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3篇)

企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精选3篇)

企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篇1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同立契约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因甲方与乙方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两位女士的媒介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缔结婚约并拟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公证处举行公证结婚,兹为甲乙双方协议结果愿意于结婚之前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因乙方现为未成年人,故特经请其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的同意并邀请赛同媒介人两位为证人,订立本共同财产契约各应遵守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约定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结婚时起除法定特有财产外,对于甲乙双方现有及将来取得的一切动产及不动产,暨精神上及劳力上所得的财产,愿意合并为共同共有权登记。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约定将来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登记,均应用甲乙双方的名义为取得共同共有权登记。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各不得擅自处分其应有部分。

第四条关于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由甲方任之其所需管理费用由共同财产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一方对于共同财产处分时,除属于纯粹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外,则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为处分,或一方应事先征得他方的同意始得为之。

第六条甲方对于共同财产管理不善,或有浪费之时,乙方得请求划分财产,又乙方认为甲方的管理财产不善有使负债超过资产之忧时,得以废止本共同财产制。

第七条甲方对于下列债务由甲方单独,并就共同财产负清偿的责任。

(1)甲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

(2)甲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中所负的债务。

(3)乙方因日常家务代理行为而发生的债务。

(4)除第三款规定外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中以共同财产为负担的债务。

第八条乙方对于下列债务由乙方个人并就共同财产负清偿的责任。

(1)乙方在结婚前所负的债务。

(2)乙方因职务或营业所生的债务。

(3)乙方因继承财产所负的债务。

(4)乙方因侵权行为所生的债务。

第九条乙方对于下列债务应由乙方的特有财产负清偿责任。

(1)乙方就其特有财产设定的债务。

(2)乙方逾越日常家务代理权限的行为所生的债务。

第十条甲乙双方间的家庭生活费用,除应由共同财产负担外,如共同财产不足负担时,须先由甲方负担,而甲方无支付能力时,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经一方将自己特有财产为清偿时,或个人的特有财产所生的债务,由以共同财产为清偿的,均得对他方请求补偿。

前项补偿请求权虽在婚姻关系存续中亦得请求。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死亡时,对于共同财产应以平均分割取得。即共同财产的半数归于死亡者的继承人,其他半数归属于生存的一方。但生存的一方若依法不得为继承人时,对于共同财产所请求的数额,不得超过离婚时所应得的数额。

第十三条共同财产关系,因如民法第_______________条规定的情形,或因废止本契约以及改用他种约定财产制,因甲方与乙方离婚,而消灭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于甲乙双方各取得共同财产的半数。

第十四条本共同财产契约,于甲乙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中,得随时以契约废止或变更,或改用他种约定财产制契约。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订立本契约后,应依民法第_______________条的规定,经向所辖法院申请公证,及为夫妻财产契约的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设立,由甲方与_____共同出资、合伙经营。

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币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_____%。

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现甲乙双方根据和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币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财产份额的_____%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以银行转帐的方式分_____次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甲方保证

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上述受让的”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第五条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

一方对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3.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双方约定,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

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协议—式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共同出资,合伙经营。甲方出资额为币______万元,占企业全部财产的%。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财产份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币________万元的价格将其占“企业”的财产份额的%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财产份额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保证在财产份额上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财产份额未被查封,保证财产份额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转让的效力: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财产份额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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