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车辆租赁协议书(精选31篇)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货车承租人须知》、《货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盖章: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协议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协议。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协议。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承租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吨载重量____牌汽车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____ 、____ 、____ 、____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座客车壹辆(车牌号____________)租给承租方使用,同时随车提供《行驶证》、《养路费缴纳凭证》及《保险凭证》,驾驶员由承租方自行配备。
二、租用期定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时起至 年 月 日时止。
三、租金每月为 元整,每月____日支付。
四、出租方负责承担该车的有关税金、保险金和养路费。
五、租赁期间的燃料费及过路、过桥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六、出租方承诺所出租车辆性能良好,适于驾驶。承租方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七、违约责任:租赁期内,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3日。
(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5、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6、严格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7、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8、承租方必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给承租人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9、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0、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五、担保方责任和义务
1、担保方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义务负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从担保方签字之日算起,担保方的担保期限到期后就担保期内承租人发生的法律责任仍然有效。
2、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
3、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租赁行为暂时停止而不愿或没有能力继续担保的,需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及被担保方,并征得出租方及承租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变更或解除担保。
六、押金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押金给出租方,押金不计利息。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在无任何纠纷的情况下,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剩余押金即时归还承租方,下班之后还车,押金将于下一工作日内退还。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还车结算时,由承租方预留人民币500元的交通违章保证金,十五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则全部返还给承租方,否则出租方在代付交通违章金后将余额返还承租方。
七、保险条款
1、出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以出租方为受益人的车损、盗抢和第三者责任险,若长期租赁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3、承租方应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否则承租方应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
4、上述保险公司险种赔偿之外的所有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仅就承租方或出租方书面允许的驾驶人员发生的保险索赔事宜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5、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各种事故,承租方应付车辆加速折旧费、保险公司免赔额和维修停驶期间租金收入的50%,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损失额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
八、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均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应按双方签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小时,均按《价目表》的超时交费标准交付违约金。
3、承租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向出租方缴纳租金,逾期按每天1%(租金总额)缴纳滞纳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承租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出租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
汽车承租人须知:
为了租赁车辆的安全运营,也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承租方记住以下条款:
1、除您本人或您在《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注明的驾驶人员外,无出租方的书面许可,不允许任何人驾驶您承租的本公司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驾驶人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驾龄一年以上)且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与租用车辆相符。
3、您承租的车辆必须在海南省以内地区使用,若确需驶出上述范围,务请提前三天取得出租方书面许可并加收5000元押金,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4、您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车辆交接清单》中您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您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5、为避免上一条情况出现请您每天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作常规检查,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出租方联系。如确需填加油液,必须使用生产厂家允许的产品。还车时承租方应保持车辆的内外清洁,否则出租方将收取10元的清洁费。
6、如果承担车辆发生故障或异常,您应立即停车与出租方联系,如未与出租方联系,继续使用造成损失将由您承担
7、如果承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由出租方安排维修地点,您不能自行维修或自行选择维修厂家进行维修,禁止继续使用已受损的车辆,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8、出租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金。
9、您如果在承租车辆期间遗失牌照或其它有关证件,您应承担补办费用及车辆由此停驶期间的租赁费。
10、租车时,请您一定细心,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在出场前解决,车辆一旦离场,车况即以离场时《车辆交接清单》为准。
11、您不能自行卸动或拆除所租车辆的零件和备件,否则,您不但须及时性归还原零件或设备,还须付给出租方不超过所拆零部件或设备原价三倍的违约金,车辆的防盗器遥控板若发生损坏或丢失,您应赔偿1500人民币。
12、您不能拆动车辆的里程表,若在您租车期限内有拆除现象,须交付出租方1000元赔偿费。
13、您不能将承租车辆当作教练车,禁止用所租车辆参加竞赛,做测试试验及其它具有损坏性质的驾驶,否则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4、禁止用承租车辆从事盈利性质客货运输,禁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及会在车中留下刺激性气味的物品。如违反以上条款,出租方将视情节轻重向您收取不少于5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车辆的要求(汽油车必须使用90#以上无铅汽油),否则因燃料不当造成的损坏完全由您承担。
16、为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租车当日确定每月何日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一次。如每少保养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24小时为一个租赁日,月租按30天计。
17、因欠租未还车辆产生的租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8、本《汽车承租人须知》作为《汽车租赁合同》的组成部份,与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条款已由出租方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且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租用乙方设备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设备租用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租赁设备名称及数量
二、使用地点及用途
一、用于工程项目名称:
二、使用地点:
三、设备用途及作业范围:内工程施工所需土石运输工程。
三、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计算方法:乙方设备到达施工工地之日起,至甲方下达退场通知时为止。
四、设备的调遣与费用
乙方承担设备进离场调遣费用及运输保险费。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经双方协商,所租土石方运输车的租金为每台元/车,租金从到达工地之日起计算,每壹个月结算一次。不足一个月时按元/天计算租金。
合同租金中已包含司机工费、有关国家规定的'车辆应交的各种费用、设备保养维修费、配件材料费用等,即除柴油以外的其他所有费用。
因人力不可抗拒且无法预见的重大自然灾害(风灾、火灾、地震等)而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损失。
六、甲方的责任
一、负责安排司机人员食宿、提供设备停放场地。
二、安排专人合理调派设备,不得违章指挥,并合理安排设备维修、保养时间。
三、设备所需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
四、在设备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设备转租或抵押及变卖,需转移施工地点时,须征得乙方同意。
七、乙方责任
一、出租设备保证技术状况良好,做到勤保养勤检修,准时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场和施工。由于机械设备故障或其它乙方人为原因影响甲方承建工程工期,其责任及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安排合格、经验丰富的操作司机3名,随机负责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保养,并负责人员、设备的安全及使用事项。随机人员要遵守甲方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服从项目部调度安排,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不得以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出工操作,不得索要合同费用以外的钱、物和发生故意刁难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设备出场,乙方承担出场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有责任对其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技术、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
三、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尽量安排在施工间隙和公休时间进行,乙方要提前向甲方通报,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维修。
