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房屋装饰装修合同(精选3篇)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承包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有关机关审定具有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
3.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天。
二、材料供应
1.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发包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承包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书面提出,发包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承包方验收,由承包方负责保管,承包方可收取发包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2.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承包方对发包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4.承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如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承包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双方商定。凡发包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发包方自负,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承包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发包方应予承认。事后,若发包方要求复验,承包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承包方应提前三天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发包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承包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发包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安全生产
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承包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发包方责任的,发包方负责和赔偿;属于承包方责任的,承包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工程价款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发包方工作:(1)发包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承包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____份,并向承包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承包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承包方工作:(1)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2)指派________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承包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发包方。(3)未经发包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发包方应补偿承包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方付承包方____元;发包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按发包方已付款的______%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发包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承包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发包方负责并担责任。
4.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设计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在30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发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协商或诉讼期间,承包方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义务。如果承包方停工视为违约,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九、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方(签章):________ 承包方(签章):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承包方式:大包
5、工期:本工程自20年月日开工,至20年月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工程总造价:元
7、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甲方义务
1、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工期约定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第七条工程款结算约定
1、结算方式:(1)以20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保修时间
1、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甲方:
乙方(业主):
乙方所购买房屋的房号为:
为规范房屋的装饰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中的相关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饰装修管理细则
一、乙方保证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8: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一律不
得施工;19:00点后施工人员必须撤离施工现场,以确保小区安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高考和中考期间等其他特殊时间段,甲方有权调整施工时间。
二、装修期间,施工人员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
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三、装修期间,甲方将派人员按本协议对装修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乙方、施
工人员必须服从监督管理。如发现违规装修,甲方人员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而造成他人损失或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及其他一切责任。
第二条装饰装修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一、禁止一楼住户下挖地面。
二、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不得挖槽、切割、
砍凿承重墙和柱,不得凿穿阳台隔断板,以及毗邻房屋共用之隔墙。
三、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总体负
荷不超过住宅使用中的约定。
四、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
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机房及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同意后,乙方拆改以上附属设施时,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
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如因违规装修造成的渗水、漏电、断电
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责任及费用损失。
五、卫生间、厨房均已做好地面防水层,装修中禁止在地面防水层上打孔,
以免破坏防水层,导致毗连层渗漏,如有破损需重做防水处理,并需进行
24小时闭水实验,不得将没有防水要求的厨房设为卫生间、厨房间。
六、除空调外挂机等必要设备,防盗网等不得在外墙悬挂。
七、禁止违反消防规定进行装修,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施工现
场禁止有明火源。
八、禁止高空抛物、装修垃圾严禁乱扔乱倒。
九、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所属房屋内,不得阻
塞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场所。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
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必须给予赔偿。
十二、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在装修中不损坏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如有任何损坏,当事人必须赔偿损失。
十三、无论什么时候,不准在公共场地内进行施工;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县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一、装修必须严格按照以书面审批的图纸及说明进行。
二、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守低压用电规程和管理公司有关规定,电线必须
要保护在阻燃塑料套管内。
三、为了保证小区的整体美观和相邻业主的安全,乙方安装防盗网须到甲方
处登记,由甲方指定统一样式的防盗网,并且要符合甲方安装规定。
四、乙方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甲方指定
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外立面冷凝管、线必须规范安装,以保持物业外立面整齐美观。
五、楼房外墙面已做保温处理,乙方如需安装空调,必须在固定处做好防水
处理,以防发生渗水现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
六、所有外墙、房顶、阳台不许安装招牌及广告以免影响建筑物外观,室内
装修不能伸出公共走廊、窗台、阳台。
七、所有内部隔墙应使用重量较轻和干式结构的材料,列如:空心板、GRC 隔板,如果是木框架或板墙,必须要涂上防火漆;所有木制吊顶必须涂上防火漆(或防火涂料)。
八、任何施工程序,包括凿刻、钻洞等均不许危及墙壁及地板的结构;铺装地板时应保护好暗敷的水、暖管道及配电线路。
九、所有发出的噪音、震动声的工程,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其他时间不得扰及其他业主。
十、室内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作闭水渗漏实验,确认无渗水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十一、甲方保留以上有关内容的修改和补充的权利;乙方如对上述任何一项有疑问,请向甲方管理处咨询。
第四条防火责任明细
一、消防工作重于泰山,本物业执行“谁装修,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和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消防岗位责任制。二、乙方防火职责范围为:一切因乙方装饰装修工程,所能引起事故的防火
消防区域及隐患。
三、乙方防火职责为:
1、协助小区防火责任人搞好消防工作,共同维护小区防火安全。
2、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工作,确保本区域安全。
3、认真贯彻、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其他消防规定。
4、协助甲方保护好本小区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设备,爱护消防器材。
5、协助小区防火责任人定期组织消防检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把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6、检查、上报本区域装修工程,纠正处理本区域的违反消防法规的现象和行为。第五条竣工验收
装修完成后,乙方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约定竣工验收时间,甲方自接到乙方正式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由工程、业主、装修公司负责人及装修施工相关技术人员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项目由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因整改造成的各项损失费用,均有施工方承担。
第六条装修保证金
一、为保证业主的利益和楼宇结构及配套设备的安全,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
每户20__元。
二、装修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以甲方验收合格之
日停止计费),3个月未发生质量问题,按规定退还尾款。如验收不合格,甲方继续收取乙方整改期间的相关费用。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因装修所造成的房屋损害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连带
承担一切责任。
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人:年月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