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售房人):XX
乙方(买房人):XX
见证人:XX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所售房座落于XX路XX号。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XXXXXXXXXX;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元,(小写)XX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支付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前(XX日内)。此期间甲方不得提价或另选买主。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XX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XX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XX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20日内,先向税务登记机关依法纳税后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最后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终结协议。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百分之XX乙方承担百分之XX。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县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水、电、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费用由甲方结清并过户给乙方。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留执XX份。
甲方(签章):XX 乙方(签章):XX
现住址:XXXXXX 现住址: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