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园土地转让合同范本(精选30篇)
委托方:公司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居间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光石二队公路前边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种植绿化树木,土地面积为( )公顷。 承包条件:
1. 甲方每年以每亩伍佰元转让给乙方,合同期限为壹拾年(20_年------20_年),第一年缴俩年租赁费元,抵押一年租赁金,20_年不交租金,租金在每年1月1日前交清。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 乙方在租赁期间,土地租赁费根据当年附近他人土地租赁费上下进行浮动。
3.如果合同期未满前,甲乙任意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时,由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赔偿损失100万元/公顷。所剩土地转让年限由甲方来支配,与乙方无关,土地租用合同终止。
4.如果乙方所租赁土地在租赁期间被政府或开发商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土地征用费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租赁土地地表面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除大棚以外),甲方无权干涉。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解决、协调赔偿事宜。在租赁期内土地被征用,甲方退还乙方一年全部的土地租赁费,到时双方的合同终止。
5.另有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村民签章:
日期: 年 日 同意本合同
乙方签章: 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果园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阳历)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阳历)以前。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_______公斤,农药指标_________公斤,_________。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_____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加强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_____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_______倍(或付给_______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_________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_____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___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负责人: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地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至,总面积平方米/亩。(以下称该土地)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______);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四、协议
本协议定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有关管理机关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户代表人)
乙方:
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要求,成全乙方发展事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位于北塘村公王爷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为免日后纠纷,特立协议如下:
一、转让土地座落、四至和面积
甲方转让土地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北塘公王爷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体位置(由双方现场认定)为:第一块,东至路,西至唐英田,南至国修田,北至唐英田。第二块,东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会,北至国育田。第三块,东至四英田,西至国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积约为:287.5平方米。
二、转让价款
1、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70元。
2、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转让款一次性共计人民币:贰万零仟壹佰贰拾伍元整(¥2012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权移交
土地承包和使用权转让款于签订协议之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付清之时,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即永久转为乙方所有。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根据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权利。
2、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的行使。
3、乙方承包经营和使用该土地时,如有权属纠纷甲方应负责协调解决。
五、违约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转让后,甲方及其家属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该土地,否则退还转让款的双倍给乙方,并赔偿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期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户代表签名):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甲方:
乙方:
日期: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转让合同范本。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_____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4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4.1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合同范本《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8.2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3 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4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5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6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7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的边缘地带铺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4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5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9.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9.7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8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让。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
甲方(出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让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方现有一宗土地位于广西博白县旺茂镇康宁村陂头程宏坤家门口晒场边沿至竹林处,该地面积共约 平方米,为使该地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便于生产生活,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宗地的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生长的竹木以人民币4500元(肆仟伍佰元整)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有处分权,无权属纠纷。
三、乙方以现金方式在20xx年2月7日一次性付清土地价款给甲方,自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付清土地价款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该宗土地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
四、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该土地不能过户,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给甲方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总额的3倍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经村委同意,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农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经村委同意,通过货币买卖形式无偿转让。
2、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订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土地转让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万元,本土地转让属一次性买卖处理。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就所转让的`该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等的,土地征用赔偿款、青苗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五、该土地转让后双方均确认无争议事情发生,并保证不发生任何事端。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3倍赔偿乙方。
七、本合同经双方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双方签字捺印后生效,永不翻悔。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留一份。
甲 方(签名):
乙 方(签名):
