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分居协议(精选3篇)
协议人:(以下简称女方),女,20__年__月__日生,汉族,身份证号:
协议人:(以下简称男方),男,20__年__月__日生,汉族,身份证号:
协议双方于20__年__月__日在登记结婚。经协议人自愿协商,达成正式分居协议,如下:
一、分居时间:
双方一致确定并认可夫妻分居从双方实际分居日到20__年8月15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间男方居住于;
女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三、财产规定:
1、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产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不得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
四、人身规定:
1、分居期间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义务,任一方不得强制要求对方履行夫妻义务;
2、分居期间,双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权利,双方互不履行相互扶养之义务。
五、分居期间,三子女由女方承担抚养费用。
六、分居结束时,双方有如下选择:
1、双方协议自愿恢复正常夫妻关系。
2、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协议不成,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届时本协议将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撘蚋星椴缓头志勇两年??民事证据,对方对此无异议。
七、本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随意反悔。
八、以上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当事人(男性):______
当事人(女性):_______
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分居协议如下:
一、目的:
为了缓解夫妻感情上的缺陷导致的矛盾,双方约定分居两年后不能和解的,可以按照本协议离婚或者依法提起离婚诉讼。
二、分居时间:
双方一致同意,夫妻分居从_______开始。
三、居住安排:
分居期间,男方住在_______,女方住在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路。
四、财产条例:
1、分居期间,双方各自的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在分居期间发生的债务,由双方独立承担,不得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主张。
3、分居期间,夫妻共同使用支出超过5万元的,须经双方同意。
4、其他财产按《婚前财产协议》办理。
五、个人规定
1、分居期间未履行夫妻同居义务的。
2、分居期间双方仍应恪守忠诚,分居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应出轨。否则按《婚前财产协议》办理。
六、关于维护和支持的规定
1、儿童支持:_______
2、父母支持:_______
3、夫妻赡养:_______
七、分居终止:如果我们在分居期间能够互相迁就,共同生活,并签署本分居协议确认“分居终止”,则本协议终止并失效。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男性):_______
日期:_______
当事人(女性):_______
日期: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
日期: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婚后育有一子一女,系合法夫妻。因甲方常年外出工作的原因并有出轨情况发生,男方也承认出轨的事情发生,夫妻关系因此逐渐恶化,鉴于双方之前的口头承诺,如有一方出轨净身出户,为此双方多次交流不能达成和解,现在双方协商下决定分居,现对有关分居事宜约定如下:
第1条夫妻分居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共计 天。
第2条 夫妻分居期间,可互不为对方尽夫妻生活义务,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第3条 在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4条 在分居期间,双方应从各自的收益中,拿出相应的费用和一定的时间来,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抚育孩子。此项用途的银行卡,由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无随便支取的权力。若用此款时,必须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夫妻双方可一方保存银行卡,另一方保留密码,以此来保留各自应有的权利。
第5条双方各自的父母,应由各自抚养,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
第6条 分居前因为经营事业所需所欠的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有协助男方处理的义务;分居期间因为要偿还经营事业在外的欠款和利息、婚后所购房屋的房贷以及日产生活所用,男方位于每年的房租由男方代收后用于偿还欠款及家庭生活所用。
第7条分居期间债权债务由个人承担,个人经济由个人支配,控制,但收支必须有明细帐目,要求 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须记帐,双方不能互相隐瞒,双方共同努力将所欠债务偿还。
第8条为了增加出轨行为的成本,最大程度地保障忠于婚姻一方的权益,从而达到维持婚姻的目标。在双方分居期间,甲方保证不再有婚外情和与其他异性同居的外遇发生,如甲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违反上述保证,由乙方决定是否结束婚姻关系,甲方不得拒绝。经济上,甲方名下的所有动产与不动产都归双方婚生子女所有,夫妻共同债务由甲方一人承担。
第9条 在夫妻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均无权私自处理共有财产。包括藏匿和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包括存款,车。房。家居。电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单二份,各自保管一份。
第10条 孩子暂随 方居住生活。没随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适当的多拿一部分抚育费。
第11条 夫妻双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联系父母的权力。
第12条 没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对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视权。
第13条 为让孩子不受影响,夫妻双方虽然分居,但应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机号码并畅通,以便夫妻双方为了孩子而联系对方之用。
第14条 本协议失效后,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是否合居,还是正式协议或诉讼离婚。
第15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