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月启动监理发言稿汇总三篇

施工单位安全月启动监理发言稿(精选3篇)

施工单位安全月启动监理发言稿 篇1

各项目部组织开展学习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强化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

并依据学习的安全监理管理办法及国网、省公司文件内容,以及学习季节性施工关于夏季、雨汛期施工,做好防风、防雨、防洪、防雷等工作。并以问答形式开展电力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大部分监理项目部监理人员均回答正确,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部署,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监理责任事故为切入点,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现场作业全过程安全管控,严格执行安全责任人员“到岗到位”制度。

活动期间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特殊作业人员安全交底,检查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件等。对输电线路重大跨越,起重机、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危险工序及场所进行了专项排查治理。

施工单位安全月启动监理发言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尊敬的各位同仁:

我代表*公司,就我们监理企业在今后的监理项目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住建厅、建设局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会议精神),.向在座的各位做以下表态发言:

一.认真编制具有针对性的项目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1、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中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二、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机构应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①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监理应严格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审查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实行动态管理。全过程监控。

②认真审查本项目工程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标牌。安全教育与安全培训等方法和手段。

③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与颁发的《企业安全资质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电工、安装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司机、指挥,大型机械搭拆人员、登高作业工等。审查操作证的时效性和人证相符。

④认真检查深基坑支护和开挖方案。在土方工程施工方案过程中应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的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设置安全边坡或护壁支护,对较深的基坑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和专家论证。在方案中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

⑤认真审查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荷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模板及其支架设计要有安全验算书和细部构造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式以及剪力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模板拆除时应有具体安全措施。

⑥认真审查塔吊、井字架等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和拆卸方案。审查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塔吊基础必须经过安全验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措施应有详细说明。安装后应经过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经监理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记录、保养记录、顶升记录、相关合同等、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后方可使用。

⑦认真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一保”;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等。 监理通过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如有需要补充完善的、需要修改的,应采取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等手段督促其修改、补充或完善。

三、认真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通过有效手段,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1、督促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2、依照经审查批准的方案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版等自升式架搭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手续。

3、监理人员现场巡视中.要检查实际上岗人员有无相应的上岗资格证。根据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监理有必要实行过程动态控制。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基本措施主要表现有:①安全帽措施,②安全带措施,③安全网措施,④安全棚措施,以及机械设备的规范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6、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如搭吊的安装、拆除、顶升等。

四、认真抓好公司自身建设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要求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2、要加强对公司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三级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和提出问题,消除隐患,并建立安全管理评比制度。

4、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部、湖北省等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规范、地方标准,在项目的监理过程中认真搞好三控、两管理一协调。对每个项目做到总监派到位,专监派到位,监理员派到位,认真履职到位。

我公司只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报告的报告,该记录的记录,才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为宜城的建设工程质量优、安全无事故做出应有的贡献,为树立宜城的城市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及同仁批评!指正!谢谢!

施工单位安全月启动监理发言篇【5】

尊敬的严会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内容非常丰富,因为时间的关系我简要的谈一些想法。大家都知道,今年在我们上海监理行业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组织制定《上海市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市长令),为了配合市长令的出台,上海市建设交通委以【20xx年】623号文件颁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借今天的会议,对623号文件进行宣贯。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文件所规定的建设监理的五项新制度

第一项,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动态考核制度。

以前我们对监理企业资质只有在申请的时候和监理企业资质到期换证的时候才核查相关资料,平时几乎不查。实际上取得资质的监理企业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发生了很多变化,有些单位已经不符合资质的要求,比如说,原来成立时候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一年以后走了不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总数已经不满足资质的要求。所以这次文件很明确的指出要实施监理企业资质的动态考核,在动态考核的过程中,一旦发现监理企业有不符合资质条件要求,责令限期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该企业不得承接新的工程监理业务,逾期不改正的,按规定撤回所颁发的资质证书。这样的动态考核,市安质监总站承担了很重要的一部分,那么安质监总站是如何实行动态考核呢?我们的想法是,差别化管理,突出重点。比如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项目,涉及的监理单位要实施资质动态考核;比如说,在全市各项综合性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发现监理企业监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不履行监理的职责,被全市通报批评曝光的监理企业应进行动态考核;再比如说受到行政处罚的监理企业要实施资质的动态考核。

