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我们该怎么拟定协议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安全协议书(精选6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为确保大桥的安全畅通,和谐高效运营目标的实现,加强与大桥各养护管理单位及经营单位的`工作联系,建立并完善各方的工作沟通机制,增强各单位工作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履行各自的安全责任主体职责,营造和谐互动的良好氛围,决定开展共创共建活动。经共同协商,公司与经营单位共同签订共创共建协议书。
一、公司职责
1、根据安全管理职责,督促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协调各经营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2、对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指导工作,及时了解经营单位的工作情况,对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需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给予反映或解决。
3、主动与经营单位沟通,增进互信,互相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定期向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通报各自的工作情况。
5、定期组织召开 安全运营管理例会等会议,通报信息,总结共创共建成效。
二、经营单位承诺
1、按照安全责任主体职责,切实履行对大桥的平安创建工作。
2、及时向公司报告涉及桥的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提出共创共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主动与公司沟通,增进互信,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工作协调机制。
4、自觉遵守公司和大桥主管部门有关桥运营管理的各项规定。
5、定期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运营管理例会等会议。
三、总结评分
1、20xx年年底,各方要按照各自承诺的内容进行工作总结,供各参建单位共同交流,以进一步完善共创共建活动,提高工作实效。
2、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及共创共建考核评分标准》中对应条款对各单位进行年度评分。
本协议一式十六份,各方各执二份,自各方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书时效为20xx年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共同条款:
一、乙方承建甲方位于幸福新城路口,主体为七层,总建筑面积约为7*11*16平方米。甲方负责建房所需材料按时按要求运到工地并负责请机捣楼面。乙方负责模板、顶木及拉条及所需副材。
二、披灰完成(包括外墙),工价结算按188元/㎡计价,每捣一层楼面拆好模板后,甲方即按楼房建筑工价的85%付给乙方,剩余的15%工钱待主体竣工后再结清。每捣一层楼面甲方奖励给乙方每人30元钱作为伙食补助,平时伙食则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可以向甲方预借伙食费。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建筑图纸以及甲方的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如由于乙方施工的质量有问题造成返工的损失,则由乙方自行负责损失费用。
四、安全施工:所有进场工人须要求购买人身保险,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本合同施工单价为施工及安全包干价。即乙方在施工中按国家建筑施工的相关规定,要求搭设操作防护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搭设,确保施工操作的规范安全。如乙方在施工中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期限:甲方必须按时按要求备足建筑材料,乙方则保证施工人员到位,确保建筑顺利开展。建筑中途,乙方不能无故停工拖延工期,每层建筑工期17-20天,雨天除外。
六、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法律效力,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定做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电力工程施工需要,拟将挖掘机施工作业承包与承揽人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安全职责,根据《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就挖掘机施工作业有关安全问题民事协议如下,供双方妥善执行:
双方声明:本协议是对甲乙双方在承揽关系的前提下对有关施工及安全事项的确定,甲方在每次挖掘作业过程中的“指挥”是敦促完成承揽合同的辅助内容。
一、挖掘机类型: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租赁金和结算方式
1、计量方式:按实际工程进行计量,计时时间以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地点,并指令开始工作时,甲方指定专人计量时间;计价方式:累计签发的时间,按累计时间乘以单价进行计算,单价以中标谈判价格???????????元/小时执行。
2、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于每月二十日前对上一月签单进行统计结算。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挖掘机必须经检测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操作人员具备作业资格,并审核备案;甲方认为挖掘机或作业人员不能使用、胜任的,不服从工作指挥的有权拒绝或终止使用合同。
2、甲方有权纠正挖掘机操作过程中的违章行为,并阻止违章操作。 ?1
3、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在作业前向乙方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4、甲方在挖掘机作业的过程中,发现挖掘机存在危及安全施工的隐患时,有权中止使用,隐患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工。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挖掘机合格。乙方所提供的`挖掘机,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经国家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除挖掘机主体以外,乙方需提供与施工现场作业相匹配的辅助配件。
2、挖掘机人员具备资格。乙方提供的挖掘机应配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服从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按照定做人甲方的施工需要进行施工,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掌握现场的作业环境和存在的危险点。
3、乙方负责挖掘机进退场运输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挖掘机安全运到甲方施工现场,乙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及防范工作,凡开往或退出工地等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乙方应对挖掘机作业过程中的作业人员操作安全负责。对甲方违章指挥的,乙方有权拒绝。但乙方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施工;并确保完成甲方交待的全部作业内容,保证施工作业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5、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使用机械的时间(一般提前一天);遇特殊或紧急情况随时通知,乙方应以甲方为重点,确保机械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因此影响甲方正常工作,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费用。
五、安全责任
1、由于乙方挖掘机司机违章操作、操作不当或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财产损失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挖掘机作业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应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流畅;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均要充分熟识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敷设等情况,甲方负责落实并告知乙方。在甲方已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因乙方挖掘机司机任意扩大范围、野蛮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敷设情况不明、非人为主观操作失误的情况下,乙方作业时造成地下管线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
