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优秀9篇)

有人说,四大名著中,藏着中国人一生的修行。年少时,我们往往会被小说中的故事吸引。长大后,才发现书里面的每一句话,字字珠玑,写尽人生。那么你看四大名著时都有什么感想呢?一起写一下关于四大名著的读后感吧!你是否在找正准备撰写“四大名著读后感2000字”,这里是美丽的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四大名著的读后感2000字(优秀9篇),欢迎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名著读后感体会2100字 篇1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余华

高中时期就看过《活着》这本书,但那时从未体会到生命逝去的我,很难理解"活着"的真正用意。只是对富贵的悲苦感到同情,对命运的作弄感到不平。现在,三年后,有了不同经历,再去回顾这本书时,所能理解的活着已经大为不同——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起初我并不赞同,觉得人是为了比"活着"更高的理想目标而活着。而这样单纯的为"活"而活则会使生命显得空洞乏味。让我联想到那些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那些起早贪黑养家糊口的人们,那些像富贵一样贫苦而命运坎坷的人们。他们是为了活着而活,吃饱肚子,有衣服穿,有间屋子可以住。像曾经有个记者采访的放牛娃一样,放牛为了赚钱,赚钱盖房子,盖房子为了娶媳妇,娶媳妇为了生娃,生娃了,再放牛···

这样的活着我不理解,虽然不能否认,但是却无法容忍在命运枷锁下为农奴的活着。没有精神追求的活着,就像是从来未曾璀璨的星空,只是周而复始的在浩瀚的宇宙中孤零零得打转。

可是,其实,是我自己对"活着"的理解抬狭隘了。所有在为活着努力的人,都是可敬的人,都是勇敢坚强的。"活着"本身就是生命的阐释,是生命完整的鲜活体现,不是单单的物质的活着,这才是富贵的活着。

富贵的命运多舛让每个人揪心,读他的故事,会心痛,会悲伤,会温暖,会坚强,会愤怒,也会安宁。

身为富家子弟,有着"富贵"的响亮名字,却因嗜赌成性,倾其家荡其产,老父亲因此成了第一个离开富贵的亲人。沦落为农民的富贵也顿悟了,决心踏实做人,改头换面。于是离家的妻子带着新生的小儿子回家和他团了圆。日子苦、穷,可富贵的母亲说,只要大家在一起就好。残破的家开始有了生气,踏踏实实过着日子。但兵荒马乱的年代哪里容得下安定的生活——富贵被抓去充了军。一去就是两年,家人对他音讯全无。而战场上死人堆里存活下来的富贵,带着能活着就是万幸的乐观终于回到了家。团聚的喜悦难以言喻,母亲的离开却又让富贵无比心痛。"但活着比什么都好,能活着就行。"朴实无华的一家四口人开始了新时代的生活。日子依然贫苦,但因大家的相互扶持而简单满足。然而厄运再一次降临在这一家人身上——儿子有庆因不负责的护士抽血过多而忘。这次,幼小的生命离开了富贵。一家人心痛着,悲伤着,可时代依旧在头也不回得前进,日子也一如既往的继续走,幸好还有凤霞在。可凤霞呢,在家珍富贵为凤霞怀孕生子而沉浸在新生的喜悦中时,命运却又给了富贵一个晴天霹雳,带走了他的女儿。凤霞走了,女婿二喜也在几年后工伤致死。自始至终陪伴富贵的家珍也带着病离开了世界。只剩下凤霞的儿子苦根。日子还是艰苦,但爷孙俩的相依为命,让富贵还有个依托。最残忍的是苦根居然最后也离开了富贵。

所有的亲人接连离开了富贵,可富贵还活着,一头老水牛陪着他,一起活着。很难想象富贵是如何一次次的苦难中走出来并坚强的。《活着》也许只写了一个命运悲苦的故事,一个人苦难的一生。但却格外有力量。因为活着远不止这些。

富贵是坚强的。一个单纯的好好活着的心,是他这一生的陪伴。人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着又代表了什么。关于生命的所有词语中,活着这个词,或许就是本身的解释。富贵的活着是生命最有力的证明,即使最后他孑身一人,孤苦伶仃,他也依旧在努力"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希望是富贵像"活着"一样从未放弃的东西。无论是在最接近死亡的战场上面对死亡的威胁,还是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儿女活生生的笑容化为永久僵硬的活着的留恋,富贵都未曾放弃活着。是怎样一种巨大的力量才足够支撑着他继续生活。

父母离开了,还有家珍和孩子,他们需要富贵;有庆和凤霞走了,还有家珍和苦根,他们需要富贵;家珍和苦根也走了,富贵还有什么,还有谁需要他?只剩下和他不离不弃的命运了,让他又爱又恨,鼓励他却也夺走了他的幸福的命运。就像作者说的,这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亲人在的时候,富贵活着,为了给需要他的家人带来希望,所有人离开后,活着,为了给死去的人带去慰藉。这也是《活着》最感人的地方。死亡永远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那份亲情,将会比死亡更加永恒。

