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散文的身影吧?散文对作者主观感情的要求是所有文体中仅次于诗歌的。那么你真的知道要怎么写散文吗?
前些天偶然看见许久未见的一个亲戚。以前她也算是富裕,至少不会在外奔波。我想她现在一定还一如既往地养尊处优吧,可遇见她时,却见她开了一个店铺卖杂物。眉梢都染上沧桑,虽然模样疲惫,可眼里却如有星辰。
因为以前交往也算密切,所以母亲还是坐着和她聊了会儿天。我对这个亲戚的印象确实不太好,因为之前她性格颇有些泼辣。我记得有一次有个人不小心把水泼到她裙子上了,虽然泼的面积不大,而且很快就干了,但她仍然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与那人吵了个底翻天。因此很多亲戚都说她不好相处且性格不好,我也不例外。这大概就是一些富人的通病吧。她看见我,还很亲切地跟我打招呼:“孩子,最近还好吧?”我并不想多说,敷衍了事地点了点头,便退到一旁。
我看母亲聊得很起劲儿,于是便将不耐隐入心底。不过这亲戚变化真不小,不说生活环境变了,从她跟母亲的对话中,我看她性格也变得平和了。不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不过我也不感兴趣。
过了一会儿,有个妇人来买东西,是一个农民,她的装扮实在不敢恭维。以前亲戚看见这等人总是将嫌弃溢于言表,可大概也知道在外做生意的道理,看见那妇人挑挑拣拣竟然也没有发火。那妇人也是粗犷,拿起一样东西使劲掰,没想到劲儿大,给掰坏了。我原以为亲戚会发火,没想到她还挺平静,只是向妇人索赔。那妇人却不耐地说:“就这么个小东西也要赔?你这老板也太小气了吧!”
这话我听了都火大,亲戚却仍然微笑着说:“如果您在这儿是搞破坏的,我当然要追究,毕竟几块钱积少成多了也是笔不小的数目。若是每个人来我这儿拿几样东西或者来我们这儿搞破坏都像您那种说法,我这生意就不用做了吧!”
那妇人自知理亏,甩下十块钱就气冲冲地走了,似乎还在咒骂着亲戚。亲戚收下钱没说什么,转过头就继续笑眯眯地跟母亲聊天,聊的都是些琐事。我百无聊赖地打量着四周,虽然装修非常简陋,可是打扫得很干净。以前听母亲说,亲戚是从来不做家务的,就连做饭都不会。可看这干净程度,分明是经常干活的样子。
后来亲戚偶然转过头来,眼角的皱纹怎么也掩盖不住。她现在都不化妆打扮了,一身素裙,一双平底鞋,若是混在人海里就毫不起眼了。她看了看表,一脸歉意地对我们说:“不好意思,我现在得去照顾我母亲了。”
母亲了然地摆摆手,说道:“没事,那我们就先走了,下次再聚。”
后来我们拿那亲戚当饭后谈资。母亲告诉我说,那亲戚之所以现在是一副穷人模样,是因为亲戚的父亲脑溢血去世,而她母亲本就有重病,现在还在医院里躺着。她没有结婚,于是家里所有的重担都被她扛到肩上。她说她已经放下了,逝去的人回不来,在世的人总要珍惜。
亲戚那盛气凌人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可转眼间,却也被岁月磨圆了棱角。一个小时的`玩伴来我家做客。那时的她只不过小我一岁,胆子却比我小不少。现在她却出落大方,很讨大人们的欢心。我问她是如何有那么大的转变的,她只莞尔一笑说:“时光会让你变得更好。”
玩伴其实和亲戚都是一样的。只不过玩伴一直都是温室里的花朵,而亲戚却是被岁月彻底改变了。其实在岁月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所有人都会经历岁月洗礼让自己变得更好。
所以,岁月你好!
夏天匆忙带着汗水与泪水而来,转而覆盖起神经。每日每夜就愈发清晰。
现在我和许多人一样背着书包沉默的穿梭在这个校园里,然后每天背完几百字的历史政治问答题。数学试卷用力的揉成团然后再慢慢抚开,郭敬明曾说过这个动作充分说明你的不坚强。
我会每天锻炼我的脑袋以免生锈,朋友越来越少,然后就自己一个人走,有时候抬起头看到天空飞过的飞鸟会有点羡慕,尽管它们不会在天空上留下痕迹,但它们似乎能够飞向自己想去的地方。
我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抱着热乎乎的豆浆穿越大半个校园赶去教室,老师家长都在说好好学习,前途就会无量。所以我姿态就愈发低下自己也就越来越任劳任怨。
我曾经有段时间自大无比,总觉得有很多人离不开我,可后来我就想明白了,没了我天还是会亮,所以我觉得如果哪天我消失了,能找我的似乎就只有我的亲人别人大概会在聊天的时候说‘那xx呢,好几天不见了。’想着想着我就好悲壮。
有一个离开我好久的朋友在一个晚上给我发了条信息:“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想起你,我要抓住这最后的温暖。”也有人说若我们相识不为相离,那将用作纪念,将温暖当做怀抱,一日一年,用一生来看待。可我就是好,我和他曾是很好的朋友,他曾对我说过的:我们二十年后还是会像现在这样的。我们还是会在某个时间间隙里相遇。走的还是那段路,你还是会像现在这样大言不惭的高谈阔论。我会摸摸你的头,笑笑。然后风吹乱我们的头发,我们会互相笑对方的样子像个傻子。可现在过去了好久,我找了好久也没有找到有你也有我的时间间隙,终于有一天你说这可能是最后一次想起我。
过去的时间里我们也说过好多誓言,也说过要一直一直在一起,也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在一起了,也要像在一起一样。时间挟卷走一切,留下我们背后的一切,两手空空向前去。
我喜欢做梦,做各种各样的'梦,在和别人交谈时也总会喜欢用‘我似乎做了一个梦……’可我也害怕做梦,我不喜欢那种美梦,就好比有一次我梦到我一个很喜欢的女孩疯狂的追我,我美滋滋的答应了,然后醒来发现那是个梦,整个人就不好了,就能体会到那种梦境与现实带来的巨大失落感。
是梦就会醒,梦里再怎么华丽的布置,再怎么荒凉的场景,都会在梦醒来的那一刻,一切归零。
我曾经梦到过边塞荒凉成风的大漠,成群成群的飞鸟飞过半倾的城墙,风阵阵的吹过,带着黄沙慢慢掩盖住战场上的尸骨,乌鸦立在还未风干的尸体,啼血般呱呱叫着。梦里的我就站在那里,像是一梦梦了山海泱水。
梦人人都会做。
我一步一步走到如今的样子,回头才发现自己的路有过平坦有过坎坷,但我自己却乐在其中。偶尔也会搞得自己迷茫不堪,然后我会认真考虑佛祖说的话,什么是因什么是果,到底现在这个样子是不是因,还是我曾经种下的果,我如今是在种下因还是在收获果,想来想去就好深奥。有人说重要的是现在,所以我就心安理得。
张嘉佳说:“我们步步都回头,但也只能往前走。”所以我还是要大笑着去,什么滚滚红尘,什么随遇而安,我走到这个样子就不要后悔,每天开心的笑想着自己滚滚红尘里浪迹江湖,仗剑天涯随遇而安。
还有好多好多。
我呆呆的看着夕阳落入地平线,泪水偶尔打湿我十几岁的面庞。
我想告诉你们好多事情,可我忘了所有的语言。
命运常常捉弄人,岁月也喜欢跟人开玩笑。苗麟夫妻、苗欣、苗苗那里发生的一切,远在他乡的沈良一无所知。
他还记得,那天晚上他们都睡着了,突然他们一下子悬空被撞击发出巨大的轰响,紧接着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了。当他感觉到非常冷的时候,他已经漂在水里了。河面好宽,风浪也不小,他手里竟然抱着一快木板,又冷又饿而且浑身都疼。他知道是发生了车祸,但车呢?其他的人呢?他是去贵州支援的负责人,他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到其他的工人。可是他冷得发抖,上下牙齿咬得嘎嘎直响,双腿和一只手没有了知觉,稍好的那只手抓紧木板随浪漂流。他的眼前出现了幻觉,也有些睁不开眼了,他不知道漂流到了哪里。水冷、饥饿、伤痛一起朝他袭来,渐渐的他又失
去了知觉……
到他再醒来的时候,他已经躺在医院的病床上了。他不知道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是怎样被救上岸的。只知道他浑身被纱布包裹着,双腿和腰部后背都打着夹板。
“大夫,我们其他的人呢?”他迫不及待的问医生。
“他们都救上来了,现在没有生命危险了。”
沈良长长的`抒了口气。
大夫告诉他,他们几个人漂流到一个叫河泉的较平缓的河面被一条鱼船救起,并马上送到了医院紧急救治。
沈良伤得最重。两条腿、左手多处骨折、脊椎和内脏也多处受伤,送到医院时他一直昏迷不醒。抢救了近一个月他才醒过来。大夫说他受这么重的伤、又漂流这么长时间竟然还活着真是奇迹。
他想给厂里去个电话,告诉发生的车祸的详细情况,可医生不允许下床他也下不了床。他让一个护士帮忙给打了电话才知道有一个工人遇难了,而且厂里乱成了一锅粥。他特别想给苗欣商场打电话找到她,告诉她自己遇到的一切,但一直联系不上。最后通了电话却告知苗欣已经辞职了。
当护士告诉沈良这个消息时,他懵了呆了。不知道苗欣那里发生了什么事?怎么突然辞职离开了商场?