四、乙方必须保证设备所有运营手续齐全,否则由此引起的罚款,乙方自行承担。
五、由于乙方人为的原因造成一天以上或因设备故障造成三天以上停机,甲方按元/天乘以实际停工天数计扣租赁费,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六、由于操作人员不服从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经济损失及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期。
七、由于乙方原因与地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负责车辆安全停放、看管,车辆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无权将柴油送人或倒卖,每发现一次按加油时总价的十倍罚款,罚金在当月租赁费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引起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适当的间接损失。经双方协商无效后,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接受个人或企业用户委托,为其个人或商务、公务活动提供相关出行服务的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高品质的出行服务。
乙方是具有合法汽车租赁资质的汽车租赁企业,在汽车租赁市场享有良好的声誉。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 合作方式
1.1 甲方接受个人或企业用户的委托,为其代订车辆,接受用户需求信息并通过合作方易到用车平台与乙方进行预约信息交互,向乙方提供汽车租赁需求并代理乙方接受汽车租赁业务订单。乙方根据确认接受的订单信息向客户提供车辆并完成租车服务。
1.2 甲方在向客户收取费用后,该费用中包含甲方的代订服务费,甲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租车费用,其差额即为甲方应收取的代订服务费。
1.3 甲方为乙方代收客户的汽车租赁服务费用,并代乙方向客户开具发票。
第2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通过自有渠道收集接受和收集租车需求者的求租信息;
2.2 甲方负责与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合作,通过其租车信息服务系统接受、确认租车订单并将订单发送乙方;
2.3 甲方有权代理乙方向客户收取租车服务费,并有权收取代订服务费;
2.4 甲方负责协议安装乙方运营车辆上的与租车信息服务系统实时联接的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并向乙方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在甲方合作方的租车信息服务系统的变更、更新、优化后,应及时通知或协助乙方更新终端设备中的应用程序。
2.5 甲方可以选择查验乙方车辆是否符合行驶要求,并对乙方的租赁服务进行监督和提出整改意见。
2.6 甲方应保证向乙方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订单信息,在客户发出订单后又临时变更、取消订单的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
2.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于已接受确认的订单按照其内容调配提供对应车辆。
2.8 甲方受理客户的投诉,并联合乙方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在乙方与客户的争议得到合理解决前,暂停向乙方支付对应租车费用。
2.9 甲方有权制定并不时更新订单规则及服务规则,有权核查订单及服务的真实性,乙方同意以甲方的核查结论为准,对乙方参与的违反订单规则及服务规则的租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用户订单,虚假提供服务,利用优惠券或其他优惠规则套取租车服务费等行为,甲方有权对租车费用进行相应扣减。
第3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保证拥有并维持汽车租赁服务的资质,按照当地的汽车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完成许可或备案(如需)。
3.2乙方拥有车辆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和租赁***、行驶手续的合法性、有效性;
3.3 乙方必须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购买正规的全险,并使之持续有效,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玻璃破损险和车身划痕险;
3.4 乙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甲方发送的订单并给出报价,为提高服务的机动性,乙方同意车辆实时的实际操作控制人为乙方代理人,通过车载信息收发终端程序确认订单,乙方应当按照成功确认的订单履行服务,提供符合订单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性能、安全、卫生等方面标准的车辆进行租车服务;如在接受订单后发生必须变更订单内容的情形,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变更情况。
3.5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计收租车服务费或其他费用;
3.6 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符合租车服务标准的车辆信息,录入甲方系统及甲方合作技术平台的租车信息服务系统以备客户选择租用,并配合甲方实地查验车辆是否符合各项要求;
3.7 乙方有权使用由甲方的技术合作方提供的车载信息收发终端程序,并要求甲方协助及时维护、修复车载信息收发终端程序,但乙方不得修改、变更、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该终端程序,也不得允许第三方进行此类修改、变更、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
3.7乙方有权在发现订单存在重大错误信息时及时向甲方反映,并暂停租车服务;
3.8乙方可以拒绝客户的不合理要求,阻止客户利用租赁车辆进行非法活动;
3.9 发生客户投诉,乙方应当配合甲方调查处理。
第4条 风险分担
4.1 客户风险
4.1.1 客户变更、取消订单的:
因租车服务订购者在向甲方发出订单后又临时变更、取消订单造成乙方车辆出车而未能完成服务的',此种风险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即甲方不收取代订服务费,乙方不收取租车服务费。但乙方有权根据此种风险发生的实际情况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4.1.2 客户污损、损坏车辆的:
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如污损、损坏车辆的,因客户的行为造成车辆受到损坏的,由 甲方协助乙方向客户主张责任,但司机未遵守服务规则的情形除外。
4.1.3 客户妨碍车辆安全行驶的:
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妨碍车辆安全行驶的,对该行为造成的驾驶员或车辆损害,由客户承担法律责任,如乙方因此发生任何损失,由甲方协助乙方向客户主张责任。
4.1.4 客户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利用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如确不知情,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乙方人员如知情,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1.5 其他行为:
客户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发生其他如遗留财物、强令违章等行为事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甲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
4.2 外部风险
4.2.1 交通违章违法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他法律规定而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或处理的,应由乙方或相关代驾司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2 交通事故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或者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员)遭受损害的,乙方应首先使用车辆保险赔偿发生的各项人身或财产损失;对于因车辆安全使用性能出现问题而发生的事故或意外,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其他非乙方车辆原因发生的事故或意外,由相关责任方承担各自的责任。
4.2.3 违法犯罪活动
在提供车辆服务过程中,如果遭遇抢劫、盗窃、破坏等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车辆和人员(包括司机和乘员)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2.4 交通瘫痪、堵车
如发生道路交通瘫痪、拥堵等情况时,如能完成客户的最终要求,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完成该订单;如不能完成客户的最终要求,乙方有过错的,由乙方根据过错程度对客户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甲方应按照订单那价格100%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4.2.5 意外事件
如遭遇其他意外事件影响、延误、妨碍乙方的驾驶人员完成驾驶服务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4.3 乙方造成的风险
4.3.1 未按指定订单提供车辆:
乙方未提供订单指定车型,客户拒绝接受服务的,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如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4.3.2 车辆车况:
乙方未提供符合标准的车辆,客户拒绝接受服务的,或因乙方提供车辆存在瑕疵导致损害的,责任由乙方独自承担。如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乙方未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营运、行驶资质的车辆,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或给客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3.3 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的风险:
其他一切因乙方工作人员或车辆的原因发生的事件或事故,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4 甲方造成的风险
4.4.1 工作人员:
因甲方工作人员的失误或疏忽导致订单信息错误的,责任由甲方独自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4.5 客户的其他损失
对客户因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汽车租赁服务过程中遭遇的其他间接损失或可预期损失,甲乙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4.6 先行赔付的补偿
如前述风险发生后,依据前述约定不应承担责任的一方基于与客户的约定而先行予以客户或第三方赔偿,或因法律、法规规定或法院、仲裁机关、行政机关的裁决被要求与另一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在作出赔偿后有权向按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责任的另一方追偿。
第5条 客户取消订单的处理
5.1 客户在用车服务订单生成后,取消订单的,依照甲方制定的订单取消规则处理。甲方需事先向乙方告知该订单取消规则,并依规则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第6条 结算规则
6.1 结算周期
甲乙双方按月进行结算。
6.2 结算方式
甲方在每月5日(逢法定节假日顺延)会向乙方发布上月的结算详单。乙方有权复核并对结算数据并提出异议。如结算信息确认无误,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经双方确认数额的正式发票并在结算详单上签字盖章,甲方在收到发票与签字盖章的结算详单后5日内(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将相应金额通过银行汇至乙方于甲方处备案的账号。
6.3 乙方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6.4 结费模式
具体结费标准单价以另行达成一致的价格为准。
6.5 双方在此同意,鉴于“先用后付”的服务模式,对于甲方及乙方依约提供代订服务和租车服务的订单,用户无投诉但不支付的订单,在未收到服务费前,视为坏账订单,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损失,即甲方不收取代订服务费,乙方不收取租车服务费。
6.6 甲方为用户提供各种支付途径,在现场支付的环境下,乙方同意委托租赁车辆的代驾司机代为收取租车服务费。
6.7 甲方有权利将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甲方的关联公司,在此种情况下,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指示与甲方关联公司结算并开具相应发票。
第7条 投诉处置规则
