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协议书锦集(精选3篇)
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证,历经余年,生有,共个子女,系合法夫妻。现因琐事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经多次沟通无效,又怕离婚后后悔,最后经多次协商,夫妻双方均愿立下此《夫妻分居(试离婚)协议书》如下:
第1条夫妻分居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共计天。
第2条夫妻分居期间,可互不为对方尽夫妻生活义务,也不得干涉各自生活的自由。
第3条在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所有收益,归各自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4条在分居期间,双方应从各自的收益中,拿出同等的费用和一定的时间来,定期或不定期的共同抚育孩子。此项用途的信用卡,由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管,但无随便支取的权力。若用此款时,必须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夫妻双方可一方保存信用卡,另一方保留信用卡密码,以此来保留各自应有的权利。
第5条双方各自的父母,应由各自抚养,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
第6条住房安排:
甲方住处为:
乙方住处为:
(上述住房安排与房产所有权分配无关)
第7条在分居期间,夫妻各自的所有收益归各自所有,互不再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无夫妻间互帮互助的义务。
第8条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归所产生债权及债务的一方处理并承担;对分居前,由夫妻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并承担,且有协助对方处理的义务;对因抚育孩子将要产生的债务,必须由另一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第9条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均不得干涉对方的工作与社交的自由。
第10条在夫妻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均无私自处理。藏匿和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包括存款,车。房。家居。电器等一切生活用品另列清单二份,各自保管一份。
第11条对夫妻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各归各自所有。但也应列出详细的清单,经双方确认。
第12条孩子暂随方居住生活。没随孩子生活的一方,可适当的多拿一部分抚育费。
第13条夫妻双方均不得干涉孩子联系父母的权力。
第14条没随孩子生活的一方,保留对孩子定期或不定期的探视权。
第15条为让孩子不受影响,夫妻双方虽然分居,但应各自保留固定的手机号码并畅通,以便夫妻双方为了孩子而联系对方之用。
第16条对分居之前,由夫妻共同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及债务,仍由夫妻共同处理并等价偿还。
第17条分居期间,夫妻各自所产生的生活费用(包括医疗费和其它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并偿还。
第18条本协议失效后,双方再进行协商确定:是否合居,还是正式协议或诉讼离婚。
第19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夫妻双方各持一份。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
甲 方:x x
乙 方:x x x
因甲方至今年3月初进修返家,乙方在甲方半年进修期间已逐渐习惯自己单身生活,对夫妻双方正常生活不能适应,要求自由无约束的生活方式。甲方对缺乏关心,受冷落以及半年多时间不能进行夫妻生活的生活方式不能适应,夫妻关系因此逐渐恶化,乙方坚持要求无约束自我生活方式,双方多次交流不能达成和解,现在双方协商下决定分居,现对有关分居事宜约定如下:
1. 分居的最长时间为半年。
2. 分居期间乙方可随时提出重新合居或离婚,甲方在分居期间不能在未征的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居。
3. 分居期满如乙方仍不能尽到妻子义务,甲方将提出离婚。
4. 分居期间双方仍为法律仍可的合法夫妻,任何一方不得做出有违法律和伦理道德的事情,否则后果由违反一方负责。
5. 分居前债权债务共同承担,分居期间债权债务由个人承担,个人经济由个人支配,控制,双方对对方提出的经济要求可拒绝,但收支必须有明细帐目,要求50元以上的收入和支出必须记帐,双方不能互相隐瞒。
6. 分居期间乙方任何正常生活和开支甲方及其朋友、家人不得干涉,乙方的个人生活甲方不得参与,双方可不联系。
7. 对双方目前已拥有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下自行处置。
8. 分居期间甲方居住水木年华青木苑6栋2单元7楼2号,乙方居住江津市人民医院大十字门诊楼6楼宿舍。
9. 分居期间住房贷款由甲方承担。
10. 分居期满如双方离婚,x处住房虽为婚后财产,但
购房款装修款绝大多数为甲方提供,因此该住房由甲方所有,甲方将偿还乙方在甲方半年进修期间所付按揭贷款。其它财产由双方协商后分配。
11. 分居期间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生病由个人承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生效,分居时间由甲方搬家开始计算。
甲方签字:
协议人:_(以下简称乙方),男,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住址:。
协议人:_(以下简称乙方),女,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住址:_。
协议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达成分居关系,现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分居关系。
二、子女抚养条款:女儿_由_抚养,儿子_由_抚养,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抚养费用。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条款:
1、同居期间所得房产位于路号,面积约平方米,折价人民币圆整(¥_元),现协商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归乙方所有。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见清单。
2、同居期间共有存款_元,甲方分得_元,乙方分得_元。
3、一方专有的物品如首饰等及各自生活用品归自己所有,另一方不得要求。
4、其它未列出的共同财产归乙方所有。
四、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甲、乙双方无共同债务。若有债务元以下,由双方分担,超过部分由男方承担。
五、鉴于甲方现无住所,乙方同意甲方暂时居住于现房屋,甲方应尽快购置或租赁房屋或应乙方要求时搬出现房屋。
六、探视条款:双方均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应予以协助。探望的时间和地点不受限制,但不应扰乱对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七、双方签订本协议之后,如必须协助一方办理有关登记的事项,另一方必须本着善意的原则协助办理(如产权登记、过户等)。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机关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上述内容是我们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反复协商的,是真实无误的,我们保证执行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_乙方:_
日期:_日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