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协议书锦集(精选4篇)
委托人:_________
证券公司:_________
委托人利用证券公司在因特网(internet)上的网上证券交易站点(网站地址为:_________)以网上交易的形式委托证券公司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业务时,就甲乙双方应注意的问题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使用证券公司网上委托方式进行交易,必须亲自到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授权的代理处办理因特网证券买卖委托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开户手续。
第二条委托人承诺其用于网上证券委托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委托人电脑系统性能、质量或各种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证券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委托人开户以及因特网交易功能确认后,证券公司提供密钥盘一只。如密钥盘损坏,委托人必须本人到开户营业部更换新盘,对于委托人因密钥盘丢失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己负责。
第四条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务必注意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的保密以及密钥盘的保管,并建议委托人定期变更密码,不要使用与个人数据有关的密码。凡是使用委托人密码和密钥盘在委托人资金帐户进行的一切网上证券交易和银行转帐服务,均视为委托人亲自办理之有效委托,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证券公司郑重提醒委托人在网上交易结束后应同时关闭交易程序。对于因委托人原因而导致他人冒用委托人名义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委托人亲自进行之操作,证券公司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委托人通过因特网下达的证券交易委托和银行转帐服务,以证券公司的电脑记录为准。委托人对其委托的各项交易活动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证券公司网站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委托人据此而作出的投资决策而招致的任何实际或潜在的损失,证券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项下证券买卖和银行保证金转帐均采用电脑无纸化交易。委托人可以利用_________公司网上委托查询经委托人确认的委托和清算交割结果以及银行转帐对帐单,也可亲自到证券公司处索取书面的交割对帐清单。
第九条委托人通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所下达的买卖委托均以电脑记录资料为准,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条对于委托人有下列故意行为之一的,证券公司有权中止其网上交易的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可能造成证券公司网站、营业部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证券公司网站的运行;
2.在证券公司网站内从事非法的商业行为,发布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内容。
3.对证券公司网站内的任一数据库中数据进行恶意下载。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清楚任何交易方式均有一定风险。例如电话委托有可能给人偷听和证券盗买盗卖,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同样有类似的风险。当发生以上情况或类似情况时,证券公司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经签署,委托人即被视作对证券主管机关制定的有关法规及对本协议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
第十三条证券公司有权随业务发展而修改或增补本协议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直接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如不同意证券公司修改或增补的内容,必须在证券公司公布或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证券公司办理中止本协议手续,否则视委托人同意新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一切涉及本协议所指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采用仲裁程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对委托人采用因特网证券交易委托方式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均以甲、乙双方签署的《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为准,本协议为《代理证券买卖协议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
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所指证券帐户销户时为止。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
证券公司(盖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证券帐户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协议签定日期:
甲方:_
地址:___邮码:___电话:__
单位负责人:__职务:_处长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别:_男_年龄: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南干7#隧洞头马营出水口营地需进行看护,甲方委托乙方看护,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生效日期____年_1_月_1_日。
本协议_____年6月30日_终止。
二、内容及范围: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全权负责头马营出水口营地设备和财产安全。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看护工作所必须的工器具。
2、乙方看护完成申请验收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按协议规定办理结算
四、乙方职责
1、乙方在看护期限内若发生失盗、破坏等一切事故要及时通知甲方,必要时需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2、做好明渠段安全防护工作,制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明渠内取水、玩水、洗衣等活动。
3、由乙方失职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视情给予扣除协议费用或其它处理。
4、乙方在看护期内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的,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要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协议履行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2.如有情况变化,头马营出水口营地不需看护的。
3.乙方严重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患病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费用及付款办法
1.协议总价为:贰仟捌佰元整(¥2800.00元)。
2、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看护人员进场;看护期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协议总金额2800元。
3、本协议费用乙方需开据地方税务局正规劳务发票,税费乙方承担,甲方以现金报销方式进行支付。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引黄下土寨管理处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专业公司):
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住宅小区的 收费业务委托乙方行使的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在 住宅小区的 收费业务委托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代甲方向住宅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 费。
第二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方式
乙方将于每月 日之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标准完成费用的代收工作,并于代收工作完成 天内将代收费用缴付甲方。
第三条 委托事项完成标准
乙方代收费用实际完成标准不应低于应代收标准的%。
第四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费用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五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6.1 权利
6.1.1 拥有对乙方代收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6.1.2
6.2 义务
6.2.1 为乙方完成代收代缴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6.2.2 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的义务;
6.2.3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权利
7.1.1 拥有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7.1.2 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代收业务的权利;
7.1.3
7.2 义务
7.2.1 正确完成代收代缴费用工作的义务;
7.2.2 定期对代收代缴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业务培训的义务;
7.2.3
第八条 其他
8.1 代收代缴费用的价格由甲方负责制定。
8.2 乙方只负责代收代缴工作,对甲方同住宅小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因使用甲方的商品等产生的问题不承担责任。
8.3 如住宅小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拒绝缴费,乙方应将未缴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名单送交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解决。对于已经通知甲方的未缴费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费用,乙方不再负责对所欠费用的收缴。
8.4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9.1 出现下列情况,合同可以变更:
9.1.1 甲乙双方协议;
9.1.2 由于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9.1.3
9.2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合同可解除:
9.2.1 双方协议解除;
9.2.2 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格;
9.2.3 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9.2.4 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9.2.5 合同约定的履行期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0.2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10.3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报酬,拒不支付报酬的,每拖延一日按应付报酬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拖延支付报酬一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 托 方:
受委托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XX年4月9日
委 托 方(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位于思茅市南郊的110kv城南变电站于XX年4月8日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要求,该变电站投产后,甲方将在乙方供电营业区内的部分电力资产委托给乙方运行维护及使用。为明确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110kv城南变电站的35kv城东线终端塔至4#塔的0.63km线路、10kv茶苑线(架空绝缘线路0.3km、10kv电缆分接箱3台、及联络4台电缆分接箱的10kv电力电缆1.37km)、10kv东郊线委托给乙方,进行运行维护及电能的输送与销售。
第二条委托期为五年,委托期满双方可继续进行协商续签。甲方从XX年4月8日起至XX年4月7日止,将委托资产交付乙方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乙方按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运行维护。
第三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资产使用费,同时甲方不支付任何的运行维护及相关管理费用。
第四条委托期间,乙方按甲方提出的质量及技术原则和行业标准要求对委托的电力资产进行运行维护及故障处理、大修和相关的业扩报装及大修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要确保委托运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并承担因运行维护不善而导致的一切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监管及资产技术更新改造,技术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当所委托的电力资产发生变更时(如接线方式、增容、减容等),乙方必须及时报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工作。否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条免责条件。经有关部门鉴定,委托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委托财产的损坏或灭失,乙方不负责修复或赔偿的责任,但应向甲方及时说明情况,必要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协议在规定的委托期届满前十五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委托期限,应重新签订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