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的协议书汇总(通用6篇)
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字:
班主任电话:
学生家长签字:
为了把孩子培养成为建设祖国的合格人才,创建和谐的家校关系,我们学校和学生家长需签订如下协议:
1、小学生年龄比较小,因此家长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以保证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学期间路途上的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
2、学校负责收集学生家庭的通讯资料,以便保证家校联系沟通。您的通讯资料若有更改,请及时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备随时联系。
3、学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点名。上课教师若发现有未到校学生要直接联系家长或告知班主任老师,立刻联系家长,问明情况。若是学生不知去向,家长需要如实向学校说明情况,并马上寻找学生,学校教师予以协助。
4、教师在上课中间,若发现学生没在班学习,应立刻把情况调查清楚,如不知去向,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如不在家中,教师应立刻寻找,家长予以协助。
5、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签字:
班主任电话: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哈密特殊教育学校与家长签订以下协议,望双方能遵照执行,互相协助、督促。
一、学校职责
1、接送学生校车应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接送,发车准时,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如有变动应提前通知。
2、学校要加强管理,确保接送学生校车状况良好,驾驶员资质合格。
3、校车驾驶员必须坚持行车前、行车后的例行检查,以消除隐患。
4、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一切交通法规,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5、校车驾驶员执行学生接送任务时必须精力集中、不急不躁、心态平和,确保行车安全。
6、学校应严格管理,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严禁饮酒驾车,不能超速行驶,确保学生在行驶途中的安全。
7、校车行驶途中,严禁采取紧急制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8、接送学生时,跟车老师必须认真点名并记录,不得遗漏学生。
9、跟车人员要坐在车辆中间,管理好乘车学生的纪律,严禁学生将手、头伸出窗外。
10、跟车人员要及时对乘车学生进行登记,防止错下、漏下。
11、到达候车点后,跟车人员要护送有需要的学生通过马路。
12、学生下车后,跟车老师要检查车厢内有无学生滞留,确保学生安全。
13、收车后,校车驾驶员和跟车人员要及时做好车厢内卫生清洁工作,定期消毒,保证车内整洁无异味。
14、接送学生校车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到达候车点的准确时间和地点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二、家长职责
1、早晨请家长按时将学生送到候车点,学生上车前的安全由家长负全责。在陪同学生等车时,同时教育学生要注意安全,当跟车老师记录学生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如果未按规定将学生送至跟车老师手中,由此造成的他人或本人的伤害由家长承担。安全教育内容: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他人或本人的伤害由家长承担。
(2)严禁学生携带刀具、尖锐物体等危险品上车,否则由此造成的他人或本人的伤害由家长承担。
(3)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4)如果校车因突发事件未能按时到达,请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学校会及时安排处理。联系电话:。
(5)如果在规定时间里由于您和您孩子的个人原因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考虑到其它学生的候车时间,校车在一分钟后不能再等待您和您孩子的到来,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应由家长自行承担。
(6)教育孩子听从校车驾驶员及跟车老师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否则由此造成的他人或本人的伤害由家长承担。
(7)如果您的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望您能及时通知校车驾驶员或学校。
2、放学后,由校车驾驶员或跟车老师点名上车,并送到各个候车点。
(1)为了保证特殊学生个体的.安全,请您于规定的时间到候车点去接您的孩子,学生下车后的安全应由家长负全责。
(2)请教育您的孩子到候车点后要随同父母及时回家,不要在途中玩耍。
(3)请您经常教育您的孩子一定要注意各种安全隐患。
尊敬的家长,您孩子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是我们学校工作的重点,为确保您的孩子乘车安全。请您配合学校做好校车运行及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此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学校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20__年_月__日
1、由专业教师任教,保证教学质量。
2、学生上完课后,必须按老师的要求回家练琴,由家长监督并签字,教师检查。
3、对进步比较慢的学生,由老师与家长协商,定期为学生辅导。
4、开通QQ客服,在QQ客服上学生可以向老师咨询学习中遇到的问题。(
5、定期组织演出锻炼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
6、如果新生报名时班级已经开课,教师将于家长协商为学生安排补课,让学生能尽快跟上班级的进度。
7、如果学生有事请假需提前打电话,教师为学生安排补课,学生必须在教师安排的时间内补课,否则教师将不再安排补课。
8、学生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后,如果实在难以教会,学校将与家长协商,返还其剩余课时费用。
9、学生如果因长时间不谈不练,不能按照老师的要求完成作业,家长也不给予监督作业也不检查签字,学校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不接受退费要求,也没有免费重学的辅导义务。
10、学生报名后如果长期不参加学习,超过一个月以上学校视为自动退学,不退学费。
11、学生报名后,如果想退学费,自报名日起一个月之内退全部剩余课费,自报名之日起一个月到三个月之内退剩余课费的百分之六十,三个月之后不予退款。(注:学吉他送吉他民谣初级班报名后一律不予退课费)
12、家长要在下课前五分钟来接孩子,如果有事来不了,要打电话通知学校老师,否则学校不负责学生的安全。
13、每学期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一次考核,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将给予奖励。
