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精选34篇)
甲方:
乙方: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____________。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_______
面积:_______亩(大写_______)
四至界限为:
东至:_______
南至:_______
西至:_______
北至:_______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______元,共______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______元(大写:______)。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______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______月______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大写:_____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原租有位于______街(路)______号(或店铺名)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门面产权所有者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门面产权所有者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原产权所有者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四、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公开交易成交价格和转让份额将土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条依照有关规定,全额转让的,由受让方单独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履行出让合同;份额转让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共同履行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取得抵押权人同意方可转让。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资料,办理交易手续,向相关部门交纳交易税费后,由乙方直接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证明书》,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权属登记。
第八条除法律规定的免责因素之外,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通过仲裁或法院判决(裁定)方式予以解决。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土地转让时回迁安置义务的责任主体为受让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一次付清。
3、移交地块及项目的相关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批准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设计要点批文》
(5)《回迁补偿安置协议》
4、违约责任:
(1)甲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后______日内不能备齐有关资料给乙方办理交易过户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和交易成功后,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机关查封等)需要终止交易或不能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甲方在_____天内全部退还乙方已交纳的成交价款。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并在_____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给甲方,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地块的四至、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系国第号、位于永城市东方大道与文化路东南角,用途为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该地面积为10亩,计6666.7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图所示。
第五条本合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月。
第七条同时转让地上的附属物。
附属物名称:,数量:。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价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总额为元,附属物元。二项共计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九条除乙方负责土地出让金及政府规费外,乙方给甲方的补偿费用万元。a、以乙方名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乙方付甲方万元。b,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c工程开工建筑建设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
第十条以上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转让费、契税等办理过户的一切费用。土地出让手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前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包括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以乙方的名义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将公司名下的有关土地资料和审批文件交给乙方。另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有关变更文件报送土地主管部门,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土地过户变更手续。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转让
第十三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
第十四条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权中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日支付总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有损失的还应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由于过失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迁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办理。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九条除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时本合同无追溯力。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生效与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正式形成的其他书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其他约定:
1、甲方所办理的建筑规划手续面积不低于7万平米。
2、乙方给甲方赔偿的建筑面1平米。
3、甲方负责拆迁及费用,负责协调周边的一切关系及费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____________,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西宽______米,南北长______米,地基面积为______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基础完工时付元(大写:)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标的:
甲方(出让人)自愿将 土地有偿转让给乙方(受让人)。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土地界址图》。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 元(小写 元);
本合同项下转让土地面积为 亩。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日以现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双方责任
1、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2、甲方确认其家人(包括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交易无任何异议,必须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且该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该土地转让后,乙方对该土地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转租、收益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甲方应当无条件予以协助。
4、甲方必须承认转让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属于乙方。
5、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6、若遇该土地有权属纠纷,由甲方(出让人)出面解决,所造成的费用损失,由甲方(出让人)承担,乙方(受让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7、若遇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干部换界或者国家政策性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8、甲方(出让人)必须保证和维护乙方(受让人)利益。
9、该土地若被国家或村集体征用,所得收益和相关补偿概由乙方单独享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且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实现上述权利。
六、违约责任:
当事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甲方违约,甲方除了须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转让金及相关支出外,应当另行赔偿乙方投资建房及建造相关设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须按违约时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三者市场价总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自愿放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该合同第八条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同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见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河南省商城县长竹园乡 村 组 人签订。
甲方:(出让人)(章):
乙方(受让人)(章):
见证人:
日期:
甲方(转让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合同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其中:_________________非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
8、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________
10、地号: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合同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并承担转让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第三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第四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上述第一条所述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六条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____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交付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转让价款的____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_____________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合同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2、甲方收取本合同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七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更名过户手续。
