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迁移施工合同范本(通用5篇)
甲方:
乙方:
为提高苗木种植、养护的成活率,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期要求:自 年 月 日开始种植;到 年 月 日必须种植完成。(此时间段为苗木种植最佳时段)乙方必须按照苗木种植最佳时段进行种植栽培,由于乙方原因错过种植时机,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苗木养护、乙方必须对种植苗木全程跟踪养护浇水、除草、修剪、施肥、松土、除虫等,养护龄期为18个月,养护期间苗木干枯、损伤,丢失均由乙方负责补齐。
六、工程范围: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区域内进行施工(包括洽商变更等内容)。
2、乙方负责所种植苗木采购、种植、栽培、养护等,确保乙方所种植苗木全部成活,不具备浇水条件工地由乙方租用水车协助。苗木种植期间甲方需要参与乙方苗木进场的检验、验收,对规格不符合要求、有问题的苗木可以拒绝验收、种植。
七、种植苗木综合(包干)单价
(详见绿化苗木中标价格明细表)
八、种植苗木工作内容及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负责技术装备及人员的组织,并负责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准备、防范及工人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
2、具体做法详见设计施工图以及甲方的现场要求为准;
3、验收标准执行《山东省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详见附件
4、种植乔木胸径>15cm采用机械辅助,特殊情况由现场管理人员做协调决定。
5、地貌平整及造型土方量大的根据现场技术人员确认,可以采取机械辅助。
6、所有的场地、苗木种植洞穴以及苗木种植前对苗木根部必须进行喷药、除虫、杀菌处理,喷洒多菌灵及生根剂,所有药材均由乙方购买操作执行。
7、苗木种植红土必须进行土壤改良,红土、腐殖土、沙的拌合比例为:红土60%:腐殖土30%:沙10%,经过土壤改良后的种植土才能够用于苗木覆盖种植。
8、苗木进场种植前,必须对原有乔木、灌木、地被进行前期修剪,并整理原场地,特别是乔木要除尽树叶。此项工作是确保苗木吸水、保水成活的关键工序。
9、乔木种植内容包括:挖树坑;二次倒运;腐殖土、沙、种植土添加拌合进行土壤改良、填埋,开堰,乔木的支撑(小树苗采用门字支撑,大树苗必须采用四角支撑再加铁丝固定),树干包草绳,乔木二次搬运。
10、灌木球体种植内容包括:地貌平整,挖坑,二次倒运,腐殖土、沙、种植土添加拌合进行土壤改良、填埋,开堰,苗木的支撑,苗木遮阳。
11、种植地被内容包括:地貌平整,挖坑,二次倒运,腐殖土、沙、种植土添加拌合进行土壤改良、填埋,苗木遮阳。
12、草坪铺设完毕后,必须浇水碾压拍实,视地形、土壤情况撒沙。
13、当天进场苗木必须当天种植完成,及时浇透定根水,所有乔木必须进行修剪后才能够种植。确保所种植苗木灌透定根头道水,不能够因为施工而忽视苗木浇水。
14、乙方负责提供绿化养护必要的原材料和机械,例如:遮阳网、农药、肥料、腐殖土、河沙、撑杆、吊车等养护所需的其它原材料,并负责保管好所用器具。
15、乙方所派遣工人,必须熟悉园林绿化养护知识,在养护期间接收甲方监督和检查。
16、乙方所派遣零工小型工具及手持工具乙方自带(手推车、铁锹、洋镐、锄头、枝剪等),需要甲方提供工具时,必须签字借用,用完后完整、清洁归还甲方。
17、每天作业范围内的垃圾必须当天清扫、装运完毕,并运出施工现场。
九、养护苗木工作内容、质量、标准要求:乙方完成苗木种植施工后经过甲方签字验收后次日,进入苗木养护期,为期十八个月。在浇水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由甲方协调联系其他浇水设备。
(一)园林植物达到的养护质量新种植苗木最重要的养护质量指标就是确保所种植苗木100%成活率,此项标准也是本合同约定中最主要的标准。
1、苗木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无介壳虫,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二)养护标准要求
1、要求工人工作时,必须着黄色的交通马褂。
2、工人出工前带齐管养工具:锄头、松土撬棍、铁丝、铁锤等,并提前做好检查。
3、乔木浇水:一定要浇透根部,以渗透泥球50cm以上为准,必须要浇透叶面水和树干草绳。
4、浇水水压不能太大,不准冲树根,不准冲坏围塘,需要浇洒透乔木、灌木树干、树叶。
5、植被浇水:必须成喷淋式浇水,不能在植被上拖水管,浇水需均匀喷洒,地面渗水需超过5厘米以上。
6、松土要求:树塘内土壤必须松40-50厘米的深度,没有杂草,不允许出现直径3厘米以上的土块,任何情况下不允许破坏植被和苗木,必要时加入河沙和腐殖土改良土壤渗透性。
7、固定撑杆要求:(1)直径6厘米的小树,撑杆离地面1.2米,撑杆深入地面20厘米,打门字撑;(2)直径8-10厘米的树,撑杆离地面1.5米,撑杆深入地面20厘米,打门字撑和三角撑。
8、吊液要求:要求挂液袋必须牢固,针头深入树干,一般情况下挂三个月,如果没有液体了及时补充。
9、围塘要求:围塘的大小根据树木的大小而决定,高度不得低于10厘米,必须保证能蓄水。
10、施工场地内垃圾清检出来,收工前必须清理完毕,并运出施工场地。
七、工程期限及安全施工
(一)根据甲方施工进度情况统一调度安排;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不得无故拖延工期;如有违反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天的违约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二)安全施工
1、乙方负责在其施工现场,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组织和实施的每一个施工环节都要达到安全施工要求,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甲方不承担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人身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由公司统一指定的背心,
3、乙方必须为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否则,所发生的安全施工事故赔偿由乙方全权负责。
八、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及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九、工程价款结算
1、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在工程完工后付清实际种植款的 %;待苗木牙齐、叶茂付清实际种植款的;剩余工程款在乙方苗木养护期结束并和甲方交接清楚后一次性支付。
2、甲方所支付给乙方的每一笔款项都包含农民工工资在内,因未付清农民工工资引起的所有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毫无关系及责任。
3、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花名册需报甲方备案。
十、双方权利及责任
(一) 甲方的权利及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及施工图纸。甲方有权利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并可要求乙方对其不符合规范的工程进行返工及罚款。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二) 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2、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所出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按甲方的要求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甲方的工期,组织足够的人员、设备,以保证甲方的工期及工程质量。如乙方的施工不能满足甲方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时,甲方可对乙方进行处罚及驱逐出场。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若擅自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为使工程按要求工期完工,乙方必须保证工人的数量,如果因为工人数量不够,乙方又不增加工人时,甲方有权外调工人,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养护期结束乙方将苗木移交甲方时,必须确保苗木每个品种全部成活,苗木死亡时,如果是乙方责任导致苗木死亡,则苗木更换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6.1乙方的进场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资质、证件及劳务人员花名册需报甲方备案。
6.2乙方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
十一、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当地仲裁部门协商解决。
十二、附则
(一)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 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种植油松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内容:种植优质油松(株高不低于1.0m),约 株。
