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路上,人海茫茫,而每个人的路不同,他们有的充满朝气,有的活力四射,有的性格泼辣。他们用不同的方法展现自己,而你是怎样的人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这就是我初中作文600字【优秀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唉,这丫头又矮又瘦,倒是和她妈挺像的!”“矮和瘦是我的命吗?我是遗传我妈的,不是我不想长肉啊!”
“谁叫你不吃饭的呀,你活该!”
“好吧,我承认,是我不愿意吃饭,是因为我的胃太小了啊!”
你们猜,这是谁在讽刺我?原来是我分裂了,两个小人在吵架呢!就这四句话,把我最无法改正的缺点全曝光了苍天啊!我造了什么孽啊!
除了矮瘦矮瘦,我还有一个人尽皆知的缺点,那就是我那该死的牙齿!
我的牙齿长得歪歪曲曲,每一颗牙齿都像是东拼西凑而来的!我这样没法见人啊,没办法,妈妈便带我去看牙科医生痛苦啊。“这孩子如果要把牙齿变得整齐,得先矫正。”医生边说边用那该死的钳子敲我的那该死的牙齿。“然后,就看牙齿能不能移动过来,如果能,就快些,不能的话,就强行把两颗牙齿换位置,不过可能会有后遗症!”苍天了!我造了什么孽啊!
可我却又很爱笑,不知道笑起来傻不傻,王天颖总说我笑点很低,说我一笑起来眼睛就看不到了,可我就爱笑啊,“笑一笑,十年少”啊!笑有什么错?明明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王天颖一看我笑她就停住了,我看她憋笑的样子我就更想笑了,但我却制止住了,以后,我在王天颖面前就再也不怎样笑了,可在其他地方,我却笑得像什么似的,知道的以为我在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发了人来疯了呢苍天啊,我这是造孽吗?
我缺点很多,优点却没几个,我认为,我最大的优点也是所有女性最大的愿望我生的苗条!所以,你以后在街上发现一个苗条得像竹竿的人,不要羡慕嫉妒恨;发现一个牙套妹笑得像发疯一样,不要惊慌的到处乱窜,因为那就是我!
站在镜子前,一位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出现眼前:一头又密又麻的黑发扎成一条长长的马尾辫,一双大大的、炯炯有神的眼睛镶嵌在浅黄色的脸上;鼻尖高高的,从侧面看像一个外国小女孩;我还有一张樱桃般的小嘴,红红润润的,像涂上口红。
我十分调皮,性格和男孩很像,是个女小子。班里的男孩和我“作战”,经常甘拜下风,对男孩说,我是“暴烈女王3号”,于是,男孩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谚语”:好男不跟女斗。但是,在我写作业时有些男孩咿咿呀呀的吵,那我不会动手,因为我不想伤到那些弱小的男同学,于是我用一些口头禅来提醒他们,如果不听,我才会用武力解决。
我爱看书,看得速度也快,家里的。书基本上都已经看完了,我一看起来就没完没了,有时候看书连作业也不想写,直到妈妈大呼小叫的催我写,我才不情愿地去写作业,这就是我的缺点。我看的书大部分属于冒险故事、恐怖故事和魔法故事。
我的兴趣是游泳,可惜我不会,看着一些会游泳的孩子在水中像鱼一样欢快地游着,我的眼里不禁露出几分羡慕的眼光。我还喜欢溜冰。穿上溜冰鞋,用着四个滑轮在人群中自由穿行,活像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
在老师眼里,我是作文大王,我的作文时常在班里发表,在同学眼里,我是绘画小才女,不少女同学崇拜我。在家里,我是爸爸妈妈的小天才、小公主。我自己觉得还很欠缺,象一株嫩嫩的小草,老师、爸妈像阳光、雨露,在他们的哺育下,我快乐拙壮地成长。长大以后为祖国立功劳、报答父母和老师。
双眼皮、长头发,配着心灵手巧和能歌善舞的形容,这就是我!
我,是一个奇怪的人。在学校,我总是被老师同学贴上:“文静、温柔”的淑女标签。在家里,我却被家人评上:“调皮、任性”的评价。这两个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性格却偏偏都归我所有,可是我也不想。
捂着嘴巴微笑、说着礼貌的句子、装着文静的风范,这些都是在学校里做作的我。在班里,我总是不敢于回答问题,说话很小声,好像什么都害怕一样,因此也有不少人欺负我。可我总是带着面具在默默忍受。唉,看看这作业里公正的字体、这奋斗的时光,真是让我活的好累!“乖巧和勤劳”的评价几乎每个学期都出现在我的评级栏里,可是谁知我心中多么想改变自己,改变做作的自己。
我很喜欢体育,可是作为一个“淑女”,可不能撒撒野野、疯疯癫癫!于是,我跑步也要带着小调唉!我多想变成一匹飞马,能在跑道上疯狂的奔腾、自由的飞翔,我好想穿酷帅的凉鞋,可是淑女总是要穿令人炎热的长裤、布鞋,总让我热的满头大汗。满头大汗就算了,居然还要用纸巾慢慢的擦,哎就不能随意的用手甩一把汗吗?