第八条税费的负担
在本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其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九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合同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合同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合同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合同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合同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 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 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 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日内, 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知
第四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__
(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 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________日内,____________市(县)土地 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 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
出让方(甲方):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使用权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本项目的土地属于_______________,甲方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年。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综合商住。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所选房屋房号为博文公寓____栋____层____号房,该房屋的用途为住宅,属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3米。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与公共房屋分摊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有关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该房屋使用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计价方式。
该房屋使用权按套出让,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使用权转让单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总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 整(小写¥________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支付甲方定金_________万元。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缴纳所有剩余款项(除已缴的定金)即人民币_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出让方(甲方):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私有土地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见附件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帐号为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_____,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
编码_______;?编码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
(自治区、直辖市)___市?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签字)(签字)?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1.1?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2.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承包的长泰县陈巷镇戴乾村组的共计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生产建设经营,地块田号分别为_____号,_____(东至;西至;南至;北至);_____号、号:_____(东至_______;西至_______;南至_______;北至_______)。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年限为年,具体为本合同签订日起,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1、乙方付给甲方土地承包转让金。按实际面积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每年每亩600元金额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每年每亩_____元,金额_____元;_____年
2、地块内种植作物的青苗赔偿金,由甲方负责向农户理赔。在乙方付给甲方首轮承包转让金时,按双方商定的每亩1000元赔偿标准,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总计元。
3、乙方付给甲方每年每亩__元管理费,在乙方付给甲方土地承包转让金同时(分四次)付清。
4、地块内有亩地,甲方向农户承包期限为_____年,按实际承包面积和时间,由乙方按实际付给。
四、土地交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约定给付有关款项,甲方向农户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无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向农户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同时转交乙方保存以作凭证)。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合同签订后,转让的土地与农户若有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承担并解决。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交清承包款项,甲方有权收回耕地。
2、乙方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
3、承包期限内,如遇田改或政府政策征用该地块,农户享有土地补偿款,乙方享有地上作物赔青及附属设施赔偿款。土地征用后,乙方按实际耕作面积给付承包转让金。
4、乙方在承包期间内,无权挖垦土地、如需规划基耕路、需甲方同意。
5、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如有要转让合同、需甲方同意。
6、乙方在承包期间内,要合法经营、耕作、如有违法与甲方无关。
7、合同期满时,乙方应将该土地完整归还甲方。
8、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不因家庭户主变更而变更,若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份,由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
受让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
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包含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
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内,一闪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即不得超过_________平方米。受让人不得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第十三条受让人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土地利用指标,应事先经规划主管部门和出让人同意,并按出让人重新核定的数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总投资额(包括出让金、厂房和配套水、电、路等辅助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万元/亩(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让人应在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的资金投入凭证(包括出让金缴纳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设备购置清单及付款凭证等)向出让人申请履约检查。
第十五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无偿移交给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产(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出让金总额全部付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_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九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
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建设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
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受让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和建成投产的,应补足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
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九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
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三十一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
补偿。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___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
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五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__‰
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六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或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_________%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功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三十八条受让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建设,应向出让人补足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
人按照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义务,受让人不履行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四十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三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_____项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签订。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方:____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 挂牌 方式以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万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 B202-31 地块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80 %的权益(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甲乙双方确认,交易标的物是指按照份额转让的 B202-31 地块(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 80%的权益。乙方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出全资建设整个项目工程,保证甲方享有建成房地产20%的权益
