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租借合同【汇总三篇】

山林租借合同(通用3篇)

山林租借合同 篇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此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乙方如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交纳方式为__付,。由乙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支付应在付款期末前___天支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吨,电____度,气____方。

第七条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元。

第八条违约责任

租赁双方如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违约方须赔偿给对方违约金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租借合同 篇2

山林租借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有二处山林,座落在黄沙累村三组。经甲乙双方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共同协商,自愿买卖二处山林,为保证买卖后乙方、土地权属方的管理、处置、收益等权利事宜,防止日后发生争执,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买卖山林四界权属份额

第一处山林。小地名:_______山。山界为:_______此山面积为_____亩。甲方土地权占_____亩,权属内所有杉松全部卖给乙方;_______五组所占_____亩,被甲方租赁所造林杉林权属为二八分成,甲方所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

第二处山林。小地名:_______。山界为:_______此山面积为_____亩,土地权属为_______村八组。甲方占八成全部卖给乙方。

二、 买卖管理年限

上述二处山林的权属、管理、采伐期限自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年底终止,为期_______年。买卖期内四至界限内所有杉松均归乙方所有,采伐时乙方如有越界采伐现象和合同期内山林所发生的天灾人祸,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 采伐时分成约定

按甲方与土地权属方的造林分成合同规定分成。本合同期内有关采伐修山抚育、间伐所需要的费用乙方必须与土地权方协商按分成比例分担,甲方不负任何经费。

四、 土地、分成纠纷责任

若甲方租凭土地造林时,与山林权属方没有搞清楚的事情,在乙方管理、采伐、出售时,土地权属方提出与本合同这外的其它要求(如土地权属另有其人)等,买卖期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与土地权属方负全部责任,乙方不负但任何责任。

五、 上述二处山林买卖价值

总价值_______圆整(_______元)人民币卖给乙方。不含土地权属方所占的山林分成份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_____村五组代表、_____村八组代表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金额一付清给甲。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山林租借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承建 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预定租用甲方钢架管 米,扣件 套,顶托 根,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所提器材无异议。乙方承担器材自发货起至归还这一期间丢失、损毁及导致他人危害及相关的任何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验收标准验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甲方仓库。装卸费和运输费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安装指导,并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费按如下标准计算,装车费 元/吨,运输费 元/吨,卸车费(包码堆) 元/吨。(为简便计算,钢架管250米计1吨,扣件1000套计1吨,500型顶托200根计1吨,700型顶托150根计1吨)。

五、甲方所提供钢架管规格为: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异型另议)。

六、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 元/吨。

上述标准为不含税标准,乙方需要以发票结算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税款

八、租金结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三十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每月5日前必须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方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所租器材转租、转借到其它工地、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租器材,并视乙方违约。

十、乙方合同签订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器材租赁手续时,则由乙方委托 到甲方场地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一、材料供应保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数量,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表,甲方保障供应。如乙方未报计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安全责任:自乙方从甲方仓库提货出库后,中途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材料归还验收标准:钢架管尺寸短于出租时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严重弯曲无法校直,管体有裂纹、压扁等时拒收,扣件主芯损坏、叶片断裂、螺杆螺帽损坏或丢失时拒收。

十四、其它费收取标准:

1、钢架管校直费为: 元/米,

2、钢架管刷油漆加收: 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费为: 元/套,

4、扣件螺杆螺帽丢失赔偿: 元/套,

5、顶托清理上油费为: 元/根,

6、顶托螺帽丢失赔偿: 元/个,底板为 元/个,

7、轮扣***变形: 元/个,***损坏: 元/个,

8、轮扣插头损坏: 元/个,套管损坏: 元/个。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某一方却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另一方提出撤销,否则视为违约。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