____年____月____ 日
土地转让协议或协议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 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 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 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 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 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 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 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 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 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 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 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 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 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 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 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 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 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 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 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 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 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 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 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比例尺1: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 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款,并注明地 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六、合同第二 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款。七、合同第四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 照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规定生效。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 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恢复场地平整。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 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 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 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 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 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 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 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 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 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 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 订。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二○年月日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注明边长(米))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_____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____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4.1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日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
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3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4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5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6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7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的边缘地带铺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4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5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9.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9.7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8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让。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
1.违约责任1
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
1.4、1
1.5条处理)。1
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1
1.3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1
1.4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1
1.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1
1.6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
1.4条规定每逾期____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____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
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
(3)本条第
(1)、
(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1
1.7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
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年。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
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年不到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1
1.8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1
2.不可抗力1
2.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1
2.2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1
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1
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
3.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
4.保密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1
5.以往协议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1
6.其它1
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1
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1
6.3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1
6.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1
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
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1
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1
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1
6.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遵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房屋及土地转让协议:
一、协议标的物:乙方目前所居住的房屋及使用的土地。
二、房屋及土地的位置、面积:乙方的土地及房屋位于十三里桥乡桥南头卫生院隔壁,土地面积: ,房屋面积: 。
三、转让价款及返迁价款支付:土地作价四万元整。甲方不支付乙方现金,甲方在购回乙方的房屋及土地后重新进行开发建设,乙方返迁。甲方重建房屋由甲方自行设计、确定面积。乙方确定返迁新建房楼层、方位: 甲方确定给乙方的返迁房屋价款在乙方原返迁前的房屋面积平方米以内,以每平方米 价款确定,超出面积以外部分 由乙方支付甲方 价款,乙方应付甲方价款从乙方转让的土地价款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以现金支付。乙方支付完全部价款的时间为甲方建起三层之前。
四、甲方建设房屋时间为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违约责任:甲方如在约定期间内不能完工,将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乙方在约定期间不能支付余款,将不予返迁,待余款支付完毕后方可返迁。
六、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有关产权证照交付甲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一经签订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国的土地一直以来是国家所有,人们得到的是土地的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有权对土地进行买卖、建设等,但是在土地买卖转让的时候需要进行签订合同,并且有些土地是不能进行买卖转让的,那土地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土地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块数(块)
坐落(四至)东: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
面积(亩)
质量等级(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至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重新办理承包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报发包方批准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注意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就是在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之后不具有法律效力,结果就是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在签订转让土地协议的时候要注意一些条例规定。
甲方:马龙井村弯子组村民苏贵民
乙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上洋乡沈岙村翁根申 甲乙双方协议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自己承包村民小组政府开发的荒山坡改梯荒土转让给乙方开发种植中药材。
二、乙方承包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使用和经营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如甲方以及甲方家属干涉乙方,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
三、 乙方承包期限为叁年,承包土地(地名王港坡),现种植烤烟以及石牛坡水井路上左边玉米地,全部大约壹佰亩地,全部转让给乙方。
四、 乙方承包土地转让费捌仟叁佰元为一年,叁年内乙方必须各年付清各年的土地转让费,乙方才能使用,如不付清,甲方有权干涉乙方使用。
