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是英国作家J·K·罗琳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3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5亿,是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之一。
胜利,取决于战斗者的意志,而非追随者的数量。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夜,如此漫长,又如此黑暗,所有人都为之惊惧,但是不远处,一道黎明的曙光刺破漫长的黑色,东方泛起了鱼肚白,黎明终将到来。
哈利波特,有一个痛苦的身世∶父母在哈利波特出生的那一天被伏地魔所杀;他也有一个必然的归宿∶打败伏地魔,拯救世界。
可叹,伏地魔如此强大,哈利波特不过是十几岁的孩子,又如何能够打败伏地魔,拯救世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历临险境,却始终保持着那颗纯洁的心,一连摧毁伏地魔的六个魂器,直至最后一战。
深秋,一枚枚落叶飘过,却掩不住当时的凝重。肃杀。哈利波特与伏地魔彼此充满敌意与凝重的对望,他们的身后是正邪的双方,他们之间的胜负决定着未来的局势。伏地魔眼中厉色一闪,举起老魔杖,用阿瓦达索命咒打倒了哈利波特。哈利波特死了?!“这事实像严霜一样压在他们的心头,那冰冷的寒意越来越叫人无法忍受。”众人的脸上浮现出绝决,准备生死一战,胜,则天下宁;败,则世不安。众人在哈利波特的“遗体”边酣战,但哈利波特披上隐身衣,加入了战团。“决定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是其信仰的质量,而不是信徒的数量。”伏地魔固然强大,但却忽略了哈利波特的信念和信仰的存在。伏地魔总以为这个世界信仰强者,却不知道这个世界真正尊崇的是正义与善良。
伏地魔总以为自己是对的∶屠杀“麻瓜”,拥护巫师纯种血脉,但其实他一直是错了。人与人本生而平等,本无所谓“优等人”和“劣等人”。本来伏地魔是一个极为优秀的级长,
伏地魔之死,不在其他,而在于他的心灵。他的心灵脆弱且黑暗,他想要吞并世界,屠杀麻瓜,他疯狂的心将罪恶伸向四方。“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自负的随便流露自己的情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沉溺在悲伤的记忆中,轻易的容许自己被人激怒。”伏地魔由脆弱变成了黑暗,他病态地疯狂杀戮麻瓜,却从不忏悔自己的罪恶。他的对手哈利波特尽管在实力上逊色伏地魔,但他的心灵却无比美好。一个人真正的强大,并不是强大在外表,而是强大在美好的一颗心灵。
罪恶黑暗的夜终将散去,善良美好的黎明已然到来。此刻,东方破晓,邪不胜正!
哈利·波特自从来到了德思礼一家以后,就没有幸福过,一个聚会中,弗农·德思礼(哈利的姨夫)竟然不让哈利露面。聚餐还没有结束,一辆车子飞过了哈利家的窗户,哈利仔细一看,竟然是罗恩·韦斯莱兄弟,哈利瞬间开心坏了,罗恩一家齐心协力把哈利接到了罗恩家,并送他到了学校,开始了的二学年令哈利期待的又苦恼又恐惧的校园生活。
这个学期中,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有一个谣言,就是:在这个学校里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密室。这给谣言传开以后,全校就开启了找密室线索的活动,经过一系列的搜索,哈利、罗恩和赫敏在洗手间发现了密室的入口,他们三个鼓起勇气,一起进了密室,密室里一片黑暗,有一天龙一样的东西住在里面哈利、罗恩和赫敏使用魔法把它杀死了,他们仨安全的逃了出来。
哈利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应为在密室里,他看和一条龙对战。赫敏很聪明,应为她想的所有办法都很灵。罗恩很顺从,因为哈利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马尔福很坏,总是跟哈利作对。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做什么事情都不要慌,样镇定,要勇敢面对生活,要认真思考办法。 这本书还让我学到了“人心齐,泰山移”的道理,如果罗恩和赫敏、哈利不齐心协力的话,怎么可能逃出密室呢?我喜欢这本书
