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装修改造合同(通用3篇)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改造及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具体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独栋式xx室xx厅厨卫车库
三、工程项目:
1、一层:大厅东半部南墙面拆除及向外扩建至走廊立柱处;车库屋顶拆除,车库加高至与一层同高,车库屋顶现浇,车库开凿修砌一个窗口。
2、二层:东南房间南部墙面拆除;东面两房间中间开凿修砌一个门洞;北卫生间砌墙;原阳台与大厅之间的门砌墙;西南房间东面墙面在原创处开凿修砌一个门洞。
3、房屋屋顶拆除并翻新重建。
4、贴一层大厅、卫生间、西北房间、西南房间、车库(除东北房间外)的地面地砖及墙面墙砖;贴围墙和车库外墙墙砖。
5、封6个窗,包括一层:大厅东窗,东北房间东窗、北小窗,西南房间西窗;二层:东南房间东窗,东北房间东窗,西北房间西窗.
6、建筑垃圾的清理及运输。
四、承包方式:
除地砖和墙砖由甲方提供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满足质量要求;
2、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
3、地砖墙砖的装贴要平整;
4、不得随意浪费装修材料;
5、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
6、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损坏或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8、须得到双方认可。
六、施工期限:
由于是分阶段施工,施工期限视具体情况定。
七、工程造价:
八、付款方式:
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1000元押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无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押金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甲方在三天内支付乙方所有费用的80%,6个月后无任何因乙方材料及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甲方支付剩余20%费用。其它问题: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
乙方:
X年xx月xx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为确定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相互权利、义务及其相关责任,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修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维修工程名称:
2、维修工程地点:
3、维修工程内容:
4、工程要求:
5、工程期限:
6、承包方式:
7、工程预算: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收费标准及地方材料价格,本工程预算金额(小写)为: 元(金额大写: )。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下达施工工程任务及质量要求,并负责落实所下达维修工程项目的经费来源。
2、指派学校教师代表对工程的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隐蔽维修工程验收、更改洽商、签证等工作。
3、负责审定维修工程的预算、决算,按签订合同和工程进度、质量向乙方支付维修工程款。
4、负责协调维修工程的有关事宜。
5、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
二、乙方: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条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文明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卫生及渣土清运工作。
3、工程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超预算施工,否则所需经费自负。
4、本次维修工程期限规定为 年(月)。工程保修期限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其保修经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5、根据维修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申报施工方案或维修工程经费超过10000元的,要提供施工维修工程预算表。
第三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由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 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 .
(2)其他支付方式: .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material)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material)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 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部门 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