五、 甲方转让期限为叁年,如期限已满,乙方还要继续承包,甲方要先给乙方承包,如乙方不愿承包,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甲方。
六、 乙方在承包的期限内如遇到政府和群众的任何干涉,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要负债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 如甲方不执行协议,甲方要负责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 如乙方不执行协议,甲方不退还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九、 如乙方在承包期限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运输畅通,如遇到堵塞,甲方负责一切损失。
十、 承包的期限从20_年10月1日起到20_年10月1日止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苏贵民
乙方:翁根申
甲乙双方证人:简崇富
合同日期:20_年7月3日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重庆市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部分国有土地使权有偿转让给乙方。有关事项约定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座落
地块编号:《重庆市 组团a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1、a13号地块及a9-5/01号地块中的一部分。
第二条土地面积
土地面积以地块周边道路中心线至地块边线围合计算;共计 平方米(折合 亩),实际土地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发的用地红线面积为准。
第三条土地综合价金及支付方式、时间
3.1土地综合价金按征地及平整成本价 万元/亩计算,共计人民币 元正( 万元)。
3.2乙方以支票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土地综合价金;
3.3土地综合价金支付时间
3.3.1本协议签订6个月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 万元);余款在办完土地使用权证后30日内付清。
第四条土地交付
4.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在30日内到国土部门申请用地红线,开展工程前期准备工作;
4.2本协议确定的用地范围由甲方按修建性详细规划标高±30cm进行土地平整。用地周边的边坡、支挡工程,地块间及周边市政道路、管网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3甲方将土地平整后,双方根据测量机构测绘结果现场确认交接土地。并签订土地交付备忘录;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按国家规定完善应该完善的土地转让手续,200 年6月30日前为乙方办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转让性质为有偿出让;
5.1.2配合乙方办理规划用地红线手续,提供控规和地灾评估资料供乙方规划设计;
5.2乙方责任
5.2.1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综合价金;
5.2.2按用地区域控规要求并与本地块其他用地单位协调规划设计、修建机关职工集资房,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
5.2.3用地交付后及时开工建设,按期竣工,遵守国家土地使用应遵规定;
5.2.4土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得转让、抵押、租赁。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甲方违约
甲方不能及时交付土地或不能按期为乙方办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应承担每日1‰延期交地(或交证)赔偿金至土地及权证实际交付为止。
6.2乙方违约
6.2.1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土地综合价金,延期按每日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延期达30日,甲方终止协议执行并追收滞纳金,土地使用权收回;
6.2.2不按国家土地使用应遵事项,不及时办理法定建设手续,自行承担违规经济、民事、法律责任。
第七条协议生效及失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所有条款履行完毕失效。
第八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合并执行。
第十条协议份数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县简称]土让字第[年份]号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指定土地概况
土地座落: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土地面积: ㎡。
第二条 委托事项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居间费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居间服务费标准为万元/亩,总数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圆整)。
5.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账号: ;开户姓名: )。
6.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5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本协议附件:
身份证复印件。
本协议指定土地相关情况说明。
乙方(盖章): 经手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__________亩地转让给乙方。并达成以下规定;
一、转让土地四至
东至__________为界,西至__________为界
南至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为界。
二、转让土地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亩。
三、转让金额
本次转让金额按每亩(________)计算,共计________元整,作为征地补偿费。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四、其他规定
1、乙方在付清协议规定款项后,所取得的土地所有权自行转让给他人,甲方不得干预。
2、若乙方需要办理土地所有权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3、若国家或政府等其他部门占用该地块时,由于乙方已经付给甲方征地补偿费,所以因土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五、转让期限
由于本次转让,乙方已一次性付给甲方土地补偿费,因此,转让期限永久。
六、违约责任
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双倍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农村土地永久转让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一块闲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1、该宗土地的位置、四至界限及面积,在景洪工业园区曼栋老下侧,土地面积0.37亩,四至界限,东以排水沟为界,南以岩罕章橡胶林为界,西以村集体地为界,北以岩应醒墙为界。
2、转让方式:甲方将该宗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即20__年12月10日直到永久。永久属于乙方所有,任何人无权改变。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该宗土地转让价为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地上所有橡胶树及其他树不作赔偿;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4、自该合同生效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如建房商业用地等。乙方有权转给他人承包,出租、转让和永久性高价转让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使用权。
5、该宗土地如有纠纷,有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的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6、如国家建设征用、公路扩大建设征用,其他企业建设占用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获得赔偿金额多少与甲方无关,
7、办理该合同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责办理该合同的任何费用。
8、该宗土地如果以后国家允许办证,那么由甲方负责将该宗土地的使用证办到乙方户头上,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9、土地四至界限已协议上说明,乙方只能在该宗土地范围内使用,不得跨越界线避免纠纷。
1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条款,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非法干预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擅自变更和改变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甲方违约金按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投入资金之和的50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资金不退还,外加处罚本金50倍的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直到永久,村民小组保留一份,村委会保留一份,见证存档。
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村小组盖章、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村小组(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村委会(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农民土地转让合同书如上所述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 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乡(镇)____村____m?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等 相关资料附后)的使用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及土地使用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1、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年限为:。
2、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使用经营权的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使用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大写 )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使用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交付的使用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2、乙方获得土地使用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转让、收益、自主经营权。
3、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甲方必须交出甲方对该转让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证明给乙 方,协助乙方办理土地使用经营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4、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及甲方家属不得再出示任何该转让土地的相关使用经营权证明向乙方索取利益。如将来除甲方及甲方家属以外的任何人向乙方出示该转让土地的使用经营权证明并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双倍该土地转让费及该土地上的所有的设 施设备费用、房屋建造费等相关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村委干部签字证明后生效。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 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证明人:村委干部:_ 村委干部: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一块闲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1、该宗土地的位置、四至界限及面积,在__区曼栋老下侧,土地面积0.37亩,四至界限,东以排水沟为界,南以岩罕章橡胶林为界,西以村集体地为界,北以岩应醒墙为界。