沈良哪里知道,苗欣为他怀孕、他发生车祸、不知道他的死活、不得已辞职去她哥嫂家……所有这一切,沈良半点都不知道!
他在医院里住了半年才回到原来的雕刻厂,但已经是物是人非了。他知道了厂里发生的一切。几个月来他一直在苦苦寻找苗欣,想知道苗欣身上发生的一切。焦虑、不安、思念、担忧堵得他心里满满的鼓鼓的。几个月就让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头发是花白的、络腮胡是花白的、额头上一下子冒出好多条皱纹,腿还没有痊愈还有点瘸走路要靠拐杖,和几个月前去贵州的沈良简直是判若俩人!
这一天,他在原来的雕刻厂门口站了很长时间,眼睛含着泪花,转身慢慢的离开了这个城市……
岁月如风,时间如水般流走,留下的只是偶尔想起时嘴角那浅浅的笑意或是眉宇间那淡淡的惆怅。
在我上大学时,那时还不像现在有很多快递和物流公司,我们知道的好像就是邮局里能办理这种邮递的业务。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年龄,收到远方邮递的鲜花,心情可想而知的欢愉和激动。很冷的'一个周末,我们都窝在宿舍里,躲避着寒风。就听宿舍的小喇叭喊着我们宿舍里老二的名字,(那时,我们都根据我们同宿舍住的几个人的年龄大小,排列老大、老二、老三……,我们那时都不叫名字,直接按排序喊)说有邮局送来的东西,要快去领取。在那时,最快乐的时候,大概就是收到远方的邮件了。二姐一听,,有她的信件,忙着边穿外套边往外跑,十几分钟后,二姐回来了,怀里捧着一大束鲜花,脸也红的像刚出缸的红布一样,不知道是因为冻的还是激动的。我们都围上去,看那束鲜花,也都叽叽喳喳的问东问西。
原来,是二姐在辽宁上军校的男同学,给邮递来的。我们都七嘴八舌的说:“太浪漫了,二姐,以后就嫁给他吧!”在那个时代,并且是严冬时节,我们也就是电视剧、电影里看到男主角送大把的鲜花送给自己追求的女孩。现实中第一次见到,七八个情窦初开的女孩,当然都跟着激动啦!都在说:“二姐夫人真浪漫,二姐真是幸福。羡慕呀!羡慕呀!有人这时要送我一束花我就考虑嫁他!二姐,就让他当我们二姐夫吧?”八字没一撇的事,我们都在称呼送花的那男士二姐夫了。
那时,以为很不平常的事,现在想想,如果放到现在太稀松平常了。那时,除了,二姐在寒冬收到那大束鲜花被我们津津乐道,再就是我了,我和二姐不一样,二姐人长得特漂亮,而且也聪明,有男生用各种各样的方法追,我们都感觉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我长得一般,没什么过人之处,当时有一其他系,并且是晚我们一级的小学弟,追我,我可不喜欢比我小的小男生。结果,那孩子,在自己手臂上用针刻上我的名字。还故意给我看。当时,我看到那血肉模糊的前臂上的字,没感动,倒是吓着了。到现在我同学还都笑我说:“可别再说自己没美貌了,没魅力了,都有人为你学岳母刻字了。那男生,现在手臂上会不会还有你名字?针扎的伤可不宜去除。”“有多少美女都没这待遇!”每每有人说这个,我就很纠结。
如花的年龄,青涩的岁月,才有那青涩的故事。岁月如风,带不走的是青春的记忆。
大概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前的人都有过推磨的记忆,那是那个年代农村生活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因从庄稼地里出的小麦、玉米、高粱、大豆之类的必须加工后才能食用。起初,研磨粮食的唯一办法就是用石磨。
石磨大都是由精巧的石匠制作而成,一般的石匠不会錾磨。石磨的材质大都是石匠从大山里精选结实的石头,先是用锤子、錾子雕制成两个圆形平面的石磙子,也就成了石磨的上扇和下扇,下扇是不动盘,上扇是转动盘,留有磨眼,便于漏下粮食。再用錾子在两扇磨的接触面上錾成像牙齿的纹理状,用以磨碎粮食。这样,把雕制成的石磨摞到磨盘上就成了。加工粮食的时候,粮食从上扇磨的磨眼进入两扇磨的接触面,沿着有规律的纹理向外推移,在滚动过两盘磨时,被磨碎,接二连三地磨成粉末。上扇石磨上还要錾出两个对称的磨棍眼,用于推拉磨。
推磨大都用驴子或人力拉着或推着磨研磨粮食。用驴子或一二个人就能拉动,那时我既见过用毛驴子拉磨的,也见过并经历过左邻右舍合伙推磨的。用驴子拉磨就是把驴子牵到磨旮旯里,蒙上眼睛,把磨棍插到磨棍眼里,把驴套绳拴到磨棍上,添加上粮食就开始拉磨了;人力拉磨大多是两三人,不知是什么原因,那时成年男子很少推拉磨的,大多是老婆孩子,用两手推着磨棍,或在磨棍上拴着襻带,套到肩上拉着,一推一拉,石磨就转动起来。
我曾写过一篇散文诗《故乡的石磨》:“故乡的石磨,是用大山的石头凿做;故乡的石磨,是故乡匠人的杰作……它劳作时,蒙着眼睛的毛驴子拉着它沉重的躯体,一圈、一圈,慢悠悠,慢悠悠度过。在这一圈一圈里,留下了小脚女人急速的脚步,印记着乡村姑娘的欢快和执着;在这一圈一圈里,记载着漫长的、单调的岁月,研磨着故乡百姓贫穷落后的生活。石磨发出呜呜的声音,仿佛唱着一支古老的、永远不变调的歌。”我也曾只鳞片羽地写过我家的石磨,而从未详尽地写过推磨。偶然想起我家的那盘石磨,回味咀嚼着当年亲手推磨磨出来的面香,就想把那久违的香气飘然于纸上,游动在字里行间中。于是,我家的那盘石磨就走了进来。
我对推磨之所以有着很深的印记,就是因为当年我家西厢屋的正中间安置着一盘石磨,这盘磨比我出生的早,我刚记事就认识了它。不知是因了石磨而盖起了西厢屋,也不知是有了西厢屋才有了石磨,反正在西厢屋里推磨刚好能运转开,正是那里的一个物件。
我家的那盘石磨,是我二舅老爷(我父亲的二舅)用錾子精心凿出来的,祖母一直夸它很好用,别人用过的也都说很好用。那时候不好用的磨用起来真心烦人,不是磨的粮食不均匀,就是堵磨眼。所以,都打听着用好用的磨研磨粮食。
家里的。石磨一般都是女主人打理的,母亲因在村子里当会计,空闲时候少,有时招呼着推磨,母亲忙的时候,大多由祖母招呼着推磨。祖母可是居家过日子的一把好手,样样都会。别看她裹着脚,干起活来却很利索。儿时常见到祖母吆喝着毛驴子推磨的场景,现在还时常浮现在眼前,祖母把粮食放到磨盘上,就把毛驴子牵过来,给它蒙上眼睛,把它拴到磨棍上,蒙上眼的毛驴子就很听话似的,专心地、不紧不慢地拉着磨,祖母就跟在毛驴子后面,一边吆喝着毛驴,一边迈着“三寸金莲”,间或用笤帚往里扫着蹦远的碎米,节奏很和谐,就这样一圈一圈地推磨,有时毛驴子也发急,拉着石磨走得很急,祖母就迈着“三寸金莲”小跑似的,似乎有点跟不上脚步,就赶快退出去,祖母扯身退出的动作我现在还记得非常清晰。毛驴子也有累的时候,拉着磨似有千斤重,这时候,祖母就让我帮它一把,在后面推着,毛驴子轻松了,我却冒出了汗。不过,后来我琢磨出了祖母的用意,无论人还是动物在艰难的时候,你都要伸出手来帮一把。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没有了驴子,我家就和邻居家合伙推磨,今天和这家合伙,明天和那家合伙,这样,我和每个邻居家的小伙伴都一起推过磨。那时候有推的,有拉的,开始嘻嘻哈哈的也不觉得累,有时还推着磨飞快地跑,因那时把推磨当成了一种乐趣,石磨也发出欢快的“呜呜”声。可是推磨时间长了,也就觉得累了,身上也没劲了,尤其是这家、那家的粮食连着磨,枯燥、乏味、重复、单调的感觉就会一起袭上心头,这时候就觉得推磨是一件不愿干而又非干不可的事情。
