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书格式2023(精选3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所属耕地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特色农业和特色中草药种植。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办法:
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亩;年租金为,合同期总租金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交后用。
三、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监督承租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制止承租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二)、义务
维护承租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不得干涉承租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承租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四、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
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义务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日以上,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合同法》等和省、市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矿产资源、无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 路,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图》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图》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宗地,土地用途为 用地,乙方利用该地块 。
第四条 该幅土地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存在的建筑物、构造物及建筑附着物的所有权归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
用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以及合同不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适当证据。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接触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七条 续租
7.1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7.2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应当至迟于租赁年限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
7.3 除根据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7.4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双方应当在获得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乙方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7.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续期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未做出是否续期的决定,则本合同自动续租,租赁期限不变。本合同各项约定之条款如有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相冲突,则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自动适用最近的法律、法规的条文。
7.6 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应将土地权属恢复至签订本合同之时的 土地权属状况。甲方按 的规定予以补偿。乙方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书。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八条 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8.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和其他有关的土地费(税)。
8.2 本合同出租宗地经依法成立的土地评估机构评定,土地使用权租金每平方米为 元/每年,
8.3 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 %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8.4租金及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为:
第九条 甲方提前收回与补偿
9.1 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有以下事项之一,甲方应当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终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9.1.1 因国家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1.2 因国家国防建设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1.3 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该幅土地的;
9.1.4 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1.5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或因兴建经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
9.1.6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占用该幅土地的;
9.2 补偿
9.2.1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
9.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继续有效;
9.2.3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对乙方给予合理补偿。补偿金额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则甲方应按 的规定和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补偿。
9.2.4 依照前款各项使得本合同提前终止的,征用土地方对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实物补偿或货币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 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租赁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回6个月前,将租赁地块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条 保险
11.1 租赁期前的保险由出租方负责;租赁期内因租赁经营而需购买的保险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11.2 租赁期内,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的事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索赔,需要时出租方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2.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2.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该幅土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12.3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登记、审批手续;
12.4 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12.5 如乙方有违约或违法行为,则甲方有权责令限期纠正,并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2.6 甲方保证该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续期间不设立任何抵押权。 第十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 乙方有义务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13.2 乙方有义务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13.3 乙方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该幅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赁期满未能获得续租情况下,由乙方自行处置;
13.4 乙方可以将租赁土地使用权作为与他人合作、联营的条件; 13.5乙方有自由处分该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第十四条 乙方在租赁用地报经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内,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除
15.1 甲乙双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15.1.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5.1.2 因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已经没有意义的; 15.1.3 非任何一方原因,该幅土地灭失的;
15.1.4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15.2 甲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5.2.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2.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甲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2.3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15.2.4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
15.3 乙方有权解除的情形:
15.3.1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立法的变动,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3.2 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国家产业政策的变更,乙方必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15.3.3 因乙方撤销、迁移、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该幅土地的。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从延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应缴纳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16.2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约定解除本合同,则甲方应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退还乙方多缴纳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总额的 %违约金。以上违约金支付不影响乙方就其生产经营经济损失向甲方索取赔偿损失的权利。
16.3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任一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守约方赔偿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预见的损失。如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司法鉴定费和取证费等费用。
第十七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给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期间无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条 附则
19.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本合同的两个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2 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规章。
19.3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发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19.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报政府批准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9.5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9.6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附件一《土地示意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双方自愿原则,就租赁土地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土地范围及用途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其中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用以。
第二条:租赁土地期限租赁开始时间为年月日,结束时间为年月日。若土地租赁期限已满,为保证乙方工程顺利施工,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同意延长租赁期限;租赁费按承租费用的月均算,不足15天的(含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按整月计算。
第三条:租赁土地租金本协议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总额(大写)。(币种:______),(小写)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2、协议签订后一天内提供场地。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施工结束后负责地表附着物体清理,围墙拆除,硬化路面拆除清运、复耕,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全部由负担。
5、乙方完工退场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干扰乙方退场。
6、甲方应负责协调相邻土地所有人之间的关系及周边道路的使用,相邻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施工生产。
7、甲方应提供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经乙方验证后复印其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保证铁路施工生产。
2、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3、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协商。
第六条:协议的解除
1、本协议期限满后。
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4、乙方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七条: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或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耕地或协议签订后甲方反悔,视为甲方违约。应补偿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或发生重新分配土地时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了,甲方应协调解决,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协调解决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5日内将租赁的场地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报经兴隆县张唐铁路征拆办及半壁山镇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附则本协议一式五份,乙方三份,甲方一份,见证人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