有一套书,在全世界都家喻户晓,那就是:《哈利·波特》。我早就听说过它的名气,可从未见识过它一眼。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这个周末我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书一到,我就兴致勃勃地开始捧着看,现在差不多看完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J。K。罗琳,她是在24岁那年在一次延误的旅行中,萌生了这个写作的念头。《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的内容是哈利。波特上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故事。哈利。波特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被送到了对哈利一点不友好的德思礼夫妇家,还有令人讨厌的达力。有一天,猫头鹰送来一张卡片,这竟是来自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录取书。于是,哈利于九月一日乘特快列车来到学校,认识了两个最好的朋友,一起学了魔法知识。最后,他从奇洛手中夺回了魔法石,交给了校长阿思。邓不利多。但是,对于自己的身世和父母的去世他仍不了解,也没人告诉他。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阿思。邓不利多的一句话,给了我很多启发。"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他说得真好,如果一个人整天都想一些荣华宝贵、金银珠宝,一些虚化的梦想,忘却自己真正要干的事情,整天无所事事,那有什么用呢?如果这样,他是一个对社会无用,对祖国没有奉献的人。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有许多好词好句,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我以后不仅要积累和记住,更要运用到生活中。
《哈利波特》系列丛书并不是一种普通意义上的文学类型,许多人用“奇幻文学”去给它下定义是不无道理的。奇幻不同于科幻,科幻或多或少还夹杂了一些科学上的东西,而奇幻则不然,或许就是单纯意义上的顺应人的思想感情把现实中不可能的事物变成可能的,却更本不具有科学性。不确切的说可以说是为了满足人们内心的某种需要为人们营造的一个幻想的空间,也就是一种看似不切实际的东西。
然而就是这样顺应人们内心或是能够满足人们的好奇心,够新鲜够刺激才能吸引人们的眼球。《哈利波特》就是这样做到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和我们同龄的孩子哈利波特的身上,就这一点来说就已经足以吸引大多数同龄人的眼球。作者很有个性的将哈利置身于一个不同寻常的魔法世界和正常世界的双重环境之中,这种不同于以往作品的巧妙设计让很多的人有一些“异想天开”,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将自己和故事里的主人公联系到了一块儿,同小哈利一起忍受在现实世界里面亲人对他的残酷,一起为自己的,与众不同和获得的荣耀感到骄傲,一起体验在魔法世界(尤其是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同学温情的友谊,老师们的疼爱。
有人设置可以透过看似冰冷的文字,想像出一个又一个动态的场景,把自己当做哈利,与那个神秘人展开激烈的争斗。或许很多人难以想像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孩子酷爱《哈利波特》这本书,其实当那些人愿意静下心来仔细去品位的时候变可以从中得到想要的答案:他给了任何人都不曾生存的环境,将诸多的挑战、考验和幸福的感觉混合在一起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刺激体验就好像骑上了哈利的飞天扫帚一样和他一起穿梭于幻想世界(对于哈利来说是实际存在的世界)于现实世界之中。
《哈利波特》为读者(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营造了一个可以放开胆子去想像的自由空间,这种新鲜、刺激的感觉并不是另外文学类型可以给予的。凭借这一点小哈利就这样以极快的速度被几乎所有的人所知晓。
然而在种种的光环之下它带来的一些弊端也是不可忽视的。我们必须意识到童话仅仅是个童话,童话把事物描述的过于美好,甚至有一些脱离实际,尽管在这本书上融入了以部分的现实因素,可是直至最后它还是将一个大快人心的结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这些有些脱离实际的东西往往容易将一个对现实社会并没有多大了解的儿童带入一个不可避免的误区,那就是会让人以为我们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可以拿出和哈利一样的魔杖,然后依仗这那些稀奇古怪、各式各样的魔法去解决问题。而这些魔法在现实的社会中却恰恰是不能实现的。
我们应该清楚的意识到童话中的世界是美好的,而现实世界却不是常常如人所愿的。不过或许不美好的童话就不算是真正的童话,因为在人们的眼中美好的事物往往在童话中出现的最频繁,在现实中出现的很少;可是我们也应该在体委童话美好的同时切实际一点,毕竟童话有别于生活,生活中我们还是要依靠真正的实力去解决问题的。