有了一起推磨的机缘,有时也愿意和小伙伴们游戏似的推着石磨玩,一次,我和邻居小伙伴推着石磨空转,玩得正尽兴时,被祖母发现了,她当场制止了,打压了我们的兴趣。我当时感到不解,祖母就说:“你们这样推着磨空转,对磨的损害最大,把磨牙都磨平了,这磨还怎么‘吃’粮食?我们怎么吃粮食?”从此以后,我才知道磨也有“牙”,就再也不推着石磨空转了。
石磨,再现了那时乡村百姓的真实生活,我家的石磨招徕了街坊邻里来推磨,有端着笸箩来碾玉米面吃的,有提着袋子来碾地瓜干喂猪的,笸箩、筛子什么的就摆满了庭院,欢声笑语笑遍了庭院,一边拉着家常呱,一边推着磨,厢屋里、庭院里处处充盈着欢快热闹的气息,整个庭院都随之灵动起来。
后来,虽说村子里有磨坊,但有些粮食不能磨,再说了,磨坊离家一里多,来回倒腾两次,到了那里还要排号,不知哪天才能磨完,空里还要一趟趟地跑,有时还真不如用自家的石磨磨起来方便,想什么时候磨都很顺心随意,自己磨出来的粮食还好吃,特别香甜。现在,有些会享受的人,宁肯多花钱,也打听着买用石磨磨出来的小麦、小米、玉米面等,就是这个道理,如此看来,石磨的影响还是深远的。
推磨,是时代的印记,也在我脑海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记。推磨不知走过了多少岁月,那一圈一圈里留下了我的多少脚印,记载着我的多少青葱岁月?推磨,推过了艰难的岁月,推过了一个时代。
军提早就告别了自己的青丝时代,不情愿的被推进了少白头的行列。父母为此也很替军着急,领着军跑了不少的地方治疗白发,结果都是收效甚微。军为此也想开了,头发白就白吧也不影响啥。但也不能抹染发剂
听说容易致癌。从此军抱着自己的霜染岁月如坠深渊一般,纵身一跃是陷阱,一阵阵的惊叫是灵歌,落到崖底是墓地。从小学到高中军都是从自卑中度过的。他不认识几个人,也没有朋友。同学问他的理想是什么? 他说我现在的理想是想跟你们一样,英俊潇洒一头的乌发。
上高中一年级的时候军看中了同班前排的一个漂亮活泼的女生颖。军是一个内向不善表达的男生。每次与颖迎面手心都紧张的出汗,吓得什么都不敢说,不知道为什么,军总是喜欢在暗地里偷偷看着颖,视线离开一会儿心里就难受得要命。高二毕业的最后一天,
军低着头脸涨得通红向颖表白,“张……张颖,我喜欢你!”颖听后哈哈大笑。随后和她的同伴从军身边走过,如一阵秋风扫过落叶。军站在原地远远听见颖和她的同伴们说,满脑袋白发长得又丑,和我在一块别人还以为是我爷爷呢?
同伴们也符合着哈哈的嘲笑着军。那天军鼓起了平生最大的勇气说出了那一句话,却被自己最喜欢的人碾在脚下……
颖考上了大学走了。留下了一连串影子还在军的脑海里晃悠。军学着把她忘掉。
军在木器厂找了一个抱板皮的活干下来。一天十多个小时的重复与疲劳使他痛苦厌烦。他不抽烟不喝酒,也不找女人。但他毕竟是二十多岁的男青年,对女人的好奇与渴望使他彻夜难眠。有时候一想到自己的白发就会心里打鼓。夜晚是他的朋友,夜给了他温暖,给了他自信,给他一个美丽的梦!几年过去了,军已经三十出头了。父母对军的婚事很着急,他自己不会搞对象,又不看媒人介绍的。其实他心里有人了,一块和他抱板皮的四十五岁的大姐,和她在一起军感到很温暖,有一种呵护感和安全感。尽管军知道她有家。可是纸里的'火不会长久,最终分道扬镳。
他喜欢逛商场里的家用电器柜台。喜欢刚上市的双卡录音机。有一次让售货员拿来试听竟然趁她不注意拎跑了,最后被商场里的便衣抓住,被法院判决拘役六个月。
从看守所出来他似乎成熟很多,头发更白了,面容更老了。在里面的豪言大志一出来就化为乌有。军为此经常自我检讨,痛苦自责。后悔魔鬼般的冲动与天生的愚蠢。这次在看守所里蹲半年工作也没有了。军骑着自行车四处找工作,已经疲劳至极。他有点饿了,走进了一家大超市,正当他拿起货架上的面包和火腿肠时,超市的经理来了,直奔他而来,嘴里说欢迎! 欢迎!我是销售营业部的经理。我们超市新上的食品在质量安全方面如何?请顾客多提意见!军抬头一看,啊?这不是高中时的张颖吗!显然她现在没认出来自己。军不想看见她,这一辈子也不想再见到她。军扔下面包和香肠扭头就跑,扒开人群推开门骑上自行车就跑。
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拉货的卡车撞飞,人爬在地上,满身鲜血,脑浆四溅,染红了白头发。自行车在十多米的地方倒着,已经撞坏变形,一只后轮还在空转着。一群人围过来,其中有一个小伙子喊道;大家来看啊,撞死一个白头发的老头。真恶心……
半夜爬起来看世界杯,有好几个朋友和我属于同道中人,大家在各自的家里也是花样百出,有的是携儿子一起看,有的是和老婆看的,不过绝大多数都是陪着啤酒看,我则是泡了浓浓的茶,点了自制的香,整个中厅有种淡淡的柠檬味道,我们家女儿一如既往嘱咐我:“爸爸,进球的时候叫我一声!”说完就跑回自己房间呼呼了。赵同学自得其乐,只是这六个进球让我感觉到一种久违的感觉,虽然我不喜欢法国队,当然我也不喜欢克罗地亚,但用纯观赏的态度审视足球比赛,就有了超脱的感觉,忽然想起曾经一起看过球的'兄弟们,心里居然有了一种淡淡的伤感!
最早看球是高一,那是一九八六年马拉多纳一统江湖的战役,曾经的一位初中同学陪我一起看的,他当时在聊城读技校,整天无所事事,于是为了显示自己的优越感吧,请我到棉纺厂家属院看球,我很多足球术语都是他教给我的,什么叫做越位?什么是点球等等,具体精彩场面记不得了,根据我某些日记的记载,阿根廷和英格兰经典之战我看了,但丝毫没有关于马球王神奇过人的回忆,印象最深就是在他家喝多了水,半夜里不知道哪里是厕所,看完球又睡在他们家,那份隐忍让我知道了一个词叫卫生间,而不是我们农村随处可以闻到味道的茅房!当时就想如果我也有这么一个家该有多好,可以轻松躺在床上吃着蔬果吹着风扇看球,可以走两三步就能找到卫生间。
印象最深的看球是一九九零年的意大利之夏,那个时候在大学校园里看球,已经是很多人在一起了,大家就像看露天电影一般围在一起,高声评论着相互骂人,我当时学到了全国各地骂人的方法,骂人艺术博大精深,骂人方言也是精彩万分:天津人喜欢说“介似嘛玩儿意啊”、上海人则是满口“瘪三”,北京人的我就不用说了,就那俩字,杭州话更简单,直接一个字“彪”,宁波话很有领袖风范“娘希匹”,四川话要精彩纷呈很多:你个龟娃子瓜娃子,批哈儿豁皮,锤子日你先人!说到底还是我们大山东深受儒家教育,讲究中庸之道,不长不短:糙恁娘啊!
同学们都已经像是真正的球迷了,因为可以一起发疯,可以一起发泄情绪,甚至可以相互之间歇斯底里地打一架,我就曾经被彪悍的女同学给一脚从凳子上踢下来,当时证明了一米以上自由落体运动最糟糕的是屁股这个部位,看她很优雅地坐上我刚才站的地盘,心里满腹委屈可又无可奈何,好男不和女斗,我怎么也不可能和女同学动手,但趁她起身兴奋地鼓噪时把凳子搬走就文明许多了!如果在凳子原位置放点咯牙咧嘴的砖头,不让她直接坐在地上是不是也算是仁至义尽?事实证明,那一届世界杯是最精彩的,场外的追杀比场内的精彩!
