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xx县养鱼场资产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依据xx县人民法院(20xx)x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取得xx县养鱼场的全部产权。为便于经营,自愿将该场租赁给乙方经营。
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赁费用每年元,共计元。本合同签订当日支付本年度租赁费,以后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支付当年租赁费。租赁费以现金方式支付。
四、租赁财产范围以本合同所附财产清单为准;甲乙双方每年12月对租赁财产进行清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按照租赁财产的正常用途使用,不得损毁、转让、抵押、转租,不得进行破坏性经营。
六、乙方增添经营所需的附属设施,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添。所增添的附属设施,租赁期满,由甲方无偿取得。
七、乙方对租赁财产进行增值性改良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改良性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房屋等固定设施进行拆除、改建或进行其它有害固定设施安全的作业。
九、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乙方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具体经营活动。
十一、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产权发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二、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财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租赁期间,因租赁财产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未按约定期限和数额支付租赁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全部租赁费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五、因乙方行为造成租赁财产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1、(20xx)x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2、租赁财产清单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董事会议,同意将甲方所有的资产租赁给乙方;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同意租赁甲方的资产;
因此,为充分发挥甲方生产装置的生产能力,实现甲、乙双方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达成双赢局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本资产租赁协议如下,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资产
经双方协商,甲方把如下资产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
11.生产及办公,生活用地:
包括生产车间,仓储用地等可使用土地面积平 方米。办公室间。职工宿舍套。
1.2生产设备
租赁车间内现有甲方可使用的生产设备、仓库及附属设施。
1.3配套设施(水、电)
乙方承租范围内现有供水供电设施,包括630KVA变压器一台。
2.租赁期限
2.1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租赁资产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如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租赁上述租赁资产,应提前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日内书面告之乙方其是否同意继续租赁,否则,视同甲方同意乙方按本协议的约定继续租赁上述资产。
3.租金及其支付期限、方式
3.1租金计算标准为:以经审计、评估租赁资产价值________万元,乙方租赁甲方资产每年应支付租金计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3.2租金每半年以现金方式支付一次,即租赁期限内,每年的____月____日之前和____月____日之前各支付租金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大民币万元整);但第一期租金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第六个月月底之前支付。
4.租赁资产的交付
4.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日,甲方向乙方交接租赁资产。如该日期与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不一致,则应以该日期作为租赁期限的起始日期,租赁期限的终止日期应作相应调整。
4.2在交接租赁资产时,双方在交接资产清单上签字确认。
5.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5.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5.3甲方承诺,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未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物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在本协议的租赁期限内,将不在租赁资产上设定任何担保权或者其他权利限制;
5.4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租赁资产处于良好的可适用状态;
5.5甲方承诺并保证,不干预乙方对租赁资产的正常使用,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5.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租赁资产的使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租赁资产非正常性损坏,甲方有权利索要赔偿。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签订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即受其约束;
6.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如第三人对租赁资产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对租赁资产使用、收益的,乙方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6.3乙方承诺,不利用租赁资产进行非法活动;
6.4乙方负责维护、检修、保养租赁资产,资产增值部分归乙方所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对租赁资产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工艺路线调整,因此而增加的资产归乙方所有;
6.5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或者租赁资产的性质使用租赁资产受到损耗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将租赁资产交付给乙方,每迟延一天,应按当期乙方应付租金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支付租金,每迟延支付一天,应按当期乙方应付租金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保证或者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8.争议的解决
8.1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约定
9.1本协议签订后不得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果需要变更或解除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9.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租赁资产清单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车辆信息:车牌号码: 中型专项作业车就中山市五桂山辖区路灯维护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负责工程及工作量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从小榄镇出发至五桂山工地的往返费用,误工费,每车每天800元整)。
二、乙方负责所租车辆的启动费用,即负责油费、过路费及生活费。
三、乙方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轮胎、零部件的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乙方负责租车期间的`油料、生活费、住宿费(2人),租赁期间各种关系的协调费,并全部承担其费用。
五、乙方必须完全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含车辆的防盗)、由此产生手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租赁期间的误工:因天气或车辆等不可抗力问题,双方各自负责误工引起的经济损失。
七、租赁费用及时间:
1、车辆用途:五桂山路灯维护工程维修
2、租赁期限:自甲方与中山市五桂山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签订合约起1年有效期。
3、租凭时间地点:1年有效期甲方每次执行维修任务时提前一天预约维修时间及落实五桂山具体地点。
4、费用:每次执行任务费用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正(¥1200.00)。
5、每次执行任务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租赁期满甲方优先权,在乙方没有重大任务时必须响应并满足甲方每次出车,乙方必须负责车辆的完好无损、轮胎及零部件健康状态,保持整箱燃油。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的司机经甲方打招呼(需电话告知车主)不听指挥的,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
2、如甲方不及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