2、转让方式:甲方将该宗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即20__年12月10日直到永久。永久属于乙方所有,任何人无权改变。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该宗土地转让价为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地上所有橡胶树及其他树不作赔偿;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4、自该合同生效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如建房商业用地等。乙方有权转给他人承包,出租、转让和永久性高价转让等。
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使用权。
5、该宗土地如有纠纷,有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的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6、如国家建设征用、公路扩大建设征用,其他企业建设占用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获得赔偿金额多少与甲方无关,
7、办理该合同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责办理该合同的任何费用。
8、该宗土地如果以后国家允许_,那么由甲方负责将该宗土地的使用证办到乙方户头上,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9、土地四至界限已协议上说明,乙方只能在该宗土地范围内使用,不得跨越界线避免纠纷。
1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条款,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非法干预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擅自变更和改变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甲方违约金按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投入资金之和的50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资金不退还,外加处罚本金50倍的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直到永久,村民小组保留一份,村委会保留一份,见证存档。
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村小组盖章、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村小组(盖章):
村委会(盖章):
出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果园及土地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因甲方李文荣现已高龄,体弱多病没有精力再经营自己的果园和土地,自愿将自己的土地三亩、石榴300棵转让给乙方,(土地证编号:_______ )。
二、果园四至边界为:东面_______; 西面_____; 南面______; 北央____; 果园转让价,每亩伍万元,叁亩计壹拾伍万元。石榴树每棵壹佰元,300棵计叁万元,共计壹拾捌万元整。
三、钱款:办完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声明:该宗土地共有人及现所有继承人已无权再享有该果园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完成后生效。
村两委(盖章):
合作社(盖章):
出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旁证人:
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范文;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合同范文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比例尺1: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六、合同第二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款。七、合同第四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规定生效。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受让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报:电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_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_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___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_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_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1、转让标的
(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东齐:______,西齐:______,南齐:______,北齐:______.
(3)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2、转让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3、转让费
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4、支付方式和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5、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6、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就指定土地转让合同项目签订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参与甲方受让位于:
地类(用途):为住宅用地;
(以下简称指定土地)签约的各项事宜,并由乙方促成
甲方与转让方合同的签约成立。
第二条 指定土地慨况
土地座落: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
1、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指定土地转让合同签约成立的各项工作,依照转让方的要求,提供该公司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3.
2、甲方应承诺该地块由乙方促成土地转让成功,应付居间费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
1、乙方应尽全力促成甲方与转让方就转让合同的签约成立。为此,乙方有权代表甲方直接与转让方就土地转让事宜进行各种商务谈判,但谈判内容的最后决定权归属于甲方。
4.
2、乙方应如实、及时地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重要事实、信息等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4.
3、乙方应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 居间报酬的确定
甲乙双方确定指定土地的转让成交价格为(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谈定)万元亩,土地转让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转让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乙方促成甲方与转让方达成转让协议成功, 甲方按3.2条款付乙方人民币 万元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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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市土地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状况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市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范围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 本合同签订时,受让人应当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八条 受让人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缴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及界址点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所需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第十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____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一条 受让人使用该宗地的现状条件为:
(一)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二)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条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当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造成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利用土地,确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规划、____市规划调整权,原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应当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六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七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期限超过6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其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________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三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四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国家无偿取得,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五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国家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0.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份,其余由出让人报备。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签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章)_________ 受让人(章)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土地转让合同格式模板【2】甲方:___身份证号码___乙方:___身份证号码___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为_____________,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___平方米;
二、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同时转让,附属设施包括:___.
三、甲方对该房屋状态陈述和承诺如下: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___.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___.
