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是作家龙应台继《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后,龙应台再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作品,是一本感悟性的人生之书。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该页是勤劳的小编给大家收集整理的《目送》读后感优秀5篇,欢迎借鉴,希望对大家有一些参考价值。
“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这是《目送》里的一句话。
这学期,我读了《目送》这本书,作者是龙应台。书中一共包含七十多篇散文。分别写了父亲的逝世、母亲的年迈、儿子的别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了人生的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了对亲情的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第三章——《冬,一九一八》这篇文章。该文是在父亲逝世不久后写的。作者主要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述说了父亲的坚强、好学、仁爱处人、忠诚处事的品质。文章最后一句“文字,彻底被你删掉”,深深表露出了作者对父亲的思念、敬爱,而父亲人已逝去,就像删掉的文字一般,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整篇文章富有情感,蕴含哲理,令人不禁流连在作者的文字中一遍遍地细细品味。
作者在文章中写到:“我们记得他如何退回人们藏在礼盒底的红包,又如何将自己口袋里最后一叠微薄的钱给了比他更窘迫的朋友。”看到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身边的一件小事。还记得在六年级的一次美术课上,一名A同学忘记带画纸,只好找班上的同学借。很多同学都只带了一张画纸,其中有位B同学刚好带了很多画纸,于是A同学就去找B同学借,但B同学却把嘴一撅,摇了摇头,冷漠地拒绝了。A同学非常着急,怎么办?借不到画纸就不能在下课前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同学们都埋头在纸上沙沙地画着,而他只能坐在座位上,手足无措地焦急中。这时,另一名同学从身后传给他一张画纸,轻声说:“我今天刚好多带了一张画纸,你先用吧。”A同学万分感激,连连道谢。在同学的帮助下,A同学顺利地完成了美术课的作业。这件事让我想到,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连借一张画纸这样的举手这劳都不愿意帮助,那又怎么可能在紧要关头帮助别人,伸出援助之手呢?
文章中父亲仁爱处人的品质再一次深深地打动了我,影响了我。我们要怀有仁爱之心,做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这种仁爱之心不仅要体现在紧要关头,而更多地是要体现在生活中的一些日常小事中。
第一次看到《目送》这本书是在母亲的书架上,瞥过那些书时,目光在这本书上停留了一会,我开始好奇,龙应台在《孩子你慢慢来》之后写了一本什么样的书。“目送”,只是一个伤感眼神、一个普通的动作,而在龙应台的笔下会是怎么样的呢?《目送》中有73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翻开《目送》的第一篇,第一篇就是《目送》,这一段中有一段话深深地震到了我:“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一段我的心像被针狠狠地扎了一下,虽然我没有经历过离别,也没有目送过别人,但是在作者的字里行间中,我读到了那一抹忧伤,但也就是这一抹淡淡的忧伤,深深地刺到了我。
从和父母的离别中走出,继续读着作者的文章,我又停了下来,我现在看到的一篇散文是《胭脂》。这篇散文的文笔十分细腻,细致地描写了母亲那满是皱纹的手像蛇蜕掉弃置的干皮,读到这里我不禁十分痛心,母亲为了孩子们操劳了一辈子,最后就像是蛇蜕掉弃置的干皮一般,这个世道真的太残酷了,被母亲带出来的孩子,有成就了,就各奔东西,遗留下了苦苦操劳的老母亲,泪点极低的我不禁潸然泪下。
其实,我们又何尝不是在目送自己?生命是一场漫长的旅途,长到无法衡量。你目送着从前的那个青涩的孩子慢慢地远离你,一点点,一点点走进柔和浅淡的光里。你凝望着眼前的那个自己,跌跌撞撞地走向遥远的未来,未来是一片漆黑还是无限光亮,你无从得知。亲爱的你,站在生命的中点,目送着从前的,新的自己渐行渐远。时间一点点苍老,背影-----清晰,模糊,变淡变浅,终究还是不见了。目送着一个个和你有交集的人在稍作停留后又远去,却毋庸置疑的带给你温暖与美好,他们用背影告诉你:不用追。站在旅途的中点站,你向左看,向右看,不断地目送着形形色色的人离开,也目送着自己越走越远。
说老实话,没怎么看懂。所以,光写读后感的开头就用了良久。
刚开始,一直没弄明白,龙应台写这本书是为了什么,为什么她总是说了这个说那个?为什么书一开头说的“献给我的父亲、母亲、和兄弟们”和后文一点关系都没有?《目送》这个独一无二的书名又是什么意思?
