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安全协议书三篇

吊篮安全协议书(通用3篇)

吊篮安全协议书 篇1

为了确保暑假补课期间的安全,特要求学生和家长明确以下要求:

一、补课说明:

1.本次高三暑假补课纯属学生及家长自愿。

2.学生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在每周的班会上都要强调。

3.学校对老师的管理及老师上课的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制度。

二、对学生的安全要求及家长应该明确的方面:

1.学生在学习期间,学校对学生的安全继续加强管理,但若因学生不听从管理,人为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2.家长必须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对通校生上学和放学路上的安全不承担任何责任,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能因酷热难耐让孩子下水洗澡,加强防溺水事故教育。

3.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一旦带入以上危禁物品将取消补课资格。

4.对于有事要请假回家的学生,由家长写请假条(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

5.学生在补课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时)由学生自己和家长负责。

6.补习期间,如果学生违犯学校纪律,不请假私自逃离学校,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自负。

班主任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高三年级部

二〇 年 月

吊篮安全协议书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为了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和XX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出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因吊篮本身设计、安装原因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出租方负责。

2、 出租方负责吊篮使用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对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证发放。

3、 出租方在吊篮使用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必须保证吊篮各种机构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4、 出租方派驻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每日对吊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吊篮正常运行,如吊篮因机械故障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出租方负责。

5、 承租方现场工人如不听出租方现场人员指挥而违章使用吊篮带病运行,则出租方现场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承租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

6、 出租方派驻现场人员必须时刻对现场吊篮运行情况进行巡察,对违反操作人员进行纠正,如有不听,应及时向承租方管理人员反映。

7、 出租方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保障吊篮升降不违反机械安全规程。

二、承租方的责任和义务:

1、 所有上吊篮施工人员必须经出租方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施工。

2、 上吊篮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在作业时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入另一平台,严禁酒后操作,超载运行。

3、 吊篮使用人员如在出租方驻现场人员提出吊篮故障后仍带病使用的,对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4、 吊篮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对吊篮故障进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 在暴雨、大雪及风速大于5级时不准升空作业。

6、 吊篮使用时如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三、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1、 双方共同遵守各级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共同遵照执行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说明。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要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公平处理,确保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工程顺利进行。

四、补充条款:

1、出租单位在安装外用吊篮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和吊篮安装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如在吊篮安装工程中,因违章作业或机械自身故障问题发生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吊篮出租单位承担。(包括外吊篮的拆除)

2、出租方的现场值班维修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若承租方在吊篮使用过程中,出现机械故障,找不到维修工,由此出现的损失和责任一律由出租方负责。

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补充文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程名称: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出租方 承租方

安全负责人签字: 安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吊篮安全协议书 篇3

甲方(总包单位):

乙方(出租单位):

丙方(租用单位):

为使施工中电动吊篮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及各类人身伤亡事故,依据建设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JG5034-9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试行)》,《大型机械及中小型机械租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特制订本协议。

甲、乙、丙三方必须在电动吊篮安装前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对现场电动吊篮实行统一管理,乙方全面负责电动吊篮的具体管理工作,丙方全面负责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工作和吊篮的安全操作管理。甲、乙、丙三方均应遵守、执行建设部、北京市及高陵县房屋建设有关机械设备安全的规定。

二、进入现场的电动吊篮必须具有出厂厂家统一编号,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位置、类型、台数设置。严禁随意搭设。

三、乙方须配备专职的机械管理员负责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机械管理员应持北京市建委核发的上岗证。

四、乙方负责进场设备的安全性和完好性,若因乙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吊篮操训作人员的操作培训及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负责吊篮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确保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五、丙方租用乙方电动吊篮时,乙方租赁单位必须是具备北京市核发的资质证书并年检合格的单位。乙方须将○1租赁单位的资质证书,○2电动吊篮的合格证,○3厂家统一编号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到甲方进行审核,甲方审核同意后丙方方可租赁。丙方指派专人接受乙方技工知道及吊篮的技术培训,要认真学习安装技术要领,在以后的安装拆卸过程中丙方管理电动吊篮操作人员上机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使用说明书,由厂家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必须按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人员花名册及证件复印件须报甲方备案。

