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期权合约实用三篇

期货、期权合约(精选3篇)

期货、期权合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合同法》和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中介,向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开展业务时,应向客户明确中介身份,不得伪造甲方员工身份。同时,乙方应按照期货业务规则如实向客户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盈利保障。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监督乙方的中介活动。

四、居间报酬

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订合同并投入资金后,视为乙方中介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_______该报酬已包括乙方在中介活动中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费用。

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履行合同时侵犯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适当扣除乙方的报酬。

五、客户因乙方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的指达人的,相关结果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的终止和终止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介绍客户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必须附有《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作为本合同附件达成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期货、期权合约 篇2

(CBOT)玉米期货、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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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5000蒲式耳

│一个CBOT期货合约交易单位(

│5000蒲式耳)

最小变动价位│每蒲式耳1/4美分(每张合约12.50│每蒲式耳1/8美分(每张合约

│美元)

│6.25美元)

每日价格最大│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

波动限制│结算价各10美分(每张合约500美 │易日结算权利金各10美分(每

│元),现货月份无限制。

│张合约500美元)。

敲定价格│

│每蒲式耳10美分的整倍数

合约月份│12、3、5、7、9

│12、3、5、7、9

交易时间│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同期货

│),到期合约最后交易日交易截止│

│时间为当日中午。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距相关玉米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营业日

│日至少5个营业日之前的最后

│一个星期五。

交割等级│以2号黄玉米为准,替代品种价格 │

│差距由交易所规定。

合约到期日 │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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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T大豆期货、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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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5000蒲式耳

│一个CBOT大豆期货合约交易单

│位(5000蒲式耳)

最小变动价位│每蒲式耳1/4美分(每张合约12.50│每蒲式耳1/8美元(每张合约

│美元)

│6.25美元)

敲定价格│

│每蒲式耳25美分的整倍数。

每日价格最大│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每蒲式耳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

波动限制│结算价各30美分(每张合约1500美│易日的结算权利金各30美分(

│分),现货月份无限制

│每张合约1500美分)。

合约月份│9、11、1、3、5、7、8

│9、11、1、3、5、7、8

交易时间│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同期货

│),到期合约之最后交易日交易截│

│止时间为当日中午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的第七个│距相关大豆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营业日

│日至少5个营业日前的最后一

│个星期五。

交割等级│以No.2黄大豆为准,替代品种价格│

│差距由交易所规定。

合约到期日 │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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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T豆粕期货、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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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100吨(200,000磅)

│一个CBOT豆粕期货合约单位(

│100吨)

最小变动价位│每吨10美分(每张合约10美元)│每吨5美元(每张合约5美元)

敲定价格│

│期货价格低于200美元/吨的

│按每吨5美元的整倍数;

│期货价格为200美元/吨或以

│上的按每吨10美元的整倍数。

每日价格最大│每吨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结算│每吨不高于或低于上一交易日

波动限制│价各10美元(每张合约1000美元)│的结算权利金各10美分(每张

│现货月份无限制。

│合约1000美分)。

合约月份│1、3、7、8、9、10、12

│10、12、1、3、5、7、8、9

交易时间│上午9:30-下午1:15(芝加哥时间│同期货

│),到期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交易截│

│止时间为当日中午

最后交易日 │交割月最后营业日往回数之第七个│距相关豆粕期货合约第一通知

│营业日

│日至少5个营业日前的最后一

│个星期五。

交割等级│蛋白质含量不低于44%,具体规格 │

│见CBOT条例

合约到期日 │

│最后交易日之后的第一个星期

│六上午10点(芝加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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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T豆油期货、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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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期权合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就期货投资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原始出资

甲、乙两方共同出资在丙方处开设期货交易账户,交易账户的名称为:___(即甲方名称,以下简称“该账户”),该账户的账号为:___。甲、乙两方的原始出资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____万元整,乙方出资____万元整。

第二条 合作的期限

甲、乙两方基于该账户进行期货投资合作,双方合作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交易权限

除本协议书及其附件中约定的特殊情况出现外,甲方同意乙方为日常交易的唯一交易指令下达人。甲、乙两方均同意,除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外,在合作的有效期内,乙方的交易指令下达权不可撤消或变更。

第四条 出入金

鉴于该账户中的资金涉及到本协议书中甲、乙两方的原始出资或权益,甲、乙两方共同授权丙方对该账户的出入金进行监督并执行本协议书中的相关约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内,除本协议书约定的情形外,任一方均不能提前申请出金。

第五条 风险控制

甲、乙两方约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内,该账户所产生的资金亏损(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担。

为控制该账户的交易风险,甲、乙两方共同制定了《账户交易风险控制协议》作为本协议书的有效补充。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风险协议》中的全部约定。

如该账户发生亏损,且账户权益不足____元,则乙方必须立即对全部持仓进行平仓,并在____个交易日内追加出资,直至账户资金达到万元。在资金追加完成前,乙方无权继续进行交易。

如该账户发生亏损,且账户权益不足____元,则乙方必须立即对全部持仓进行平仓,并在____个交易日内将账户资金至少追加至____元。

第六条 通知事项

本协议书首页中所记录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等信息是本协议书各方约定的唯一有效通讯方式。

甲、乙两方均有权要求丙方提供该账户的结算数据,丙方有义务使该账户的结算数据客观、准确。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甲、乙两方另行达成的任何约定,如涉及丙方权利或责任,必须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认可。

第七条 账户盈利分配

如该账户发生盈利,则盈利的部分按以下约定进行分配: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如该账户未发生盈利,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账户清算

本协议书各方共同确定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账户的最后清算日。在最后清算日之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乙方必须对该账户的全部持仓进行平仓。

该账户的盈利或亏损的确定以最后清算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为其后的第个交易日)丙方出具的交易结算单为准。如交易结算单的“客户权益”项金额大于该账户原始出资和乙方追加出资(如有)的总额,则超过的部分为盈利;如“客户权益”项金额小于账户原始出资和乙方追加出资的总额,则减少的部分为亏损。

在最后清算日当日或其后的____个交易日内,甲、乙两方应同时(如本人不能前来可书面授权代理人替代办理)到达丙方交易场地办理清算、出金事宜。

如在最后清算日后的____个交易日内,甲、乙两方或其授权人不能同时到场办理出金手续,则丙方可根据本协议书的相关约定,为已到场的一方进行清算并办理出金手续。如清算的方法和结果均符合本协议书的约定,未到的一方不会因此而向丙方或另一方提出任何异议。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

在合作的有效期内,如发生下述情形,合作自动终止,各方提前开始账户清算:

1.发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协议书无法执行;

2.该账户的账户权益小于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_个工作日内补足资金;

3.该账户的账户权益小于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个工作日内将账户资金至少追加 ____元整;

4.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风险协议》中的约定;

5.该账户的盈利达到或超过____万元整;

6.本协议书的甲、乙两方另行达成协议,共同要求提前终止合作。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书及其附件的任何变更,均需本协议书的三方另行达成协议。

第十一条 协议的附件

《账户交易风险控制协议》是本协议书的附件一,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书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第十二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期货投资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2、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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