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戏》读后感(精选十篇)

《社戏》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以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戏》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戏》读后感1

童年对许多人来说,是快乐美好的,是一段难忘的体验。在成人后回忆往事时,对当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情感。本文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读后感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这些都是他们纯真童心的突出表现。

双喜是小伙伴中“最聪明的”,好像小伙伴的小领袖一般,他的性格也表现得最为突出:他心细如发,聪明伶俐,当“我”看不成戏,“急得要哭”时,双喜马上能想出“好主意”,并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相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筋斗,“我”很失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领给白地看”来安慰“我”,表现了大哥哥般的亲切体贴;他能拿主意,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大家都已经厌倦但又不好说回去的时候,又是他提议回家;回程时大家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止大家“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说明他善于为他人着想。

本文的景物描写极具特色。作者采用写意笔法,从色彩、气味和声响等方面,描绘了月夜行船、船头看戏、午夜归航这几个画面,情景交融,充满水乡特色。色彩如豆麦的“碧绿”,远山的“淡黑”,月光的“皎洁”,渔火、灯光的“红”,航船的“白”;气味如豆麦和水草的“清香”等;声响如船行的“潺潺”声,孩子们的笑声,横笛的“宛转,悠扬”,诸方面写得简洁干净,生动传神。作者还运用各种比喻、拟人等手法,如表现船行之快,用远山来陪衬,“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地向船尾跑去了”;直接描写船,“那航船,就像一条大白鱼背着一群孩子在浪花里蹿”,化静为动,增强了景物描写的效果。

《社戏》读后感2

《社戏》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作者通过对童趣事的回忆赞美农民的善良与高尚。

因为书上写得大多都是反映农村景物的,因此读起来就显得特别亲切,一幅美丽的“农村夜景图”仿佛映入我的眼帘:蓝蓝的天空、圆圆的明月、石板型的小桥、小巧玲珑的划船。“我”和一群活泼可爱的农村孩子来到河边,他们下船、点篙。飞一般的在月下航行,沿途的夜景真美呀!“豆麦散发出草香味,河边的小草、朦胧的月色、淡黑的群山、依稀的赵庄、婉转悠扬的笛声,还有点点渔火等等。这些本来是农村中很普通的景色,也是我们农村孩子很熟悉的,但经过鲁迅的一番艺术加工,看上去简直变成了人人向往的神仙美景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鲁迅对农村的怀恋,对他小时候在外婆家的眷恋之情。同时更激起了我和农村孩子对自己家乡的热爱。

在鲁迅笔下,一些普通的农家孩子,都是那么可爱,纯朴,他们的思想又是那么高尚无私,真切体现当时农村孩子的风貌。在这些孩子中我更喜欢双喜和七斤,他们勇敢无私,热情活泼,热爱劳动。双喜更是个讲义气的人。七斤也常和小鲁迅玩抓蟋蟀的游戏,他们从不计较,和睦相处,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

我反复地读者这篇我最喜欢的小说《社戏》,仿佛感到整篇作品中的每一个词都倾注着鲁迅对农村孩子深深的爱,我真切地感受到农村孩子也是很幸福的。

《社戏》读后感3

暮色里,月光透过竹叶,如醉,轻盈铺衬安静的疏影于湖面上,泛着星光般的点点晶莹。几位孩童泛着蓬船,听草台唱那咿咿呀呀的小曲。江南水乡,夜深星疏,溟溟蒙蒙,静谧美好。那个如诗如画之地唤平桥村,是鲁迅先生笔下《社戏》的场景。

鲁迅,早已家喻户晓的名字。那位经历了人生舛错,身世浮沉却始终为人民守着一份善良的人;即使身处逆流之中,也要拼搏的人。他勇敢,无畏,看起来无坚不摧。但在寂寥无声的黑夜,也总会感到一丝疲惫。温柔的记忆便一点点拼凑,轻柔的拂去人心中的烦闷与疲倦。

我不相信鲁迅笔下的人物会没有自己的影子,自己的心愿,鲁迅塑造了他,相信,也成全了自己。

写到夏夜行船,鲁迅先生也定怀着急切的心情吧;笔落归航偷豆,先生嘴角也定噙着几分笑意吧。那是迅哥儿心中的美好,更是鲁迅先生心中的依恋,心里的故乡!