当时有个一起看球的老乡,山东阳谷人,我们学校中专部的,他找了一位老师做女朋友,最后的决赛是带着我去他女朋友的宿舍看,只是我傻乎乎的,根本不懂得电灯泡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到了凌晨二点让人家给撵出来去买矿泉水,丫的连决赛都只看了二十分钟,一九九零年夏日午夜,我一个人转悠了半个南京街区买矿泉水!?后来听说那是最没意思的决赛场面,我心理平衡许多!
一起看过的球,一起走过的岁月!不知道在遥远的四年、八年……乃至四十年之后,是不是会有人能陪我看世界杯呢?
人的一生如果浓缩起来或许只是一天——早,中,晚。一个人走多了路,经历多了人,看多了事。总会有一些过往会沉淀下来;譬如一个人,一本书,或一段难忘的旧时光。
我的旧时光既无动魄,亦无波澜。如同现在,居无定所,从一个城市辗转另一城市。吃饭,上班,睡觉。这就是我的全部。只是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如秋风落叶的暮光,抑或明月当空的夜晚。某些过往会像刚泡的茶叶一样慢慢浮起来,舒展,散出淡淡的香气。
记得九五年时候,我十七岁。在成都五桂桥一家焊管厂工作。厂址毗邻城郊,与塔子山公园咫尺相望。工作之余便到成渝高速公路边的小茶馆,花上一元钱看录像消磨时间,或闲庭漫步于塔子山的林间,让阳光斑驳的洒在身上。那种感觉真的很惬意。
后来,我如许多少男少女一样迷恋上了广播交友。当室友们都挤到收发室看“射雕”时,唯独我倚在床头静静地收听成广新闻台的“以文会友”栏目,并因此结识了几位同样热爱文学的红颜知己。英子便是我的第一个笔友。
英子真名叫冯英,在九里堤开了一家理发店。初次收到她的来信我便被那娟秀的字迹和流畅婉约的文笔所深深折服。
从那以后,我们每周都要收到对方的两三封信。殷殷地盼信,急急地拆信,反复地读信,认真的回信几乎占用了我大部分休息时间。以至于财务科的许阿姨总是笑着对我说:“见你一下班不是看信就是回信,累不累啊?”我只是回以微笑。与投缘的友人鸿雁神交又怎么会累呢?
就这样交往了两个月后,我们都有迫切见到对方的愿望。写出这样优美文笔的女孩又会是长成什么样呢?
终于在一个初秋午后,英子站在了我的面前:比我略高,扎条马尾辫子;一袭黑呢子大衣衬出微胖的面颊。绝对是一扎进人群就再也找不出来的平常女孩。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平凡的女孩子写出了那么多优美的散文。
第一次见面自然少不了去塔子山欣赏腊梅和快要燃烧起来的红叶。漫步在石板铺就的小道上,满地飘散的枯叶被风吹起捉游戏似的乱窜,并发出沙沙的声响;很有诗情画意。仿佛我们不是初次相识而是一对久违了的恋人。
我们边散步边聊天。谈论三毛的流浪,聊她对荷西刻骨铭心的思念。说到三毛抵不住病痛与思念的。双重折磨最终自缢于台北医院时都唏嘘不已。曾写下《不死鸟》的三毛最终还是违了她的诺言选择了放弃。
从三毛到川端康成,由《热爱生命》到《简·爱》……我们像是要把前世积累的话都要 在走出公园门口时她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有她的电话。“你有空来玩的时候记得跟我打电话。我那里不好找,到时候我来北站接你。”
一周后我便作了回访。那间理发室的确很偏僻,从北站过去走二十多分钟再穿过几条小巷方才到达。若不是英子前来迎接我还真难找到,就这么一间不起眼的小屋竟住着一位才女。当我坐在沙发上打量着这间狭小屋子时,进来一位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女子。“这是唐杰,这是我姐。”英子介绍道。我连忙起身羞涩地从嘴里挤出一个“姐”字。作为家中长子的我突然叫别人姐还真有点别扭。也许她姐误以为是妹妹领来了男友,热情地端茶递水,并让英子帮我削苹果,这反而弄得我更加手足无措。以至于后来我俩忆起那段场景时都忍俊不禁。
大约与英子互通了两年多书信,后来知道他有了男朋友,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在一次收到她的信件后没有回复过去,相信她也能够理解我的用心。十里长亭,没有不散的宴席。该放手的时候选择放手反而是一种收获。
以后的日子我结识了琼兰,佳捷两个要好的文友。特别是琼兰,因为我俩相隔较近通了几次书信便见面了。那是一个晴朗的黄昏,我事先来到约好的站台。成都的下班高峰单车如春水里的鲫鱼,车挨车形成一条长长的车带,铃声络绎不绝蔚为壮观。
按约定她是骑单车来,同她一起的还有一个室友,我手拿杂志做为与众不同的标志。约摸等了半个小时,依然没有看见某个女孩在车流里向我这边张望,心里不由得急切起来。正当想象着各种可能时一个柔美的女声在我身后响起:“请问你是唐杰吗?”我转身点头称是。不用问,眼前的便是琼兰了。她一米六的样子,胖胖的,长发披肩,皮肤有着健康的黑色,大概是晒多了太阳的缘故。旁边站着她的室友,也是平平凡凡的女孩子。我们步行了一段路就到了她的上班地点,一家叫军区印刷厂的企业。因为第一次见面,彼此都还有些拘谨,在街上聊了一会儿就互道再见各回住所。
以后的日子还是不痛不痒的过着。上班,下班,听广播,投稿,写信,回信。以前盼英子的来信,现在换成了琼兰。她的文彩虽然逊色于英子,行草却写得龙飞凤舞,很是耐看。
几个月后她在厂北路租了间房子,两层,她住二楼。阳台上有水龙头,可以做饭。这里就成了我们聚会的大本营。周末或节假日,我必定会去她那里,早早的买好菜,她回去就坐在床上看书或听音乐;而我开始在阳台上秀厨艺。吃完饭下午一般去书店,省图书馆,外文书店,天府广场后面的市图书店都是我们喜欢光顾的地方。因为工作需要她喜欢买电脑方面的书籍,而我更倾向于文学科普方面的杂志。
时间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每一天都有期待。因为见面的增多跟她书信往来的次数就慢慢减了下来。除了去书店我们也去逛夜市,看录像。有时候她的一些朋友也会加进来,都是叽叽喳喳活泼开朗的女孩子。这就是青春,无忧无虑恣意绽放在原野的花。
好几次在阳台做饭总引得对面的缝纫女工不时好奇的往这边观望。琼兰就会把窗帘拉起来把那些好奇的目光阻挡在窗外。在她的住所,我成了常客。我想我是喜欢她的,一种朦胧的感觉,如同不成熟的青春。可是,在我还没有失去青春时,琼兰也成了我生命中的过客。
这缘自于她从上海回来的闺蜜,一个牙尖嘴利的女孩子,在天府广场找了份卖书的工作。每一次有她在场我都是她打趣的对象,这使我很不快。一次我去天府广场买书时明明看见了她却装作无视。我想她同样也看见了我,并告诉了琼兰这一事。
但这还不是压垮我和琼兰友谊的最后一根稻草,真正彻底葬送我们友谊的是我的无知和唐突。那是一个晚上,准确的说是夜幕刚刚降临。我和厂里的几个室友去逛夜市,那里刚好离琼兰租的房子不远。不知道是谁提议让我带他们去琼兰的住处看看。也许是为了满足一下虚荣心,我竟买了水果带他们去了。琼兰和她的闺蜜对我们的不请自到很是生气,在我们离开时把水果退了回来,并告诉我以后不要再去了。
年少气盛的我真的没有再去,一周后打了个电话去她的公司找她,倒是接了,只是告诉我别再打电话找她。这也是我最后一次听到她的声音。
两年后,当我明白什么是爱情的时候选择了一个黄昏去了那栋曾经熟悉的出租楼。物是人非,楼还是那栋楼,树还是那棵树,只是屋里的人换成了一个送报纸的女孩子。那一刻,我知道琼兰如流星一样永远的划过了我生命的天际,只留下一道弧线刻在我心底的一个角落,过了很多年后依然让我彻夜的疼痛。我失去了一个朋友,甚至是生命中的爱人。
记不清多少次黄昏,我徘徊在厂北路一带,看着熟悉的街景,曾经与琼兰逛街的一幕幕慢慢清晰起来,第一次买菜,第一看录像,第一次买本书送她,第一次骑车穿过子夜的街头忘乎所以撞在电杆上……这些快乐的时光幻灯片似的在脑海里呈现又逐渐暗淡下去。我多希望她突然出现在我面前,如同初识的样子,柔柔地问一句:请问你是唐杰吗?然而我没有等来她,也许电视剧里的奇迹在现实中太少。
英子走了,琼兰走了,佳婕也走了。晚熟的我竟然没有把握住任何一个女孩子。那时候的青春太单纯,单纯得就像一张白纸。不知情为何物!爱为何物!哪怕对方已有所暗示自己仍懵懵懂懂浑然不觉。有的人一但错过了就不再,有的花不折就注定只能独守空枝。青春的韶华,我走过,或许也不曾走过。
年少时的记忆中,你的几次笑,一直在我眼前沉重地萦绕。我知道你的笑不是讥笑嘲笑,但也不是赞美的笑,我心底里其实明白,你是笑我的单纯幼稚,你是笑我没有淑女风范。
第一次你笑我是小学四年级那天,我拿着篮子在村边一座桥下抓小鱼,你恰好经过,你在桥上走,我在桥下玩,我听到了你哈哈地笑,笑得那么放肆,那么开心!恍然间,我不明白你为啥笑,细细寻思,我理解了你的笑,你是笑一个女孩子独自钻在桥洞下抓鱼,傻乎得好笑吧?