第二项,监理取费新制度。

有关监理的费用,现在随着监理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监理取费越来越低,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由于监理取费过低,企业不可能高价聘请高素质的监理人员实施监理,因此,许多监理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令建设单位不满,造成了恶性循环。所以监理的费用问题制约了监理行业的发展。这次文件中明确提出监理的费用不纳入监理招投标的范围,监理的取费就是依规取费,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监理费,这个规定就是国家发改委【20xx年】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此外,招投标监管部门对监理的招投标手续备案的办理过程当中,要核查监理的取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建设工程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建设单位必须要提供向监理单位支付全额监理费用的银行凭证,同时要有监理单位的发票,这个工程才能实施竣工备案。通过这样几种方法强制建设单位按规支付监理费用。最近市府领导指出:上海的监理一定要加强,上海监理的收费要取国家取费标准的上限,而且在上限的基础上还要上浮百分之二十,一定要使监理单位留住人才。

第三项,监理人员到位检查制度。

监理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时候上报的现场监理人员名单洋洋洒洒十几个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等都有,但是这些人员是否每天到位?监理人员到位履职的问题是个大问题,以后,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要把当天的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作为检查的内容,包括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监理员等等。

第四项,监理从业人员责任的终身追究制度。

其实这不是新的制度,国务院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我国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不管当事人是否退休或者已经调离岗位,都要追究事故责任人当时应承担的责任。市建交委623文很明确提出,监理企业未履行监理权利和义务,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监理人员在工程使用寿命期内实行监理责任终身追究制。

第五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这句话似乎是老生常谈,但是这次在文件当中特别指出:因现场监理人员过错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追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等责任,并按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就是说由于某个监理人员的失职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总监要承担同等责任。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担任总监,总监应责、权、利统一。

二、文件重申建设监理五项现行制度

第一项,受监工程总数控制制度。

文件再次强调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项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或工程建安造价超过2亿元或市级重大工程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征得其他建设工程经建设单位同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不超过两个项目,但兼任项目中必须设置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而且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只能在一个项目任职。

第二项,监理企业和个人信用的综合评价制度。

关于建立诚信档案,以前还是主要停留在企业,现在逐步要关注个人,比如说受到行政处罚的档案上要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名字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名字,因此这不仅仅是企业,也是个人的诚信档案,二者共同组成。

第三项,监理的招投标的新制度。

以前监理的招投标就是价格的竞争,现在按照文件的规定,监理的费用不作为招投标的内容,新的招投标办法更关注人员配备,比如总监的配备,现场监理人员的配备;还有监理大纲,根据工程的情况如何实施监理,在监理大纲中体现出现;监理单位的业绩问题,社会信誉情况等,以后监理招投标的内容可能会出现根本变化,不再以监理费用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

第四项,质量控制资料的签认制度。

我们发现许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资料没有认真的履行职责,进行检查和审查,令许多较差的施工单位钻了空子。这次文件明确强调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也可委托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核查,应签认的内容必须真实并可追溯。未经签认的质量资料及工程质量总体评价不得作为竣工备案资料,可见控制资料的重要性。

第五项,监理现场的报告制度。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和质量隐患的要发书面通知单甚至停工单,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拒不签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项目监督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虽然监理单位接收业主的委托,但是监理也要权衡利弊,当一旦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时候,孰重孰轻,自己要进行衡量。

现在回过头来看623号文件,还是感觉到有一些遗憾和不足,还存在一些不成熟、不具备操作、不完整的地方。当然,这些遗憾和不足都有待于我们进一步细化、修订和完善,为监理“市长令”打下基础。我们希望“市长令”的出台能够对我们全市监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使我们的行业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施工单位安全月启动监理发言稿 篇3

20xx年6月16日各监理项目部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国家电网公司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强管理、抓落实、防事故”基建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等重要安全文件及电力安全知识

监理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统一组织督促各类监理项目部,开展了一次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规范的专题学习、培训,并进行了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6月下旬公司对监理项目部“安全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和现场检查,对萍乡莲花-湘东220kV线路工程基坑作业时发电机接地不规范,基坑围栏不符合标准;电源箱破损严重等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发出监理通知单和及时制止。

在“安全月”活动期间,针对夏季电力负荷高和近期雷暴雨、洪涝灾害等情况,结合20xx年应急演练计划安全,组织各监理项目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以此完善各项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的方案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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