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精选3篇)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成功系于教师,教师素质师德为先。为树立良好师德风范,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展示教师的师德修养,学校把 “责任·热爱·奉献”师德演讲比赛作为本学期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的内容。10月x日,12位选手在学校评审小组公正公平的组织评比下,进行了激烈地角逐。在3个多小时的比赛中,参赛老师们慷慨激昂,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事例,讲述着身边感人的师德故事,用朴实无华的话语诠释着对“责任”、“热爱”“奉献”的理解。 老师们将身边的教育事迹、深刻的学习体验、丰实的育人经验、闪亮的教育历程展现出来,凸显了教师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积极向上的高尚师德与师魂,为全校教师奉献了一场精彩的演讲。现作如下总结:
成功之处:
一、比赛态度认真。各位选手都能够按照要求参加比赛,大多数参赛选手的演讲稿背得很熟练,演讲自始而终都自然流畅。
二、演讲内容丰富多彩。题材多样,事例典型,生动感人,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具有说服力和感召力。 这次演讲比赛的12位选手正确把握了师德与师魂的内涵,都是以爱与责任为主题撰写演讲稿,内容充实具体。老师们将自己对师爱与教师责任的感悟,通过那一个个鲜活的教育教学事例,使我们看到了他们是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师德与师魂、爱心与责任。
三、善于引用名言警句,善于使用排比修辞使文章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获得了比较理想的演讲效果。
胡东老师演讲的《幸 福》,用身边的真人实事证明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所具有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黄明华老师演讲的《我与梦想同行》道出了爱与责任是师德之魂,是教师一个永恒的话题;陈艳梅老师引用“教育是根植于爱的”这句话告诉我们,教师的爱就蕴藏在平常的琐事中,于细微之处见真情;覃伟华老师用“我普通,我平凡,但我骄傲”深刻诠释了人生价值的真正内涵;符俊老师引用了陶行知先生的名言“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使“教师”这个荣誉高高举起,立志做一根燃烧的红蜡烛。老师们引用且践行着这些名言警句。 孙太红老师演讲连续用了几个排比句“奉献是一首美妙的诗,奉献是一曲动人的歌。”“奉献我们的青春,奉献我们的智慧,奉献我们的辛劳,奉献我们的汗水。”“在奉献中完善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实现人生的价值,在奉献中获得直诚。”流畅的文笔,慷慨激昂地演讲,及具表现力,这些排比修辞使文章富有感染力。
几点意见:
第一,演讲不是背诵,也不是朗诵,而是运用言辞表现力和肢体辅助唤起听者感动的一种语言艺术。因此,演讲时该出口时就出口,该出手时就出手。
第二,演讲是用心动呼唤行动的艺术,它需要感动——感动的人、感动的事,不能让人感动的演讲不是成功的演讲。感动的人和事不在于有多么的惊天动地,而在于有血有肉,可触可及。
第三,演讲讲究的是声情并茂,不但要讲,即说理,而且要演。不能只是仅仅简单的将背诵熟悉的讲稿上台背诵一遍。
总之,演讲时要用新鲜的内容,新颖的构思,独特的角度吸引人;用细节打动人;用巧妙合理的逻辑,从不同的角度,层层推进,步步深入,以理服人;要用真情感染人,用丰富的语言表演技巧强化演讲的感染力;用激情激励人鼓舞人。
最后通过各位评委的逐项打分,评选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
比赛结束后,学校王世军校长作总结发言,既对比赛的组织工作提出了表扬,又对参赛老师的精心准备表示赞赏。他说,师爱铸就师魂,心动呼唤行动,但愿我们这次演讲能唤起大家的行动,更加热爱我们的教育事业。果实的事业是尊贵的,花儿的事业是甜美的,叶的事业,是谦逊的垂着它的绿荫的。为师者,需要叶的这份谦逊、无私和真诚,惟其如此,师爱才会永恒,教师的形象也才会久立于天地之间。
总而言之,本次活动开展的比较成功的。通过这次演讲比赛,更好地调动和激发了教师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展现了我校教职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也因此把我校师德建设进一步引向了深入。
本次演讲比赛获奖名单:瞿媛媛 胡东 符俊 陈利群 陈燕梅 覃伟华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 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但你知不知道,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
同志们,亲爱的朋友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学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