有的人,会在失去后沉浸在悲痛中不可自拔,停滞不前;有的人,会把失去化作生命的另一种不可名状的力量,勇往直前。富贵就是勇敢的人。那些曾经陪伴着富贵一同分享喜悦和悲伤的亲人,那些在最绝望时的相互扶持和鼓励,那些承受着苦难却依旧选择坚强的心,都化为一股坚韧的信仰,让富贵能在命运中坦然直面人生,好好活着。活着的美好就是,只要富贵在,所有人就都活在他心中,从来不曾远去。

活着,为了希望,为了坚强,为了命运的抗争,为了对生命的执着,为了对至亲不离弃的爱,为了活着。这是我们活着的力量,承受生命的重量,所有的苦难与辉煌,对生命的乐观。活着就是幸福。

名著读后感1800字 篇2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名著读后感1700字 篇3

影响教师一生的100个好习惯这本书感觉很好,每天晚上睡觉前读一个好习惯并对照自己,第二天刻意改变一点,发现收获很大。其实名师与普通教师最大的区别在于他们的习惯,习惯影响着教师的一生,好的习惯能有效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并成为名师成功的基石。

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书中的两个好习惯。

一、每天反思一下自己

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思考。我就是靠这个学习方法称为科学家的。---爱因斯坦

思考是一种好习惯,它传承精华,去除糟粕,孕育智慧。思考可以化解矛盾的症结,使僵化的思维方式疏通,变得清晰,构建新的思维和理念。美国心理学家波斯纳提出了教师成长的公式:成长=经验+反思。相反,如果一个教师仅仅满足于获得经验而不对经验进行深入的思考,那么,即使是有“20年的教学经验,也许只是一年工作的20次重复,除非善于从经验反思中吸取教益,否则就不可能有什么改进。”他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新手型教师的水准上。反思是教师积极探究心态的表现,它可以使教师重新找回失去的自我,不唯书,不唯上,不唯专家,相信自己才是处理自己问题的专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没有意识到的教学行为和没有深思的教育理念,在反思的过程中,能在理论的水平上有深层的认识,使教师隐藏在自己心中的教育思想得以激活。

在大力倡导教育反思的今天,有的老师说:“反思难道非得流于书面形式吗实际上每个老师上完课后都或多或少进行些反思,只是没有以书面的形式写下来而已。有写的必要吗?”很有必要!停留于头脑里的反思,往往是零碎的、紊乱的。倘若你拿起笔将所思写下来,你就会发现,还需要对自己的思考做一番整理工作,而在这个写作、整理的过程中,又会有新的发现和认识,对问题的认识会更加清晰和深刻。

从本学期开始,按照我制定的计划,坚持每天写点反思,其实感觉也不是很难的事情,上周教学常规统计时,发现2,3月份自己竟然一共写了16篇教学反思,差不多都完成了一个学期的任务,反思都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得到了落实,反过头想想,还是有计划,将任务分解完成好,如果平时不养成写反思的习惯,突然拿很多反思出来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不要等要上交时才去敢作业,那样没有什么效果,而且很累,只能是完成任务而已。

二、作业是一定要布置的

作业时课堂教学的延续,是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提高学生实际运用能力,对所学知识消化、吸收及进一步升华所必需的手段,同时也是教学信息反馈的重要途径。设计、布置、完成及评价课外作业,能有效地对教学效果进行反馈和检测,使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相对达到某种程度的和谐与统一。

教师通过对作业的对错批改,一方面可以从学生那里得到有关信息,把握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的程度,及时调整教学方案,修正教学行为,确保后续教学的时效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另一方面,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学习过程中,学生输出信息后,从来自教师的反馈信息中得到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可以使自己刚产生的认识得到确定,从而促进知识的接受和强化,或及时矫正自己的认知偏差,变换思维方式和理解角度,改进自身的学习策略。

素质教育的提倡并非意味着作业要被摒弃。相反,要积极推动素质教育的发展,教师就必须充分利用作业这一环节。

中美教师布置作业的区别:

同样是“20以内的乘法”作业,我们常常是给学生列出许多个乘式,让学生算出乘积,似乎列出的越多,学生算出的越多,达成的目标就越高。而美国的老师却不这么干,他们只是把20作为一个乘积结果提供给孩子们。让他们想出越多越好的算式来。

其实,我们的作业也没有什么不好,只不过是一味地让孩子们囿于相对封闭的作业里,开放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就难以实现。