你我同龄,又是前后桌,作为班长的你,从小就朴实、淳厚、懂事,从不犯错误,而我呢?虽也是副班长,但淘皮捣蛋,上学放学尽干坏事。早读课与同桌打牌,教务主任巡查发现,一把没收了我的纸牌。尽管这个教务主任是全校最严格的老师,但我一点也不怕,我独自跑到教务处去索回没收的牌。教务主任不骂也不批评,从抽屉中将牌还给我。我得意地到教室一数,还缺十张牌。不完整的一幅牌,还能继续打吗?重买,没钱,从此以后,我再没打过纸牌。
第二次你的笑是因为我唱歌。读书时的我虽调皮,但成绩好,而且嘴巴甜,隔壁班的班主任徐老师代音乐老师来教我们唱歌,她问我们班有没文娱委员,我们异口同声地说没有。徐老师平时认得我,她指着我说:“你来领唱。”滥竽充数还行,若真要领唱?可我死要面子,盛情难却,于是学着歌星粤语唱法,引吭高歌当时最流行的一首歌,没等我唱到第二句,我听到了熟悉的你的`哈哈笑。也许我唱得有点南腔北调,从此以后,我再也没在公开场合唱过歌。
第三次笑,是我们俩一起遭人笑。那时你是正班长,我是副班长,成绩你是第一,我是第二,你永远是我崇拜的对象。一次,学校安排班长检查全校教室卫生,你叫我一起去。尽管那时我也是很骄傲的女生,但在你面前我骄傲不起来。没想到检查至隔壁班,他们看到我们两个一起来,全班起哄。刹那间,你的脸红了,我的脸也红了。从此以后,我们再也不像以往般单纯自在。
初中时,你在甲班,我在乙班。每天早上,你是甲班第一个到校,我是乙班第一个到校。你我碰面时,从不交流,只是会心一笑。住在学校里教体育的陈老师起得早,他似乎看出了点端倪。有一天,他将我们俩莫名其妙地叫到办公室,一句话不说,就让我们俩站着。其实我们明白陈老师的意思,他为我们俩好,因为你是甲班成绩最好的学生,我是乙班成绩最好的学生。
后来,你考上了杭州的一所大学,我考上了宁波大学,也许命中注定你我不会在一起,时间是距离,空间更是一种距离,这正如我在一篇文章中所写的,“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忘了;有些事,看着看着,就淡了。至始至终,我连你的衣袖都没拉过,美好的故事就永远地结束了。”
大一时,我应杭大读书的同学邀请,与另一女同学一起去杭州玩,没想到聚会时,碰见了你。你很客气地陪我们一伙五个同学玩了一整天,但时间已拉开了我们之间无形的距离,你我已多年未碰面了,尽管我们两家的距离不到五百米。这次是我来杭州遇见你的,我绝不会低头;若是你来宁波遇见我,我的态度可能就不一样了,人的心里就差这么一点点。你要知道,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也许,命该如此吧。
从杭州回校后,我收到了一张没有署名的名信片,上面写着:有一个人,一直默默地在你背后;有一个人,一直都思念着你,这个人就是我。我不知道这是
(一)涉世之初
一直觉得我的生命总是在来不及苏醒中就走向沉睡,我承认我只是无精打采地活着,对于幸福或者痛苦的体验都趋于迟钝,难以大悲更难以大喜。我在一次次的自我否定中走向世故,忘记了生命最初的样子!
纵然如此还是会在某个独自静坐的时刻,想起涉世之初时那些不经意的片段。那些半梦半醒的青涩年华,是我的从前。我以为我早已忘记,谁知就在此刻竟然有形有迹、清晰如昨!
那年我十九岁,正是荡漾着激情与梦想的金色年华,可我挥手作别求学生涯后,所面临的现实却绝非风花雪月,我被分配在一个破败闭塞的小山村传道授业解惑。小小的学校立于村子的西南角,无依无靠,显得分外冷清。迈步进入,只见窄窄院落中分散着教室三间,宿舍两间,迎面走来的一位中年男教师,他就是我唯一的同事。从此,这巴掌之地就是我为人师的起点了。
每日我走进狭窄的教室,为区区七个孩子讲授功课。因为人少,所以课堂气氛就如我生涩的教学一样,显得呆滞。到黄昏时,教室里一灯如豆,我陪着孩子们温课,涌上心头的失落感格外浓烈,渐渐酝酿成泪光,闪烁在我眺望窗外的眼眸里。天晴的日子里教唱歌吧,至少可以唱出渴望。唱李叔同作词的《送别》吧,充满芳香的旋律,悠远绵长的意境,清新淡雅的情意会让人暂时迷醉在哀伤中,忘却一切。尽管现实是我教着所有的科目但还觉得无所事事,满腔热血无处浇灌,万丈豪情掩埋心间。在我最乐意追名逐利的时候,我却欠缺建功立业的舞台;在我最向往繁华荣耀的时候,我却在焦灼中苦苦叹息。每一个晨昏,我只把孤单稀释成寂寞,又把寂寞搅拌成孤单!
就这样在冷清中悄悄活着,学着做饭、学着节约用水,此村缺水,我所用的水是五年级的大孩子用水桶从很远的水房一桶一桶抬回来的,我不能滥用。茶余饭后会和我唯一的同事聊天,日子长长,话题少少,最后,连最有趣的桥段也在无数次的重复中变得索然无味了。这里没有电视,只有广播,故而我听遍了可能收到的每一个频道,在电台主播的声音里排遣时光。我没有知音相伴,只有窗外风雨相随!一日傍晚,父母从县城回村办事顺道来看我,见我独自守着学校(那天,同事恰巧有事回家了),瘦弱的身影掩映在烛光下(那天恰巧停电),母亲怔怔落下泪来,我安慰她:“没事的,我早已习惯了。”窗外大风正疯狂咆哮,就如我波涛汹涌的内心,动荡不安,迷迷茫茫,这样的长夜可有尽头吗?
闲暇时,我喜欢在田野散步,想要呐喊,咽喉却彷徨着嘶哑无语,这块贫瘠的土地无法收容我心灵的苦痛,这里的乡亲也不了解我的欢喜哀愁。虽说此地距离我的出生地不过方圆二里,民风却并不淳朴,他们对我没有表现出应有的善意与关切。村干部长期拖欠我同事的工资;我宿舍门的玻璃碎了后,他们派人钉上了三合板,致使采光严重受损;村里的会计批评我天未大黑就拉灯照明,浪费电费;新干部一上台就要开除我的同事,要我一人独代全校所有的年级;我想找个同龄的女孩夜晚做作伴,村干部问我索要陪伴费……桩桩件件,此刻写来已全无愤怒之感了,而那时,我素不知道天下还有这等不平之事。当生活表面的浮华散去,露出凸凹不平的真相时,我选择在期待中隐忍,在隐忍中期待,我期待走出这蜗居之地,投入到更为广阔的生活中去!
每到周日,我都要坐着奔奔车(小三轮摩托改造而成的载人工具)颠簸过崎岖土路,而后再行驶过柏油路回到我县城的'家,那段峰回路转的土路像极了我的人生起点:跌跌撞撞、尘土飞扬。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两年,那是我觉得最卑微的两年。在我虚荣心、名利心最为炽热的年华,我却浸润在冷清寂寞里苦苦煎熬。两年里,我不以我的工作为骄傲,也不愿与别人过多提及。在渴望体面与光荣的青春面前,我掩饰不住自己的落寞之情。纯真稚嫩如我、脆弱敏感如我、不堪一击如我,无奈之下,只把光荣与梦想写成文字。在这鄙陋的乡野村间我完成了我的第一部小说手稿,可惜后来被妈妈误当成破烂卖掉了,倒也没有觉得十分遗憾,生活还远远没有结尾,无论怎样,我的人生都在这里艰难起航。长长人生,还等着我写下诗行、谱出音符、画出色彩。当我学着用文字治疗伤口,学着在阳光下大声求救之时,蓦然发现生命突然苏醒!
