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区店铺转租协议书推荐3篇

南京市区店铺转租协议书(精选3篇)

南京市区店铺转租协议书 篇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就中国重庆市商场商铺租赁经营有关事宜,本着诚实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中国重庆 号商铺,其套内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于200 年 月 日。租赁期内,若乙方愿意继续租赁,应提前于租赁期满前45日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应就租赁条件重新协商,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至期满前前45日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及乙方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不营业或分租、转租,否则视同违约,除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外,甲方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甲方将进行重新租赁的准备工作。

三、合同期满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须无条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负全部赔偿。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内租金标准为人民币 元/月/平方米(套内面积),合计年租金 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写 )。

(3)租赁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内,双方确定第二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第三年度租金标准为 元(大写: )必须在执行年度合同期满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给甲方。

五、履约保证金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当年度三个月租金),数额小写: (大写 );乙方如有违约行为,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费、水电费等费用、不遵守商场管理制度、导致商场经营混乱及停业、严重损害商场商誉等违约行为,以及其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直接从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要求乙方在15日内补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补足,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保证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铺,并保留行使其它索赔的权利。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且没有拖商场物业公司的任何费用,履约保证金将在7日内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2)商管履约保证金:乙方签订租赁合同相关手续入场前应向商场内商业经营管理单位甲方委托代理人: 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商管缴纳20xx元/户经营保证金,并签字遵守《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治安、消防责任书》,乙方如违反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按经营管理公共协议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营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它费用:租赁期内的有关物业费、空调费、水电费、电话及宽带等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规定按期缴纳,不得拖欠,甲方将配合物业公司商管的经营管理和相应的收费工作。

七、工商、税费:乙方自行承担和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凡不按规定办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关于安全:乙方在租赁期应注意经营安全,关于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所导致的一切开支及因此产生索赔、诉讼等一切法律责任。乙方自行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关于商场营业作息时间:应与本大厦苏宁电器商场营业时间同步。甲方及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

十、滞纳金及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物业公司商管)有权向乙方按所欠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按日计算收取滞纳金。并保留其起诉权。

(2)乙方拖欠租金超过15日,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缴应交租金及滞纳金外,有权终止本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造成的其它损失。

十一、商铺用途及经营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于该商铺承租经营 、 类 、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想更换经营的产品种类、品牌,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公司商管提出申请,得到甲方和商管协商同意后方可更换,不得擅自变更。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业态、品牌进行经营,不得擅自发改变或降低经营品牌。

(3)乙方如降低经营品牌、档次,甲方及委托管理的代理人有权权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达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通知终止合同日起,可允许乙方延期1个月时间处理余货),乙方无条件服从。

(3)未经甲方及物业公司商管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商铺用途及经营范围,以及改造商铺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5)本商场的现物业管理单位为x大厦的物业公司<现为融科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商场内的商业经营管理和相关物业服务管理为:甲方委托代理人: 重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6)乙方认同甲方委托的代理人代表甲方执行本合同及附件。

(7)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使承租商铺处于经营业状态。若无营业状态每月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条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铺。

(8)因一方原因导致商铺在合同租赁期内发生转租/转让、产权转移等,物业公司商管将收取50元/次的变更登记手续费,该费用由引起该变更的一方承担。 十二、装修或改建

(1)乙方对商铺的内部装修,应遵守经营管理公共协议及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先完善手续后装修。

(2)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包括到期)应保持商铺的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有装修及设备拆除并清运出商场,将商铺(包括设施、地板)恢复原状,并不得有损相邻商铺。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保持商铺装修原状,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

十三、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并符合甲方提出的条件),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第三方(甲方不认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谓转让费、装修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无条件撤出,没收经营保证金,除照违约处理外,并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甲方委托代理人有权负责在三天内清场,由甲方和委托代理人重新招商租赁。

十四、乙方确因特殊情况要转租/转让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和委托代理(物业公司商管)提出书面申请,物业公司商管根据甲方要求和商场整体经营结构有权对接租人(第三方)所经营的业态等相关信息进行考查,在取得甲方书面通知并接受甲方的条件及物业公司商管同意后,三方到物业公司商管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 十五、履约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战争、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关职能管理部门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十六、本合同只针对甲、乙双方的权责利,与商场其它商铺无关,其经营风险和乙方相关债、债务和法律、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七、如甲、乙双方哪一方提前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三个月租金)。

十八、甲、乙双方为具有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真实意原反映,与商场其它商铺和第三者无关。

十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内容产为商业机密,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违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商场经营管理公共协议》《治安、消防责任书》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南京市区店铺转租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继续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期自 年年日。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租。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的租赁合同双方已与 年 月 日协商解除。丙方与乙方约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按月支付,水费和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归乙方所有,并且乙方有权在不危及房屋安全和不破坏主体结构的前提下进行装修。

四、甲方加盟 取得的相应权利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取得,甲方应全面地告知乙方因加盟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并应协助乙方与 办理好相关变更手续。

五、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甲方在转让前预收的服务费、会员费等须书面移交乙方并经乙方签字认可,未经乙方认可的均由甲方承担余额的退还义务。

六、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七、丙方承诺所出租房屋为丙方所有,如违反该承诺,丙方应向乙方支付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乙方若经营不善破产或转让,需提前告知丙方;乙方若私自转让或出租,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南京市区店铺转租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铺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产权人为丙。

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月租为__________人民币。

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__________)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还与丙,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__________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

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由乙方办理,经营范围为________,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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