7.1 甲方负责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投诉情况进行定性和处理。甲方从客户感受出发,快速有效的处理客户意见。为了保证良好的客户服务,乙方必须保证和甲方保持步调一致,在处理过程中,乙方不能擅自和客户联系,在甲方做出处理意见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处理意见执行。
7.2 乙方应设置投诉处理岗位,负责和甲方联系处理相关投诉。甲方原则上只和乙方的投诉处理人接洽。
7.3 甲方经各种公示的渠道收集客户的投诉信息。在收到投诉之后,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过与客户和乙方充分沟通, 辅以测听电话录音和检查车载终端的记录的方式, 做出初步调查报告。甲方将客户投诉信息和初步调查报告发送至乙方,乙方必须在三天之内进行确认。
7.4 甲方将制定投诉率指标并定期公布,投诉率将作为衡量乙方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到对乙方的整体评价之中。
7.5 对乙方车况提出投诉,并拒绝交纳租车服务费的,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该风险,即甲方不收取租车信息服务费,乙方不收取租车服务费。乙方车况是指,乙方所提供车辆的安全性能、行驶性能、卫生条件、舒适程度等方面的基本车辆情况。
7.6 客户对非乙方车况事由提出投诉的,甲方负责协调其他关联方处理,与乙方无关,不需乙方承担任何风险。
第8条 违约责任
8.1 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按订单金额的100%向乙方承担支付赔偿金,如乙方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赔偿金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差额部分的损失:
8.1.1 代订订单信息错误致使乙方提供的服务发生严重错误、意外的;
8.2 因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订单金额的100%向甲方承担支付赔偿金,如甲方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赔偿金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差额部分的损失:
8.2.1 乙方在订单接单成功确认后,在订单执行时间之前1小时以内告知甲方无法执行的;
8.2.2 乙方在订单接单成功确认后未执行订单的;
8.2.3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错误执行订单要求的;
8.2.4 租赁车辆不具备上路行驶条件影响客户正常到达目的地的。
8.3 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发生上述两款规定情形的,除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亦应赔偿守约方的其他经济损失;违反行政法规的,应承担行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亦应承担刑事责任。
8.4 因以下情形的出现,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4.1 甲方合作的技术租车信息服务系统发生非人为系统问题的;
8.4.2 其他不属于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的外部因素造成服务无法完成的。
第9条 不可抗力免责
“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足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攻击或电信机构服务中断造成的事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损失的扩大。
第10条 协议的生效、解除、终止
10.1 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0.2.1 甲方逾期不支付相关费用,经催告后仍不支付,乙方有权单方解除;
10.2.2 乙方车辆无租赁车辆使用所需的合法证照手续,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10.2.3 乙方车辆车况招致用户投诉超过三次的,或因乙方车辆安全性能存在问题有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客户人身损伤、死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10.2.4 在不对乙方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前提下,当乙方因政策变化、行业限制、经营调整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0.2.5 乙方参与违反甲方订单规则及服务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伪造用户订单,虚假提供服务,利用优惠券或其他优惠规则套取租车服务费等,甲方有权单方解除。
10.3 本协议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0.3.1 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10.3.2 一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解除权,自行使解除权的通知到达另一方时本合同终止。依本条款合同终止后,不影响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向另一方主张合同履行期间的各项权利。
10.4 一方没有法定或本协议约定的理由解除本合同的行为,不具有终止合同的效力。
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1.2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大陆法律。
第12条 合作期限
12.1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
第13条 其他
13.1 修订和不弃权:除非事先得到双方盖章的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任何条款进行修改、修订或放弃;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行使权利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或延误履行,不得视为该方放弃行使该权利,除非本协议另有明文规定。
13.2 独立立约人:各方均为独立的立约人,不得将一方视为另一方的雇员、代理、合伙人或代表,同时没有权利代表另一方行使任何权利和权力,也没有义务代表另一方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
13.3 可分割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法,该条款将被修改和解释,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最好地实现原条款的目标,同时本协议的其余条款将继续保留其全部效力。
13.4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但须以双方盖章的形式确认有效,补充协议可以看作对本协议的补充或变更,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冲突,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13.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昭信守。
13.6甲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其同意作为甲方合作的技术平台及其易到APP公示的附件一《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的乙方,接受服务协议的约束。乙方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其同意作为服务协议的丁方,接受服务协议的约束。
13.7甲方合作的技术平台(及其易到APP所公示的《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车型号和价格
1.车况
租车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借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费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里程计算
租费中限公里数为 _______公里;时间为_______小时。
超公里、超时部分另行计算,每超___小时_______元,每超___公里为_______元。
3.用车时间: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 ______分至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_______分。
4.用车地点:根据甲方要求在_______准时到达并记时开始。
5.乙方提供的婚车服务每车配司机_______名,含带费用:□汽油费、□停车费、□门票、□汽车清洗费 □路桥费、□司机餐费(打√选择)
6.行程安排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路线行使,行使路线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行程路线若有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路线行使,若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行车路线的,造成里程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增加任何费用。
三、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作为订金,乙方需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剩余款项 在用完车辆后的当天,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收取全额费用后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四、其他约定
五、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退车的。自用车当日起计算,一个月内退车扣除预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在_______天以内退车, 扣除甲方所付预付车款 作为违约金。
2.婚车在协议时间后_______小时内到达协议规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赔偿车款的,超过一小时至两小时赔偿 ,超过_______小时则甲方可免付本次租赁费。
3.凡乙方车辆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约定发车,需提前_______天通知甲方换车,乙方将及时提供同级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甲方要求退车,则全额退款。未能提前_______天通知的,而婚车在婚庆活动当日未能到协议规定地点,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方式为退一赔二,即返还业已向甲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并一次性赔偿本协议约定车价的_______倍。
4.租赁车辆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的,本公司用同等级别(或高于该车级别)的车辆替代,由此而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一小时内退赔当天租费总额的 ,一小时后仍未换车退赔,并保证替代车辆供客户继续使用。
5.婚车若没有空调,退还全部车款。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_车型座客车辆,车牌号_________并且配司机电话__________,甲方负责带给乙方全部行程用车。甲方须确保甲方所租车辆正规合法,车况良好,并且甲方需对乙方所乘工作人员的乘车安全负全部职责。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体用车时间或用车行程由乙方主管与甲方指定负责人联系,甲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托耽误乙方正常项目工作安排。
三、用车日期:乙方用车时间暂定20xx年2月21日至20xx年3月21日期间,初暂定9次。甲方工作时间早上7:30点---下午13:30点。租车费用按350元/次计算(含车辆使用费、加油费、司机工资)。如有其他开支费用(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工作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为甲方司机带给免费就餐,如果项目所在地不带给就餐,则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预付甲方订金___200___元(如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如甲方违约按订金5倍赔偿),租车费行程结束后,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须在甲方开出发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租车费用转入甲方指定账号。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计算提车时公里数_____公里,还车时公里数_____。
六、乙方用车期间,车辆与乘客安全及交通违章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公司名称或者承租人姓名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租赁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1.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二、租赁物
