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优秀5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憩园》是巴金先生在抗战时期写的较为成功的一部小说。一部小说的成功不在于他的篇幅有多大,内容有多广泛,而在于它塑造的人物是否典型,描写的环境是否具有代表意义,而《憩园》就做到了这点。
小说中的黎先生是一个写小说的贫困知识分子的形象,住旅馆也只是住在一个开了窗就能闻到煤臭味的房间里,虽写文章有所小成,但依然逃脱不了寒碜的命运。他的同学姚国栋既大学毕业又留过洋,而黎先生只读过半年大学已经写了六本书,而当了教授和官员的姚国栋,曾经充满壮志凌云的姚国栋回国几年却没有写出一本书,究其为何原因?生活在锦衣玉食,生活富足家庭中的姚国栋,虽有比姚先生优越百倍的生活条件,虽有比黎先生接受过更好的教育,但终究到头来还没有黎先生的成就大,实在是令人感叹。之所以有这种结果是因为姚国栋生活在封建大家庭中,过着像寄生虫一样的生活,沉溺于物欲的享受,这些都只能让姚国栋丧失谋生的能力,最终使其家庭走向堕落。
初读《憩园》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平淡”。之所以用“平淡”来形容是因为小说给读者的故事框架就是主人公黎先生到好朋友家去当食客,换句话说就是借住。但随着情节的发展,大大的改变了我的初衷。小说故事的发展存在两重性,一种是必然性(姚先生儿子的夭折),另一种是偶然性(杨家小孩父亲的死),而且必然性与偶然性的对比给读者一种忠告(这是我认为的)。人物塑造方面,可谓是个性鲜明、情感丰富。
小说的第一主人公黎先生在这部小说中充当的角色是多重的:他既是好朋友姚先生家发展的见证者,又是杨家小孩的倾诉对象,而且还是杨家小孩“救”父亲的热心者。
见证者:小说故事的场面绝大多数是在好朋友姚先生家发生的 。姚先生在作者看来是一位自命不凡、手高眼低而且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一号人物形象。他总是以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尤其是对他儿子的教育,而他儿子最后的死,在作者看来也是他咎由自取。姚先生的夫人可以算是用来衬托姚先生的,他的知书达理、温柔贤惠无不衬托出姚先生的自命不凡、不善听取别人意见的丑陋性格。姚先生是靠他祖上传下来的几千亩地活着的,他在当时可以算是游手好闲、靠祖宗产业活着的人,换句话说是“寄生虫”。他靠着钱活着,而他儿子却由于钱夭折,这似乎存在着一种必然性。
倾诉的对象:小说在一开始(就是黎先生刚搬到好友家住的时候),杨家小孩这个人物就出现了,而且每次对他描写的笔墨都很少,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但随着故事的发展,也就是黎先生对杨家小孩每次来为了折山茶花而与仆人发生争吵而感到奇怪时,杨家小孩向他吐露了折花的原因,也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杨梦痴的故事。小说故事情节的发展可谓是达到了高潮。憩园的原主人就是杨家小孩的父亲,他父亲由于他放荡的行为,用小说中李老汉的话就是走错了一步而毁了自己的一生。而他父亲最后却未能保住公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反对卖掉公馆,可是孤立无援),他对失去公馆感到十分悲痛。这样看来杨家小孩的父亲在经历这场事件之后,可以算是一位觉醒者,他十分悔恨自己以前的行为,以至于对他儿子和妻子形成愧疚感,而且到了后来他隐姓埋名也就时消失,目的就是不愿再拖累他们。最后离去时,给他儿子的信上就写到“把我当成已死的吧”。这种人性的感悟是何等的深刻,在卖掉公馆时他终于懂得了他父亲也就时杨家小孩的爷爷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好一个“不留德行,留财产给子孙是靠不住的”,相比之下的姚先生就是一位不觉醒的人,他还没有看透世间。没有觉醒,因为他没有失去公馆,他又怎么知道失去的滋味呢?