现在,我编写作业题的初衷是让学生多思考思路,如何解题,轻重复的计算,从数量上追求编写的质量,因为我们不可能做完所有的题目,关键是让学生在做题中学习方法,巩固新知,对于成绩不好的要重基础,对于成绩好的要发掘潜能,同时养成学生自学的习惯。同时思考作业的模式,更多的让学生参与作业,减轻学习负担,更好的服务于学生。对于节假日作业的布置,我觉得三中的形式开放,更加重视学生的思考,和国外做法比较接近,去年,三中高一的数学寒假作业就是让每个学生出一套试卷,开学时评选出好的试卷并给予奖励,试卷的所有要求和高考的试卷相同。

让学生成为作业的主人,而不是作业的奴隶是我努力的方向。

名著读后感1900字 篇4

这本小说在我国流传已久。不看不知道,一看就是为一个男人与两个女人所谓爱情纠葛引发血案的经过而叙写的一个法国社会故事。在电影中整个小说情节先简单倒叙,后平铺直叙。没有看书过瘾。端笔精琢文辞,情景描写、心理刻画既严谨又文采飘逸。还总是随人物动态形成一股自然流,包括事件情节的结构性也是不分模块、情节衔接不紧凑,读起来很累。我只有一个明显的感觉,不像国内的很多小说总是想通过事件中的暗示进行逻辑推演,来说明一种道理和现象之间的逻辑关系,然后深挖社会背景,或挑毛拣刺、或为精彩句段叫好。全书几乎没有道德伦理的说教,也毫无作者的主观意识引导。这也是流传至今,风靡世界的一个重要因素。

作品中一方面反映了当时法国上流阶层通过互相串通揭露主人公于连的爱情浪漫史,尤其是贵族和教会的权力太大,轻松掌控法律、伦理和舆论来压制社会来自不同层面的反抗,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也就造了于连的这样一直紧绷着勇气、理想和不惜四面楚歌而不顾的决死心态。即使失去全部自由,走上断头台还不忘争取纳米级的个性主张和宣扬人间的平等。另一方面,这样的小说,对年轻人或心态不老的人来说,总是会给予同情和默默赞许。这就是一个暗流涌动、不断积攒的社会非主流意识要么被统治者压住,要么自甘堕落,要么像马克思看透世界,留下人类遗产;要么以己之身拔刀亮剑,不做人杰,也做鬼雄。不管什么路数,也一定预示于连所面对的社会污垢产业链总是会被砸的粉碎。社会意识形态的思想硬核总是会伴随历史时间轴滚动、成长和壮大,不断使人类走向变革和推新的精神世界新阶段。

国内很多所谓的经典评论我不怎么赞同,什么“于连双重人格、矛盾性格和悲剧命运的描写,客观上也揭露了法国王政复辟时期的残酷现实状况以及由此产生的对青年一代的腐蚀和摧残。”从现实出发,于连的命运选择即使有时代的背景熏染,事件鼓动和什么必然结局,也不能就此说是一个时代悲剧的缩影。这只能说是和我们社会垃圾舆论灌输有关系。深层次的独立思考无非是你怎么看,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选择。和社会协助没有一毛钱关系。作为人类个体成员无非就是几种结果,或忍耐、或路径迂回、或同流合污,再或学于连拿枪战斗。总是在人生死角用标榜个人的自由和平等来鞭笞社会很难达到死而无憾不说,也容易被社会大众嘲笑。从人类发展角度,福多预祸,祸多必反,社会总是这样前进着,只会反复,但不会返古。

还有说:“小说的副标题名为“1830年纪事”,实际上读者也可以由此而深刻地了解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我想这是高抬作者的写作用意了。司汤达给人的印象就是崇拜拿破仑,而他认可的拿破仑作为法国第二个“法国人的皇帝”,其征服欲人人共知,于连不过是崇拜者中的一员。顺自然,塑造于连的形象难免有大众思维接受度的问题。拔这么高的影响力,很难穿透历史真相。这部小说的创作的启蒙点据网络公知反映的是取自1828年2月29日《法院新闻》所登载一个死刑案件。这是阅读《红与黑》的真正采分点。尤其是在拿破仑时期,红与黑是军队和教会服装颜色,这也是作者在全书记事中暗喻主题,又迎合主题的最高明之处。这和以金庸为笔名在小报胡乱编撰武侠故事来养家糊口没有区别,但是比查良镛不知道高明多少倍。因为一个是玩文学上搬砖头,一个是通过这本书多少还寄托点自己隐藏心底的性格取向。实际就是这么简单的逻辑。

再说“小说的流传成了当时社会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之谚语”的说法,更是颠倒黑白的无稽之谈。从丑的一面说,与《官场现形记》和《厚黑学》为社会提供注视点,使社会意识更垃圾有什么区别。如果拿到正堂论策,又可谓是“半部论语治天下”之传说的翻版。总是在社会教唆这种自以为情商很高的社会治理观念也一定总是会和科学发展,信仰多元化和谐之间的冲突格格不入。何谈人类福祉,何谈社会和谐。都一个门钻历史缝隙,投机取巧,何谈保家护国,更何谈科学进步和英雄辈出。