第二条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概况: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深地合字(9
4)104
2、土地用途:办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质:商品房(可进入市场部分)
4、土地位置:____区新洲与莲花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挂牌转让成交之日起________年
6、土地面积:5298.32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575862,其中办公面积339362 、
单身公寓113122 、地下室12338 2 (地下室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8、建筑容积率:8.6
9、建筑覆盖率:40%
10、房地产证号:
1
1、____市规划国土局规划设计要点94-204
1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深规土建许字【1996】2103号
1
3、产权状态:已交清协议地价并办理房地产证(绿本),无抵押、查封,产权清楚
1
4、租赁状况:无
1
5、债务情况:无
1
6、瑕疵披露:根据深规土函第031877号该项目已列入问题搂盘范围,经报批可享受有关问题搂盘政策
1
7、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________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现状为准。因该项目停工时间长,如已建基础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有关的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如已建基础工程主体质量合格,有关的修补、加固费用由乙方负担。
1
8、经____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审核,本地块 80 %土地权益进入市场需补交地价款人民币 柒 仟 贰 佰 捌 拾 柒 万 贰 仟 捌佰 柒 拾 陆 元(小写72,872,876.00元),由乙方从竞得价款中先行扣缴支付国土管理部门。
甲方对本条前述概况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负责。
第三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万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1000 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 种付款方式:
(1)在《转让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签订《转让合同》后5天内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证金);
第二期款:签订《转让合同》后____月内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14,407,000.00元;
尾款: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3)竞得人首期款项必须打进乙方指定的账户委托监管,其余款项直接向甲方支付,对此甲方并无异议。前述委托监管(简称托管),是乙方为保证甲方与竞得人的资金安全而提供的服务。具体运作程序如下:竞得人将全部或部分成交价款(即托管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帐号,并在转让双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扣除甲方应交纳的土地交易服务费、应交的地价款和转让税费后,剩余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经本次转让,乙方享有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 80 %权益,甲方保留 20 %的权益。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交易标的物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并取得转让批复后,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完成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九条 在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行政机关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行政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
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原件由双方另行协商保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甲乙双方承接《____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9
4)104号)的一切权利与义务;甲、乙方分别按照 20 %、80 %的比例享有和承担 B202-31 宗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在
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让批复及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未按本合同
第五条要求及时交纳转让方税费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
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四)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过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或在登记过程中交易标的物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
第六条要求在申请转移登记前将交易标的物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的;
(六)未按本合同
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第十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甲、乙方的合作开发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亦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四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开发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____市委宣传部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____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签章)
法定代表人:罗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市____区振华路东设计大厦二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_____,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略)
转让人:
受让人:
见证人:
转让人和受让人经平等友好协商,并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人在三亚市凤凰镇槟榔村委会官坝二组拥有一块建设用地(土地性质详见土地房屋权证),地号为26—01—794,用地面积697.02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积175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土地)。用地范围的四至为:东至:符开清地界,南至:水沟,西至:符明华地界,北至:李福清地界。
第二条转让人和受让人一致同意,转让人将该土地的使用权以每平米元的价格,将全部用地的697.0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受让人,总转让款合计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三条转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转让的该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权证原件一并交付给受让人。
第四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分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双方依《土地房屋权证》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该土地的四至范围。受让人应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的四至合理使用土地,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六条转让人和受让人均清楚转让的该土地根据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办理相应的权证更名过户,双方均自愿签订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转让人承诺如其反悔,除10倍退还受让人转让款外,并负责赔偿受让人在该土地上的所有建设投资;受让人承诺如反悔,无权要求转让人退还转让款,并且在该土地的全部建设投资无偿归转让人所有。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无论受让人是否对该土地进行投资建设,该土地的全部权益及该土地上全部附着物均归受让人所有。
第八条在下列情况下,转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协助受让人办理或实现该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各项权益相关手续或权利凭证,且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1、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商业网点、公寓、住宅等建筑物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2、受让人在该土地上投资建筑完毕后,受让人行使对该土地上全部建筑物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3、该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可依法更名至受让人名下时;
4、该土地依法可变更为国有土地时;
5、该土地遇国家或政府征收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补偿均归受让人所有,在取得补偿收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和协助时;
6、受让人在对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行使其它权益时,需要转让人配合协助的。
第九条甲方保证转让该土地使用权已征得该土地使用权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有权转让该土地的使用权。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且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亚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受让人必须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人该土地的转让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应当按应付转让款额的万分之五向转让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给付之日止。
2、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规定向受让交付该土地及该土地权证的,每逾期一天,转让人应当按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受让人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日后,受让人除有权向转让人收取违约金外,并有权解除本协议,转让人应当立即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全部转让款。
3、转让人如未按本协议第八条规定,配合协助受让人的,转让人除退还全部转让款外,还应当赔偿受让人的全部损失(以转让人违约所得为准)。
第十三条见证人不仅对本协议签订进行见证,并保证转让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义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转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见证人各持壹份。
转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原土地出让年限为年,建设年限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总金额(大写)元(币种:)。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报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市国土资源局执份。
13.2 本合同签订时间:
13.3 本合同签订地点: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公章)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
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三、甲乙双方按江门市地产交易中心制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交易办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以 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
使用证》号为 位于 地段的 用
途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大队勘测,本次转
让地块面积为 平方米(合 亩),其具体位置与
四至范围详见经双方盖章确认的附图所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转让地块
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期限至 年 月 日;地块范围内现有的
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所有权须随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
万 仟 佰 拾 元正(小写 万元)(不含
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价格)。
五、宗地转让交易发生的应缴税费及交易服务费按《国有土地使用
权转让交易办法》所述的缴付办法执行。
六、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天内,分期支付土地转让价
款给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付清款项的,须按月息 支付逾期款项
利息给甲方。
第一期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额的 %,即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
写 元整);
第二期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额的 %,即
仟佰万仟佰元整(小
写 元整);
第三期款在 年 月 日前,支付总额的 %,即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 写 元整);
七、在办理该宗地转让手续过程中,如甲方隐瞒宗地的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的,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转让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权转让、变更手续,由甲乙双方自行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九、甲方应将转让宗地的用地批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原始资料作为交易文件移交乙方。乙方受让宗地后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等活动,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忪。
十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须无条件给予赔偿。
十二、双方其他约定:
1、 ;
2、 。
十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后,提交江门市地产交易中心鉴证后
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地产交易中心存档两份。
甲 方: 乙 方:
(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鉴证单位:江门市地产交易中心
(盖章)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盖章)
转让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 》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 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 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 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 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 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 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 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 )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 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 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合同第4.1 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 美元,_________ 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 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 天内,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 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 日内,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 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 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 日内,将本合同第4.1 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 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 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 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 )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 )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 )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 )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 )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 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合同第4.1 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 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 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1 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 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样式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政府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见附件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帐号为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_____,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九条?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方: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法人住所地______;
编码_______;?编码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
电?传________;?电?传_______;
传?真________;?传?真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_____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_____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采用中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
(自治区、直辖市)___市?_____
(县)土地管理局(章)?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签字)(签字)?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成片开发经营项目)
一、成立开发企业
1.1?土地使用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从事土地开发经营的开发企业,开发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取得开发区域的土地使用权。开发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管理,但在其开发区域内没有行政管理权和司法管辖权,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关系是商务关系。
开发企业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其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界桩定点
2.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____日内,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会同开发企业依出让宗地图各界址点实地核定所示座标的界桩;面积无误后,双方在出让宗地图上签字?认定。界桩由开发企业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到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报.
甲方名称:
(受让方)
地址:
乙方名称:
(承包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年,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元/亩,(或实物___公斤/亩),合计___元(或实物___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移民小组农民集体关于__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转让一事,特委托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_____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处理该土地转让非诉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钱律师为本非诉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本案有关的文件、材料、及相关事项,不得提供虚假的信息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终止委托关系,非因乙方过错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
四、 委托权限如下:
1、向有关部门调取与本案有关材料;
2、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支持、帮助;
3、代理委托方了解案件相关的事实;
4、代为书写与本案有关的合同文书;
5、代为甲方处理订立转让合同的有关事务。
五、双方同意本次代理协议的签订确定为意向书,待正式签订协议之日,确定代理费用,并予以缴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协助委托人办理完毕非诉事务为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肈庆高新区(该土地权属人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
土地面积: 亩。
土地用途: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转让款为元/亩,合共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5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协议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传真: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传真:
第二条乙方于年月日,在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人民币元(小写:¥万元)整的价格,竞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卖转让的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四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地合字号(含补充合同书);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质: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岗区中心城;