2.1 甲方向为乙方提供车辆 台,相关车辆信息如下:
(1)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2)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3)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2.2 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甲方购置、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甲方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完备;
(3)甲方保证已购买交强险及如下商业保险。商业险险种及保险金额分别为:
1、车辆损失险:_______ _______元;2、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3、第三者责任险 _______元;4、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如乙方认为上述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不足,可另行追加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应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交车地点将租赁车辆交付给乙方。
3.2租赁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4.1 交车地点:_______
4.2 验收方法: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乙方在交接单(详见附件一)签字后,视为车辆已交接及验收合格。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构成如下:
5.2 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月前 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共计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2)按季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季度前 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共计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5.3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账户为:
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5.4 特别约定:以上租赁费用的仅限于每月不超过 公里的里程。如超过
公里,对于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 _______元追加支付租赁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应当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及相关手续。
6.2 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交强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车辆交付前产生的税费及车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6.3如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配合提供办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6.4 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逾期支付租赁费用达 _______日的。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7.2 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7.3租赁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以及因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罚息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 应对租赁车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乙方保管或驾驶不当(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损坏及证件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价值损失、租金收益以及因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人的一切损失;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第三人的损害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及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八、押金条款
8.1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 _______日内支付一次性租车押金 _______元。
8.2 押金用于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或承担的租赁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8.3本协议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 _______日内将押金归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提供的车辆如因甲方与第三人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乙方应当在 _______日内另行向甲方提供同品牌、型号、数量的车辆;逾期提供的,乙方有权中止支付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9.2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的承担
1.1鉴于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辆均为甲方从第三方(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购车辆,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使用不当),发生在保修期间(两年或 _______万公里)的,乙方可直接向 售后服务站主张维修、更换或自己承担,甲方予以配合。超过保修期的车辆正常、合理损耗,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损耗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2.2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轿车一辆租赁给乙方,车牌号为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租赁汽车为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油费、维修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视为乙方违约。
3、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的义务及做好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赁期间车辆应按乙方要求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甲方交纳,其他如燃油费、养路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到保险公司承包范围,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6、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乙方须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双方以协商为原则处理。
7、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及时地将车辆交还给甲主,交换时的车辆应运行良好。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____________轿车一辆租赁给乙方,车牌号为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2、租赁汽车为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油费、维修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视为乙方违约。
3、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的义务及做好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赁期间车辆应按乙方要求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甲方交纳,其他如燃油费、养路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到保险公司承包范围,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6、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乙方须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双方以协商为原则处理。
7、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及时地将车辆交还给甲主,交换时的车辆应运行良好。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方(旅行社):________
乙方(旅游汽车公司):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租车及旅游汽车公司的经营行为,共同维护甲乙双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旅行社条例》,《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就三门峡市旅行社租用旅游车辆制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务必共同遵照执行。
1,本合同为格式合同,原则上“一车次一合同”,也可签订长期合同,但在每次租用车辆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司机食宿承担等。书面确认文件没有明确的内容,应以合同有关条款为准。
2,乙方接到甲方承运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确认,双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如乙方没有约定要求车辆,乙方应当积极帮助甲方联系符合旅游客运运营条件的车辆。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运车辆应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足额办理乘坐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经营线路的旅游客车。
4,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但必须出具公司派车单和检验单。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并提前约定时间10分钟抵达约定地点等候。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或一日内行程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增加的费用应计算在包车费用之内。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承运车费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结算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结算单,发票等有关票据。
9,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承运车辆,又不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缺少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承运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5%的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承运车辆,又不在24小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20%的违约金;在24小时内毁约的,应支付约定车费50%的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承运车辆,不使用的承运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承运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提供的承运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1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承运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承运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6)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7)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导游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在使用车辆时,严禁超员。乙方有权提出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甲方人员应引导游客文明旅游,文明乘车,如因游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损坏的,由甲方负责。如游客发生疾病,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10)甲方如更改游程或乘车线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乙方有权另行收取合理费用。