(二)人淡如菊
我所在的学校里有一百三十多位老师,其中女老师就占了一百一十多位。在这性别比例严重失调的所在中,充盈着女性的阴柔气息,交织着女性之间的琐琐碎碎,各式灵魂在碰撞中原形毕现:或粗糙或细腻;或高贵或污浊;或彪悍或软弱……细品之下滋味杂陈,无法形容!
王老师是学校一位年已不惑的女性教师。她身材略胖,长相清秀,既有大家闺秀的端庄,也不乏小家碧玉的温婉。�
她从教将近二十年,却业绩平平。与她同龄的教师,或者升了职称,或者评了模范,也或者当了教学能手,而她收入囊中的只是岁月。她不争不抢地默然行走在人生路上,当别人不择手段的追名逐利之时,她安之若素的坐享两袖清风。她的定力穿越时光,历久弥新!
所有的老师都身处应试教育的炙烤之下,跌宕起伏在以成绩为评价标准的杠杠之中,如此水深火热,有几人能融入人潮还保持高贵?为了能在千军万马中杀出血路,不少老师在学校时间,就把非考试课程占用殆尽,加班加点地打时间战、打题海战、打临阵磨枪战;在休息日就大兴补课之道,以期创造成绩与收入的双赢局面。此种情形之下,就有后来者紧随其后,并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王老师属于其中的例外,无论是平时上课还是考试在即,她都按照正常的作息时间工作,她的步履总是不疾不徐、优雅从容;与周围那些上蹿下跳、满脸焦虑、把自己和学生都忙的一塌糊涂的老师对比鲜明,她用坚定、平和营造了一种从容!
学校里最显教师本色的时刻应属阅卷之时,唾沫横飞的闲散之中暗潮在汹涌:故作豁达的分分计较,虚虚实实的暗箱操作 ,有个别老师甚至铤而走险走上了不仅自己作弊还教唆学生作弊的不归之路。那一刹那,师德瓦解成碎片,道德良知在与金钱名利的对弈中彻底败下阵来。这是一个既缺乏他律又缺乏自律的时代,这是一个既无天罚也无心罚的浮躁世界,谁还会在道德法庭中拷问自己的良知呢?人们在乎的这样的时刻,那个拆卷后决定自己的努力是卓有成效还是付之东流的时刻。你听,牢骚在耳畔横飞,猜忌在人群中传染。喧嚣之中王老师已收拾好卷子撤离了现场,她总是最先回归寂然。她的成绩一直中庸,有时也略显惨淡,但她的眉间总写着气定神闲的淡然,颇有些“人不当潇洒自潇洒”的仙风道骨。她只成为那些名缰利锁、霜剑风刀表演者的观众,而且看得出,作为观众,她表现的很不入戏,既不喝彩叫嚷也不飞短流长。世人熙熙,皆为利来;世人攘攘,皆为利往。她的淡定源于坦荡,她不让良心让位于利益,她淡在荣辱之外;她淡在名利之外;她淡在诱惑之外,却把骨气谱写的浓墨重彩。她如此珍惜自己的羽翼,决不让其在艰难谋生中折断!只有内心真正强大的人才能在淤泥之中保持一份洁净,而我能与这样的人同行该是莫大的幸福吧!
听过王老师的课,课如其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质朴无华、婉约自然,不像钻石般璀璨夺目,却如星辰般闪闪烁烁,悠然地放出光华却不会灼伤你的双眸!
与她熟识后也知道了一些她的家事,她一直照顾着有病在身的父亲,把儿子也培育的懂事优秀。她从不招揽别人去她的世界,无论与谁相交,态度皆是不卑不亢,处理问题也能做到不偏不倚。她并不富足,至今没有房子,为生计负累却不为利害所动;不为世故所淫;也不为世俗的议论所左右。她始终坚守着自己的本心,秉持着情操有所为有所不为,此种境界,大概就叫“落花无言、人淡如菊、心素如简”吧!
曾经问过一位自驾到坝上草原进行消暑旅游的朋友,他的“途观”座骑在尽情地驰骋后停留在张北草原的深处,蒙古包帐篷,牧马牛羊,接近没膝深的碧草,清爽的空气,蓝天白云,圈住界边的跑马场,特色风味的餐饮,等等一切新鲜别样的草原景象见闻。在他的快乐出行后却引来了一句叹息:“没意思,就是花钱!”
而我则为无法付合人家的心情而使人感到遗憾,心中只有羡慕和联想,觉得那有着辽阔碧草的远方旅游地神秘莫测,它所承载的生命厚度无可比拟,肯定不会像他讲得那样平实简单,只有景象与外观,再者感受凉飕飕的避暑氛围,到处是风车发电……对于这些景观的描述与不屑,很缺少对草原认识的深度与内涵,只不过自已没有旅行的机会和资本,不能亲身抵达且感受罢了。
偶然某个平淡的日子,或许光阴的某些瞬间,踩一下远方朋友的空间,那一张张照片和一段段视频所构成的相册呈现眼前,这旅居者欢快的心情以及内蒙草原独特的域境,接连不断映入眼帘之时,耳濡目染蒙古包内欢声笑语乃至从笔记本电脑的小音箱里传来的马头琴伴奏的草原歌声以及祝酒场面的热闹气氛时,顿觉心潮滚滚,且无端的招惹出许多思绪与感怀的眷恋。那眷恋似乎梦一样的飘逸、幻化、挥洒远方,世间有那么多美好的愿望和期待,瞬间飞升为白云下的迷茫,沉睡已久的记忆刹那苏醒……
天很蓝,此时正是午后,一个深秋的时节。那年也是,有同样的时光进行重叠,深刻着这片印记。一方雁阵由北向南迁徙,从头顶的蓝天上吵闹着飞过。那时节,也是秋收后又播种小麦的间隙里。伤情别离,就在落叶开始的秋季,片片落叶为证,这时节的到来,给岁月平添了一抹浮云,云天下难免印记了揪心的伤痕。爱和恨的交织,似一首绵绵不绝的乐律,宛转游弋在心海的深处,时而如靓丽高昂的萨克斯奏鸣曲,时而如小提琴荡气回肠的乐章,如诉如泣,搅得人心绪不宁,怅然徘徊,信马由缰般沉入那深情的回忆中。
深秋,总是难免使人平添几分愁绪与伤情,多年来,同感于这种不断重复的自然规律。爱恨两依依,有种情愫若即若离,难以诉说得清晰!
她是他放不下的女神,因为爱情的种子已经在此地彼岸撒播,接着就是不停地发芽、疯长、直至开花,甚至要结出甜美的果实。那日子,是在思念和遐想的云天中快乐的穿行,每时每刻都在幸福的感受中沉浸,日出霞光万道装点幸福的面颊,日落夕阳余晖映照愉悦的容颜,所有的感念都是美好的,心尖如饱蘸了芬芳醉人的蜜汁,甜甜的滋润、美美的惬意……
回顾以往那些被爱陶醉的时节,所有的感动依旧还是那么清晰,心境充满梦幻。那一切,凝固了最浪漫的憧憬和恒久的思念。那往昔,那朝朝暮暮的思念所叹惋的故事,此生已经风影不留,遁为云烟散去。
她曾是充满魅力与温情的美丽女神,近在咫尺时她是他的全部,远在天边时她是他的所有思念。
那一年,他与她几乎不愿分离,时光不知不觉地会在他们身边悄然溜走。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和浪漫,一切也变得无拘无束。玩笑、俏皮话、幽默而和谐的生活步调,曾使他和她的日子满满都是温暖的阳光和幸福。
然,天有不测风云,汶川大地震后的震荡波冲击了彼此的头脑,双方眩晕过后,已经是第二次走出了民政局的大门外。第一次是那么幸福的牵手进去的,在婚姻登记处领回了两张红皮证书,并给办事员的柜台上放下了一大包夹心糖果;这一次又是去领证书的,横眉冷目,递上去的是签字后的合约书,领回的却是两张绿皮盖红章的证件。这两份证件到手,平静的两人瞬间换成了凄凉。依旧是一辆摩托车驮来的一对冤家,照样还是如此驮走,只不过,在一个街道的十字路口,摩托车停住,两个人从此分手。转身的瞬间,互相回望,就一瞥,双方已经再也控制不住那奔涌浪花的泪腺,之后便不再回头。摩托车飞一般狂奔,一溜烟失去踪迹;坡跟鞋使劲跺着脚,踏上了闺蜜家的楼梯……
梦依旧在延续,那曾经过往的点点滴滴,此刻幻化成雾,随迷蒙的眼睛越来越淡出视野,升腾成水蒸气,再变成冰冷的'雨滴洒落……
一切都无从提起,直至彻底湮灭于魂魄游荡的海洋。
昨日,转眼间消失,甚至无影无踪。男人的世界,越是孤独,越是强硬,化作顽石,冷漠成冰,无法消融。
女人的心,虽缠绵,可同样会永不回头。
分离,就不能再幻想团聚,因为这毕竟不是骨肉亲情,一切要分离的计划已定,不会虽情感更改,毕竟已经在之前深思熟虑。回环,这已经不再可能。
岁月就是这样用爱恨的双刃剑,毫不留情地斩断了梦幻中不该伤害的情丝。弹指间,数年、十数年、数十年,直至地老天荒,伤情直到不能呼吸。
怀念青葱,岁月无情,情人无语,语欲不能!