带着满心的疑问,我开始探索这个奇特的书的世界……
那些路,那些岁月的路
如果我想得没错,那么第一章是写对妈妈,对儿子,对生活的情感。
有些特定的东西,特定的事情,会在特定的时间,让特定的人来完成,而那些人,有时,是一群,有时,仅仅一人,正是有了那些独一无二的人,事,才会有独一无二的果,所以,就有了我们,七彩斑斓的生活。
不知不觉,想起了小时候,上小学时,小升初的那个暑假,读初中的那段时光,路途中的风景截然不同,陪伴的人儿也有了细微的变化,甚至,辞去了旧面容,迎来了新面容,那一段段美好的时光,岁月,心中五味杂尘……
有些路,有些岁月的路,永远不变的主角,是,我自己……
印,音,影
第二章,不得不说,有些杂。从香港到老挝,从词语到诗歌,从保姆到朋友,无所不谈,应有尽有。
像是面对面的,龙应台就坐在我身边,一杯咖啡,一盘糕点,就坐在那儿,看世界,我们聊怎么煮粥,我们聊那些医学常识,聊聊旅行时的见闻,再聊聊二战时期的那些故事。不知不觉,第二章,就这么读完了。
沙中的印,风中的音,光中的影,几人能够一一捕捉?
有许多人忙,但是,他们都在忙些什么?我们不知道,甚至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
茶花、昙花、菊花
人的一生,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设想一下,如果小沈阳的“眼睛一闭不睁”是一位哲学家说的,你是否会觉得,很有道理?
每一个普通人,人生就像花,青年时像茶花,香气扑鼻,含苞待放,渐渐,经过日复一日的努力,汗水,到了昙花一般的中年,很少被别人看到最美丽之处,短暂,无闻;好似浓烈,好似平淡,时间从咖啡的热气中流逝,从斑驳的树叶间像阳光般流逝,不知不觉,皱纹像小鱼游到了脸上。不知不觉,变成了灵魂,变成了人们手中白色的菊花……
但,人们,那些手中捧着菊花的人们,应该怎么面对呢?只能以平和的心态面对,但嘴上说的总比做着容易,最终,还是会晚晚睡不着,顿顿吃不香,真正的平和,不容易。所以,我们才会,苦苦追寻,心中的宁静,才会让自己,像茶花一样芳香,昙花一样清亮,菊花一样蓬勃。
目送自己的儿子去远方发展,目送自己的兄弟去远方生活;同时,又让自己的母亲无奈地目送自己去远方,等待;又是一次的命运,让父亲,在天边,永远目送,自己的儿女,可望,而不可即;一句话不说,却满含感情……
“我慢慢的,慢慢的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题记
合上《目送》这本书,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想到日渐苍老的父母在目送我离家时的背影的不舍,想到终有一天我也要看着他们的背影渐渐走远,最后消失不见。从温情的开始到残酷的结束,人生就是这样,周而复始,从不停歇。
我不知道龙应台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写下这七十四篇散文,把欢乐的痛苦的回忆一字一句的剥开。也许人到中年的她早已懂得了时间的无言,生命的无奈,所以才可以用如此冷静而又温情的文字写下这些记忆。从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到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前行。每一篇都不仅是对亲情友情的怀念,更是对自己人生的反思。而这其中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家和亲情。
她写“家”,小时候,我们觉得有父母的地方就是家;长大了,有了伴侣,觉得有伴侣的地方就是家;再后来,有了儿女,有儿女的地方就是家。可是后来这些家会怎样呢?。大多数慢慢地就散了,父母会离开,伴侣会离开,儿女也会离开,到最后也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去面对人生,独自面对这人生的“寒色”。