我的新发现,我国的翻译家们确实功高盖世。看了很多有数的国外名著,也确实长了不少见识,也得了许多新的感悟。但是我感觉都不如翻译家们写的《译本序》。这些国人真的是在和世界交流,在向那些思想影响力分量很重的人类思想大家学习。我是深有体会的,这些《译本序》几乎要把翻译的书不知道读了多少遍,而且读的很透。我仔细看这些《译本序》后,主观上也时常依线索对号入座,看书就轻松许多。但也不是在这种诱导中真的就丧失独立的思考。这也是最关键的。真正的笔力和文采精华浓缩的巨匠应属于我们的翻译家们。真得衷心地感谢这些人,是他们给我们打开了睁眼看世界的窗口。

粗略地看了《红与黑》,这些读后感还是感觉认知肤浅,有点草率。也没看够,以后再仔细品读,有了体会一定还要续写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1700字 篇5

从小到大,我看了很多遍《西游记》。第一次看的时候,纯粹是因为它曲折有趣的情节;看了一遍,对书中人物和行为有一些看法。《西游记》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善良,调皮,聪明,厉害,对神说话直率,对打妖怪(特别是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执着,对兄弟,师傅,猴子,孙子很友好。唐僧师徒四人当中,孙悟空往往是第一个发现妖怪的,但他的师父唐僧却总是很容易被扮成好人的妖怪所欺骗,他惩罚杀死妖怪的悟空,甚至不顾他的解释把他赶走。悟空虽然不甘心,但还是听了师父的话,没有像狗一样跟着他。但当八戒再次向他求救时,听到师父有难,他毫无怨言地跑去救师父。他虽然天生冲动,性格火爆,有时候也会冲动杀人,但是在我看来,那些人活该,他们是杀人无数的土匪暴君,但是信佛的唐僧不信。反正他不会让悟空杀人,但他不在乎那些恶人害人。我一直觉得悟空很委屈。唐僧在四师徒中我很难理解。他总是被怪物带走。四个师徒中,他总是自寻烦恼,没有一技之长。他只知道南方没有阿弥陀佛,有时候会把事情搞得更糟。如果没有悟空,我想他一定是去了另一个西方世界。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老师,分不清自己是人是妖。他看到妖怪害人,总是叫悟空等三人去捉妖怪。然而悟空在杀死那些害人害己的人时,却是大惊失色。他不仅念了魔咒,有时还会把他赶走。他岂不是以为悟空不杀那些害人的家伙,他们又会害人。所以,一个人的生命不会伤害更多人的生命吗?不过唐僧也有过人的毅力。为了得到真经,造福全民,他不仅不想快速到达西天,还要求悟空飞去取。他甚至要求自己每一步都要脚踏实地,绝不让悟空为他飞。唐僧一路上遇到了很多善良的人。

看到这个话题,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很搞笑:看《西游记》到今天都不太幽默。说出来很尴尬,虽然我很小就接触过童书版。

西游记》,也看过不少于十次的电视剧,动画片,对其中的各个角色的性格和曲折有趣情节可以说是耳熟能详,但真正品读整本书,却是近段时间的事情。我曾经认为,看电视剧多好啊,既简单易懂,又有充分的视觉和听觉享受,何必拿起一本厚厚的书去钻那些自己不懂得文字。现在看来,我当时是大错特错了,一样的故事,一样的人物,书中比电视剧更精彩更扣人心弦,让人恍若进入了一个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全然忘记了身外的世界。书中主要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四师徒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书中的四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唐僧诚心向佛,心地善良,顽固执著,同时又因心肠太软而显得有点懦弱和迂腐;孙悟空正义大胆,勇往直前,聪明机灵,对师傅忠诚,全心全意,法力无边,让所有的妖魔鬼怪闻风丧胆;猪八戒虽贪财好色,又懒又馋,但从不缺乏善心;沙僧忠心耿耿,憨厚严谨,乐安天命。而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在被压在五行山下之前,他是一个天真烂漫、调皮任性的无拘无束的野猴。他夺走老龙王的镇海之宝——定海神针;游乐地府撕碎生死簿;大闹天宫,偷吃仙桃仙丹,不把玉皇大帝放在眼里,还自封齐天大圣。他在这个时期是最顽劣叛逆的,但却能让我产生强烈的共鸣,使我深深地喜欢上这一人物形象,也许是因为他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向往——自由。他破石而出,无父无母,没有世俗的各种羁绊,他是自由的;他看到老猴的死亡便决心到远方寻求长生不老的法术,他在追求自由,摆脱死神的束缚;他大闹天宫,是因为玉皇大帝限制他的行动和自由。正因为他所有的努力和奋斗都是为了获得彻底的自由,他才显得那么可爱,当众多天兵天将对他束手无策,玉皇大帝被迫请求西天如来佛祖的帮助时,让人有一种泄恨的快感,给人带来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我清楚地明白,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完全的自由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样那样的约束,有许多的无可奈何,孙悟空最终还是受惩罚而被压在五指山下500年,但这并不说明他有错,只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他的力量还不够强大,毕竟他是孤军奋战,也许正因为双方的力量悬殊,他输也输得悲壮,尽显英雄本色,让人惋惜,敬佩。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至少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包容天地,翱翔宇宙。在历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深深蕴含着人们长期以来最渴望的自由精神,这是它和孙悟空这个人物广受欢迎的一个重要原因。