叹蹉跎岁月,人间总有离间者,或者出于善心,或者得以恶念。世间之事,无人教化,冥冥中顺应天意,所以众生便失去了自我,造就了各自的命运。
怀念青葱,洗涤心灵,只为我们还有要走的未知路途。那条路途依旧遥远漫长,没有谁确切地知道这轨迹的终止点位置。路漫漫其修远兮,伊人是谁,是否还将上下而求索?
所踩的空间,传上的照片,茫茫草原上,昭君墓前,以及草原上蒙古包外放牧的牛羊和马群,马背上手托长鞭的牧人;还有天边的流云,以及高空看不清晰的飞鸟,仿佛依旧是在早年所读的作品中以及曾经看过的影视剧中出现的掠影。草原的空旷与苍茫,在我的心中不时闪烁着迷人的幻念,梦一般美妙抒怀,留给人富有想象的空间。
我从未踏上过这片辽阔无际的神秘沃野草滩,但那种碧野苍莽的画卷美景还是能在自己的脑海中富有诗意的再现眼前,感觉中与现实可能同出一辙,在夏秋季总应该是美不胜收的仙境乐园。照片中的昭君墓前,伊人身着蒙古族艳丽的服饰,襟带飘裹,从头到脚宛如一个地地道道的草原妇人,富态臃肿,笑逐颜开,毫不拘束做作,神情落落大方。她在昭君墓拍照留念,是不是因为怀念这个汉女的丰姿绰约拟或此时远离家乡的相同境遇,还是同感于此时草原漂流、故土不在的心愿!然世界之大,情怀漫缘之间,那含蓄的深沉、宁远之思念、善美之柔肠、风情之妖娆、细腻之情愫、慧悟之精颖,乃至女子们追求完美的心愿,在这里是否同出一辙?回答应该是肯定的。试想千载之后,此时造访昭君墓的女子们,将一样把被同化的灵魂放逐远方,浪迹这远古召显荒凉的神秘境地,与苍狼为伍,与雏鹰相伴,与日月同辉,荡然天地之间,回旋流云聚散之巅,遥看星辰出没,浮游乾坤愿心不改吧!
此刻,我全身心的投入到这彼人出没旅游的呼市青冢与域外的草滩之间了。她虽然是过往,然依旧是支柱,是某种不可被战胜,不使自己人生服输的信念和力量。
一种被激发的勇士不甘沉沦的信念,此时按捺不住的开始升腾。男人,只要有一口气,就不会是受人藐视的弱者,自甘堕落、行尸走肉一般的外貌,那不是随遇而安,而是一种心灵堕落的表现,那种心思所导致的后果,是会被知情者看扁,会遭到胜利者耻笑的!此刻,这种顿悟油然而生。
受鄙视是一种灵魂的被辱,而甘心接受鄙视的人是角斗场上的自甘失败者,没有人同情,只能遭受对方勇士的虐杀,被它人留下不齿的笑柄。
无意义的思念是一种不能飞翔的翅膀,它遏制了一个人原始的进取力量。插上沉重的翅膀却不能飞翔的心灵,只会囚禁自己的智慧和行动,把自己慢慢变成一个懦夫,心甘情愿地让生命的脚步停滞,坐以待毙,直至孱弱老去,身心俱损,等待死亡。
世间有一种疗伤的药,那就是时间和心情的转变。疗伤后还应该精神复苏,真正的勇士不会被弥久的伤痛扼制,他还应该是早期的模样,振作精神,晃动身姿,大踏步走向远方!
她倚在二楼的露台上,向着远处的那条小路张望,凝神。
此时,时近黄昏,晚霞把天边染成了一片红。望着天边那一朵朵的云霞,她无数次的看,无数次的想象。甚至,给它们都起了一个个好听的名字,对着那一片云唱起了心中的歌。
怎么还不见人,天都就快黑了。她向着远处那条小路张望,凝神。
看看天边,看看远山,再看看眼下的那条小路,一脸的焦虑。夕阳的余辉洒在她清瘦的身上,黝黑的脸上。
她每天与泥土为伍,
但她的脸是喜悦的,她的心是柔润的。�
终于,听到了来自远处那雄纠纠几百头山羊奔走的声音了。那只领头羊真是威武。公羊,名叫大老黑,是他给起的名字。又黑又长的毛,油亮油亮的发着光,领着几百只羊浩浩荡荡的奔将过来。
他在后面时不时地飞舞着长鞭,向着她的方向望过来。见到他,她悬着的心终于慢慢放下。
怎么那样晚,等得人都快晕了。饭早做好了,也凉了。她一面说着,一面帮忙把羊群赶到羊圈里去。
他说,今天大锣鼓跑丢了,(大锣鼓是一只怀孕的母羊,肚子大得像个锣鼓一样,所以就给它取了这个名字),后来才发现,回去找,所以就晚了。
别生气啊,老婆,我知道你担心,现在不是没事吗,好好的,快,我都饿死了,做了什么好吃的?他拉了她的手直奔家里去。
家,是一座不错的老房子,两层楼。二楼一间房子,一个大大的露台。一楼有个天井,天井搭着一个葡萄架,绿绿的葡萄叶子爬满了架子,一串串的葡萄吊下来,是那样的生气,清爽。
因为是在农村,所以伙食也相对清淡,有时根本吃不到肉,只以鸡蛋代替,时常也有上门卖猪肉的,也不能买多,没有冰箱。开始也是不习惯的,后来也渐渐地惯了。不能改变环境,只有改变自己。
她与他生于农村,长于城市,却对于农村都有着一种深深的眷恋。喜欢乡村那蓝蓝的天,白白的云,喜欢听小鸟在枝头歌唱,看牛羊悠闲自在的觅食。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
他是个能吃苦的男人,有着自己的`理想,希望在乡村能找到一条出路,希望在乡村能成就自己的事业。他买了许多种养方面的书籍,写下了许多关于种养方面的设想。
挖鱼塘,种桉树,种果树,养成片成片的鸡鹅鸭,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拥有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圆自己一个庄园主的梦。
她爱他,她也喜欢不那么按部就班,一成不变的生活。所以和他结婚后,就随他到了这个小山村,种菜养羊,过着虽清苦却也悠闲的日子。
许多的时候,她都是随他一起去放羊的。在山上,他们摘野果子,在山沟,他摸鱼捉虾,在果园,他们吃着那满园还不曾熟透的橙子。
那是朋友的果园,已经丢弃,不再管理,野草还要比果树高,羊吃下面的野草,他们就吃树上的橙子。
每天,快乐总是洋溢在他们的脸上。虽晒得黑黑的,可他们并不在乎。虽累得总是倒头就睡,可是第二天又会迎着朝阳浩浩荡荡的朝目标进发。
屋前有一条小溪,小溪前面就是一大片土地。她来后把它开垦了,种上蔬菜,右边是一个鱼塘,也养了不少鱼。
鱼塘边有一对山鸡,她每天看着,也不去惊动它们,听着它们的鸣叫,听着远处小鸟欢快的歌唱,心中总是柔柔的,软软的,有时她要打理菜园,照顾家里的小动物,就不跟他一起去放羊。
每当这时,她就一个人静静的坐在大门口上听小溪潺潺流过,看天边大朵大朵的云彩飘过,放飞自己的想象,恬静地让时光悄然而逝。
家里养了两条小狗,一条的耳朵是竖起的,她给它取名为竖耳,一条的耳朵是垂下的,取名为垂耳。时常,吃过晚饭,她跟他一人牵着一条小狗去散步。
晚风徐徐而来,天边红霞翻涌,他与她挨着前行,笑谈风生,劳累了一天的身心,在此刻才得以放松。
垂耳最听她的话,最有灵性,她总是喜欢牵着垂耳,竖耳有点记仇。有一次她看到两个小家伙在争食,打了竖耳几下,第二天竖耳就在她的房间里撒了一泡尿。
白鸽子也是记仇的,记得不知为什么她骂了白鸽子,打了它一下,跟着第二天就飞走了,再没回来。别小看它们哩,它们都很通人性的。
俗语里有句话。天时,地利,人和。无论缺了那样都是不能成事。正当他们对着自己的劳动,自己的付出寄予热望的时候,不幸接踵而来。
那一年天公真不作美,每天细雨延绵,一直不停地下。羊群怕雨,一旦淋了雨,就很容易生病,但不放出去又不行,几百头羊也要吃东西。就那样,羊群里不断地出现了各种病。
那段时间,他简直就成了一个医生,每天给生病的羊打针,喂药,涂药膏。给刚出生的羊羔喂牛奶,甚至给难产的母羊接生。可羊还是不断地死去。
到最后,几百只羊所剩无几。那一段日子,看着一个个羊死去,看着自己的心血一滴一滴地流失,真的是心力交瘁,心理的难过与焦虑难以想象。
她跟他结婚,没有摆酒,也没有去旅游,只愿拿了当时仅有的几万块钱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趁着年轻,去博上一博。就算输了,也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她,无悔。
决定要放弃了,要回城了,把最后为数不多的羊全部卖掉,剩下一只给宰了,招呼村里的乡亲。
那一晚,真正的是,“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他与她含泪举杯敬乡亲们,一片虚虚嚷嚷的,杯盏相碰,整个村子都热闹起来,整个村子的上空都飘荡着羊肉的香。
打击虽大,幸好,他有她,她也有他,他知道,他不能就此失去信心,他不能就此一蹶不振。他是她的天,他会一直努力着让这片天晴朗,明媚,灿烂。他并没有食言,他一直在努力的做着。
李白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是的,创业虽受挫,但他们已踏出了第一步,已付出过,努力过,已享受过创业的艰辛与喜悦。这一段日子,无疑是值得永远珍藏于心的,值得一生回味的。
她与他,都无悔,亦无憾。
驻足,抬头凝望!繁星点点,微风习习!