六、乙方单位必须是具有北京市核发的有相应拆装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拆装工作,电动吊篮安装后必须经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及监理单位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七、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电动吊篮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管理,且要有明确记录,并将情况报到甲方。

八、电动吊篮司机上岗证复印件、施工电梯负责人、操作规程、安全标志须挂于明显位置。其他任何标识不准挂于施工电梯上。电动吊篮的油漆颜色及漆膜新旧程度必须无条件达到甲方要求。

九、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上的自锁具应扣在单独悬挂于建筑物顶部牢固部位的保险绳上。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十、操作人员必须有二人,不允许单独一人进行作业,以便突然停电时,可二人分别操作手动下降装置安全落地。操作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悬吊平台,不得在空中攀缘窗口出入,并且不允许作业人员从一个悬吊平台跨入另一个悬吊平台。

十一、电动吊篮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设置安全监督员。夜间施工时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十二、悬吊平台上应尽量使载荷分布均匀,并不得超载。不准将电动吊篮作为垂直运输和载人设备使用。悬吊平台在运行时,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上下有无障碍物,以免引起碰撞或其他事故,向上运行时要注意上限位。在悬吊平台内进行电焊作业时,不能把悬吊平台及钢丝绳当接地线用,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十三、安全锁必须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并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如果出现故障或超期,必须由专业厂修理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四、安全带和保险绳的各项检测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丙方应选择有生产资质企业的产品,而且资料齐全。

十五、电动吊篮的电源电缆线应有保护措施,固定在设备上,防止插头接线受力,引起断路、短路。

十六、钢丝绳必须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钢丝绳;钢丝绳穿绳正确,符合使用说明书中要求;绳、锁悬挂齐全;钢丝绳报废应符合GB5972的规定。

十七、乙方负责按照《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内业资料》中的规定内容进行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资料的建立、整理、存档。

十八、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电动吊篮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对存在的隐患经书面警告无效的,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十九、由于丙方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动吊篮事故及人员伤亡,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二十、根据现场情况的相应条款: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设备安装日期。

做好场地准备,保证路通、电通(电源按乙方要求设置配电箱)。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乙方和丙方责任:

1、乙方和丙方需向甲方提供装拆资质证书和经审批的专项方案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乙方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乙方负责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资料,被交底人应在资料上签字。

4、乙、丙两方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5、在设备安装、拆卸、维修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经查明原因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6、安装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完好状况表,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7、乙方负责吊篮的安装和验收工作,吊篮安装合格后经甲方联合验收后方准投入使用。

8、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的安全带必须扣在生命安全绳上,使用人员因违反《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使用方负责。但因吊篮本身的缺陷或安全装置失效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安装、维护、保养、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吊篮机械事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11、乙方必须保障吊篮完好和安全、按照施工吊篮生产厂家的技术文件安装、维护、拆除。

12、丙方人员不得自行随意拆除改换吊篮部件。不得限制安全锁摆臂里程或改装安全装置。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现象,电器元件烧坏等情况时,用户必须停止使用,如若继续使用,出现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13、丙方使用吊篮人员应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上岗证,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使用吊篮人员不得饮酒、必须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佩戴安全带,并将安全带与独立的吊篮安全绳上的安全扣连接牢固,否则责任自负。

14、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丙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等火源,否则责任自负。15、每次使用前,丙使用人员应对吊篮配种、悬挂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将吊篮上下升降数次,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执行。16、严禁超载运行,吊篮限乘2人,严禁超员,严禁垂直运输使用,违者责任自负。17、收工时盖好提升机与电控箱,开工前要严格检查,防止异物卷进电机,吊篮10米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设施。严禁大风、大雨、大雪天气操作使用吊篮,严禁夜间操作使用吊篮!违者责任自负。18、如涉及电焊作业不得使用吊篮接零,禁止将电焊机放在吊篮上,电焊手把及夹持的电焊条不得触及吊篮的任何部位,如使用电焊时,提升机上下两段2米钢丝绳应用防火材料遮盖。违者责任自负。

19、需要补充的条款 。

二十一、本协议(共4页)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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