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 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个月之前有幸听到全国著名特级教师程翔教师上了一堂《伤仲永》。这是一堂观摩课,令人意外的是没有花架子,没有令人望之兴叹的所谓创新设计,有的是令人感动的朴实、踏实。正如程翔教师自我所说,听了他的课,人人都学得来,这正是他所想要的目的。
读、解、悟——三个十分简单的环节,其实我们很多教师平时上文言文就是这样上的,没有什么高深的技巧。可是反思自我平时的教学,却很难做到程翔教师的耐心、细心及对学生的关爱。
第一个环节“读”,自由读、指名读、检测读、齐读……读的方式多样,反反复复,检测一次不够,根据学生朗读情景,再检测第二次、第三次……直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学生真正能正确、流利地朗读才罢。那里“读”(包括听)的次数,竟达八次之多。自我平时就缺乏这样的耐心。除非早读安排了学生朗读,不然在新授课上几乎没有这样充分地让学生读过。
自由读、指名读、展示读、齐读,对于稍微简单的文章,基本上四次就过了。因为齐读的时候,学生基本上能达标(正确、流利地朗读)。其实这样整体的检测是不准确的,其中大有南郭先生存在。基础差的学生在第一步就无法达标,后面的环节,他就更加无法跟上教师的节奏,于是经常处于似懂非懂的浑浑噩噩状态。长此以往,信心渐渐丧失,学习的乐趣及成就感渐渐消失殆尽,这样差生就只能更差。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 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 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伤仲永》这篇课文,作者经过一个简单的故事,向我们阐述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能否成长,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和自身的努力息息相关。这就说明了,我们必须要学习。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或许这句耳熟能详的哲理名句,早已让我们的耳朵听出茧来了,可是,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上,我们永远只能吸收而不能满足,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临死前一个小时还在工作,他经常利用别人的喝咖啡时间学习,这难道还不够吗?我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为类从奴隶时代发明文字到此刻流传了几千年的知识文化岂是只用短短的“一辈子”的时间能学完的呢?
“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没错,人无不是在学习中成长,没有一个人会说自我已经把所有的知识都学会。在生活中,有些 而一些人不满足现状,发奋学习,最终是社会的强者。可见学习是无止境,在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学习。
我曾听过一个发人深省的故事:国外某大学一群即将毕业的工程系大学生全部被一场他们全都自认为简单的考试所考倒。这同时说明了我们将来在社会上还有许多东西要学,此刻的一点知识是绝对不够的。
或许当我们结束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一些人将继续学习基本知识,另一些人则要去攻读“社会大学”,虽然道路不一样,但我们都还要不断汲取各类知识,因为学习是无止境的。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 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 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 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文章总结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教学重点:
①了解“之”“于”的用法以及文言词活用情况。
②体会语言的简洁、洗炼。
教学难点:
方仲永“混然众人”的原因是什么?即如何理解课文最后~段作者的思想观点?
安排一课时。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课文导入,简介作者,解释文题。
伟大的科学家和发明家爱迪生有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他用勤奋的一生发明了无数的东西,对人类作出了巨大贡献,被誉为“发明大王”,人们都认为他是世界上少有的“天才”。到底什么是“天才’妮?他的这句名言就是最恰当的解释。遗憾的是有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自恃聪明,自认为有天赋,结果最终沦为庸才、蠢才,方仲永就是这样一个人。本文采用随笔的形式而写,借一件事来抒发作者的感情或阐明某种观点。叙述是基础,阐明道理是核心。文题含义:为仲永的经历遭遇而感伤。
二、学生自读课文,掌握以下内容。
1.掌握下列加点字的读音。
隶:谒:谒:扳:称:
2.对文中的“之”“于”进行归类。
之
忽啼求之:它,指书具,代词。
借旁近与之:他,指仲永,代词。
余闻之也久:这事。指仲永父“不使学”。
“环谒于邑人”:代词。
不能称前时之闻:的,助词。
卒之为众人:语气助词,不译。
于
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于舅家见之:在,介词。
贤于材人远矣:比,介词。
爱于人者不至:从,介词。
3.从文中找出词类活用的词语。
①邑人奇之:
②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名词作动词。
③利其然:
④伤仲永:哀伤,感伤,形容词作动词。
三、朗读课文,理清课文结构。
1.朗读时注意下列语句的停顿。
①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②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③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④自是|指物作诗位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⑤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③余闻之也|久
2.理解课文结构层次。
全文可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第1、2段,简叙方仲永才能发展变化的三个阶段。
第二部分:第3段,作者阐明观点看法。
说明:第一部分以叙事为主,第二部分以议论为主。
四、请一位同学复述第1、2段的内容。
1.思考:课文写了方仲永的才能发展经历有哪几个阶段?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和天赋。如:“即书诗四句”,“指物作诗
立就”,“文理皆有可观”。第二阶段,写十二三岁的方仲永才能大不如先前,“不能称前时之闻”。第三阶段,写方仲永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混然众人矣”。
2思考:这三个发展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安排组织材料有何好处?写仲永年少时天资聪慧,以“闻”的形式;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见”的形式;写方仲永最终平庸无奇,又以“闻”的`形式。“见”和“闻”有机结合,叙述真切可信,课文详写第~个阶段,铺陈方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的负利之举却导致他的才能衰退。后两个阶段略写,几笔点出方仲永沦落平庸的情形,引人深思。这种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文章主旨,鲜明地体现了“伤”的含义。
五、齐读第3段,思考下列问题。
1.这一段在语言表达方式上有何特点?