2、工程地点:阳曲县北小店乡海子湾村石庄
第二条:施工范围
阳曲县北小店乡海子湾村石庄项目区道路两侧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成活的形式进行施工。
2、乙方在种植过程中,必须保证油松浇水两次以上,以保证油松的成活率。
第四条:工期
开工日期之日起,乙方不得拖延工期,以致影响甲方的总工程施工进度,需按照甲方要求的进度进行施工。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为油松的成活率不得低于甲方的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甲方工程未能按时验收的,乙方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株高不得低于1.0m的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 %。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同意,定单株油松价格为22元,甲方初步设计种植约5000株,实际种植总数按乙方最终种植的油松株数来确定。
2、结算方式:
(1)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后进行初步验收后合格,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70%;
(2)工程结算总款额的3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1年后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复检是油松的成活率需达到 %),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现金的形式进行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1年。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路线,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甲方要求油松的规格和成活率。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停工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建设方):
乙方(总施工方):
丙方(分施工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青铜峡市第三敬老院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青铜峡市唐源街南
3、工程内容:敬老院院内的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以甲丙双方确认的工程图纸中的苗木种植以及甲方确定其他的苗木种植。
2、承包方式:乙方为总包,丙方为分包。包工、包料、包成活、保养护。
三、合同工期
工期为30天。即开工日期:20xx年4月20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20日。期间如遇不可抗因素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可顺延。
四、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按照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苗木价格,按照丙方列出苗木种植清单(包括苗木名称、生长期、规格、数量、单价等),提交甲方根据市场价格、参照苗木招投标价格,与丙方以谈判方式确定,苗木后期管护费按照苗木价格的20%计算。
2、菜地整理、绿化地等处的土方价格以实际发生量,丙方提出土方量申请,甲丙双方进行测定,按照运距等因素与丙方以谈判方式确定。
3、绿化用水井价格以实际深度、使用材料和市场价,甲乙双方以谈判方式确定。
4、喷灌系统价格按照丙方提供材料清单,甲方参照市场价与丙方以谈判方式确定。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款按工程进度进行支付:丙方完成部分种植工程,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按照种植工程量的5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丙完成全部种植工程,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后,甲方按照种植工程量或完成工程量的5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工程按约定工期全部完工并初步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款的50%。
2、剩余工程款待管护期满一年,甲方支付乙方余款的50%;满二年后经验收一次性全额支付。
3、乙方根据甲方支付的工程款给丙方支付。
六、三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为丙方提供水、电及生活场地。
(2)配合支持丙方工作,协调周边关系,为丙方创造施工条件。
(3)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做好技术交底。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
(5)按双方约定条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6)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在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并与乙方、丙方及时沟通,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负责管理施工现场,注重安全施工,给丙方施工提供方便,按时给丙方支付工程款。
3、丙方责任:
(1)按施工图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苗木成活率90%。
(3)保证所需材料、苗木品种、数量、规格达到配置方案、施工图、效果图、工程苗木清单、工程预算书的要求。
(4)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5)按照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精心施工保质保量,随时接受检查。
(6)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乙方现场管理,遵守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种事故发生。
(7)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丙方负责保护。
(8)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七、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双方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如甲方不能及时组织验收,视为该工程已通过验收。若不能通过验收,丙方必须负责无偿整改,并在双方议定的日期内完成整改内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八、苗木管护
1、从苗木成活起,苗木管护二年,管护期从20xx年5月20日起至20xx年5月20日。
2、苗木管护期内,丙方必须派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甲方扣罚丙方工程价款的1%。
十、其他事项
1、因乙方原签定的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中已包含绿化费,要从乙方原工程价格中扣除绿化价格万元。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工程施工图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进行讼诉。
5、苗木清单、预算书、决算书等做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三、工程施工期限:
共议定自20xx年4月15日开工,至20xx年6月1日全部完工(强遇雨、雪或发包方原因不能施工时,发包人应给予工期延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在工程进行中,承包方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根据图纸说明精心施工,认真执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按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五、材料和设施供应
凡包工包料的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承包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的原则。