伸手,轻抚夜色,斑斑点点的往昔,颤颤幽幽地触及心灵。心间,那春夏秋冬的片片花海,排山倒海毫无准备地悄然开放………
漫步在春的小路上,香气袭人,花红柳绿,蝶舞雀鸣 ……令人微醉的有点眩晕!我穿着那条洁白的小粹花连衣裙,在花丛中耀眼,裙摆上的蝴蝶结,轻轻地舞着小嫩芽。刹那间,小雨飘至,雨水滴滴,滴在我的裙子上,声声渗进我心里,连着温柔无限,滋润我………
慵懒的'午后,夏天的阳光尽情地火辣。我,赤着脚,踩在鼓浪屿的海滩上,任凭海水肆意的拍打我。啪嗒声,敲打我心扉,有点咸,有点辣,和着热度,裹地我窒息,匆匆忙忙我逃离,纳在阴凉处歇歇,心灵燥热缓缓下降。蓦然回头,海鸥翩翩,海水荡漾,青山翠绿就着一望无际的蓝,恍如一幅明亮的油画!这般美好!!!差点在我的浮躁中擦肩而过。原来:生活不尽是忧伤,还有欢喜;不尽是丑陋,还有漂亮;不尽是惆怅,还有如意!只是,我们常常着急赶路,而忽略了沿途的风景。
秋天 的香山,格外的艳丽。满天飞舞的叶子,掠过脸颊,如流动的浮云,轻轻地在我身边盈舞。那沁鼻的片片叶香托起我的遐想,回首仰望,听花瓣飘落的声音,莫名的惆怅又萧萧下,怅然激起心湖的涟漪,泛起一层又一层感伤!
冬,猝不及防的,我就跌倒在你的怀抱里。睁开眼睛,漫山遍野的银装素裹映入眼帘。雪,是你吗?瓣瓣雪花,瓣瓣故事!记忆中那关于雪的故事,在风云变迁,流年更换的岁月里沉淀。微微的忧伤。我只想,在这漫天飘絮的天籁雪界里,听听您,轻轻地再唤我声 :“阿雪”!一句足矣!温暖这寒风吹的人透心凉的冬季。
春播,夏长,秋收,冬尝。四季就像人的一生。
与风月无关,与纤尘无染。纯净唯美!我静静地,聆听风弹奏岁月的弦!演尽人世间的风花雪月………
暮春的青翠绘上了草尖上头,六月的风轻轻的吹来了初夏的味道,也吹乱了满怀的思绪,独倚澜珊,樱絮满地;昨日枝头的绽放转眼已零落成泥,流水一梦,满地春远。搁笔之时,写下一段如莲的往事,不是为了有谁刻意把我记起,只是在浅色的光年里埋葬一段往事。时光变迁,沧海桑田,岁月把我们昨天的经历改写成明天的历史。辗转的流年悄悄从指缝中留走,在脸上刻下道道年轮,青春已浙,惨烈的心在红尘中落寂成一颗尘埃。一首老歌清清浅浅绽放在初夏的午后,古老悠扬略带忧伤的旋律回到了那个远古的黑白年代。
出生在一个偏远落后的小山村,我们的祖祖辈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过一辈子。我的父亲小学毕业是一名矿工,母亲是个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地道农村妇女,家里有3个小孩,一贫如洗的家,生活是过的是非常艰苦,父亲很少回家,母亲一个人要忙家里的几十亩地,又要忙一家人的`生活起居,经常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也是长女,我记事很早,自然很小开始帮家里洗衣服放牛,没灶高开始站在矮凳上帮家里做饭。父亲很少回家,他是一个脾气暴躁又严厉的人,平时对我更严厉,我也是最怕他,他每次回来我就藏在门的后面不敢出来,总是会不小心犯错误,可犯错误父亲就家法伺候,老家的家法可是很有名的,被竹鞭抽手心,小手火辣辣的疼,还不准哭,否则加倍。在3个孩子中父亲最不喜欢我,因为我很少叫他,我也是3个孩子中身体最弱,性格最内向,胆子最小,个子最矮小的一个,由于小时候头发黄,皮肤也黄,所以村里人都叫我黄毛丫头。
追忆童年总是心酸的,衣希间,那个扎着两个丫头辫子,穿着打了补丁的花布衣,卷起裤脚,光着脚丫在田野上寻猪食,牵老黄牛到河边吃草,拿着镰刀去深山里砍柴,跨过一丛歪歪斜斜的篱笆,走过了长满青苔的石扳路上,跨越了人间的四季风,踏破了童年所有梦想。
那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呆呆望白色的天花板,心里有点伤感,后天就要面临我人生中的第四次手术了。经历过三次手术的我,还是对手术有着莫名的恐惧,我不知道人要经历怎样的痛苦才到达生命的终点。不知道自己是否还能活着回来,所以我想给过去的岁月留下点什么?回忆还是印记?
希冀间,还记得十年前的那次差点要了我生命的病一样,同样的疼再次住进了医院,也为追逐十年前给我手术的医生住进了赣州的一家医院。手术安排在星期四上午,尽管如此,我还会惊醒在宁静夜,担心上了手术台永远无法回来,我这样的年龄这样想是否有些矫情,可心仍然走在无法控制悲伤的旷野,最后化作一声无奈的叹息努力艰难将生命划向前方,等待手术到来,我还有几幅未完成的画,还有我的故事未写完,我要努力的活着。我边打点滴边写帖子,题目就叫《远去的岁月》,没有写完,只写了一千字发表了,我告诉大家如果我手术成功我在续写,如果失败了,就结束了这篇文章……
文章刚发表就很多人为我祝福,手术那天,很多网友为我点燃了蜡烛。因为那几天身体极度不适一直没看手机,直到手术后的第三天才打开手机,看下几千条祝福,有几个群友还专门为我写了帖。看到帖后,我感动的泪流满面,我们从未谋面,她们真诚与善良深深感动着我,网络虽虚拟真情依然在!还有些人想对我提供物质和经济帮助,我谢绝了!
我想分享下网友的帖子,我的网名就叫冰雪寒梅,大家叫我梅子。网名叫黛黛的女网友为我写的第二分帖,原帖不小心误删了,《活着真好,梅子手术后的情况更新》:前几日发帖子不小心删掉了,由于好多吧友关注梅子的病情和近况,在这里向大家汇报下,就不一一私下回复了,梅子星期四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目前还在恢复期,今天能下地活动了,相信不久就可以看到她会来了。
有些吧友关注我,希望可以了解她的具体情况为她提供物质经济帮助,先代表梅子表示感谢,也感谢吧友们的关爱,授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在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会收获了一份感动,千言万语汇成四个字:活着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