名著读后感1800字 篇6

在这个看似漫长的寒假,用一本好书填补时间给予的空缺,我想是十分明智的。而这个假期我很庆幸有《海底两万里》陪我一起度过。

第一次看完《海底两万里》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当时只是很羡慕那两个学识渊博的主人翁,能经历如此丰富多彩的海底旅行,让我的内心充满了好奇与想象。

第二次看完这本后,非常欣赏书中的“阿龙纳斯”这个人物,因为他的理智与博学,还有他对科学的热爱竟能抵得过对自由的向往。这令我吃惊,我曾一度认为自由是一种无可超越的东西,他让我突然发现,自由,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但是做自己热爱的事情的机会却不可多得。

看到后来,我欣赏内德兰德。喜欢他的极端与刚烈。我承认那鲁莽也许会铸下不可饶恕的错,但我钦佩于他的执着——他从上了***号那天就开始策划着要逃走,不论旅途中有多少事物分散他的注意力,这位狡猾的、威猛的捕鲸手从未放弃过他逃离的念头。即使他在生他养他的大海里,即使他就算是回到陆地上也得靠大海生活,他仍热切地期盼着离开***号——因为他清楚,***号不是他的生活。他让我明白,突如其来的好事也没有意义为之疯狂地欣喜——好事固然是好事,但为了任何的惊喜而打破了自己平静的生活,不值得。

再后来,欣赏尼摩船长。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渴望独立,于是就喜欢冷静、智慧的人物,当然最好还要孤僻,不接受任何人的帮助。我觉得尼摩船长的冷峻和理智,都极其值得学——他是我那时除了浅薄的日本少年漫画主人公外唯一感兴趣的角色。但是,令我非常的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会有一个不明不白的结局。后来我慢慢地明白,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群体而生活,耍酷是要有限度的。有句话说得好,人字的结构就是要相互支撑。

现在,我欣赏的人物却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主人公的仆人——孔塞伊。是的,他的确让很多人看不顺眼——对主人惟命是从、理论知识丰富实际经验匮乏,等等。但是,我所欣赏他的,却是他所掌握的“分寸”。他身为一个仆人,他做到了一个仆人所能做到的最高境界——顺服,勤劳,还有最重要的,忠诚。当他得知主人要去参加九死一生的危险而滑稽的捕鲸时,在可以退缩的情况下他毫不犹豫地表示要与主人同去。还有在教授落水时,南极冰盖下缺氧时,他所想的多的是主人,想得少的是自己。他对主人的忠诚甚至超过了人本能的对生命的渴望。

但是,我们能说他是一条哈巴狗吗?明显的不能。孔塞伊在除了忠诚之外,有一套自己的、相当完备的价值衡量标准。对每一件事,他都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判断,但在不该他说的时候,他从来不说;不该他做决定的时候,他从不擅自主张。同时,他还在繁杂的家务事中抽出身来,发现了他的爱好:分类学,并且将它努力学透。可以说,孔塞伊——一个普通而又不普通的仆人,在自我的角色与他在环境中的角色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他巧妙地把握着这个“度”,不做越矩的事而又快乐非常。

看完此书,我还想起了一句话:旅途可以用来看清人的本质。《海底的两万里》这本书,让我们感悟了从四个主人公身上映射出的芸芸众生之象。任何的科学,都是与对人的研究息息相关的,而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海底两万里》绝不是一部简单的科普作品,它让我领悟很多很多……

神秘的海底世界始终都是吸引着人类去摸索的处所。海底究竟有些什么呢?让儒尔·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来揭秘吧!这是一本科幻着述,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它讲诉了因为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击各国游轮,阿罗纳克斯传授和他的助手一起去查看,遇到捕鲸手尼德·兰,成果客船遇难,三人被***号拯救后一起伴随尼摩艇长环游海底世界的探险故事。书中的各个情节环环相扣,给人留下悬念。在这本书中,我最爱好龚赛伊。他是阿罗纳克斯教授的助手,是一个诚实虔诚,不可多得的人。书中的龚赛伊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假如我不必呼吸该多好,这样就能把空气让给先生了。”而这里的“先生”天然是阿罗纳克斯教学。这就是龚赛伊,他对他的主人永远忠实、佩服。

