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施工合同【热门十篇】

桩基础施工合同(精选10篇)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

二、双方责任

甲方:

1、工程开工前,交给乙方施工图纸1份,地质勘察报告1份,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

2、开工前,做好施工区域内“三通一平”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地下管道、电缆及地下其它障碍物的清理迁移工作,须具备开工条件。

3、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规划红线和坐标控制点位置,并现场交验。

4、协调施工现场周围居民环境。

甲方因以上约定未能如期完成,造成工作上的延误或施工中的损失,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及经济责任等。

乙方:

1、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根据设计图纸,按规范组织施工。

2、确保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其费用。

3、乙方施工现场的内外安全责任由自己承担,发生费用由乙方自理,做到文明施工。

4、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收验。

5、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交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决算书2份。

乙方如不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或质量损失,应承担其经济责任。

三、合同工期

1、有以下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人力不可抗拒;

(2)设计变更;

(3)甲方计划调整;

(4)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5)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退换而影响进度;

(6)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影响正常施工;

(7)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8)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四、工程质量

1、质量要求:

2、乙方必按照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的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五、工程价款支付与结算

六、违约责任

乙方:

1、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偿付逾期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

甲方: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超时限付款另需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其它

1、乙方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立足于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5、本合同壹式份,甲乙方各执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2

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华时捷工业园研发楼桩基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承包形式

1、承包内容: 设计的华时捷工业园研发楼 图中桩基础工程内容。具体包括成孔施工(挖掘土方、扩底入岩、护壁、抽水、通风等工作)、钢筋笼制作安装、混凝土现场搅拌灌注施工(包括钢筋笼:安装、垫好居中;混装土:搅伴、进出料、运输、振捣密实等及有关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但包机械设备及临时水电管线(乙方需保证文明施工和安全用电,临时用电线路须规范整洁)。

二、综合性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分期综合性承包单价: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乙方经验,本合同综合桩径、护壁厚度、扩底、入岩深度、钢筋笼制作与安装、桩身承载力特征值及施工中各种特殊情况(如:扩底、入岩、钢板套筒护壁、施工降水等其他甲方提供的地质资料所未包含的所有风险情况)采用固定综合性承包单价包干,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综合单价。各分项综合单价如下:

各分项综合单价总价为 元/立方(包含下列①至④项)。 ①人工成孔:依设计桩径加扩底及护壁厚(设计护壁厚中al=120改成al=100厚)的挖土石方量按112.00元/立方包干。

②砼护壁:依实际护壁厚(设计护壁厚中al=120改成al=100厚)的砼量按68元/立方包干(其中井口至自然地面高度为0.36米,超高部分乙方自负)。

③钢筋笼制安:依实际完成工程量按450.00元/吨包干。

④挖孔桩砼浇灌:依设计桩径乘以实际桩长(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采用商品砼按45.00元/立方包泵车结算。

⑤承包范围外计时工按80元/工日计;承包范围外增加工作量经甲方签证后按20xx消耗量标准扣除甲供材料和甲方的机械费后结算(不计取任何费用,人工按54元/工日调整)。

2、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必须是经甲方现场签证认可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上述分项综合单价计算。甲方凭乙方出具的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付款。

3、施工时期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算付清。乙方承包责任人必须天天在岗,如检查时有不在岗现象,每次交违约金200元(现金)。

三、工期:

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

四、质量:

质量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为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材料。

2、全过程监督其施工情况。

3、负责施工场地“三通一平”。

4、对工程进行监督、检查、验收。甲方如发现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存在不安全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和采取甲方认为的一切必须的其他措施。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必须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施工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及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并及时报验(含护壁浇筑前对其土方开挖尺寸的验收)。

2、乙方必须确保施工期间护坡的稳定并做好防、排水。

3、乙方必须确保砼桩顶标高的准确性,如砼桩顶标高大于设计标高0.2米 外部分的凿除费用由乙方负责;砼桩顶标高小于设计标高的为不合格,乙方必须承担其返工费用。

4、进场后必须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对其新进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6、挖孔桩混凝土灌注路线的修筑、维护。