10,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2)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3)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三门峡市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2,特别约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4,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 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 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 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 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日 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时止收回,租赁期共 年 个月 天 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邮政编码:
甲方(***使用人):
乙方(***被使用人):
乙方于_______年____月参加北京市小客车牌照摇号并中签,指标编号:______________。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乙方将自有***借给甲方使用。现就租赁车牌照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负责支付购买型号为______________的车辆的一切费用;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号为京的车牌。
二、租赁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虽然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及其利害关系人不享有该车任何权利,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抵押该车。
三、租赁期内,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均由甲方支付并处理,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没有任何义务处理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债务。
四、***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为该车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保额一百万)、交强险等。因交通事故给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损害的,应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根据事故处理有关部门的裁决进行赔偿,乙方只负责提供车牌照,没有任何义务进行损害赔偿。
五、车辆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六、租赁期间内,甲方要妥善保管车牌照,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转让、转借,或不得其他任何方式再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
七、租赁期满后甲方对***的使用权自行终止,或甲方获得北京市小汽车购车指标且办理完与乙方的过户手续成功后为止。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转出相关手续,便于乙方自行购买车辆使用自由牌照。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一、租赁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1.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二、租赁赁物
2.1 甲方向为乙方提供车辆 台,相关车辆信息如下:
(1)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2)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3)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2.2 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甲方购置、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甲方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完备;
(3)甲方保证已购买交强险及如下商业保险。商业险险种及保险金额分别为:
1、车辆损失险:_______ _______元;
2、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
3、第三者责任险 _______元;
4、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如乙方认为上述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不足,可另行追加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应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交车地点将租赁车辆交付给乙方。
3.2租赁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4.1 交车地点:_______
4.2 验收方法: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乙方在交接单(详见附件一)签字后,视为车辆已交接及验收合格。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构成如下:
5.2 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月前 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共计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2)按季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季度前 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共计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5.3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账户为:
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5.4 特别约定:以上租赁费用的仅限于每月不超过 公里的里程。如超过
公里,对于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 _______元追加支付租赁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应当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及相关手续。
6.2 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交强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车辆交付前产生的税费及车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6.3如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配合提供办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6.4 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逾期支付租赁费用达 _______日的。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7.2 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7.3租赁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以及因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罚息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 应对租赁车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乙方保管或驾驶不当(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损坏及证件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价值损失、租金收益以及因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人的一切损失;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第三人的损害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及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八、押金条款
8.1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 _______日内支付一次性租车押金 _______元。
8.2 押金用于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或承担的租赁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8.3本协议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 _______日内将押金归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提供的车辆如因甲方与第三人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乙方应当在 _______日内另行向甲方提供同品牌、型号、数量的车辆;逾期提供的,乙方有权中止支付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9.2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的承担
1.1鉴于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辆均为甲方从第三方(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购车辆,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使用不当),发生在保修期间(两年或 _______万公里)的,乙方可直接向 售后服务站主张维修、更换或自己承担,甲方予以配合。超过保修期的车辆正常、合理损耗,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损耗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2.2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租赁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1.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二、租赁物
2.1 甲方向为乙方提供车辆 台,相关车辆信息如下:
(1)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2)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3)车牌号:_______ 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
2.2 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甲方购置、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甲方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完备;
(3)甲方保证已购买交强险及如下商业保险。商业险险种及保险金额分别为:
1、车辆损失险:_______ _______元;2、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3、第三者责任险 _______元;4、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如乙方认为上述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不足,可另行追加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应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交车地点将租赁车辆交付给乙方。