迅哥儿不是鲁迅,但一定是鲁迅的写照。记得开头说“倒数上去二十年”。那时的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灰蒙蒙的天空被云翳蒙盖,广袤的土地上不知流淌过多少亲人的鲜血,每个人的眼里皆是一片死气沉沉,看不到一丝光亮。北京?也无什么区别。

迅哥儿去看戏,却看透了社会风气。此番此景,他想起了平桥村,想起了那些虽不会读“秩秩斯干”却天真纯朴的伙伴,想起了那夜并不美味的豆子。他看厌了,看倦了如今的人心,他的心儿早已回去,回到那方蓝天白云下的水乡。

鲁迅不也如此?

我们,大抵都如此,谁的心儿不安于一处?夜深人静的时候,守着一份美好;孤独惘然之时,懂得一份初心。

流浪求学的人,无论身在何间,心总在故乡。所以,即使前路再艰难,路途再遥远,他们都不孤独。

“咿——呀!”

平桥村的社戏又开始了,少年还是少年。渺远的黑夜上没有如沸的繁星,取而代之的是不喧闹的稀疏星儿。少年轻摇橹,摇皱了这一汪清水。

他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社戏》读后感4

鲁迅先生在《社戏》这篇文章中描述了他和乡村小伙伴双喜、阿发、桂生的真诚单纯的友情和快乐,赞美了他们勤劳质朴、热情无私的品质。

鲁迅在外婆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其中最喜欢的就是看社戏,整个看戏过程是一波三折。刚开始,鲁迅借不到船,大家都热心的四处帮忙打听,可船都被人家定下了,鲁迅的朋友下午看戏回来,都为鲁迅叹息,后来他们借了八公公的船,才去看了戏。回来时,他偷了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罗汉豆,小伙伴们年龄大点的烧火,小的剥豆,那也是鲁迅吃过的最好的豆了。所有的小伙伴中我最喜欢的是双喜。他细心,考虑周全,好客且处处替别人着想,也是小伙伴们的头。他得知鲁迅订不到船而不能去看戏时,想方设法借到了八公公的船,还巧妙的驳回了鲁迅妈妈的话,让鲁迅没有留下任何的遗憾;看厌倦了他第一个提出回家;偷豆时考虑到阿发家的偷多了阿发会挨骂,让大家去六一公公家田里偷,最后也没有食言,把大家安然无恙的带了回来。

虽然其他孩子都没有双喜那么机灵,但他们和双喜一样,都很好客。在他们认为,鲁迅不只是鲁镇其中一家唯一的远客,也是大家公共的客人,大人们给小孩减少工作,让他们陪鲁迅一起玩,让他们把钓到的虾都给鲁迅吃,坐船是还让鲁迅坐在当中,像神一样供着,对他分外尊敬。可爱的六一公公听说鲁迅偷了他的豆,不但不生气,反倒还很感激他,送他一大堆的罗汉豆。

鲁迅通过这些小事写出了家乡人民的纯朴,表达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怀念之情。

《社戏》读后感5

初读《社戏》,不禁有些惘然:鲁迅与他的伙伴去看戏。船是偷来的,戏,是无趣的,豆,也是偷采的。那为什么文章的结尾却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 好戏了”?

多读几遍后,才发现,鲁迅写“去看戏”的意图并不是为了讲述看戏的过程,而是“去看戏”一路上有趣的经历,以那些经历突出了小伙伴与长辈们的性格。

我从“都回来了!那里会错。我原说过写包票的!”,“是的。我们请客。我们当初还不要你呢。你看,你把我的虾吓跑了!”“双喜终于熬不住了,说道,怕他会唱到天明还不完,还是我们走的好罢。”中看出了双喜机灵,胆大,急躁的性子。

从“近台没有什么空了,我们远远的看罢”,“偷我们的罢,我们的大得多呢”,我看出了阿发遇事沉稳,有主见,大方的性格。

从“双喜以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知道是要哭骂的,于是各人便到六一公公的田里又各偷了一大捧”中,我体会到了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互相关心,团结互助的精神。

从六一公公的神态、动作与语言描写来看,他显然是一位朴实、勤劳的人。

正是有了这些团结的小伙伴和朴实勤劳的农民在鲁迅身边,鲁迅才得以有了如此难忘的一段童年回忆。童年永远是最难忘,最自由快乐的。儿时的故乡正是鲁迅理想中的一片纯净,无半分约束的一片乐土,一份珍贵的宝藏——脱离旧俗啊!