7、自备承包范围内的一切施工所需机具、工器具(含水电临时管线等)及其维护、修理。

8、乙方自备安装钢筋笼机具。

9、在施工中有疑难问题及时反馈甲方,提出方案,并及时妥善解决(如地下电缆、光缆、给排水及消防水管等)。

10、凡因乙方及作业人员的原因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治安事件,其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针对本基础桩的特殊施工环境和施工季节的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编制切实可靠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及应急救援预案。

七、其他: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交纳元质保金,完工后验收合格则无息退还。

2、如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场,退场后7天办理结算。甲方付至所完成结算产值的50%工程款,其他50%作为违约金,且质保金不予退还,全部赔付给甲方。

3、本工程如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秉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为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中方县中华源生态住宅小区一期工程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 承包单价:75元/m ,总价约250万元

四、 承包范围及工程内容:乙方负责¢300㎜震动灌注桩施工并该桩基础的所有机械费、人工费、进出场费、成孔成桩、砼搅拌浇灌、砼材料、钢筋笼及制作、水电费、原材料送检、砼试块制作、资料收集整理、桩点定位、进尺记录签证、协助验收等除税费和桩基动测静载检测外的相关内容和费用。

五、 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即20xx年9月1日到11月29日。若因暴雨、暴风、暴雷、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和停电及其它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误)工,应顺延工期。

六、 付款方式:乙方完成一期灌注桩15000米后,支付完成工程量款的70﹪,一期全部工程量完成后支付余下工程款的7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结算价款95﹪,留存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按一年计算,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10天内退还。

七、 按招标总价款共同按比例分担保险、工程交易费、安全生产管理等费用。

八、 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甲乙双方约定条款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和天成房地产开发公司派驻代表、监理方的监督,确保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 乙方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对工程所有的材料及时报验、送检,对施工工艺做到先报验,进行隐蔽工程应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施工。

3、 在施工中发现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监理方、派驻代表、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建筑主管部门、对该事故进行共同研究处理签字认后再进行施工。

九、 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水电通畅和办理好○相关手续:甲方负责处理协调好相关部门、周边环境的关系和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供全套图纸、施工说明及现场设计交底。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签收签证相关文件资料。

②提供桩基础施工图。

③协商有关部门对工程计量验收

2、乙方责任

① 负责组织施工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机具进场。

②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施工机具、材料、劳动力等计划报送甲方监理。

③ 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所用建筑材料的堆放,临时搭设按有关规定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布置,保证道路畅通。

④ 乙方所需一切生活设施、后勤保障由乙方自理。

⑤ 乙方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资料。

十、 施工安全: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规程建立可靠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2、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操作上岗位证才能上岗,加强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 施工现场按规定悬挂安全警语和安全标志,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

十一、 工程结算:

参照施工图,设计变更,隐蔽记录等,按合同约定按实结算。如因地质情况特殊或与地勘资料不符或设计变更等非乙方原因而须另行采取施工技术措施或工程量的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如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负责无偿返工和修整。

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赔偿人民币200元。

3 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价款的10%计取。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

年月日: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4

发包单位: (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管桩基础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管桩基础工程

2、工程量:预应力管桩 型桩;约 根,每条桩长约 ,总计桩长约 。

3、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及方式:

1、承包内容:预应力管桩的供桩、桩定位、打桩,打桩过程中的接桩、送桩、截桩、设备进退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施工方式: 锤击/静压 本工程采用: 桩尖

三、工程造价及计算方法:

1、工程造价人民币约 佰 拾 万元( ¥ 万元),以竣工结算为准(若工程量不足 米,则按 米办理结算;若工程量超过 米,则按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

2、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设计桩顶标高到桩尖的长度(每条桩另加0.5米)计算实桩工程量(桩尖部分按0.12米/个计算工程量);送桩工程量按:∑施工自然地面到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长度减0.5米计算。(包括补桩部分的工程量);

3、工程单价: 型: 元/米;送桩:25.00元/米¢ 普通桩尖: / 元/个;设备调遣费: 元/台。

以上单价中包含费用范围:管桩主材、零星材料、焊条、机械设备、人工费、测量放线、临时设施搭建、打桩、施工中的接桩、土方开挖后截桩、接桩.以上单价中:不含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及场地硬化费用;不含施工报建的费用;不含桩基验收中的各项检测费,不包测量承台底标高,不包括接桩需进行的土方开挖的费用,不含税金等其它各项费用。