相信很多人都是知道哈利波特的,而他最经典的形象就是非常的瘦弱,而且还带着一个大大的眼镜,手里面拿着一个破旧的魔法棒。
相信很多人都觉得哈利波特能个打败敌人就是拥有魔法,其实并不是这个样子的。因为我觉得他如果没有魔法的话也是能够打败敌人的,他对朋友的真情,对老师的尊敬,对恶邪恶势力的勇敢,这些都能够成为他打败敌人的一种力量。
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想拥有哈利波特的那种魔法,但是知道这种魔法并不是我们人类能够实现的,起码目前并不是,也许将来经过科学的变化,人类会通过一些机器来实现。
但是我觉得如果我们能够拥有哈利波特身上的那种精神,那么我们在任何困难的时候也是会打败的。比如说在困难的面前不害怕,不放弃,勇敢的战胜它。比如说在对待自己朋友的时候,用自己的真心等等。
在文章中哈利波特可以为了自己的朋友付出所有,付出一切代价。这种友谊真的太让我们感动了,但是这种友谊也是很多人缺乏的。所以朋友并不是说在我们高兴的时候可以陪伴我们的人,而是在我们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帮助我们一起共度难忘的人。朋友应该是共患难,共甘苦,这样的人才能够算得上真正的朋友。
哈利波特系列小说共有七本,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11岁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起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其中,一看就是好长时间,对《哈利波特》,我简直爱不释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一切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转身,去抓七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徜徉于书海之中,总有那一两本名作获得我的钟爱。但每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会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这就是JK罗琳在咖啡馆里用小纸片写成的著作,风靡世界的《哈利波特》。
虚幻的事物在罗琳的笔下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一个注定不平凡的人。一出生便拥有了与强大黑魔法师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非常厉害的咒语余痕,妈妈的爱把他的死亡换成了那道疤。在他11岁生日那天,发生了一件大事,由此改变了他的命运。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霍格沃茨魔法学院的录取信,告诉他身世。他很高兴地入了学,但他不知道前面的道路是多么坎坷。年仅11岁的哈利就与被伏地魔附身的奇洛教授展开了搏斗,保护了尼可洛美的魔法石;密室中勇敢战胜了少年伏地魔汤姆里德尔和蛇怪,救出了金妮;阿兹卡班中帮助了他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还了他的清白,并借机救了无辜受罚的巴克比克;三强争霸赛中与伏地魔的对决;神秘事物司的激烈搏斗;阿不思邓布利多校长的逝世……直到哈利17岁彻底打败了伏地魔,为人们赢得了一个和平的世界。
《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力高强,为什么却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爱,不懂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协力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佛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要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挺起胸膛勇敢地去面对,征服他。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勇敢、不轻言放弃的人。
《哈利波特》是一部有趣的科幻小说,不过一开始我可不这么认为。
前年暑假,妈妈把这本书买回来的时候,我兴致勃勃的打开了它,可当我发现这本书没有插图,“唉,真没趣”!便随手把它扔到了书架的最上层。
前两天,我发现和自己喜欢的演员鹿晗在节目上提到了《哈利波特》、同学们也在兴致勃勃的'谈论《哈利波特》、我的书虫姐姐也跟我隆重推荐了《哈利波特》这本书,我疑惑的把它从书架上拿下来,重新翻开细细品读。