我们与那时的鲁迅年龄应是相仿的,可是,别说划船了,一只萤火虫都看不到。平日从没有哪次是畅快地与伙伴们出游的——没有大人。然而,就算出游了,又能去哪儿呢?被钢筋水泥盖的城市早已丧失了纯净的气息。

这时,我又开始羡慕起鲁迅了。

多美的乡村夜景啊。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而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

简直是一幅浓油墨彩的山水画。描绘了一片属于童真的天堂!

鲁迅的《社戏》,确实耐人寻味,令人难忘。

再读《社戏》

童年之趣,随处可寻,与小伙伴玩耍, 更是寻常之事。

向来觉得鲁迅选材,文笔相当精彩,怎忽的选如此平淡无奇的素材呢?

这就要看鲁迅那时的写作背景了。

不是血染长刀的战场,也不是平和安稳的现代,而是一个被旧俗包围着的封建思想腐蚀着全中国的环境里。

等级的差别是地位的天差地别,是决定了别人对你跪还是你对别人跪的利器。可以说,当时之社会下层人民,其实边连狗都不如。

在这样的环境下,《社戏》完笔了。那是鲁迅所回忆的二十多年前的事,然而,在文中的小伙伴,乡民身上,我们看不见下等人的自卑,对上等人的畏惧,甚至看不出地主与贫农的半点差别。没有傲慢,没有纷争,有的,只是鲁迅与他的小伙伴们纯净的友谊。

戏并不好看,精彩的地方如何也等不到,但是关键不在这里。

鲁迅所向往,怀念的,并不是社戏,而是带他去看戏的小伙伴儿,是在乡下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是那片小小的,纯净的乐土,是他理想中渴望生活的地方。

多么难得的,一去不复返的童年经历啊!夜观社戏,看似平淡的事,在鲁迅苍桑的眼中,亦是弥足珍贵了。

现在,再回过头来细读社戏,一切都不一样了。

文中的双喜,阿发等小伙伴的一系列举动无不深刻体现了孩童间纯真无暇的友谊,六一公公则是代表了农民,体现出了勤劳朴实的性格。而一段段美好迷人的环境描写使我们无处不感受到鲁迅对于故乡浓浓的眷念之情,对那不复存在的无虑生活感到留恋惋惜之情。

这与做一个回转悠长的梦又有何区别呢。

不,这不完全是回忆,这不完全是留恋,这是鲁迅先生内心对未来的渴望啊!

他渴望将来的孩子们可以过上这样的生活,而不是被封建思想左右。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鲁迅先生想表达的真的只是“一直到现在”么?他的言语中泛出的不仅有眷念之情,还寄托着一份美好,值得留恋的期望。他期望国家可以逐渐强大起来,挣开封建之束缚,让未来的孩子们过上与他所忆之童年生活相仿的生活。

这是鲁迅先生对国家,对晚辈最执着的期待。

于是,现在的我们,才可以自由穿梭于人群,而非闭足禁户了。

这一篇课文,并不仅仅是社戏。

《社戏》读后感6

<社戏>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的小说<呐喊>中的一篇,是作者虚构的童年时发生的事。

<社戏>写的是主人公在夏天时到鲁镇去,和一些小朋友们玩,又去看社戏,回来的路上还偷豆吃,不亦乐乎。

文章的最后一句是"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再没有看过那夜似的好戏了。"其实,那夜的戏并不是那么的好看。"。我最愿意看的是一个人蒙了白布,两手在头上捧着一支棒似的蛇头的蛇精,其次是套了黄布衣跳老虎。但是等了许多时都不见","然而老旦终于出台了。老旦本来是我所最怕的东西,尤其是怕他坐下了唱。""那老旦当初还只是踱来踱去的唱,后来竟在中间的一把交椅上坐下了。我很担心;双喜他们却就破口喃喃的骂。我忍耐的等着,许多工夫,只见那老旦将手一抬,我以为就要站起来了,不料他却又慢慢的放下在原地方,仍旧唱。"从这些句子中都可以知道社戏并不是很好看。而豆也并不怎么好吃,可以从"但我吃了豆,却并没有昨夜的豆那么好。"中看出。

我们生活中也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比如很多人抢菜会觉得很好吃,而没人抢,只有自己一个人吃,就会觉得无味。还有就是一些同学一起在野炊,做的饭菜不一定很好吃但却吃得很有味道。