热心者:黎先生在得知杨家小孩父亲的遭遇之后,可以算是十分感动而且同情的。与其说是同情杨家小孩的父亲,还不如认为就是同情杨家小孩。黎先生对他超前的成熟感到吃惊,对他如此的爱父亲而感动。在作者看来黎先生似乎有一种责任来帮助他“救”他父亲。而杨家小孩的父亲却为了躲避他而病死在狱中,这无不使人心酸、使人心痛,而更心酸、更心痛的是他儿子杨家小孩。他父亲最后的死在小说中多有暗示:小说中描写两个瞎子和一个瞎女人在公馆旁唱着《唐明皇惊梦》以及黎先生的怪梦似乎都预示着这个悲惨结局。
小说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给人一种“沉闷”之感。似乎故事的结局不应该是这样,而应该是这样:好朋友姚先生的儿子小虎被姚夫人感化了,杨家小孩的父亲在黎先生和杨家小孩的帮助下得救了。可是结果都是相反的,但这样结果在作者看来是存在一定道理的,它可以算是抗战时期社会的一个缩影。
《爱丽丝梦游仙境》讲述了一个故事:爱丽丝的心是善良的,纯洁的,乐于助人的。她这人做事一向没什么条理,但她却似乎总是对付过去了。她总是保持清醒,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她从不随波逐流。她保持着可贵的尊严、良知和独立人格。在她醒来之前,她真的还活着,这让我想起了这件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生活在荒诞、虚伪、逻辑混乱等环境中,但又有多少人不能失去自我,失去宝贵的尊严、良知、人格,随波逐流、酩酊大醉,在肮脏的环境中被异化。
读完故事后,我合上书揉了揉疲惫的眼睛。我认为爱丽丝很高兴,因为她可以进入书籍的世界,即使这是一个梦想。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看了她的故事,我们不禁喜欢上她了。我们不禁感到高兴,因为她的起伏和她逃避困难。就是这样一个女孩使我想起了我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想,我曾经沉迷于梦想的喜悦或哭泣。我曾经认为梦想是如此遥远,因为梦想和现实之间总是有差距。梦中的仙境有多远?我能到达我伸手可及的地方吗?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牢记爱丽丝故事的启示,在未来的生活中能够像她一样聪明勇敢,在初中考试中出其不意!
今天,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路易斯。卡罗尔的世界名著《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梦游仙境》讲述的是小女孩爱丽丝随着一只红眼小白兔跳进一个很深很深的兔洞里,发生的一连串事情。第一章讲的是爱丽丝跳进一个兔洞里,喝下能变大的饮料和吃下会变小的蛋糕,第二章讲的是变小爱丽丝与一只小老鼠掉进泪池,游出来后有渡渡鸟的办法常胜赛跑弄干了全身,说明只要换一种思路,也许能得到更好的效果。
《爱丽丝梦游仙境》的爱丽丝善良、可爱、富有同情心。她抱着刚出生的小猪,怕它哭,怕它被别的什么人打死;她想像力丰富,有时甚至让人捉摸不透,看不懂。还有红桃皇后,爱打槌球,喜欢红色的玫瑰,她还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天天喊着“砍掉他(她)的头!”可谁也没死在她手里。
在爱丽丝的身上,我看到她拥有一切有孩的特征,她幻想的那些童年是我们最羡慕、最向往的童年。
当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本书一定非常地有意思。果然,当我读这本书第一章的时候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本书。
要不是因为学校要提高同学的阅读,我想我也看不到这么好看的书了!真想谢谢学校。以前我总觉得读书多没意思,一大堆的文字,烦都烦死了,还不如看电视呢!电视多有趣啊!还有声音,还有人物之间的动作。可是当我读这本书时,我的想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爱丽丝给小动物发糖果而她自己却没有时,那种场景可以通过脑袋的想象,而这种想象可以是(使)爱丽丝表情可以变这样而可以变那样。而电视就不同了,电视上的动作不需要你想象,只有一种。
好了,现在我分享一下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吧!首先我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爱丽丝,她身上善良的品质吸引着我,让我不得不喜欢她。从分糖果可以看出,那些小动物都得到了爱丽丝送给他们的糖果,只有爱丽丝没有。不过,她并没有为此而感到难过。
所以我们应该学学爱丽丝身上的那种美好品质,也同样要做一个爱读书的好学生。
讲的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中午,爱丽丝与姐姐读书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掉进了一个很深的洞里,并且来到了一个大厅。意外地走进了书中的世界。爱丽丝看见桌子上有一把小金钥匙,还有一扇小门,但她太大了,进不去。于是她看见地上有一个瓶子,上面写着两个很漂亮的大字“喝我”。结果她喝了一瓶,很快就变小了,可她却又拿不到桌子上的钥匙了。这时,她又看见有一块蛋糕上面写着“吃我”。爱丽丝就狼吞虎咽地吃了,又变得非常大。有一只兔子进来,却被爱丽丝吓跑了。爱丽丝戴上了白兔掉下的手套,结果又变小了,她就哭了。她的眼泪变成了池塘,很多动物都来游泳。爱丽丝又遇见了壁虎比尔、碰到了毛毛虫……又参加了坏王后的棒球大赛。坏王后用活仙鹤当球棒,用活刺猬当球,用士兵的手脚当球门。在那个梦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情。当爱丽丝睁开眼睛时,才发现自己在做梦。
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有好奇心、爱幻想、机智、聪明、勇敢、可爱的孩子,我要学习爱丽丝的这种喜欢冒险、爱探索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