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广告代理的**项目的策划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为:甲方负责本案广告策划事宜;乙方提供本案营销策划协作工作。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在对外一切公开之媒体上明显具明以下称谓:
“策划顾问: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界定为: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开发项目开盘广告(预售许可证后)后*个月整终止。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1、前期的定位策划
从项目前期筹备期介入,进行整盘的产品和市场定位建议及相应整体规划、环境设计、户型配比等建议。进行案名、推广名建议。
2、整体行销、传播策划的咨询
整体楼盘推广的策划框架,包括前期市场分析,营销战略,行销组合,传播策略的建议。
3、阶段性传播策划
每月进行市场调研,并据此进行每月具体广告宣传活动的策划、创意。
4、具体的SP活动策划建议
针对开盘及各销售阶段及时点进行SP活动的策划,并协助方案的实施。
5、提供楼盘VI设计建议
基础部分:LOGO、标准字、标准色、扩展图形。
应用部分:接待看房车车体设计;手提袋、信封、名片、胸牌等办公事物用品;售楼处内部LOGO墙。
6、提供项目的各类广告代理、宣传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各类广告:报纸广告、电视、电台广告、车体广告、户外广告。
印刷品:楼书、销平销海、DM、手提带、邀请函、名片。
7、提供现场改进建议和方案
工地围墙、现场售楼处设计建议方案,灯箱、看板等室内宣传的设计、制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将合同期间合作项目的传播和推广策划与创意设计全权委托乙方。甲方由于具体困难或特殊原因而委托第三方或自己实施,需双方具体协商,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指定专人密切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部分工作纲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和确认;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各方面有关资料;
4、甲方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上述“乙方服务内容”;
2、乙方尊重甲方意愿和要求,各阶段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3、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严守甲方管理、经营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策划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营销策划总费用为15万元。
2、策划费用采用分期支付和月费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第一期支付费用5万元,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剩余策划费用分*个月付清,从正式签约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策划费用*万元整。
3、其他约定
原则上,甲方除本协议约定应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工作开展的所有活动、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要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因非正常原因终止合同,都将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另一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约金,并陪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只自签定之日期译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在本期间及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录用对方工作人员,否则视为违约,每录用一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广告代理的**项目的策划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合作形式为:甲方负责本案广告策划事宜;乙方提供本案营销策划协作工作。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在对外一切公开之媒体上明显具明以下称谓:
“策划顾问: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界定为: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开发项目开盘广告(预售许可证后)后*个月整终止。
第三条乙方服务内容
1、前期的定位策划
从项目前期筹备期介入,进行整盘的产品和市场定位建议及相应整体规划、环境设计、户型配比等建议。进行案名、推广名建议。
2、整体行销、传播策划的咨询
整体楼盘推广的策划框架,包括前期市场分析,营销战略,行销组合,传播策略的建议。
3、阶段性传播策划
每月进行市场调研,并据此进行每月具体广告宣传活动的策划、创意。
4、具体的SP活动策划建议
针对开盘及各销售阶段及时点进行SP活动的策划,并协助方案的实施。
5、提供楼盘VI设计建议
基础部分:LOGO、标准字、标准色、扩展图形。
应用部分:接待看房车车体设计;手提袋、信封、名片、胸牌等办公事物用品;售楼处内部LOGO墙。
6、提供项目的各类广告代理、宣传品的创意、设计及制作服务
各类广告:报纸广告、电视、电台广告、车体广告、户外广告。
印刷品:楼书、销平销海、DM、手提带、邀请函、名片。
7、提供现场改进建议和方案
工地围墙、现场售楼处设计建议方案,灯箱、看板等室内宣传的设计、制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将合同期间合作项目的传播和推广策划与创意设计全权委托乙方。甲方由于具体困难或特殊原因而委托第三方或自己实施,需双方具体协商,并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指定专人密切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部分工作纲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和确认;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所需各方面有关资料;
4、甲方按合同规定准时向乙方付款。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间为甲方提供上述“乙方服务内容”;
2、乙方尊重甲方意愿和要求,各阶段广告计划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3、在为甲方工作期间,乙方严守甲方管理、经营等商业机密。
第七条策划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营销策划总费用为15万元。
2、策划费用采用分期支付和月费支付相结合的办法:
第一期支付费用5万元,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剩余策划费用分*个月付清,从正式签约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按月支付,每月支付策划费用*万元整。
3、其他约定
原则上,甲方除本协议约定应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外,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工作开展的所有活动、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要提出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任何一方因非正常原因终止合同,都将承担相应责任、支付另一方人民币5万元作为约金,并陪偿另一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只自签定之日期译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一条在本期间及合同期满后半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录用对方工作人员,否则视为违约,每录用一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上海置业有限公司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香港)商业管理集团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的策划咨询工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淮滨商贸城
面 积:__________
项目地点:
项目类型:商业房地产商铺销售
合作方式:销售策划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作为本项目的开发商,有权决定项目经营的大政方针。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资料。
3、 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各种费用及提成。
4、 甲方在整个项目工作进行中,有责任按照既定的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具体各项工作,使乙方的方案得以充分的发挥。
5、 甲方承担各种媒体发布的费用和活动实施费用,整体的广告宣传投入不低于40万元(人民币)。
6、 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话费补助。
7、 乙方派出人员在甲方项目地(淮滨)执行工作期间食宿及生活配套设施费用由甲方全权负责(可与甲方员工相同)。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乙方为甲方项目开展营销策划、商业运营管理工作。 在合同期间,乙方派出的人员负责营销策划设计、楼盘销售指导、招商指导、商业运营、物业管理顾问咨询等工作。
3、 乙方在甲方预付款到帐个工作日内提供项目的工作计划书、策略执行案和部分广告案大纲。
4、 乙方有权在市场变化中经与甲方协商认可后,不断修正工作方案,已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6、 如果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利停止工作。 乙方在工作方案得到确定后,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和实施各项工作。
7、 乙方人员应参与当担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四、乙方的主要工作内容
1、 方案的策略研究与设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