《社戏》读后感7

学完《社戏》这篇文章,使我不得不感叹鲁迅先生的文采。有聪明、善解人意、反应灵敏的双喜,还有善良、淳朴、宽厚的六一公公。

而鲁迅先生所难忘的是平桥村的老人孩子那种淳朴、善良、真挚的感情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

鲁迅先生以饱含深情的笔触,写出了在十一二岁时在平桥村夜航到赵庄去看社戏的一段经历。表现了劳动人民淳朴、善良、友爱、无私的美好品德;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和对摆脱封建束缚的自由生活的向往。

部分景物的描写,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江南水乡所特有的清新优美的图景。

《社戏》读后感8

读鲁迅伯伯的《社戏》,其中描写小朋友钓虾的有趣情景,记得很清楚。 机会终于来了。去年暑假,我来到了崇明。自然便想起了要去钓虾,同时也想试试鲁迅伯伯讲的那种钓虾办法灵不灵··… 我拿起一根绑有棉花的线扔到水中,站在岸边静静等着虾上钩,可过了许久还不见一只虾上钩。这时站在我身旁、与我年纪相仿的男孩正冲着我笑,我告诉他这是书中写的钓虾的办法。他笑了笑告诉我说,那是钓小白虾的,这里只有龙虾,钓龙虾自有钓龙虾的办法。

在这热情的崇明男孩指点下,我找来了木棍和铁丝,照着他的样子将铁丝弯成一个圆圈,又在圈上穿了一条,然后用线系住铁丝圈,把它吊在木棍上。这样,一副象样的钓具就做好了。 我们把这些钓钩放入水中,不到两分钟,我就迫不及待地将木棍拉上来,果然在铁圈上一只大龙虾正挥舞大钳津津有味地“品尝”着,我太高兴了,不料手一抖,那大龙虾从我眼底下溜走了,我不禁责怪自己的鲁莽。

可那小男孩安慰我说:“这东西馋得很,一会儿还会来的。”过了一会儿,我又去拉 那根木棍,这回我可小心了,慢慢地、慢慢地……果然那只龙虾和刚才一样又在品尝着它的“美餐”,还未等它全露出水面,说时迟那时快,一只大网已套住了它。就这样,不到两小时,足有三斤龙虾装满了我的网兜·。·… 钓龙虾可真有趣,从中我也悟出、一个道理,钓小自虾有钓小白虾的办法,钓龙虾有钓龙虾的办法,可不能到处乱套。那么做,其它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社戏》读后感9

《药》这篇文章早在牟老师的语文课上就读到过,再次从《呐喊》这本书里读,却让我感触更深。

《药》这篇文章讲诉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共产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近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药》也歌颂了革命者的献身。用人血馒头来讽刺,就更加突出了群众的愚昧,但却又使献身的革命者感到了一种悲哀和孤寂。鲁迅所揭示的不是夏瑜有什么错误和缺点,而是群众身上的弱点。

鲁迅说:“《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捷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为的是谁,却还要因了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我认为鲁迅的这一段话已经清楚地说明他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是什么。我爸爸跟我说《药》的主题就是:群众现在还很愚昧,他们对于革命本是迫切需要的,然而他们却毫不觉悟,甚至敌视革命。要革命,就必须用科学的、民主的思想,把他们从孔孟之道和封建迷信的长期统治下解放出来,否则,革命的成功就没有希望。 我虽然还听不懂,但对于那段黑暗的历史却十分悲哀。

第一周 2

在呐喊里,我最期待的便是《阿q正传》,或许是刚刚看过的外国电影《阿甘正传》给我的熟悉感,亦或是父母总是提起。

书中说一个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感叹,所有人物的生活历程,都在这个悲凉社会中慢慢隐去,只剩下一团昏暗,让人窒息到想要呐喊。

第二周 3

呐喊中《孔乙己》也是我印象中撇为深刻的,。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腐化,他穷困潦倒,好吃懒做,从没有努力奋斗,却总想坐享其成,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成为人们所厌恶的贼。作者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他在店里的品行也是最好的,从不赊账。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孔乙己的一生注定是一个悲剧,不仅因为那个黑暗时代,也因为他自己。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脚踏实地,努力学习,不能只有一个“之乎者也”的空架子,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