5、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及其他事故时,甲乙双方均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事故抢修的义务,甲方应根据国家及有关规定,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此协议一式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执行,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报各自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所属社区:
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甲方(北京市崇文区第三幼儿园)组织我园所管辖社区幼儿及家长来园参加社区早教亲子活动,乙方为小朋友的监护人,陪同幼儿参与活动,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保证幼儿在园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组织社区早教亲子活动应承担的责任:(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1、为乙方提供早教活动的场地及活动所需材料。
2、早教老师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早教亲子活动,提升乙方科学育儿理念,指导其学会养育、教育幼儿的正确方法。
3、甲方定期召开主题沙龙及座谈会,解答乙方在育儿方面存在的困惑及问题。
4、协助乙方在活动中对幼儿进行指导和教育。
二、乙方作为小朋友的监护人,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社区早教亲子活动,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亲子活动安全协议书文章亲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乙方需持“早教入园卡”按时带幼儿来园参加活动。
2、入园前需在幼儿园门口接受晨检,乙方不要(准)为幼儿带各种零食、危险性玩具及饰品入园(如果冻、泡泡糖、小珠子、项链、手镯、玉坠等),否则其遗失或因饰物所造成的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3、乙方应在参加活动时保证幼儿的。身体健康状态良好,如幼儿患有先天性疾病或习惯性脱臼等,家长应保证幼儿活动中的安全健康。在活动中如发病或造成意外,甲方概不负责。
4、每次带幼儿来园参加活动,乙方应为幼儿穿着简单、舒适的衣服和鞋子,避免幼儿在活动中被衣物或带子缠绕而发生危险。
5、如果报名后,乙方不能按时带幼儿来园参加活动,请及时与幼儿园请假说明原因,以免影响活动的按时开展。
6、活动中乙方有责任看护好幼儿,不得随意带幼儿离开活动场所到其它地方游戏,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甲方(学校): xx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乙方(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地保护,使其安全、健康地成长,是学校和每一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工作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确保学校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此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甲方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甲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甲方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乙方,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二、乙方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乙方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学习家庭教育知识,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关监护职责:
(一)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二)教育子女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孩子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不在外面过夜;不跟陌生人接触,不与社会上行为不良的人员来往,学会机智巧为、自护自救,防止受骗。
(三)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驾驶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乙方发现子女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营业性歌舞厅等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
(五)教育子女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不让子女在校园以外的非法摊点买小吃或就餐。
(六)教育子女不擅离校园,远离危险地带,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预防和制止子女到大海、水库、河流、沟渠、池塘地头水柜洗澡、戏水、钓鱼或玩耍。
(七)乙方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做童工;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八)教育子女不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参与打架斗殴;不准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不准偷窃、故意毁坏财物;不准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九)发现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必须及时告知甲方。
(十)教育子女熟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
学生或其监护人因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 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 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 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三、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方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四、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也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五、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信访范围,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不得无理信访,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扰乱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x年十一月八日
甲方:幼儿园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甲方(幼儿园)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乙方为甲方园内XX小朋友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幼儿参加户外亲子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幼儿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1、甲方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医疗、卫生等条件。
(3)、协助乙方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XX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户外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幼儿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幼儿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的'幼儿,父母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幼儿;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应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与要求,与甲方的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
(10)、自备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或员工的故意行为造成幼儿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