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发起人协议书(通用3篇)
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 身份证号码:
二、 投资
1、 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大写2、 投资情况:
(1)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2)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3)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4) 出资人民币 元整,持有公司 %股份
三、 采用共同协商的经营形式
股东分别负责不同的工作内容,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五、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四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股份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股份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股份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壹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协议签订后,壹年内不得退股或转让股份,壹年期满后,股东有意要退股或转让股份的须得到其他原始股东同意,但股东要向原始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原始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原始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原始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及转让;
3、遵守公司章程和义务。公司章程是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既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股东行为的准则,因此,公司章程对每个股东都具有约束力。
4、以其所交纳的出资为限承担公司责任的义务。
5、对公司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6、保守公司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 股东会职责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利机构,有权行使以下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投资项目,职务任免、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
3、 审议公司基本的管理制度。
4、 修改公司的章程。
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八、 股东会的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多数通过相结合的协商表决方式,有效表决按优先顺序依次为:
在所占股份等同的情况下,以人数占多的股东一方通过为准。在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才能形成决议:
1、改变公司的名称和经营项目。
2、处分公司的不动产。
3、转让或处分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增加新股东。
九、 税后利润的分配
按照下列顺序先后进行分配:
1、 按规定所交的滞纳金和罚款。
2、 弥补上年的亏损。
3、 发放员工奖金后按个人投资股份比例进行分红。
十、 退股要求
1、声名退股。即自愿退股,要求是投资人在入股一年后如出现退股事由,应当提前30天通知其他股东,在客观上不会给公司经营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经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可以退股。
2、当然退股。即法定退股,是指投资人因某种客观情况并非基于投资人自愿而退伙。如投资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无民事能力人;个人丧赔偿能力;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在公司。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政策规定的基本原则,现决定成立天津市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最少三人)××年××月××日在地址举行会议,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起人(并代表出资人)自愿入股,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共同投资、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各出资人为企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风险责任。企业经营期间,出资人不得抽回出资。
三、发起人及出资人出资份额如下:出资元,折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出资元,折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出资元,折股,占企业资本总额的%。 (发起人以外出资人出资见出资金额登记表)
四、并代表出资人一致同意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章程(草案)。
五、发起人负责筹建股份合作公司(或企业名称),办理相关手续。
六、本协议一式×份,发起人一份,企业留存一份,申请注册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发起人协商解决。
×年 ×月×日
出资人签名盖章
附件:
1、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草案)(略)
2、股份合作制企业出资金额登记表(出资人签章)(略)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让方): 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个体工商户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体工商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民法》、《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个体工商户的转让
1.转让方同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将该个体工商户的资产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和印章转让给受让方。
2.作为受让该个体工商户资产和名称的对价,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二.转让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受让方应将全部转让价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到转让方的指定账户开户名: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债权、债务的约定
1、该个体工商户转让之前的债权、债务除消费充值卡(26万元)之外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为行使债权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印章,但甲方为行使债权需要交纳的税收由甲方承担。
2、该个体工商户转让之后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经营场所的约定
甲方对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不具有所有权,该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系甲方与房屋所有权人通过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获取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是否愿意继续租赁及房屋所有权人是否愿意再继续出租给乙方均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
1.如果受让方未按本协议第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迟延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的1‰的滞纳金,逾期十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2.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_____元违约金的同时仍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
3.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年
月乙方: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