第二周 4

《故乡》这篇文章是在初中学过的,以前看鲁迅先生的《故乡》,

唯一的印象就是圆月下面带着钢圈拿着钢叉的小英雄闰土。可以说完全没有看懂这篇小说。今天再看这篇小说,有些感慨。

鲁迅离开的故乡,有生活艰难,受“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之苦的闰土。闰土的父亲给周家做“忙月”,带着闰土来给周家帮忙。为了生计,那时候像闰土家这样的人很多,像“迅哥”这样能进学堂读书不用为生计发愁的人却很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命运改变着人的生活方式。闰土的命运只能这样,愚昧得无休止的生育,生活陷入恶心循环,这一点在水生和宏儿身上初现。水生和宏儿友谊似乎是迅哥喝闰土的翻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闰土不能上学读书,当时隔廿年后,原来的那个害羞怕生却拥有多种田地娱乐技能,戴着钢圈的小英雄形象破灭,他们在充满期待的见面时那一声来自未老先衰的闰土的“老爷”时发现,早有隔阂产生。童年记忆只能留在过去。 中国人势利贪图小利,这是作者在本文里讽刺的要点。知道迅哥一家要搬走,斜对门的豆腐西施杨二嫂,先是以“贵人多忘事”嗤笑多年不回乡的迅哥,继以迅哥阔了为由索要“破烂木器”,被婉拒后还以“越是有钱越不肯放松,越不放松越有钱”来嘲笑,似乎有钱人的东西都应该大方的赠予别人。索要未果后临走还将迅哥母亲的手套塞在裤腰里顺走。形象的描述了这个普通妇女的贪图小利。我不是鲁迅那个时代的人,亦不了解“故乡”的民风。

第三周 5

在读《故乡》还是感觉现在农村和以前的农村比有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富多了,不用担心吃穿用度。但有些地方还是一样。比起鲁迅小说里的描述不值一提。有的人贪图小利还是会害羞要面子的,比如闰土把碗埋进灶灰里,要灶灰去做肥料好不知不觉的把碗顺走。有些人见别人得了小便宜自己也要占点小便宜才能心里平衡。比如杨二嫂,发现闰土要狸猫换太子顺走碗碟自己也要拿走狗气杀。算是这几天守在迅哥家的一点战果。这几天又这么一则新闻,北京上海试行无人超市,很多人不付钱或付点钱就拿走了名贵烟酒。有的人见别人得逞后也照做。他们似乎忘了摄像头。还好商家表示只是试运营,不会追究。还好那些带着孩子去超市的家长都如数付了钱,因为他们都不希望给孩子一个坏榜样。虽说现在离鲁迅的年代过去了近一百年,依然存在杨二嫂那种贪图小利的人,却也存在前面提到的给孩子做好榜样的人,他们的孩子廿年后也必然成为他们那样守规矩懂功德的不贪图小利的人,中国人在某种程度的改善,虽然很小,却也是进步。鲁迅先生不管朝花夕拾,还是呐喊,都如同一剂猛药,让国人清醒。

如今有钱的国人走出国门,各种不文明行为影响了中国人的形象。物质文明提高没有马上带来精神文明进步。国人有机会走出去更应该好好学习如日本人的素质,即见贤思齐。见到不文明的也应该反省,自己是否也曾经那样或将来会不会有那种行为, 时代变了,对人有了更高的要求。鲁迅先生只看到国人的问题,并没有说原因,因此对“希望”有些悲观。这些生活问题终归要在生活里解决。

第三周6

《兔和猫》的有这样一段:在先生看来,鸽子、小狗、苍蝇,以及他笔下的小兔子、鸭子、黑猴,乃至宇宙万物都是生命,不仅和人的生命一样,有着它们独立的价值,且他们的生存与死亡,欢乐与痛苦都和人们息息相关。先生因此把他对生命的关爱由人扩展到一切生物。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先生对弱小的生命、年幼的生命身上倾注的无尽的爱。

这里似乎在说鲁迅爱一切小生物。可是,《兔和猫》的最后一段是这样对待猫的:那黑猫是不能久在矮墙上高视阔步的了,我决定的想,于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书箱里的一瓶青酸钾。

从这一段可以看出,鲁迅不是对一切生命一样眷顾,而是有爱憎分明的。动物界的弱肉强食是自然规律,黑猫办了小白兔却办不了大白兔,只因为在黑猫眼里大白兔并非弱肉。因此,把自己强大起来才是自己该做的。

