货之前对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进行精确全面的检验,并签发质量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此证明书_____货物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地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_____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抵达目的港后_____天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第13条所述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用不适当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检验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应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负有责任,且买方在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的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须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索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费以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及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120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_____
(1)凡由于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_____。
(2)_____应提交中国北京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按照其程序_____,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_____机构。
(3)_____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_____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_____机构另有裁定者除外。
(4)_____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
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议付行在议付时扣除,但是罚款额不得超过货物总值的5%。罚金率按每星期0.5%计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撤销了合同,卖方仍须向买方立即支付规定罚款。
此鉴:
本合同由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日用_______文签署,原本一式______份,买卖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以下述(?)款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签署后_____天内,由双方交换确认书后生效。
(3)
买方:__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甲方)
竞买人: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省合同监督条例》及其它相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拍卖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上发布的《______》,了解了以下内容并愿意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
1.拍卖标的名称:____________
2.拍卖标的物展示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
3.拍卖标的物现状:____________
二、标的瑕疵
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拍卖标的物的瑕疵。
乙方有权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及查阅标的物的相关材料。乙方一旦进人拍卖会现场,即表明已经查验或了解拍卖标的物,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三、竞买保证金
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竞买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存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未足额存人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买。
乙方支付了竟买保证金,参加了竞买,但未成为买受人的,甲方在拍卖会结束后 ______日内将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
保证金不是定金,保证金只用于《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况出现时。
四、拍卖方式
拍卖师应在拍卖会开始之前宣布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方式,并告知竞买人,拍卖师可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竞价阶梯。
乙方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后即表示拍卖成交,双方不得反悔。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应与甲方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不签署的,甲方除不退还竞买保证金外,还将依据《拍卖法》追索乙方因此给拍卖委托人和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拍卖佣金的支付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应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拍卖成交价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可以直接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六、拍卖成交款支付及拍卖标的物移交
(一)动产类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竞买保证金扣除甲方拍卖佣金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拍卖标的价款,应付价款不足部分应在______日内______次付清。买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卖成交价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达天
时,视为无故单方终止本协议。
在约定的拍卖价款付清后,本标的由______在______按拍卖标的清单向乙方移交。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或盖章交付始为成立。标的物拍卖成交时至买受人领受标的物时的保管费用由______承担。标的物移交后的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不动产类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竞买保证金扣除甲方拍卖佣金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拍卖标的价款。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日内,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______%;剩余成交款在______至乙方名下之日起______日内付清。买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卖成交价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达天时,视为无故单方终止本协议。
乙方在约定的成交款付清之日起日内,本标的由在拍卖标的所在地向乙方移交。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各项费、税支出
(三)债权类
乙方成为买受人后,竞买保证金扣除甲方拍卖佣金后自动转为拍卖标的价款。乙方在拍卖成交当日算起的日内次付清拍卖标的价款。乙方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每逾期一天,按拍卖成交价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付款达______天时,视为单方面无故终止本协议。
在乙方全部拍卖价款付清后日内,由债权人会同乙方共同通知债务人,乙方开始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其它类
七、其它约定
甲方和其他竞买人、拍卖委托人不得恶意串通。
乙方和其他竞买人、拍卖委托人不得恶意串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说明拍卖标的物瑕疵,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2.甲方和其他竞买人、拍卖委托人恶意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拍卖标的物的,乙方有权退回标的,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4.乙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协议时,甲方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行拍卖。再行拍卖时,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5.乙方和其他竟买人、拍卖委托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下列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乙方交纳保证金且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注: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编: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注: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邮编: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填写甲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和[填写乙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____________
2、品种: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4、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照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卖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有%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2、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第四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
2、验收方法: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____________;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检验机构按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3、预付货款:(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义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注:双方可以增加列举)
2、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作出解释。(若有涉外因素不得擅自删除本条款。)
(在以下两种方式中择一使用。)
1、仲裁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填写仲裁委员会名称]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填写仲裁地](选贸仲时可约定仲裁的地点)仲裁解决,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注:可选的仲裁机构主要有下列几类:一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会有北京总会、华南分会和上海分会。具体仲裁地点可选择总分会所在地,也可根据需要或自身的法律环境和资源,选择合适己方的地点仲裁,贸仲认可异地仲裁;二是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辖市及部分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委员会;三是其它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
2、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或铁路法院)起诉。
(1)各地铁路法院受理范围有所差别,但铁路法院对我公司最有利;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注:当事人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选择比较了解、熟悉,能依法、客观、公正处理纠纷的机构。特别是可以选择与合同有关的铁路法院进行争议处理。仲裁和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二者都选,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对于仲裁机构的名称应准确,否则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理解,可能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第十五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注:合同期限表述方式任选其一:
(1)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终止;
(2)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3)至固定期限日/后终止。
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签约地点:____________[建议填写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签约地点关系到发生争议情况下,何地法院有管辖权的问题,因此签约地点应尽量填写对我方有利的地点,无论是否真实、客观。建议将合同签约地点确定为我方签约主体所在地。)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