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楼梯工程施工合同书实用三篇

钢结构楼梯工程施工合同书(通用3篇)

钢结构楼梯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 地辐热采暖回填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施工内容:

1、乙方包工不包料。

2、材料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乙方的质量监督检查,工程进度的监督工作。

2、组织工程验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施工方案,必须服从总包方现场施工管理,按照国家规范施工。

2、做好施工的人员、机器、食宿准备,熟悉施工方案,掌握整个工程的技术要领,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入工地。

3、按合同的要求,按时优质的完成施工任务,并向甲方移交,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责任。

4、文明施工,遵守现场管理规定,不滋事。杜绝不文明及不良事故的发生,对不慎损坏的工地器物赔偿,负责工地地面测量及施工过程中该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与其他施工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调。

四、安全责任:

乙方要安全施工,对工地安全负责,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

混泥土填充层达到工地要求客厅、卧室、拉毛。卫生间、厨房压光处理,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修至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竣工验收。

六、工程价格:

以实际具体施工面积为准,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

七、付款方式:

1、按分之

2、工程完工至倒数第二层,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修补及最后一层完工,以实际具体施工面积为准。方可结清工程余款。

八、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按我国现行《民法典》相关内容追究违约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施工,构成违约、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该笔工程款的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构成违约、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该笔工程款的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九、发生纠纷的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双方以协商调解的方式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方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钢结构楼梯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2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使用电动吊篮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设备租赁情况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电动吊篮规格:,数量:

四、租赁期限和租金

1.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合同租赁期限暂定为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具体执行时间,按承租方验收之日起至承租方通知拆除之日止)。

2.所有吊篮一律实行日租赁制,即每台日租赁费为元,大写金额:元,承租方在不进行冬季施工的情况下,停用期间不予计费(以承租方验收投入使用起至承租方报停为准)。

五、付款方式

1.吊篮租赁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吊篮押金¥元。

2.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付清上月租赁费用,甲方需按时交纳租赁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延期交纳每日按应付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

3.吊篮租赁期满后,吊篮租赁剩余总款一次性结清。

4.吊篮设备因甲方原因损坏、丢失等的赔偿金,在每月租金支付时一次结清。

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指导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

2.负责甲方操作人员的技术指导。

3.因设备本身故障造成的吊篮停用,乙方负责修复。

维修时间超过十二小时,免收当日当台租金。

4.电动吊篮正常使用发生的磨损,乙方负责维修及更换易损件,不收取维修费用。

5.乙方有权对甲方违章操作进行制止,限期整改,整改期内租赁费照付。

6.如果甲方不能按本租赁合同写明的付款方式如期交纳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在无须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终止甲方的设备使用,并有权收回出租的设备,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违约金。

甲方责任

1.负责电动吊篮的安装、保养工作,以保证吊篮正常工作,在乙方签认安装验收单前甲方不得使用。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在任何时候均是乙方的财产。

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转租和转接他人,不得改装和变卖。

3.甲方按照乙方所培训及使用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设备出现任何的不安全,失修或不良的工作状态,甲方应立即停止设备的运行并通知乙方,直到乙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检修,待排除后方可使用。

4.甲方负责屋顶防水层、建筑结构及设备的保护,如有损坏,与乙方无关。

5.甲方负责按要求提供动力柜。

6.甲方负责吊蓝的进出场装卸运输以及设备达到现场后的保管工作。

7.甲方负责在退租前三天通知乙方,并在退租日前将吊篮拆卸至地面。

8.甲方在发生牵涉到设备的事故或工伤时,应立即向乙方通报,并有责任保护事发现场。

9.甲方要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协议。

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操作不当,造成吊篮的事故停用期内租金照付,设备因此而损坏,甲方照价赔偿。

10.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退场时应保证吊篮完好,部件齐全,并清理干净。

若发现吊篮残缺,损坏,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合同价格赔偿。

争议

1.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法向签订合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行业有关电动吊篮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双方约定或者商定的终止情形出现外,本合同在双方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完成后即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做出补充条款,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钢结构楼梯工程施工合同书 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

五、建筑面积: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50017-)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

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81-)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发包人批准,检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发包人处理,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6、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资料(包括调整后的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备案材料)。

7、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年5月8日开工至年7月28日止,共80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发包方:

承包方:湖南金海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谭曼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钢结构的设计与施工,二层钢结构含承重结构钢柱、梁、楼梯的施工图设计、制作与安装工程以及防腐、防火的处理。

四、工程造价:

五、建筑面积: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在开工前(合同签定后2天内),接通水源、电源,为承包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协助承包方办理所需有关证件,相关费用按规定各自交纳。

3、指派现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事务,如监督检查进度、质量及隐蔽工程验收,办理中间工程交工签证手续,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等。

4、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

二、承包方:

1、负责办理应由承包方办理的各项手续。

2、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50017-)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设计;

3、按国家行业《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及《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5-)、《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81-)等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有关图纸资料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送交发包人批准,检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并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有误,应迅速通知发包人处理,承包人无权擅自变更设计。

6、工程竣工后向发包人提供三套竣工资料(包括调整后的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备案材料)。

7、承包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应持证上岗。焊工必须具有上岗证(合格证等)。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年开工至年日止,共天(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在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之前提供具备施工条件(通水、通电)的施工场地,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发包方提出重大设计变更,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安全施工

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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