第四周 7

《社戏》是我看得最后一篇呐喊的文章。在难忘的是他说描述的童年童年对很多人来讲,是高兴的,是难忘的,在成人后回想往事时,对其时的人和事,更是怀着一种浪漫的感情,对于童年的回忆,每个人都各自拥有不同的风景。读鲁迅的《社戏》我们仿佛看到了他童年的独特

《社戏》这篇文章只是单纯的记录了一个孩子的童年生活,每样事物都充满着属于自己的回忆,充满着喜怒哀乐。讲的是鲁迅小时候随母亲回外祖母家,与那里的小朋友钓鱼、放牛,一起玩耍,觉得这是片“乐土”。到了该看社戏的那天,由于叫不到船,所以他很伤心。但朋友们却想到了八叔的航船,便一起划船去看社戏。鲁迅和朋友们看了一会儿,虽然很有意思,但有些犯困。于是,他们坐着船回去。在途中,孩子们偷了阿发和六一公公家的罗汉豆吃。不料六一公公并没有责骂,反而夸奖迅哥,有见识,并送他一些豆子吃。

小说写的是“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和小朋友们一起去邻村看社戏的情景,处处洋溢着夏天的温馨,一切让人觉得那么和谐,自然,充满生趣。鲁迅先生的社戏,我看到一种天真烂漫的东西,

第四周8

《社戏》中我也喜欢文章中所提到的小朋友们。如双喜是小搭档中“最聪慧的”,仿佛小搭档的小首领普通,他的性情也体现得最为凸起:二心细如发,土头土脑,当“我”看不可戏,“急得要哭”时,双喜即刻能想出“好主见”,而且能举出让“外祖母和母亲也置信”的理由;铁头老生夜晚不翻斤斗,“我”很绝望、双喜又用“谁肯显本事给白地看”来抚慰“我”,体现了大哥般的关爱;他能做决定,当老旦唱个没完没了,各人都曾经厌倦但又欠好说归去的时分,又是他发起回家;回程时去偷阿发家的豆,双喜后又劝阻各人“再多偷,倘给阿发的娘晓得是要哭骂的”,阐明他长于为别人着想。孩子们之间的友情最单纯,没有任何污点,只是一张透明的纸。那种童年的感觉,我们到底已经遗忘了多久?

我想鲁迅并不是仅仅以“鲁迅”这个身份来写这篇文章,而是以“周树人”这个人来写这篇文章。鲁迅很早就离开故乡,故乡给予他的,并非都是温馨的回忆,其间还有许多不幸与白眼,鲁迅对故乡,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复杂情感。我很喜欢这种作者真情流露的文章,因为他仿佛真的能让我们身临其境。

《社戏》读后感10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社会的发展已经足以改变人们的思想。谈到生活,便立刻会联想到家用电器;谈到放松,也许电视和电脑是最佳之选。生活的质量都已经随着科学的发展而进步了许多。然而,在读了《社戏》后,那股深深的农村之气的朴素精神又让我体会到了一次,更是充满了赞美之情。

那段儿时的童年总让人感到无比纯真。小伙伴们与文中的“我”调皮与机灵,好玩之心让人不禁羡慕。物质条件的提高不仅提高了生活质量,从而又让人们的欲望增加,思想复杂。其实简单,美满的生活不正是所有人都需求的吗?为何不回归以前过单纯,简单的生活而要去进入种种纠纷呢?人们往往遗忘了那份童年的单纯。

我曾经听爸爸谈起过一件这样的事:

在一处豪华的别墅售楼处,即使房价提升了也一样热手。两家人家为了抢买最后一幢别墅而争吵了起来。最后,房产商只得让他们迅速开车去银行,看谁能抢先付款就把房子卖给谁。

是的,现在的人竟然为了物质需求而做出叫人无法理解的举动。也许,在他们赶去银行的途中,他们并没有为自己的举动而感到吃惊,可能还认为理所当然;也许他们并没有想过他们现在的房子是否真正有缺点;也许他们根本没有发现在他们争吵时,他们的品德已经下降了一个等第。

人与人应该和谐相处,可为何现在的社会中处处存在着竞争?处处难以找到童年的单纯?那段人们心目中的打骂说笑,是否真的只能作为记忆,去羡慕,去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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