3.2租赁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4.1 交车地点:_______
4.2 验收方法: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乙方在交接单(详见附件一)签字后,视为车辆已交接及验收合格。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构成如下:
5.2 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月前 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共计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2)按季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季度前 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共计 _______元(大写:_______ )。
5.3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账户为:
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5.4 特别约定:以上租赁费用的仅限于每月不超过 公里的里程。如超过
公里,对于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 _______元追加支付租赁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应当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及相关手续。
6.2 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交强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车辆交付前产生的税费及车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6.3如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配合提供办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6.4 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逾期支付租赁费用达 _______日的。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7.2 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7.3租赁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以及因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罚息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 应对租赁车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乙方保管或驾驶不当(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损坏及证件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价值损失、租金收益以及因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人的一切损失;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第三人的损害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及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八、押金条款
8.1 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 _______日内支付一次性租车押金 _______元。
8.2 押金用于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或承担的租赁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8.3本协议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 _______日内将押金归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9.1 甲方提供的车辆如因甲方与第三人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乙方应当在 _______日内另行向甲方提供同品牌、型号、数量的车辆;逾期提供的,乙方有权中止支付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9.2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的承担
1.1鉴于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辆均为甲方从第三方( 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购车辆,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使用不当),发生在保修期间(两年或 _______万公里)的,乙方可直接向 售后服务站主张维修、更换或自己承担,甲方予以配合。超过保修期的车辆正常、合理损耗,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损耗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2.2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盖章):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的租用车辆;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座的车辆,允许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超过该人数,司机有权拒载,否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二、费用:共_元
三、权利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大概行程进行报价,如甲方实际用车,超出原计划,需根据新的行程计价,否则乙方司机有权拒载。在用车期间,甲方需负责乙方司机的食、宿(二天以上)问题。
费用不含:所有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
2、为确保双方权益,甲方在确定用车时(用车前),至少支付给乙方50%保证金元,如因甲方原因,取消用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付保证金个人或单位,确定用车,临时变更,取消或改用车日期,需支付车款50%做误工费)。
单接送用车,甲方预约侯车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否则每小时另支付司机加班费¥100元;乙方司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迟到不能超过15分钟),否则视乙方违约,扣除¥100元,超过50分钟(非人为造成,如:道路严重堵塞、天灾人祸、车祸等),将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协议租车价)。
3、出车事宜,由甲方统一合理安排,但郑重声明,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汽车,作为非法用途,不得载易燃物品;不得强迫司机做违背法律、道德的事情,不得超载(超过汽车座位人数),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所造成法律、经济问题,由甲方承担。
4、乙方驾驶员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需按时待令派遣;必须遵守司机驾驶条例,有一定的职业道德。
5、乙方负责合约期间,汽车行使中(客人在车上)的人生意外保险,顾客离开车辆的保险,由甲方自行负责。
6、合约期间,乙方负责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如:强迫司机行为造成的,甲方人员驾驶丙方汽车造成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月_日起生效,至__年_月_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五、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
电话:
出租方:(签章)
地址: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代表人签字:
电话:
地址:
甲方(经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元/月、元/天、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轿车一辆租赁给乙方,车牌号为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2、租赁汽车为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油费、维修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视为乙方违约。
3、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的义务及做好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赁期间车辆应按乙方要求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甲方交纳,其他如燃油费、养路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到保险公司承包范围,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6、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乙方须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双方以协商为原则处理。
7、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及时地将车辆交还给甲主,交换时的车辆应运行良好。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书面租用协议:
一、因甲方配送货物需要,原则上租用送货人员自带车作为配送工具:车牌号,车型号。
二、自带车使用费用每月固定 元,每月按30天计算,如车辆缺勤则按每天平均用车费用在租车费用中扣除。
三、乙方的酬劳按公司的工资考核标准发放。
四、本协议期内,责任的界定标准:
1、在本协议期间,乙方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燃油费、气费、过路费、停车费由甲方承担。
2、因甲方在送货过程中导致交通行政罚款由甲方承担。
3、除上述二条标准之外,因任何因素导致的行政处罚(罚款、扣分、扣车等)均由乙方承担。
4、自带车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对车辆和人身安全负全责,对所产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自带车在协议期间内,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的管理和车辆的安排,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尊章守法,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车辆,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公司安全制度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六、自带车配送人员在工作中,乙方不能为第三方承担配送服务。
七、如在本协议期内,甲、乙双方要单方面终止协议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并告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终止本协议。
八、自带车配送人员因终止工作或因公司改用配送工具。车辆租用协议自然终止。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自带车租用合同。
十、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将货车一辆(带司机),车型为车牌号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自签订租车协议之日起,向甲方交纳租车押金__元。租金每月8600元,租金按月(30日计)每月结算一次,并足额兑现。租车期满,不满30天按实际天数计算。甲方退还押金,乙方付清租金。
2,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统一合理调度,乙方须避免司机疲劳驾驶。甲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乙方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场,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甲方须自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发生交通事故,由甲方负完全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由于甲方原因,被执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查处,扣押车辆及行车手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甲方因交通事故和其他任何意外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耽搁天数不算租金。