(五)土地使用年期年,即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六)土地面积:;
(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居住平方米;班小学所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班幼儿园所,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
(九)建筑覆盖率:≤%;
(十)房地产证号:
(十一)产权状态:已抵押;
(十二)租赁状况:有租赁合约;
(十三)债务情况:已抵押给;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权人同意公开拍卖转让,但必须还清万贷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与园艺绿化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租赁合同》;
3、甲方与实业有限公司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甲方与就宗地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年期《租赁协议》。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地上有部分临时建筑物,园林和花卉,地块按现状转让;
(十六)其他情况见“地合字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内容为签订本合同前交易标的物有关内容的现状描述,甲方对前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六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人民币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小写:¥万元)整;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七条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
第八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拍卖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拍卖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委托拍卖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十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十一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拍卖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地合字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含补充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五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七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_____。
第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证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建房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农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经村委同意,通过货币买卖形式有偿转让,乙方为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青苗补偿费________,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款__________元,本土地转让属一次性买卖处理。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宗土地土地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的,土地征用赔偿款、青苗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五、该土地转让后双方均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并保证不发生任何事端。
六、其他约定:
因乙方受让该宗土地系用于房屋建设,如乙方受让该宗土地后并向相关部门就宅基地审批提出申请后,有关部门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面积不予批准的,双方均同意本合同不生效,乙方向甲方退回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甲方则向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土地转让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根据取得土地使用权,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不在土地使用权转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地块的四至、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系国第号、位于永城市东方大道与文化路东南角,用途为用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该地面积为10亩,计6666.7平方米。
四至:东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图所示。
第五条本合同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为止,共年月。
第七条同时转让地上的附属物。
附属物名称:,数量:。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价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元,总额为元,附属物元。二项共计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九条除乙方负责土地出让金及政府规费外,乙方给甲方的补偿费用万元。a、以乙方名义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乙方付甲方万元。b,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c工程开工建筑建设完成后乙方付甲方万元。
第十条以上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转让费、契税等办理过户的一切费用。土地出让手续,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前的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包括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全部以乙方的名义办理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应将公司名下的有关土地资料和审批文件交给乙方。另外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有关变更文件报送土地主管部门,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6个月内办理完土地过户变更手续。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转让
第十三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地块内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
第十四条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权中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十五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如需改变甲方原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应当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日支付总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有损失的还应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由于过失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迁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赔。按本合同第十九条办理。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九条除国家法律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变更时本合同无追溯力。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生效与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正式形成的其他书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其他约定:
1、甲方所办理的建筑规划手续面积不低于7万平米。
2、乙方给甲方赔偿的建筑面1平米。
3、甲方负责拆迁及费用,负责协调周边的一切关系及费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
乙方(居间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一致就乙方为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居间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为转让土地使用权,委托乙方报告商业机会、提供居间服务。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位于,面积确定为________。
(证号、所有权人、地址、面积详见附件)。
二、委托期限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止。
三、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等所需资料。
2、保证对拟转让的土地用权享有完全的产权及处分权,且该土地使用权未设置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利纠纷。
3、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元/㎡,大写: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四、乙方责任
1、履行居间义务,寻找意向受让方,尽力协助促成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事宜。
2、如实向甲方报告有关与意向受让方洽谈的事项。
五、委托事项的完成乙方已为甲方寻找到该土地使用权的意向受让方(买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视为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报酬。
1、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甲方与上述意向受让方(买家)的关联方〔包括意向受让方(买家)的授权代表、关联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3、甲方与乙方寻找的其他意向受让方(买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约定的最低土地转让价即人民币元/㎡,大写:
的价格与乙方介绍的土地受让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
六、居间报酬及支付方法上述土地使用权成功转让后,甲方按以下计费方式与支付方式向乙方给付报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转让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一)计费方式为了报答乙方所提供的商业机会,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关努力,不论甲方以何种价格转让土地使用权,均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人民币,大写:。
(二)支付方式
1、在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居间报酬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
2、在土地使用权完成过户至受让人(买家)名下之日起天内,甲方将余下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支付完毕。
(三)甲方应将居间报酬以转账方式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七、居间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乙方协助促成土地转让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如乙方在委托期间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人民币,大写:。
八、违约责任
1、在转让价格不低于人民币元/㎡,大写:的条件下,甲方保证与乙方寻找的意向受让人(买家)依法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否则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的违约金。