四、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元(大写___元)。该价格不包括转让产生的契税、和该宅基地过户等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
六、宅基地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已经对所购买的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宅基地产权、使用等作了详细了解并已知悉。
八、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无故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___万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___万元。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双方往来通讯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转让合同格式模板【3】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了发展__________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_,西临__________,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亩(详见测量成果册)。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__________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__________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_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__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电停水(正常检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时缴纳水、电费用。
第六条: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乙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之间对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互不补偿。
第八条:甲方应协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bànzhèng费用由__________方支付。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bàn zhèng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第十条:甲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会议纪要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纪录以及村民的签字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复制件,但是,甲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镇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门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 方: (以下统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统称乙方)
为了改变以往农民一家一户的散户种植、标准不统一、品种不良、品质不高、效益难以保障的局面,政府鼓励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集中农民手中的闲散土地和资金,让农民集约化经营占领市场,全力提升林果业产业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有力的促进林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此合同。
一、乙方自愿加入 专业合作社,成为合作社社员,遵守合作社章程,并保证履行社员义务,执行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乙方的承包土地进行标准化经营的管理权,范围包括: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对土地经营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如提供栽培种植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耕作浇灌技术,林间管理等劳动技术指导。
2、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应优先优价收购,使乙方的经济利益得到有效合理的保障。
3、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对入社资金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乙方各类利益得到最大保护。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权利。
2、乙方有权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并可享受合作社的社员按海棠果交易量进行年度盈余分红。
3、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4、乙方因林间管理不善导致其果品未达到甲方收购标准的,甲方将不予收购。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不得将果品销售给第三方。
6、乙方享有要求甲方社务公开的权利,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7、乙方在入社期间对果树拥有管理和收益权。
8、乙方入社期满后,合作社将退还社员入社股金。
四、果树入社细则
1、入社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乙方自愿退社,如乙方要求继续入社,双方可续签本合同。
2、乙方以海棠果树入社 亩,每亩缴纳 元为合作社股金,共缴纳 元入社股金。海棠果树挂果后,甲方负责收购乙方海棠果,乙方在海棠果收购合同价的基础上,根据海棠果收购等级并可享受收购价以外的补贴(一等0.5元/kg,二等0.3元/kg,三等0.2元/kg),三等以下不予补贴。
以上入社方式入社的土地必须是每年按轮次至少配有4轮以上用水土地,并且土质要符合栽种海棠果树要求。
五、入社要求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都应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入社社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一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是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三是入社的土地、林地必须出示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林权证复印件,合同地必须提供有效的长期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四是入社土地未作抵押或第三方土地转包。
2、乙方入社后,入社林地符合办理林权证的由合作社协助社员办理林权证,林权证的所有权归社员所有,林权证统一归合作社管理。已办有林权证的,需将林权证交合作社管理。
3、乙方以果树方式入社的,该树的苗木所有权全部归社员所有。社员必须严格按照合作社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果树管理,以确保海棠果的品质要求。入社期间的海棠果果实收益归社员所有。
六、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社将严格按照农村合作社财务章程安全合理运用各项资金,积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社务公开制度,接受全体社员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违反《章程》、拒不履行社员义务、不服从合作社管理,合作社可将其除名。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合作社理事会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社事务中有不正当行为;被除名的社员自理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的社员自行退股。被除名的社员对除名有异议的,可以在理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自愿退社或被除名的,不再享有甲方的各项优惠政策。
4、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认为本合同有需要补充的内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补充条款或补充合同具有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成立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人:郭建华 (简称甲方)
受让人:王辛华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县城邮电局对面桥北市场旁,西靠105国道,门面(二层,计165平方)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购买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应证件齐全、保证无他人有争执。
三、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屋土地将房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随房产转让,房产土地使用,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件登记的为准。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协同办理好房屋土地转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转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土地时,房屋内的固定生活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适当折旧给付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应与相邻方洽商进行,甲方应协调好相邻双方关系,避免纠纷发生。
八、乙方购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房屋土地转让后,甲、乙双方不得另有争执。
九、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备存档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人: 受让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