决定了,从今以后我不再伪装真实的自己了!于是,我开始翘高高的二郎腿、勇敢积极的回答问题、大声的讲话、穿着阳光的短裤和凉鞋,在跑道上自由地做自己、做阳光的自己!
初一语文第一单元作文600字3
“看,这小子,真高呀!长得也挺好!”每次见到这小子大家都不由得发出赞叹。的确,这小子今年12岁,身高却将近1米七,长得高高壮壮;白白的皮肤配上大大的眼睛,非常讨人喜欢。
这小子啊,非常喜欢打篮球,每当下课铃一响,从教室里抱着蓝球第一个冲出来的男孩就是他。小学时他还进了学校篮球队呢,虽然在比赛中他只拿到了第七名,可却高兴得不得了,回到了家后,和这个说说,和那个说说,激动的不知如何表达。美国NBA篮球明星科比是他心目中最大的偶像。
这小子啊,做事情老是走神,也不知道想哪儿去了。有一次他上学啊,去刷牙,拿着杯子和牙刷走进卫生间,却发现自己一没接水,二没有挤牙膏,连忙回转,这样又耽误了几分钟;拿着脸盆去洗脸,却发现一又没烧水,二又没拿毛巾。你瞧这小子,啥记性!等你洗完脸,七点了,哎呀,背着书包往外冲,走着走着,突然想起没拿早餐票又没拿水壶,唉,害得一天上午饿肚子,下午又口渴。这小子,可真没记性!
你瞧,这小子呀,又在一个劲的看电视。他大部分时间都用在看电视上,他妈把电视线扯掉,他立马又在吃饭时看电视,眼看成绩下滑了,但她却一点也不着急,还整天看电视,直到考试成绩出来,他才猛然醒悟,减少看电视时间,把精力放在了学习上。
这小子,这几天升上了初中,不知怎么情绪不对劲,每天都驮着背,耷拉着两条腿,无精打采的。哎!这怎么行啊,都初中了,还这样子,一定要改。
这小子,既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决定以后一定要改正缺点,发扬优点,争取初中三年取得一个好成绩。
这小子是谁呢?这小子就是我。
1990年2月6日,一个新的生命诞生了,那就是我。虽然我很平凡,但是却也给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增添了一份光彩。
从我懂事起,爸爸、妈妈就对我要求严厉,对于一些疯狂的举动,我想都不敢想。我就像是一朵生长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历困苦的磨砺,也没有经历过风雨的吹打。
我不算是一个文静的女孩,但我却爱看书。书,给予我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每当我看到好笑的片断时,我会笑得前仰后伏,甚至会在床上打几个滚,就像一个疯丫头似的乱蹿;每当我看到悲痛的片断时,我的眼泪便扑哧扑哧的散落下来,这个时候我便成了一个标准的泪人儿。
我爱玩,在读小学的时候,一做完作业,我就会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玩。有时,我们会在几棵大树下的石凳上把采摘回的花儿用狗尾巴草串起来,然后,戴在脖颈上;有时,我们会到河里去摸鱼。(当然,我们是摸不到鱼的)打水仗,衣服湿了,就躺在沙石上晒太阳,晾衣服;还有时,我们会学着男孩子去爬树杆……
我很爱学习,成绩还不错,渐渐的,我滋长了虚荣心,当我接到考卷时,看到试卷上那红彤彤的“优”时,我就会先在家里炫耀一番,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到房间里,关上门,对着镜子自我欣赏,自我陶醉。
我有一个缺点,就是看不得老师那失望的眼神,每当老师提出问题,全体同学雅雀无声,老师那失望的眼神出现时,我就会有一种内疚感,于是,我就会尽我自己一切的努力,挽回老师那满意的笑脸。即使,我并不是每次都做的到。但是,只要我努力过了,我就产生一种巨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这就是我,一个既平凡而又不简单的人。
我有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那肥嘟嘟的脸蛋再配上一副黑色眼镜,简直就是一个活脱脱的“老实人。”但其实不然,在我那披着“老实人”的皮囊下,隐藏着一副不一样的面孔。这就是我,独特的我。
我这张满是馋虫的嘴,一见到可口饭菜就会马上“口水垂涎三千尺”,非吃个过瘾才肯罢休。瞧瞧!现在这身材是很给力呀,日渐发福,终于延伸到超重的地步了!用一句网红的话语形容现在的心情:“我只是想在胖子的路上走走,怎知却再也回不去了!”这就是我——贪吃的我。
我的性格比较鲁莽。记得有一次,原本准备早点回家,可一放学竟早把这件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了,直到清校时,才记起这件事,化成风一样的男子,飞似的以每秒一光年的速度冲向校门,一不小心撞到了老师,吓得我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还来不及照面,一溜烟,便逃之夭夭。这就是我——鲁莽的我。
如果你有幸来到我们教室,你肯定能发现,那个笑得最起劲,声音最响亮的一定就是我了,我虽然不会讲太好笑的笑话,但却能让人心情愉悦。只要有人委屈,伤心了,“艺贤急救”亲自出马,发射几颗笑弹,准保能阴转晴。看着他们开心了,就算被“利用”,也值得了。这就是我——爱笑的我。
谈起我的学习,也算还好。平时一本小人书就足够让我捧在手里半天,遇上自己喜欢的小说,更是爱不释手。哪怕在我最爱吃的巧克力面前,我也无动于衷,继续启动我的“雷打不动”模式,埋头“苦读。”这就是我——爱看书的我。
这就是我,一个需要不断完善自己的我!
