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销售合同集合【三篇】

器械销售合同集合(精选3篇)

器械销售合同集合 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内容

1、设备名称:“闪电手”设备(包含“闪电手”机器、读卡器、卡)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 元整)。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注意事项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货方式:

①成都市五城区范围内,乙方可根据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送货上门,所产生的路途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②郊县及其他地区,甲方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收货地址,乙方快递送货,所产生的快递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甲方购买乙方设备数量超过五台(含五台)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四、货款支付

签订销售合同后,甲方须支付乙方总金额的50%,共计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到乙方“闪电手”设备,验收无误后,甲方须在当日内一次性结清剩下的所有费用,共计 元(大写: 元整)。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闪电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至交货验收结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闪电手”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人为因素造成“闪电手”设备出现故障由甲方自行承担设备维修费用及货物运输来回路途费。

六、调试和验收

1、乙方交货前应对“闪电手”设备作出全面检查。乙方须填写完整的出库,加盖公章,由甲方签字确认。此出库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的重要依据,应随“闪电手”设备交甲方自行保管。

2、成都市五城区范围内乙方将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上门提供“闪电手”设备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3、郊县及其他地区乙方将通过远程方式,指导甲方进行“闪电手”设备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七、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已签订“闪电手”设备销售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闪电手”设备的,乙方将不退还甲方所支付的50%的预付款。

2、验收无误后,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时间结清尾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付款逾期超十个工作日,经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闪电手”设备,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逾期交付“闪电手”设备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代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诉讼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执行。

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器械销售合同集合 篇2

买方:

电话:

邮编:地址:

传真:

卖方:

电话:

邮编:

地址:

传真:

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由买方购进卖方售出以下商品

一、付款方式:货到装机合格后30天内付全款的95%即¥332500、00元,余款5%即¥17500、00元作为质保,壹年内付清。

二、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三、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四、安装、验收与培训

1、买方应按卖方提出的要求,负责准备场地并负担有关费用;

2、买方在收到本合同货物(设备)并准备好场地后,应通知卖方;卖方在接到买方的安装通知后的两天内,派出工程师前往并到达安装现场;

3、卖方所派工程师(与买方有关人员一起)负责开箱验机;

4、卖方工程师负责免费安装调试,与安装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材料费等)按合同规定执行;

5、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买、卖双方代表共同在验收书上签字;买方同意在验收合格并签字前,该设备不作临床使用;

6、验收合格并签字后,卖方负责对客户的直接使用者(2名)进行外院培训;培训期一个月,培训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保修

1、本合同所规定设备的保修期为壹年(消耗品除外);

2、保修期内的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书后的两个工作日内(须无特殊限制条件),赶到客户现场进行维修;

3、卖方对保修期内的设备提供预防性保养服务;

4、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六、违约责任

买方未付清全款前,本合同以下的仪器所有权属卖方。

1、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卖方支付货款,若买方未能按合同付清全款的95%,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所售仪器。

2、若买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未付清全款的95%,则所有费用(运输费、磨损费、人工费)由买方承担。涉及正常调试时试剂消耗,所消耗试剂款由买方支付。

七、未尽事宜,见双方补充协议。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有签订本合同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三十天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向签订本合同的双方共同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有仲裁机关做出最后裁决,此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买方:

开户行:

账号:

签约代表:(盖章)

日期:

卖方:

开户行:

账号:

签约代表:(盖章)

器械销售合同集合 篇3

需方(甲方):供方(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同时双方承诺按下列合同条款进行公平交易。本合同共2页,附件共页。

1、经确认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如下所示产品,清单如下:

2、乙方承诺根据合同条款按时提供合同所列货物及完整的随货附件。

3、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合同标识厂商之相应产品技术规范,乙方对所供合同产品负责的维修期限:厂商标准。

4、收货事宜:

a)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完整收货地址: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收货联系人/电话:

5、交货日期:

签定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6、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

a)供方送货

b)所有合同货物的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供方承担

7、产品验收方法及异议期限:

a)所有合同产品均应在交货地点现场拆验,如有质量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应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争议。

b)甲方验货时除非因产品质量问题,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拒付货款,包括验收后。

8、付款、开票及违约责任

a)需方在在收讫货物后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清所有货款(¥元);如需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款,供方将按货款总额的每日3‰收取滞纳金。

供方收到全额含税总货款后向需方交付等值合法的发票。对于买、卖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需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需方货款已付清。

b)如由不可抗拒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双方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c)如需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供方之款项,供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需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供方向需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d)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提供货物的种类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2、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3、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律师等相关费用,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9、对执行本合同若双方有争议时,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供方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10、本合同如需补充,双方可以附件的形式说明。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12、本合同于年月日以正本方式签定及合同附件,都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13、除签名、签时间外手写及涂改无效。

需方单位(甲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供方单位(乙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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