2、甲方应将居间报酬如期如数支付给乙方,如发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应每日按居间报酬总额的%计付逾期滞纳金。
3、任何一方有违背此合同其他条款的,守约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九、保密约定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甲方负责与意向受让人(买家)签订及履行土地转让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续与税费,与乙方无关。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附件: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购买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 土地(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土地使用权人所需文件资料、资信证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转让费、以及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合理条件等。
3.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由本合同甲乙双方指定银行共管双控的人民币5,000万元信誉保证资金。
3.3、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不低于人民币 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3.4、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土地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土地使用权人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3、在同等条件下,除非甲方明确表示放弃,或者有其他行为表明甲方拒绝签约的.,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事项促成其他第三方签订该合同。
4.4、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及报酬支付时间
5.1、居间报酬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160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另行缴纳。如乙方促成甲方低于此价格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的,转让价格差额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5.2、居间报酬的支付时间为:
5.2.1乙方促成甲方与指定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50%的居间报酬;
5.2.2甲方领取指定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50%的居间报酬。
5.3、如土地转让价格高于此价格甲方仍愿意购买的,双方另行约定居间报酬。
第六条 居间活动的费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间活动期间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七条 共管双控资金的处理
乙方促成甲方签订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后,双方结算出居间报酬的数额,居间报酬超过双方共管双控资金的,超过部分在三日内解除共管。剩余部分继续共管双控,并按居间报酬约定支付时间同期解款。共管双控资金约定解款条件成立时,资金解款权利、义务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履行后,因乙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且双方共管双控资金在银行帐户超过25日的,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2、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履行后,因甲方原因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需赔偿乙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8.3、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8.4、如指定土地转让成交价格高于甲乙双方确定的成交价格导致未能促成指定土地签约成立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300万元。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9.1、乙方未促成甲方签约合同成立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间报酬,亦不承担乙方任何费用。
9.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指定土地转让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代办的费用包含在居间报酬之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但土地过户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等,仍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9.3、甲方从应付乙方的居间报酬中,按居间报酬支付时间同时代为扣除8%的税费。甲方代扣税费后,乙方因收取居间报酬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
9.4、指定土地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情况、违约行为等,与乙方无任何法律关系,由该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5、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时间: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拟将位于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5、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6、土地现状:_________
7、地号:_________
第二条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_________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第三条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四条文件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交各种土地部门费用发票。
第五条转让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3、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含甲方先期已交有关部门办证费用、三通一平、围墙、桥梁、征地、青苗补偿费等);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项目开发权所发生的费用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应补交土地部门的款项自行解决,甲方协助办理。
第七条支付方式
1、乙方在办理完毕土地使用证后日内支付双方共同商定的款项;2、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资料的交付及手续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一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_________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向有关部门共同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九条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扣除定金后,其余款顶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
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铜山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市过图资源局:
兹有(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选址于__________________,总用地面积_____________公顷,其中净用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公顷,该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城市规划,经报县(市)政府同意,拟划拨上述地块面积________________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
现我单位依据______________,文件向你局申请办理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的相关手续,请给予审批和办理。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拍卖方式,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万元)整的价格,竞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卖转让的________________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三条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号(含补充合同书);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质:商品房;
(四)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六)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
(七)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其中:商业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居住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小学________所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幼儿园________所,用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________;
(九)建筑覆盖率:≤________%;
(十)房地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产权状态:已抵押;
(十二)租赁状况:有租赁合约;
(十三)债务情况:已抵押给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瑕疵披露:
1.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同意公开拍卖转让,但必须还清________万贷款后方可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园艺绿化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租赁合同》;
3.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实业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________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甲方与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签署了________年期《租赁协议》。
(十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地上有部分临时建筑物,园林和花卉,地块按现状转让;
(十六)其他情况见“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号”《________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前款内容为签订本合同前交易标的物有关内容的现状描述,甲方对前款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五条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亿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万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________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六条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