4,甲方车辆燃料费、过路费,司机食宿由乙方负责,食宿与乙方公司人员同等标准。
5,甲方须保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行使证、运营证、养路费等),合法经营,营运期间,如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丢失,除去保险公司赔偿外,由乙方负责修理及赔偿。
6,乙方不得将车辆买卖、转借、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
7,租车期内的养路费、车辆保险费、工商费税收、车辆保养费等由甲方承担。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双方应相互体谅,互助互利。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10,补充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甲方(出租方)签字: 乙方(承租方)签字:
(签字按手印)(签字按手印)
__年__月__日
出租方(甲方):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车辆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租赁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交付给乙方使用;
1.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二、租赁物
2.1甲方向为乙方提供车辆台,相关车辆信息如下:
(1)车牌号: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
(2)车牌号: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
(3)车牌号: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
车架号: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
2.2甲方提供的上述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甲方购置、享有合法所有权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2)甲方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完备;
(3)甲方保证已购买交强险及如下商业保险。商业险险种及保险金额分别为:
1、车辆损失险:______________元;
2、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
3、第三者责任险_______元;4、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如乙方认为上述保险种类及保险金额不足,可另行追加购买相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予以配合。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交车地点将租赁车辆交付给乙方。
3.2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4.1交车地点:_______
4.2验收方法: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乙方在交接单(详见附件一)签字后,视为车辆已交接及验收合格。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租赁费用构成如下:
5.2结算方式。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月前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月租金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
(2)按季结算(先付款后使用)。乙方于每季度前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共计_______元(大写:_______)。
5.3甲方指定的租金收款账户为:
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开户行:_______
5.4特别约定:以上租赁费用的仅限于每月不超过公里的里程。如超过
公里,对于超过部分按照每公里_______元追加支付租赁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应当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及相关手续。
6.2负责办理车辆的年审、交强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车辆交付前产生的税费及车审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6.3如在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当配合提供办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
6.4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还: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逾期支付租赁费用达_______日的。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在租赁期间内,乙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7.2按照本合同之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7.3租赁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以及因车辆违章产生的罚款、罚息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4应对租赁车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乙方保管或驾驶不当(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损坏及证件丢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价值损失、租金收益以及因处理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第三人的一切损失;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第三人的损害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及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损失。
八、押金条款
8.1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_______日内支付一次性租车押金_______元。
8.2押金用于乙方按合同约定应当支付或承担的租赁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
8.3本协议解除或期满终止时,除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租赁期限届满后_______日内将押金归还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提供的车辆如因甲方与第三人存在经济纠纷等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乙方应当在_______日内另行向甲方提供同品牌、型号、数量的车辆;逾期提供的,乙方有权中止支付租金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9.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乙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迟延期间的违约金。
十、租赁期间维修保养费用的承担
1.1鉴于甲方出租给乙方的车辆均为甲方从第三方(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购车辆,双方同意租赁期限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损坏(使用不当),发生在保修期间(两年或_______万公里)的,乙方可直接向售后服务站主张维修、更换或自己承担,甲方予以配合。超过保修期的车辆正常、合理损耗,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非正常损耗或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2.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2.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服务协议。
第一条:服务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到达第一场所: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______号______。
第二条:服务车型及服务费结婚用车车型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放认可合同确认车型当天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例如:事先抛锚,撞毁,车子已出售等,乙方可用同等级别的或者更高级别的车型代替合同指定车型)
婚礼用车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使用时限:婚车根据甲方到第一现场后起算5小时50公里标准,花店给予30分钟扎花时间,超时每小时_______元,超公里每公里________元。(备注:或改用其他计算租金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注名:自驾车型在新郎驾驶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有任何内部或者外部损伤均又甲方自行承担,维修费用于用车后48小时跟乙方结清。
第三条:定金几服务费支付方法协议签署时,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余款_______元婚车当天车到现场结清网上支付宝定金确认后本协议生效,支付宝全额付款可在用车完后24小时内确认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约定,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服务。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若甲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若定金也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继续追索的权利。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3天内支付,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服务费____30%的违约金。若催告期限届满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服务费30%的违约金。
第六条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则应退还已收的所有款项,其中定金应双倍返还。乙放所提供的服务与协议规定的不相符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服务费30%的违约金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协议全部或者部分服务项目的,如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与本协议规定不相符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法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庆典行业商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及附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按协议交纳相应款项后,即时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一条租车期限
甲方将______牌车______辆,车牌号码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止收回,租赁期共______年______个月______天______时,交付地点: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______%,即______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_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______元;超出______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______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______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附则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日期: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名下的'出租车租赁经营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车辆出租:
1、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租赁车辆型号:,牌照:,车辆发动机号,车辆大架号:,制造厂家:,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2、车辆的产权和经营权归甲方所有,由乙方租赁经营,双方与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共同办理工商登记的变更,变更产生的费用由承担。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元,剩余元在年月日支付完毕,有租赁期内,乙方如有违约和其他责任扣款的,在双方明确责任后,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合同终止后,如乙方无违约和其他扣款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的押金。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4、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险费(最低约定险种及保额为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运管费、管理费、税费,并将相关缴费凭证随车交给乙方;如不按时缴纳以上规费的,造成租赁车辆被扣、被罚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服务证等证件上岗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如不按交通法规合法经营,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各种证件的年审(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按时负责营运车辆、证件的年审和季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造成车辆证件、牌照遗失的,由乙方负责补办,并承担一切费用。
7、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当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租赁车辆,按车辆生产厂商的养护要求保养维修租赁车辆,履行缴纳国家或地方规定车辆规费的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车辆的年审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车辆清洁费、装潢费、维修保养费等所有费用。
8、乙方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卫生;车辆必须在每6000公里数内更换新机油与三滤一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超出公里数更换(未更换)机油的,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承担后果。
9、乙方必须承担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按规定时间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并负责盖章和费用;车辆须大修、做三保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修理期间月租金照交。
9、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运车辆的应有设备、颜色、字样,不得将营运车辆转包、转借他人行驶,不得将营运车辆作任何抵押、转卖;甲方如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收回承租的车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因乙方或乙方所聘驾驶员违章驾驶、酒后驾驶、机械故障、事故逃逸等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保险公司以此理由拒绝理赔的,均由乙方承担100%的事故赔偿责任和甲方的经济损失。
11、车辆在乙方占有、使用期间中所产生的安全、经济、政策等相关风险(包括但是不限于车辆毁损、灭失、以及造成乙方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等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由此导致甲方遭受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国家机关追诉而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在乙方占有和使用租赁车辆期间及所欠甲方债务未清偿完毕之前,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法应及时接受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罚款、扣分、车辆无法过户等相关违法车辆不能过户等责任。如本合同项下租赁车辆由乙方指定内部人员或者外聘驾驶员驾驶,乙方应与该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及违法责任书或协议,并详细记录该驾驶人员的驾车时间备查,督促该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处罚。如由此引起的车辆违法罚金、滞纳金、车辆停驶搁置以及年检搁置的租金及保险赔付损失,不论该驾驶人员是否接受处罚或离职,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4、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15、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租赁期满后继续使用或占用车辆,乙方应继续承担租赁车辆的保险费用,并交由甲方予以投保。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及支付周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否则,一切风险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6、在租期内,如甲方车辆发生买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买卖;但甲方需要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到期油费补贴,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工商登记的变更。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附:车辆交接单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积极支持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加快金融业务发展步伐,促进邮政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购置投入,有效防止浪费投资现象的发生,根据省行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甲方同意将自有汽车(附有效车辆行使证一份)一辆交付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就资产使用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有的资产: 汽车一辆。
二、资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无权变卖、出售。使用期间,乙方应限额承担该车所发生的油耗、维修、保险等车辆使用费,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三、根据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在协议租赁使用期间按每公里1.5元计算,每年支付甲方资产占用费不高于30000元。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未支付甲方资产占用费,甲方有权向地方仲裁机构申请民事仲裁。
五、为确保安全生产,防范安全隐患,甲方在资产租赁期间原则上不得长途驾驶,同时,协议租赁有效期内租赁资产所发生的安全性事故等损失费用一律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六、资产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协议,如遇甲方因人事变更等合法性因素需终止协议,甲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凡甲方无任何合法因素随意终止协议造成乙方发生经济损失,甲方需承担相关损失费用,且乙方有权在甲方各种所得中直接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从 年元月起执行,协议租赁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无偿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无偿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__至___。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为:,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申请编码为:____________。
四、该指标所购置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辆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六、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五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八、合同期内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九、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须将该车办理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二、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均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十三、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__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____车
架号:______
车牌号:______
制造厂家: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
三、租赁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计划租赁至____年__月__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2、交车地点:________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__/__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______出租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联系人:______联系人:____
传真:____传真: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__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X公司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甲方将 轿车一辆租赁给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为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汽车为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油费、维修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视为乙方违约。
3、签订本协议后,甲方须将租赁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保险证、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原件提供给乙方,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4、在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合理安排和管理车辆的义务及做好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买卖、抵押、质押,不得擅自变动、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5、在租赁期间车辆应按乙方要求进行保险,保险费由甲方交纳,其他如燃油费、养路费、年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涉及到保险公司承包范围,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
6、租赁期间如发生车辆丢失由保险公司承保后,乙方须将全部赔偿款交给甲方,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时,双方以协商为原则处理。
7、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应及时地将车辆交还给甲主,交换时的车辆应运行良好。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
甲方(签字):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