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店合伙协议书汇编三篇

足浴店合伙协议书(精选3篇)

足浴店合伙协议书 篇1

合伙人(甲):男,身份证:

合伙人(乙):男,身份证:

合伙人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共同创业,共同致富的原由,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共投资为 万元,其中

甲出资 万元,占 %股份。

乙出资 万元,占 %股份。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若后期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由甲乙双方负责。

第三条,本合伙人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钢盈亏,经营盈余按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组织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不得岐视他人或随意脱离组织,出卖组织,如发现有故意危害集体利益行为者,视为自动放弃股份。

第四条,他人可以入股,但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合伙人在合作期内不得在经营状况不好或亏损时提出退股,若提出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任何合伙人不得不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善自与他人合伙经营与本组织竞争的业务,如发现视为自动放弃股权,放弃股权者其名下股份均分给其他合伙人即股东。

第六条,如出现下列事项,合同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无法完成;

(四)其它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合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体资金状况。

第八条,任何成员不得聘请其亲戚和家庭成员负责公司重要职务,如财务,人事等。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协议中未提到的约定,全部按照《合伙企业法》最新办执行。

其它事项:

1、违约与责任:甲乙双方宣誓恪守各项条款,如有违约,由违约方要依法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解决不成时,则由经济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文本为中文。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6、本合同有效期为合伙经营期。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足浴店合伙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 ,地址:沙河口区龙祥花园330号 ,经营面积 平方米,经营范围: 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长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长波。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

(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

(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

(7)支付合伙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 个月以上的;

(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

(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

(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足浴店合伙协议书 篇3

建筑工程公司(甲方)

装修设计公司(乙方)

为发挥双方的优势,共谋发展,并为今后逐步向组成集团公司过渡,双方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建立密切的技术合作关系,今后凡甲方承接的工程,装修设计任务均交给乙方承担。

二、乙方保证,在接到任务后,将立即组织以高级工程师为领导的精干设计队伍,在0日提出设计方案,并在方案认可后一个月内完成全部设计图纸。

三、为保证设计的质量,甲方将毫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一切建筑技术资料。

四、装修施工队伍由甲方组织,装修工程的施工由甲方组织实施。施工期间,乙方派出高级工程师监督施工,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五、甲方按装修工程总费用的千分之x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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