4、甲方负责工程建安税费,乙方办理结算、收款手续时,需提供收款收据给甲方 。

四、工程质量和验收

乙方应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合格验收。

五、施工工期:

桩机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场,自开始打第一根桩起 10 天内完工(即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如遇甲方原因、雨天及国家规定的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则工期相应顺延。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转帐或现金支付 。

2、付款:

七、甲方责任:

1、开工前搞好“三通一平”等工作。负责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及场地硬化工作。

2、开工前负责提供图纸一份及地质资料一份给乙方,协助乙方放线、定桩位。

3、必须按时拨付工程款给乙方。

4、负责处理工程项目与周边建筑物、住户及农村的各种关系及费用。

5、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等相关资料,组织工程验收并负责桩的检测费用。负责本工程检测费用、税金。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设计图纸和现行管桩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质量监督和指挥,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按甲方要求时间进场,保证按时开工,确保工期。

4、施工中做好详细现场记录,提供材料合格证资料给甲方,作为交工验收及结算等依据。

5、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割桩、接桩人工机械费。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吊放桩头及开挖、回填桩基周边土方,并承担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全部条款,不得有任何的违背行为,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对方违约金(双方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 万元正),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另行计算。

十、解决争议的办法

双方约定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通过 市人民法院诉讼途径解决双方分歧。

十一、特别约定:

1、本工程检测由甲方负责,且必须在20天内完成其全部检测工作,否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2、如属甲方(包括业主方)原因而造成乙方累计停工超过三天的,则甲方需按每台班 20xx 元/天标准补给乙方机械停臵及工人误工费。

3、自打完桩之日起,乙方在3天内提交结算书给甲方,甲方必须自收到结算书后7天内给乙方办理完结算手续,否则视甲方同意乙方的结算。

4、因正常施工对周边房屋造成的影响由甲方负责。

5、施工地面以下断桩(包括斜桩等)及其所引起的其他相关费用(如承台加大费用等)由甲方负责,施工地面以上断桩(打破桩头)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代表签章后即生效,双方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签订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5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签订地点:

一、管桩( )规格、数量、项目单位、工期、总量、造价 进场时间: 年 月 日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重工智静力压桩机,以包工、保质量、包安全的形式包干。施工的水电费由甲方负责外,其它如接桩焊接及焊条,桩机进退、 施打(静压)等全部施工过程所需要设备、辅助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要求

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技术规程》:国家行业标准JGJ—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法规 进行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管桩基础工程施工任务。

四、结算以付款方式

1、工程量计算:以桩入土深度按实结算。合同签订或试桩时付拾万元;以后按施工进度付款;压桩完成办理结算手续,桩机转 场或十日结算工程款(材料按实计)。

2、若乙方代为甲方定桩:根据甲方所讨的额供桩,合同签订付拾万元作为管桩定金。

五、甲方负责

负责清理现场,确保施工工地“三通一平”, 场地不塌陷能满足压桩机施工作业要求;派专职人员常驻工地,及时办理工程签证,配合乙方 现场施工、及时忇调甲方负责范围内事宜;根据施工进度时授付工程款。

六、乙方负责

负责派专业技术人员及工程必用的机械设备按设计图纸要求的极限值进行压桩和配桩;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由乙方负责;压桩工程完成后, 提供压桩记录资料一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1、如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变更图纸,造成进场后或施工过程停工满四天,第五天算起,甲方1000元/日补偿乙方 误工费;并允许停工满十天,补偿全部误工费由乙方安排桩机转场。

2、对于压桩使土层形成挤压,可能给周边建(构)筑物带来轻微影响;或压桩遇到二下障碍物需要清障,因障碍物或场地陷机造成工程桩破碎 (或移位)需要扩基补强,对上述产生的工、料、费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只能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由于乙方施工机械引起的工程质量,工、料、费均由乙方负责(但不包含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友好的协调商解决或另补充协议。全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交讨下道工序及 付清工程款时自行失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6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_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material),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