作者笔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有着赫然的性情,他们都不损人利己。阿罗纳克斯乐观向上的精神,尼摩艇长的勇气和他见到友人遇难时舍生忘死去营救的精神都是值得咱们去学习的。我喜欢浏览《海底两万里》,它将那个深蓝的国家刻画得栩栩如生。那是一个无牵无挂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各种各样的海藻植被、鱼类,数不清的珊瑚丛,还有丰富的矿产。

这本书在叙述探险故事的同时还警醒着人们爱惜大陆生物,以及避免迷信文化被坏人利用。它让我清楚了海洋是须要靠大家的力气去维护的。书中的故事也告知了我团队精力的主要,碰到艰苦要有面对的勇气跟信心。

教育名著读后感1600字 篇7

最近我拜读了美籍华人留美博士黄全愈先生的《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此书叙述行云流水一般,让读者轻松、悠闲、随性,这里没有繁琐的、干涩的教育观念,也没有长篇累牍的论述,我厌倦那种自命不凡、咄咄逼人的高不可测的论理书。作者以自己的儿子在美国的学习中的“小故事”为素材,通过一个又一个立体生动的案例分析,深入浅出地阐明了美国素质教育的特点,在对比中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中国目前教育所面临的困窘,发人深思。值得一提的是黄先生书中的许多问题很有价值,很有见地,值得我们探讨。如“创造性能不能教?”“教育要不要平等?”“要不要惩罚孩子?”等等。第一章《创造性能不能教》中,作者讲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在国内,作者就开始让三岁的儿子接受中国画的启蒙教育,儿子的国画有板有眼、像模像样。来到美国后,作者把有着绘画天赋的儿子送进了迈阿密大学美术学院办的绘画学习班,可是在这个班里,儿子却无法落笔画画,因为老师什么也不教,只让学生涂鸦似的乱画,甚为不满的作者立即让儿子退出了这个“误人子弟”的绘画班。可后来,作者通过观察,发现美国孩子在绘画的时候有着充分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他们从不问“像不像”,而是问“好不好”,也就是画得独特不独特。而中国孩子评判一幅画好坏的标准却是“像不像”,像不像老师的画,像不像现实中的实物。我想如果没有一个参照物,中国的孩子就根本无法下笔。

由此,我不禁想到:我也是一位教师,参加课程改革也有十年了,素质教育天天高喊,可是,我们的素质教育和美国的素质教育究竟有何区别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看完这本书后,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和反省之中。

美国的孩子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分科选择不同的学段进行学习,而我国的孩子只能按年级学习各门功课,可见美国教育重视个性发展;美国的孩子在小学五年级就开始写调查报告,而中国的学生在上大学时,才开始学习写调查报告,可见美国认识到社会对孩子成长作用很大;美国的孩子每到一个地方,社区里都有球队可以参加,而中国的学校里很少有自己的球队,看来美国比较清楚成长中的孩子需要培养团队意识;美国的孩子从小学开始,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搞一个“职业日”,请社会上各行各业,甚至“三教九流”的人到学校来给孩子们介绍各自的工作,什么律师啦、拍卖行的拍卖师啦、汽车推销员啦、消防队员啦、警察啦、运动员啦、作家啦,等等等等。从“职业日”里,孩子们学到的并不主要是干什么能赚多少钱,他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是:社会上的人到底是怎样存活的?因而,孩子们对职业的选择从小就是五彩缤纷、五花八门的,也能了解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我们中国的孩子受几千年的陈旧思想观念影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对社会的了解少之有少,在父母的庇护下把社会想象的过于美好,长大后社会竞争力低下。从这些对比中不难看出美国在教育真正是以人为本的教育,他们把人看成教育的主体,那么教育面对的“人”就是学生,也就是现在我国讨论的“谁是教育的主体”的问题。当我们把学生看作是教育的主体,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人。

我们正在进行课改,教师由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了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者、参与组织者,以学生为主体,采用开放式、启发式的教学,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大胆质疑、自己动手动脑动手,实践探索、合作交流。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快乐还给学生,让孩子们在极度轻松自如的心境下自主探索与体验生命本体的状态,例如我们现在开设的活动课或综合实践课就是要培养学生创造力和运用知识和能力的活动,还可以增加一些了解社会、接触社会的活动,让每个学生都有权利选择体验的职位,学会承担、学会接受。但是,我们对学生所进行的素质教育还仅仅只限于各个学校,学校不可能包容整个社会,它不可能给学生一个真实的环境让他们去感受,去体验,而社会又没有积极有效地配合学校,建设相应的设施,开展各种相应的活动。

素质教育要走向完全成熟,需要教育者有开放的视野,有创新的教育理念。“仿我者死,创我者生”,陶行知先生这句话道出了教育的真谛。创造是教育的核心、灵魂,愿中国教育创造之花像陶先生所期望的那样开得更美更艳!