我想起我的小时候,那个天真无邪的年纪,最爱的是饭桌上香喷喷的饭菜,每天早上热腾腾的牛奶,还有爸爸妈妈温暖的怀抱;后来长大了,却越来越想逃离,最爱的变成了哪个明星,哪件衣服,哪个新发型,开始拒绝父母的关心,讨厌他们的唠叨,把他们拒之千里之外;而现在十七岁的我背上沉重的背包,踏上去远方的列车,开始人生的新旅程。离开了家,离开了那两棵为我遮风挡雨的大树,一个人面对生活,最爱的变成了每天晚上家里打来的那一通电话,是他们从家乡寄来的小吃,是每次回家的相聚。家真的是只有离开了才会想念,那样温和的踏实感也只有家才能给的了。
可是有一天我终将远走,而他们也终将离开,家就只变成了一个符号,一段记忆,告诉我在这段孤单的旅途中也要坚强的义无反顾的走下去。
而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让我在这本书中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让我知道了父母的无奈,艰辛,隐忍,付出。曾经种。种不理解,种。种埋怨都化为乌有,曾经的每一次争吵,每一次怄气,都变成了愧疚。他们用他们的青春养育了我,我开始懂得了他们的眼神,开始明白他们每一次的目送。
也许最后的目送难以避免,也许生命的轮回我们无法抗衡,但在不得不放手之前,请好好珍惜爱你的人。之后也要坚强的面对人生。
李静仪
有一只蜥蜴,它爬过山川河流,在一个孩子的面前掠过。它的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
《目送》是一本记录着人生的笔记。作者以细腻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发生在“我”、妈妈、父亲和“我”的两个儿子之间的事情。
在文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我”的妈妈。她年轻时曾是一个泼辣而放肆的女子。一言一行,一颦一笑,都是放纵的,无拘无束的。她曾在自己的女儿面前放上一盒丰胸的药丸,也曾在暮暮垂老时手捧一只花哨的高跟鞋,不愿撒手。她一生都是在追求着“美& rdquo;的。
在文中,每每提到父亲和两个儿子,必然会像是聊到了一个循环。“我”对父亲做的事,长大后,也往往投回了“我”身上。“我”的父亲曾对我伸出过的手,穿越万千时光,化成了我伸向儿子的手。但无论是我,亦或是我的儿子,他们,都拒绝了牵手。
这本书整体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家人在幽静的小路上散步。渐渐地,“我”的动作,从自由散漫的行走,变成了搀扶。可是在搀扶中,“我”还是空出一只手,伸向了儿子。可回头看时,儿子不知何时早已步上了另一条路,一条同自己在走的,大同小异的路。
“我”用尽气力,搀着父亲,一只手闲下来扶着眼神泰然的母亲。在搀扶中,“我”像在帮婴儿学步,一声声唱着:“白——日——依——山——尽”,行远了。
父亲也是文中一个个性鲜明的人物。他宽厚,有耐心,总笑眯眯的,最后只身穿一套冬衣,暖暖和和地去了。“爱己”送他的“鞋”,他却终没能穿去。仅带去了几句诗词,带去了一只背带蓝火焰的蜥蜴。
在开始读书的时候,我就发现,封面是一张被洗褪了色的绿色布料。它经岁月洗涤,绿色中带了些淡淡的黄色。正如这书中所讲述的故事,平淡而朴实,像一张粗布,初见时只觉乏味,细细端详,才觉其中美感。
文中的一些段落,总令人有时光倒错的感觉。中学女生的校服,母亲的一件衣物,甚至一只蜥蜴。这种写法令人耳目一新,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写作方法。
在写到这里后,我再阅自己写出的文字,只觉有些不足。纸上单薄,阅书时的感情都不知如何表达。翻书,瞟到最后一页的下脚,有几滴水渍,不知是何时沾上的。水渍落下的地方,正巧是作者目光所及之处。那里有一只灰色的蜥蜴曾爬过,背上有一条蓝色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