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偿使用许可合约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营造我市旅游商业氛围,点缀美化城市,方便广大市民,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公共场所的商亭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拍卖乙方获得________路段的商亭_____年经营权。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制定如下条约
一、商亭设立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亭购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对商亭统一规定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
乙方可向城市管理局推荐的制造商订购商亭,也可向其他商亭制造商定购,但商亭需经城市管理局验收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商亭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一个月后起算,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上述商亭经营权的出让总金额(伍年期)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乙方对上述商亭经营权的租金分二期缴付,第一期缴纳第1、 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签定合同书时缴纳。第二期缴纳第3、4、 年的经营费,租金合计为_________元,租金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缴纳。
五、甲方责任
1.向乙方出让商亭位置的经营权;
2.向乙方提供商亭位置的平面图、商亭样式、颜色、尺寸规格等标识文件;
3.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障乙方对上述商亭的经营权在合同期间的合法经营。
六、乙方责任
1.按时如数向甲方交纳商亭经营权的租金。
2.负责商亭各种商品的合法经营,建造、维护、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在本合同期满后,商亭所有权归政府所有。
4.如在商亭外型做户外广告,必须报城市管理局审批,提供平面效果图,获得审批后,方可实施,并向城市管理局交取广告费。
5.商亭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如发现经营者有违法经
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亭的样式、颜色、尺寸规格或已确定的经营地段,不得对商亭进行改建、搭建、扩建,如有以上任何之一行为,甲方通知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累计有3次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且不予乙方任何补偿,商亭归政府所有,租赁费不予退回,重新拍卖。
7.乙方负责商亭的维修维护工作。
8.乙方负责商亭的安全和防盗工作。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缴交租金,乙方未按期缴交租金,每逾期_________天,按当年应缴总额的_________计缴滞纳金,延期缴租金超过_________,除要求乙方所欠付清的租金及滞纳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亭经营权。
八、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实际情况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减免期间租金或终止合同。
九、商亭主体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商亭外观损坏,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修复,否则逾期一天扣罚_________人民币。
十、如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告知乙方,并负责另选地址迁移。因迁移所产生的费用和乙方的其他损失在乙方应交的商亭经营权租赁费中扣减。
十一、商亭在本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结束后,乙方不得自行拆除,要保持原有的完好状态。在再次公开招租时,乙方在同等价格下可优先续租。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故意毁损商亭,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出现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自行失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______________(接受方)
乙方:____国________公司(许可方)
鉴于乙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甲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
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甲方同意从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
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乙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许可只在____地区有效。
甲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
4.甲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公司____年”,或其他乙方要求的标志。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12月31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
2.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天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甲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
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乙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日内提出质疑,甲方应及时改正。
三、支付条件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使用费,甲方将通过___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____。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二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30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乙方:(1)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2)商业发票一式四份:(3)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四、资料的交付.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乙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五、商品质量
1.甲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乙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甲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乙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3.在甲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乙方的要求,将免费向乙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六、侵权和保证
1.乙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甲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甲方负责为自己和/或乙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乙方免受损失。
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乙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
甲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乙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
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七、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甲方承担。
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甲方所有。
如果乙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乙方应支付有关费用。
2.甲方同意,在没有得到乙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做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3.甲方同意将恪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4.甲方在没有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做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八、存货处理
1.合同根据第十项的条款终止后,在甲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甲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____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2.如果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乙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九、税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甲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十、最后报告
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2.乙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
若甲方拒绝乙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十一、不可抗力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十二、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1.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项所述的情况外,甲方不得再对制造、出售等条款做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
乙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3.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4.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信以英文进行。
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四份。
甲方: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章)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许可人: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内在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章戳)乙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