采用了议论的形式。
2.这一段“受于天”指什么?“受于人’仅指什么?“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受于人”指人的后天学习和受到的教育。
3.这一段讲了几层意思:作者要表明的主要观点是什么?讲了两层意思:从“王子曰”到“不至世”,揭示仲永才能混灭的原因,即“受于人者不至也”。从“彼其……”至文末是第二层,由仲永引申出天赋差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局更加可悲。这一段作者主要强调了后天的努力学习、接受教育对成才的重要作用。
六、领悟课文语言表达简洁、洗炼的特点。
1.文中“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三句中的几个副词对表达文意有什么作用?使真切、形象,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
2.理解“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一句的语言特色。这一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退、天资尽丧的原因。一个“利”字,写出其父贪求钱财、目光短浅的性格,“环谒”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不使学”更是一语中的,批判其父的错误做法,暗示仲永“混然于众”的必然结果。这些词语用得既传神又贴切,寥寥数语便起到了言简意赅的效果。
七、齐读全文,加深对课文主旨的理解。
八、语言表达训练。
以“方仲永的悲剧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谈感受。
要求:
①声音洪亮,用普通话发言。
②中心鲜明,讲话的层次清楚。
③时间在2分钟左右。
九、布置作业。
1.完成课后练习三。
2.摘抄有关“天才与勤奋”的名言警句5条。
板书设计:伤仲永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读了伤仲永这篇课文,我无不替拥有天生智慧的仲永感到惋惜。他的父亲和同县的人是多么的愚昧无知。
本文讲的是一个天生聪慧的小孩子,因为父亲的愚昧无知,不让他学习,而只是为了谋利,来赚取财务,断送了一个能够有成就的一个人。
从本篇文章,能够看出知识和文化对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比如说仲永, 就缺少了长远的眼光。如果当时,他让仲永去学习,而不带他去同县的人家里作客。也许今后的利益比眼前的利益更加的大。而他的父亲却没有研究到这一点,这就是有知识和文化和没有的区别。
人不能依靠先天的聪慧,必须要理解后天的教育。才能有大出息。一个人就算先天没有优势,可是他理解了后天的教育,并且很刻苦就能成。比如牛顿,牛顿童年身体瘦弱,头脑并不聪明。在家乡读书的时候,很不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属于次等。但他的兴趣却是广泛的,游戏的本领也比一般儿童高。平时他爱好制作机械模型一类的玩意儿,如风车、水车、日晷等等。最�
这篇可问告诉我们,人不能依靠先天的优势,要理解后天的教育。
想不起是哪位诗人说过“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千古流芳的名句。但还记得起,鲁迅先生说的那句“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学习上。”的确每个人做学问都要具备以上两句所要表达的——坚强与勤奋,并且要有一个目标。因为铁匠没有目标,他可能只能做出远不及宝剑的水果刀。
在《为学》中我想到了坚持与坚强,还有目标。在起初读的时候(指教师讲之前),我就觉得,穷和尚孤身一人仅有一个饭碗和一个水瓶,就能到达南海,真是不可思议,况且一路上有山有河还有野兽,就更不可能了。唐玄奘到西天去取经还带了三个徒弟一匹马呢!到了之后我最终懂得了其中的道理,又想到了一次去爬山,目标是山顶,但我与山顶仅有一步之遥时,我选择了放弃,就是因为我没有坚持。我就差那么一步。
方仲永的父亲依旧是以农民的思想对待自我那么有天赋的儿子——不使学!就是因为“利其然也”!如果他父亲不让他去上学,他自我也应当以“忽啼求之”的进取心态争着去上学。如果这样他也不会“泯然众人”啦。你也能够不上学,但你能够自学,勤奋一些但不用挑灯夜战。即使上了学不勤奋些,刻苦些,到了最终两个字——白搭。这说明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性,还体现出唯有进取向上,坚持奋斗,勤奋努力才能成功!
伟大的科学家,当时社会人群眼中的“疯子”——爱因斯坦说过“天才就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人”在我眼中只是一个有发达的大脑和会直立行走的裸猿,开启大脑智慧的方法仅有两个“努力与坚持”。所以在学习时就要“人贵立志,事在人为”啦!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