中国名著读后感1900字 篇8

读完一本三国演义,只觉心中仍涛涛回荡着万军阵前绝世武将拼斗时兵器的铿锵声和呐喊的厮杀声,还有立于大殿之上侃谈治国治军大道的军师平静的语音语调。但是,我最敬佩的是那些以独有魅力使文武群臣皆心悦臣服的诸侯王者,以从容的姿态坐在针毡宝座上,他们之中无一不是雄才大略者。

袁绍出身在有四世三公之称的名门望族,他可谓是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初期最有名气最有声望的一路诸侯,无论是军队还是将领数量都领先于群雄。他二十岁就已经做官,后来假意隐居洛阳,暗地里却结交了如张邈、许攸,曹操等有才谋的人。那时的东汉是一个宦官当权的时期,宦官集团迫害官僚,欺压百姓,使朝内外皆风声鹤唳。袁绍的目的就是为了组成一个政治集团打到宦官们的专权行为。在宦官集团的警告下和叔父袁隗的责骂下,袁绍依旧没有放弃内心的报负,暗中等待时机。

上天只给有准备的人机遇,黄巾起义如同一柄巨锤打破东汉王朝这摇摇欲坠的锈鼎。时任大将军何进召门第显赫的袁绍就任校尉。何进与袁绍皆有意打压宦官,只可惜何进志大才疏,关键时刻不听袁绍的建议,最终导致身死。袁绍后来有抓住时机与同党领兵入宫假称奉诏杀死一干宦官,导致少帝被心怀不轨的人挟持外逃。袁绍欲快刀斩乱麻诛杀宦官,遇见不长胡须者不论老幼一律诛杀,故许多无辜的人被处死。一件本来的好事都变得更加糟糕,天下乱成一团,给了董卓这类野心家有可乘之机。袁绍这位后来的讨董盟主负有罪责。

袁绍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无比莽撞的将领,但是到后来好像又转了性子,胆子是越来越“小”了。找董卓进京勤王的昏庸主意就是袁绍和何进出的,估计年轻莽撞的袁绍也没料到董卓会带这么多兵马,到了几乎人人都知董卓居心叵测。有人建议袁绍带兵袭击董卓,史书上记载袁绍在董卓强悍的军事实力下害怕了,到后来董卓废皇帝时袁绍始终敢怒不敢言,后来因恐惧而外逃。其实我认为袁绍此举实在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袁绍如果是身死当时,后也就不会有一个声名能震慑群雄的盟主带兵反董给董卓四面受敌的困境。袁绍如果真的害怕董卓,完全可以逃出去隐居,他为何还要冒这么大风险率领诸侯集体反董呢?况且当时袁绍还被董卓受了官职完全可以不理政事做个富家翁,可是袁绍没有这么做。他忍辱负重放弃了偷袭董卓大军这么一个成功率极小的计策,背上了胆小怕事的骂名,战战兢兢地召集诸侯讨伐董卓。在一代盟主的风头背后,又藏了多大的风险!若失败,袁绍几乎必死无疑。于是袁绍的外逃避免了董卓的疯狂报复和加大搜刮力度以扩充军备的可能,给以后的盟军减少了阻力。袁绍做了一个他一生中最正确的决定,他知道他自己的身份的重要性,四世三公!足以统帅诸侯,足以给大军一个正义的理由:“兴复汉室,讨伐董卓。”与其说袁绍胆小了,不如说他成长了。

袁绍后来果然煽动起了各地兴兵的诸侯并被推为盟主。事与愿违,袁绍虽然贵为盟主,却怎么也指挥不动这支大军。各路诸侯其心各异,谁都要为自己谋划后路。打败董卓之后谁为主,谁又愿意将基业奉送而臣服?不仅这样,还有可能被人吞并,被诛杀。于是袁绍的联盟军空耗兵粮,最后这帮诸侯们一个个作鸟兽散,讨伐大业有始无终。这怪不得袁绍,就算是军神面对这样一支军心不稳的杂牌混合部队也要为难。然而袁绍自己都没想到这次讨伐造了个乱世枭雄刘备。

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样一个电视画面:外有一探子来报,说华雄带兵来攻。这时候有诸侯亮出自己的将领对敌,但是不过半柱香的功夫盟军将领就被斩了。这时候关羽非常神勇的站出来,刘备当然也站出来了,意思是说我二弟可以斩杀华雄。这时袁绍恼羞成怒,意思是我军中大将上去都不成,你个小兵还能翻了天?然后大骂尔等大胆之类的话语,然后曹操跑出来当和事老……