六、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壹仟捌佰贰拾玖元整(¥361829),所有综合单价下浮18%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结算时按甲乙双方现场实际验收数量为准,验收时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执行,若误差超出图纸设计规格不另增加费用(甲方同意变更除外),若实际规格小于误差允许范围按相应市场价比率下浮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税金由甲方统一支付,乙方开具发票(其中苗木发票为结算总金额的80%,甲方承担此项开票金额2%的税金,安装费发票为结算金额的20%,税金由甲方按规定支付。)
2、付款方式:甲方收到后,由总经理组织验收组、签证组一个月内共同现场核实品种、规格、数量,并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审计结束付至结算造价的70%(发票开具后),余30%一年养护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方委托签验隐蔽工程,承包方指派王志军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方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九、种植要求
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苗木要保证质量,由发包方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栽植,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发包方、承包方书面确认之后,方可改动。
十、工程验收
1、竣工报告:承包方在工程竣工后报请验收,发包方组织进行验收并出具意见,承包方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
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进行核实,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工程变更
承包方在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供适当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十二、验收标准
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吉林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规定》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
十三、质量保修
1、养护期(既质量保修期)为
2、养护管理: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的,由承包方重新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补植。如发包方人为因素造成苗木死亡的,由甲方承担。
十四、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方催要,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的'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6、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五、合同的终止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质保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安全施工
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七、违约责任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并足额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八、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所在地的相关部门提起诉讼。
十九、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发包方保存份,承包方保存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据《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工程的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绿化用地土地复垦
2、工程项目地点:光为三期东侧
3、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0亩
4、工程范围及内容:粉碎现有地表杂草并旋耕
5、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并保证通过甲方和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项目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约定标准为准)。
二、工程期限:
本项目施工的工期为7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安排时间进行约定。
开工日期:本合同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完工日期:本合同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三、合同价款
本合同单价为80元/亩总计约为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1600元)注:本合同总价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依据;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四、价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内容:
本合同无预付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甲方在办理结算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价款。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合同签订后由甲方负责人指定具体施工地区域。
2、组织乙方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施工现场的技术交底。
3、协调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工作。
4、负责施工过程中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5、有权要求乙方撤换由其派遣或雇佣的不能胜任、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雇用职工并负责支付其工资,并对其职工的行为及劳动安全负完全责任。
2、乙方负责对施工垂直运输费、保管费、食宿费等。
3、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4、竣工(或合同终止)时按甲方要求运出其设备,并保持整个现场整洁.
七、安全条款:
1、乙方按有关规定,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事故、施工人员人身损害或致人损害等)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协助抢救,乙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2、乙方自备机具、劳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须是质量合格,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所发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仍未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价款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于工程逾期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以上违约金累加计算)
2、合同终止前,如乙方未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而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义购买、租赁、赊欠、任何工程所用的材料、工具、机械、设备等,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以及偿还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它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甲方未按约定付款的,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九、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签约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计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