夜晚,墙上出现了一个人影,那是一个女孩,手捧一本书,在读些什么?她的样子看起来很认真,一点一点的看着,一句一句的读着,手上还在不停的笔画着什么?没错,那就是我,那个喜欢在夜晚看书的我。
我喜欢在夜晚看书,写作。我觉得那是一个人最清醒的时候,也是最有灵感的时候。我喜欢写作,喜欢把自己浸泡在文学世界里。我喜欢看郭敬明的书,喜欢把自己融入到文章中,淡淡的忧伤,有趣的语言,让我真正明白人生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这就是我,那个喜欢文学世界的我,那个喜欢写作的我。
“爸,来看看我新写的文章”,“又写?!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在这方面下太大功夫吗,写着还不如,背几个单词,记几个公式啊!”“成了,我知道了,快看看怎么样?”……“一般般吧,你说了很多废话,使文章不生动,又不有趣,还不够好。”“知道了,我会努力的,直到你认同我的文章。”以上的对话在我家经常发生,已经不稀奇了。我还是原来的那个样子,晚上写作,不是我不听父亲的话,我这人有一毛病就是——倔,你越说我不行,我就越要做给你看,我可以,我能行!这就是我,那个不服输的我,那个倔犟的我。
我从小就是一个乐天派。整天笑嘻嘻的,不能说没有烦恼,我只不过记得快,忘的快罢了。我喜欢把自己看到的,讲给周围的人听,这时候妈妈就会说我,你个女孩子家话怎么这么多啊,文静点,就不要说话。可惜,我不知道遗传谁的,就是安静不下来。我喜欢让快乐传播,你笑,我笑,大家笑。这就是我,那个乐天派,那个快乐的传播者。
我就是___,那个喜欢看书,喜欢写作的女孩。我就是___,那个倔犟,不服输的女孩。我就是___,那个整天笑嘻嘻,快乐的传播者……
这就是我!
一双乌黑的大眼睛,较高的鼻子,小小的嘴巴,白色的衬衫,深色的裤子,这就是我,初一五班汪长榕。
我如今十三岁,个子不高,但也勉强算的是矮子中的小巨人。我出生在古田,那里盛产水蜜桃,我是吃它长大的。
我的爸爸姓汪,按辈分来排我的一个名叫长,父母又希望我能像树一样高大挺拔,所以我叫汪长榕。
我喜欢吃,我对吃有点讲究。怎么说呢?就比如说,炒面!抄面算是种普通的食物了,煮法也有些随意。而我不同,如果我的炒面上少了放葱的话,那么我会认为这不是炒面,而是面。
有一次我早上去上学,临行前告诉妈妈,“今天我吃面记得放两勺盐一根葱”妈妈随意的应了一句,马上开始看电视了。晚上我回来了,开始吃面。一吃便吐了,“妈妈,我不是说放两勺盐吗,你怎么才放了一勺!而且你葱切得太长了,味道没有散开,一点也不好吃!”我撒气的冲进卧室,使劲关上了门,不理任何人。妈妈好说歹说,直到她说再做一份,我才出来。
我不仅喜欢吃,还喜欢写小说。我是个小说迷,一写完作业马上开始看小说,直到晚上八点半才结束。我看着一部部网络小说,终于下定决心自己写一部。一开始我觉得很简单,不就是编故事嘛,谁不会!但越学越发现难,至少每天至少写一千字,打了一个小时半。写到二十一章时释然了,一挺就过去了!终于一篇202章的小说写完了,虽然没有发表,但我觉得没有白费,至少我坚持努力了!失败乃是成功之父,只有不断历练才会成功。
这就是我,贪吃,小说迷也喜欢写小说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