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material)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0.00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6、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管桩。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material)。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现场应设置安全员。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城市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material)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地质原因所致压桩机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冲孔灌注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内。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定地点: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已充分了解工地的现状,甲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 工程地点: 东莞市东城区、寮步镇、石排镇

承包范围: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匝道桥、人行天桥桩基工程

承包规模:匝道桥共30条桩基(嵌岩桩),其中?1.4m桩基6条(约317M3)、?1.2M桩基24条(约814M3);人行天桥共15条桩基,其中?1.0M嵌岩桩10条(含生态园龙岗大道一标桩基8条,约44M3)、?1.0M摩擦桩5条(约80M3),合计45条(约1031M/1255M3)。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包工、包机械(吊机、水电除外)、不包主材(砼、钢筋、检测管,但包其他零星及损耗性材料等)、包进度、包安全、包质量(主材责任除外)。

2、乙方承包以下内容:包定位、埋设护筒、成孔、清孔、钢筋笼制安、埋设检测管、下钢筋笼、砼灌注、泥浆清运(包泥浆池和解决排放地点,甲方提供挖机开挖泥浆池)等所有施工工序内容及安全文明施工维护(防护材料甲方负责)、包机械场内场外转运、包生活及住宿,包人身安全等。

三、合同工期及机械要求

以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工程进度及机械数量为准。

四、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本工程质量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金额:采用固定单价(只计砼和钢筋,并不计桩,只计有效桩长,其他未说明的项目费用均已包含在单价内),固定单价为:?1.4M、?1.2M桩砼265元/M3;?1.0M桩砼300元/M3;钢筋制安420元/T,另龙岗大道进出场补助壹万元,费另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336915元,结算总价按实际成桩量计算。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工程款只结算合格桩基的70%。

2、付款方式:承包方按业主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机械设备、人员进场后开始施工时,付生活费总量为初定合同总价的 10 %,每检测完成20条桩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预付款在第一次扣除),全部完工并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剩余款项。

六、计量方式

设计图纸数量只作参考,进度款按初验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最终结算按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的成桩量计算(砼按M3、钢筋按T)。成桩量=(凿除桩头后的设计成桩顶标高-终孔桩底标高)_3.14_(设计直径/2)。

七、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负责协调业主、监理和其他单位,负责提供施工场地、测量放线和初期的安全围蔽。

2)负责总体管理,根据业主、监理单位要求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部位。

3)负责组织协调检测验收工作。

4)负责提供主材钢筋、砼、检测管、水电和吊机,不包除此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

5)至少安排1名技术主管负责此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乙方:1)按甲方要求施工,安排人员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验收工作。

2)负责除以上主材、水电和吊机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及机械设备、工具。

3)负责钻孔设备场内转运。

4)负责该工程范围内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具体按国家、广东省及东莞市有关的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范和强制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金额由承包人全额承担。

5)开工前甲方负责开挖探明地下管线、障碍物情况,乙方施工过程中负责保护已探明的地下管线及障碍物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全额负责赔偿。

6)负责除混凝土强度外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比如检测发现断桩或沉渣过大等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返工和其他损失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如乙方认为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要求可以拒绝接收。

7)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住宿及生活问题。

8)如由于乙方不按要求施工,造成进度滞后,每滞后一天处罚 1000元,造成质量问题,除赔偿金及返工费用外,每次罚款¥5000元,造成安全问题,除赔偿金外,每次罚款¥20_ 元,不服从管理每次罚款2¥500 元,另泥浆如污染现状路面每次罚款 ¥500 元。

9)至少安排1名现场主管负责内部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配合甲方工作,工地现场人员的着装、安全帽等需按项目部统一要求自行配臵。

10)单价已包含各种保险费用,乙方自行购买自身及工人的所有保险,除甲方机械原因伤害乙方外,所有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费用。

八、工程变更

如出现设计图变更按变更文件施工,工程量以变更审批文件为上限,超过部分不予计量,计算方法按第六条执行;单价按第五.1执行,如出现新施工项目重新协商定价。

九、其他要求

甲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 白冰(环城路与西南路交叉口改造工程),电话: ,曾纪锋(东莞生态园龙岗大道修改段一标),电话:。 乙方现场主管负责人为 ,电话:。