14、每年暑假教师将组织学生参加中国音乐学院乐器考级,对学生一年的学习进行全面考核。
15、实行积分制度,学生报名后可用获得的积分抵换下年的部分课费或礼品。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九天艺德艺术培训学校。
学生:
家长:
实行日期:20xx.10.1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
车牌号: 联系方式: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为了确保学生在车辆接送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学生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学校和家长共同担负起保护孩子人身安全的责任。根据《古浪县20__年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协议。
驾驶员职责:
①严禁超员、超速(限速40公里/小时)、随意接听电话、酒后驾驶等违法规行为发生。
②监督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按时维修,不开带病车,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状态。
③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及时将市县出行或停运通知精神传达有关学校,由学校通知乘车学生。教育监督校车驾驶员履行以下承诺,文明、诚信服务。
④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运营方案确定的线路、站点、离返校时间承运学生(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不得擅自改变路线和接送站点,不得无故漏送漏接,不得违背学生意愿提前让学生下车。因故不能正常接送时,应及时报告线路负责人和承运公司领导妥善处置,确保学生有车可乘。
⑤校车驾驶员必须按现行票价一次性收取学生周乘车费用,不得随意涨价或降价。在接送过程中,如果车辆发生故障,不得退费让学生另行乘车,更不能丢下学生不管,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运输公司,由运输公司安排其他校车承运,承运费用由故障车主负责。
⑥在承运过程中做好服务工作,对体弱生病的学生给予关心和照顾,对学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严重者应立即向学校离返校负
责人报告。
⑦校车驾驶员如有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给予相应的停班和警告,违规记录达两次以上或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该车的承运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得从事校车业务。
⑧校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运学生,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⑨接送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运输公司,安排其他合格车辆接送,不得发给学生路费自行回家和回校,更不准丢下学生中途不管。驾驶员有责任向学生宣传交通常识和乘车常识,遵守上、下秩序,特别告诫同学们在乘车时头臂不能伸出窗外,下车后不能从车头前面跑过和横穿公路,确保乘车学生的绝对安全。遇接送学生临时调度,应无条件服从。
二、家长职责:
1、学生上学时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教育孩子在等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许在等车的时候追逐打闹、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车;
(2)等车时应在指定地点靠路边候车,以防交通事故;
(3)等车时不要和陌生人答话;
(4)如果车子超出规定的时间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张,应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2、如果在规定时间里未能按时到候车点候车(规定时间到后多等10分钟),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学校以保证安全。
3、教育孩子听从车主的管理,行驶过程中不得将手、头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请假不来上学,乙方及时通知车主。
5、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学生必须乘坐接送车上下学,无故不坐仍要承担既定乘车费用。
6、每周放学乘车时缴纳往返周乘车费用。
为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为了确保校园安全零事故,本着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服从安全第一原则,现就学校与家庭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协议如下:
甲方(班主任)
1、学校教师应承担《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内的有关责任。
2、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查工作,对学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对学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针对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教师只承担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的安全问题。
乙方(家长及监护人)
1、监护人应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护人应督促子女遵守校园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学生应在上课前10分钟到校,家长要监护好学生上学途中安全。
3、子女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4、监护人应教育子女不得擅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要离校,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待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否则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5、监护人在学生的节假日、寒暑假及考试后休息期间,每日应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在上述时间段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完全负责。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保存备案,有效期一年。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