为何袁绍会如此大怒呢?对刘备天生有好感的三国迷们每每跳出来大骂袁绍嫉妒贤才、治军昏庸和自大自满等等。我只是觉得我们把问题想简单了些,一代盟主在青年时期为了打压宦官都能够召集贤才形成政治集团的人会嫉妒贤才吗?在华雄难求一败时一个人甘愿一战难道就进行讽刺?作为一个枭雄是不会有这样的毛病的。我们再看关羽那形象,面如重枣、浓眉大眼、胡须飘飘,还手持一特重的青龙偃月刀。何人不觉得一股英雄气息逼面而来?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想结交或招纳这样一个人而不是对其加以鄙视。但是刘备的自我介绍就要好好琢磨一下,他仗着自己姓刘就说是中山靖王之后,当世皇叔,帝室之胄!袁绍能够当上盟主显贵于群雄的资本就是他“四世三公”的身世,刘备在诸侯前说他是帝室之胄简直是踢场子,意思不就是他刘备更有资格当这个兴汉的联盟盟主吗?于是袁绍害怕了,看这摸样这关羽是有点本事,若其一战功成而刘备依仗这大将的声威和他自己的身世不还得爬到自己头上?所以袁绍破口大骂其狂傲并之后一直想把刘备软禁起来。刘备这个人杀也杀不得,放也放不得!

名著读后感1700字 篇9

《格列佛游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大家都很喜欢这本书。我也有《格列佛游记》,并且已经读了好多遍了。有人会说:“书为什么要读那么多遍,读一遍就行了,干什么还费时间呢?”我却不这么认为,好书不厌百回读。书就是要多读,多读书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才能丰富自我的知识。如果读了一本书,但没学到什么知识这有什么意义呢?一本书只读一遍,只能明白一个大概的意思,仅有多读几遍,精读细读才能深刻领会书本的全部资料,领会书本的实质意义。

在幼年读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时,我曾一度认为这是一本童话,之后又认为是像《鲁滨孙漂流记》那样的普通小说。今年暑假里,我再次品读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才感受到原先这个一部充满童话色彩的讽刺小说。但小说的童话色彩只是表面的局部的特征,尖锐深邃的讽刺才是其真正的灵魂。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英国著名讽刺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斯威夫特出生于爱尔兰的首都柏林,父亲是一位定居在爱尔兰的英国人。他是一个遗腹子,由叔父扶养成人。他的代表作《格列佛游记》发表于72年,被当作是儿童文学作品,实际上却是抨击当时英国社会堕落与腐败的讽刺小说。

乔纳森?斯威夫特讽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作者不仅仅讽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种。种,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否定了整个人类社会。耶胡代表人类,而主人公却是如此厌恶耶胡。书中的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作者对社会的不满。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我不明白十八世纪英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究其原因,彼此在不一样的国度,承着不一样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我国家的从小就了解,别的国家的很少去触及,并且没有必须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格列佛游记》的主题思想是经过在四个国家的奇遇,反映了十八世纪前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朽和罪恶,和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小说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描述了酷爱航海冒险的格列佛,四度周游世界,经历了大大小小惊险而趣味的奇遇。这部小说真实地描绘出了一幅格列佛出游的图画,让读者看到了社会上完美的一面与黑暗的一面。在这本书中,写得是主人公————一位外科医生格列佛的冒险故事,其中一些令人心惊肉跳。书中写了英国著名医生格列佛坐船去访问别的国家,途中经过印度洋时遭到了风暴,仅有格列佛一人活了下来,但他醒来时,已经在小人国的领土上了。

小人国的居民都把他当成了怪物了,用弓箭来射他,用拳脚来踢他,可是他却帮忙他们盖房种地,最终得到了小人国居民的信任和赞赏;在巨人国里,他变成了巨人们的玩偶,被玩弄于手掌间,并与苍蝇和蜂子展开斗争;之后,他来到神秘的飞岛国,那里的人利用鸟的下部的天然磁铁和海底下的磁铁的力量,随心所欲地移动,这同时也是一个可随时传唤鬼魂对话、专门搞些莫名其妙的研究的离奇国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觉得最异常的要数飞岛国的居民。他们的眼睛都长在一侧,并且是一个爱好乐器的民族,在他们的衣服上也有各自喜欢的乐器。

那里的侍从必须要时刻敲打大臣们的脑袋,否则他们总爱异想天开……经过种。种磨难,他最终回到了自我的国家。读了这本书,我被书中所描述的一个个幻想国度里的每一种情景感染了,我有一种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感觉,作者的想象力又极其丰富,令我又有一种进入科幻世界的享受。我很佩服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的精神,他是个与众不一样的男子汉,他一见到大海就抑制不住内心冒险的冲动。作为一名医生,他专门搭乘去各地旅行的船只,以为船员看病为由,去环游世界,到处冒险。虽然有些作者表达的思想,我还不太理解,可是我很佩服书中主人公那种坚忍不拔的毅力和“以德抱怨”、善待别人的处世态度,也让我懂得了要成功,不仅仅要有自信心,还要付出努力。我想,在我们的学习中不也应做到这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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