第七条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拍卖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拍卖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权委托拍卖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拍卖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样本)、《成交确认书》(样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样本)。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九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十条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拍卖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含补充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一)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二)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三)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四条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一)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三)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五条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所拥有的 土地使用权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并由乙方出资建设房屋或再行转让事宜,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商服用地(屋地)坐落、面积:
甲方将自己经乡镇规划所得的坐落于 (地号: )用地转让给乙方,该地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编号为: 。
二、转让金额: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该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共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先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笔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甲方指定的收款帐号为: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
四、土地使用权归属:自乙方支付完第二笔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之日起,该幅土地使用权归于乙方,乙方有权在此地上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争议。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其对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在乙方受让后不会被第三方提出权属异议或主张权利,如有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和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在允许更名的情况下应当无偿配合乙方去相关部门(如村委、国土资源局等)办理相关土地使用权的更名手续,确保乙方应享有的权利。
3、若本合同的土地使用权属甲方家庭拥有的,则甲方承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时已经得到家庭成员的一致同意,对本合同约定内容不持任何异议,甲方有权代表所有家庭成员签署本协议、收取转让费用。
4、乙方受让土地使用权后,自行出资兴建房屋,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权利。若乙方再行转让,甲方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房屋建成后,在法律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若所建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甲方应无偿配合乙方将土地、房产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建房过程中,若需要办理相关手续的,由乙方全部负责,且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导致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或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需要甲方配合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应当依法根据现有资料予以配合,由此产生费用的,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如逾期,属乙方违约。
8、乙方自行负责建房的资金及与第三方签订建房合同,因建房所欠货款、建设费用、人员伤亡、工人欠薪及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费用的,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赔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房屋建成后,土地、房屋的相关收益权也由乙方行使,甲方不得予以干涉,若因乙方出租、出让、转让、出借、抵押、使用房屋与第三人产生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费用的,由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赔偿,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若政府对本合同约定的土地、房屋进行征用的,则因征用土地、房屋所支付的补偿费用均归乙方享有,若政府及相关部门将前述费用支付给甲方,则甲方必须全额返还给乙方。
11、鉴于目前所转让土地暂无法办理转让的登记手续,因此在办理建设、使用、出租、处分等时需要以甲方名义进行的,甲方愿意无偿给以充分的配合,但有关的权利、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其它约定:
1、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2、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经对有关政策及双方的权责作了充分的理解,愿意按约履行义务,如有任何问题及争议双方均需友好协商解决,不得以本合同内容与有关规定冲突为由否认本合同的约定及自己的权责。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签名盖指印): 乙方(签名盖指印):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 ;联系方式: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责任自负、低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享有的由安远县人民政府于20__年8月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记载的位于_______县(市)_______(镇) 村的一块用途为“住宅”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给乙方用于建设住宅。面积为: 平方米。具体位置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集体土地使用证号: 。(以上信息均以集体土地使用证记载为准)
二、土地转让方式、用途
转让方式:本集体内部协议低价有偿转让。
用途:双方约定按集体土地使用证规定的用途“住宅”进行使用。
三、转让金额
基于双方亲密的亲属关系,双方一致同意该土地使用权转让金额为人民币 1元,大写 壹元整。
四、付款方式及转让期限
(一)付款方式:乙方于签订合同当天内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壹元。
(二)转让期限:永久转让。
五、土地使用权交付时间、交付方式
(一)交付时间:合同成立生效即为土地转让之时。
(二)交付方式:合同成立生效后,甲方向乙方移交集体土地使用证代替实际交付。待符合办理变更手续后甲方配合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至乙方名下为实际交付。
六、地上房屋归属
(一)该土地上已存在的房屋由乙方自行出资建造,房产归乙方所有。
(二)建房手续由甲方配合办理,所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已建成房屋在法律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转让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转让的土地,及时向乙方转交集体土地使用证,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转让。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土地使用证、合同,规范使用土地。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用地活动。
(三)保证此土地手续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楚,四至界限清楚。因土地转让之前产生的土地纠纷可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对此造成的自身损失或他人损失可由双方协商承担。
(四)在符合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的前提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将土地使用证转至乙方名下。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土地使用证、合同允许范围内规范使用土地。合法享有土和行使该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转让费用,不得擅自改变转让土地用途,不得对土地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在合同存续期内,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前,因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配合将土地使用权转至乙方名下,所涉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土地使用权转至乙方名下后,乙方全权承担因土地产生的法律责任。
九、合同的终止
合同存续期间:始于合同生效之日,止于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乙方之时。
十、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如甲方反悔,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转让土地,或不完全交付转让土地,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宅基地转让款 壹元,并支付违约金 壹拾伍 万元,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房产增值部分)。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土地,导致甲方损失(仅限于被土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一类)的,由乙方承担该损失。
十一、特别约定
(一)在合同存续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拆迁、改造)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由 乙方 独自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构筑物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转让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辖区的村委会或乡镇政府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也可在协商不成的前提下直接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管理部门、村集体各一份,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经由 村集体盖章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签订地点为: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冲突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2、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甲方签名(加盖手印): 乙方签名(加盖手印):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村集体盖章同意
负责人签名: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_________》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2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用地
8.3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
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4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
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6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内的边缘地带敷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