十、争议解决方式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于当天生效,至结清剩余结算款额时终止。本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发、承包人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代表: 承 包 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联系电话: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村安置房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质量完成施工任务,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 工程名称:永嘉县桥头镇外垟头村安置房。

二、 工程地点:桥头镇外垟头村

三 桩机类型:冲击桩机

四 分包类型: 包清工、按实际施工工程量计算。

五、 工作内容: 工程桩、坑中坑围护桩、支撑桩。成孔、钢筋笼制作安装、电焊条、铁丝、围护支撑桩钢格架安装等。

六、 单价: 冲击钻成空 (不含税)

七、 结算方式: 按设计桩径乘设计桩长计算至地面

八、 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按乙方每个完成工程量70﹪支付工程款,桩机退场付20﹪,其余10﹪的工程款待桩基验收合格7天内全部付清。

九、 工程要求: 乙方在试装工作完成后,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在规定的工期内必须完成桩基施工,如延误工期甲方将按每天5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十、 质量要求: 乙方确保桩基质量合格,桩基检测不得出现ⅠⅠⅠ类桩,如发现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增加工程量,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桩位放样,提供挖护筒大挖掘机,负责开挖泥浆池,提供桩基所需的钢筋、混凝土等材料。

2、做好各单位在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保证场地内的道路畅通。

3、提供乙方工人住房等生活设施。

十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要求,做好工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机械检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因乙方原因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自负。

2、服从甲方管理,合理安排施工顺序,进场前应上报本分包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及桩机安全检测报告、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3、施工期间按要求制作混凝土试块、钢筋取样、及时向甲方提供桩基施工过程中原始资料。

4、乙方在砼浇筑时,应严格控制砼用量,超灌高度控制在3.5m以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5、配合甲方桩基检测工作。

6、发现地坪以下1m的地下妨碍物,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

7、因乙方原因,乙方要求退场,其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不得反悔,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9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米,共约条,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 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 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 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 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 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 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 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 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 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 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桩基础施工合同 篇10

总承包单位(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桩基施工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施工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

1.2工程地点:平和县长乐乡联三村。

1.3承包范围:漳州市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钻孔灌注桩工程

1.4承包方式:清包工

1.5质量标准:合格

1.6工期:70天

2.工作内容:

2.1乙方负责承包机械安装,焊接锤牙,对位,维修保养钻机,冲击成孔,灌注水下混凝土,做好桩基施工原始记录。

3.合同价款:

3.1承包方式:包清工---综合单价430元/m,桩径:1.2m,按成孔实际孔深计算为准。(如遇到孤石,双方另行协商。)

3.2不含施工用电费,机械,材料费。

3.3不包含护壁钢筋材料费,如开钻后现场实际需要由甲方供应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4.付款结算方式:

4.1 乙方施工人员及机具进场后先预支生活材料费。

4.2施工过程按月进度款的90%支付。

4.3本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结清全部工程余款。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

5.1.2现场免费提供乙方生活用水、用电,堆放场地及乙方工作人员住宿条件;

5.1.3甲方负责桩基进出场的机械费用,包括施工期间负责机械配合乙方移机、清理泥浆池以及泥浆外运。

5.1.4在钻孔施工期间遇到地质与地勘资料有误差,如遇到孤石而导致偏孔,由甲方承担责任并及时处理且不影响到施工。

5.1.5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拦、停电、机械不齐备、混凝土、钢筋笼供应不及时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超过48小时,甲方要负责乙方一定费用。

5.1.6负责做好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并应提前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和施工设备购买建设工程应购买的相应保险。

5.1.7根据合约按时支付工程款。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为本合同项目下劳务班组员工的全权代表,对用于本项目内全体员工的劳动力资源合法性、劳动报酬;服从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按照甲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工期交底内容组织施工;

5.2.3保证进场人员、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等级满足本专业工程要求;

5.2.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质量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检查和验收,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5.2.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检查、实施;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工伤事故,费用在一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工伤费用超出一万元部分由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共同承担。

6.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本项目业主备案;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结清工程款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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