慢慢地,我发现这本书是那么地有趣,它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和好朋友们罗恩韦斯莱、郝敏格兰杰、“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以及马尔福的左膀右臂,克拉布和高尔,用智慧和勇气战胜了黑巫师伏地魔,让人类免遭伤害。小说共有七个部分,有魔法石、火焰杯等,他们分别讲述了一系列让人忍俊不禁的魔法故事。
《哈利波特》看了快接近尾声的时候,我突然感冒了,医生要求我多卧床休息,可我被它深深吸引,忍不住悄悄地拿起它,背着妈妈和医生偷偷地在书海中畅游。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我与好书有个约会,就在每天的晚上八点半………
耳濡目染后,原以为自己不会沉迷于这样的虚幻小说,却没有料到一开始就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这离奇的故事和可爱的主人公----一个西方人笔下戴着黑框眼镜、模样羞涩、气质沉稳、头发蓬乱的小巫师。
故事用神奇的魔法来渲染全文,成了整部小说的看点,也成了吸引我们的亮点,让每个“麻瓜”们总是不停地说:“如果我有魔杖就好了。”“如果我也会魔法就好了。”“如果我们这也有霍格沃茨就好了”……在哈利的带领下,我经过了霍格沃茨学校的一道道关卡,推开了古堡的一间间房门,努力揭开一个个迷团,久违了的这种娓娓道来、穷极想象的刺激和快乐让我爱不释手。最令人拍案叫绝的是作者无边无际的想象力:光轮20xx的飞天扫帚、带羽毛的魔杖、闪电形的疤痕、咧嘴唱歌的分院帽……
再回首此书时,我才发现,《哈利波特》不仅仅只侧重于神奇的魔法,在罗琳的笔下还表达了一种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的生活方式以及一种拼搏、勇敢、坚强的精神。凡事都用一颗纯真的心去看待,拥有坚定的信念,勇于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读一本书,要注意到它所要表达的积极思想。就像《哈利波特》一样,我们必须看到哈利的乐观与向上,他没有因为父母双亡而整天活在郁闷、伤心中,没有因为姨妈的不公平对待而自惭形秽,更没有因为他的名字赫赫有名而自高自傲。他有的正是乐观的`生活态度和积极的生活方式。哈利最后能够战胜伏地魔取得魔法石的原因何尝不是他这种性格为他带来的呢?这就是这个虚拟的世界另一个值的我们去读的地方,让我们能够真正了解到作者写书所要传达的一种精神。
《Harry Potter》是英国大作家JKRouling笔下的系列小说,被翻译成了74种语言。
书中的大反派伏地魔,魂器全部被破坏,葬身霍格沃兹。电影看到最后,我很高兴,� 在很小的时候,他就是一个邪恶的人,一点善心都没有,甚至杀死自己的部下“食死徒”们;他一点都不相信别人,不相信任何人,就算是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齐——他最忠实、忠诚的食死徒;他总把聪明用错地方,虽然伏地魔成绩优异,但是他努力钻研并精通了黑魔法。我甚至可以用两个字来评价他的死亡——活该。是啊,谁叫他整天捣鼓黑魔法的,谁叫他想要杀死Harry的,谁叫他把灵魂“切”成那么多份让自己变成一个丑八怪的……没错,就是活该!
但是,在某些人看来,我也许具有这样的“品质”:每天不专心学习跑到学校的“禁地”去玩耍,结果成绩一落千丈;谁叫我托管时候溜走,作业效率极低?对我来说这些事都是有趣的事,但是,对别人来说,这大概也是两个字——活该。也许,对伏地魔来说,这样“牺牲”,也是值得的事。
“聪明反被聪明误”,最好主次分明,不要把聪明用错地方,误了大事。
《哈利·波特》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罗琳。这本书让我对哈利·波特产生了同情。
哈利·波特是个与众不同的男孩,也是个大难不死的男孩。他从十一岁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是个男巫。这让他吃惊不已。而且他后来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被一个名叫“伏地魔”的男巫杀害了。她顿时愤怒不已。就是这一点让我对他产生了同情。
看到后来才知道哈利·波特是个善良的人。虽然父母双亡给他带来了痛苦,但他有许多好朋友。这些朋友都给他带来了欢乐,这些朋友里其中就有一个是罗恩。罗恩他们家虽然贫穷,但是无论哈利·波特会受到魔法不怎样的惩罚,他们的父母都会把哈利当成自己的亲儿子。哈利想过把自己金库里的钱全部给他们,但是想过韦斯莱一家是坚决不会收下的。
似乎是这种原因,每次去对付“伏地魔”的时候,哈利都有一堆的朋友在旁边支持他,鼓励他,他觉得非常快乐。
想到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时,突然发现自己忘记带公交卡,于是我只好想办法让爸爸妈妈来接我。就在这时,有一个六七年级左右的大姐姐问我:“你怎么了?”我着急地告诉她,“我忘带公交卡了,而且我也没有带零钱。”大姐姐就从她的口袋里掏出了两元钱,把它递给了我。我接过她的钱,心里痒痒的。
现在我明白了,我们要帮助他人,使他人忘记以前的痛苦,开开心心的过以后的日子。这样,使别人减少痛苦,增加欢乐,我们自己也会真正的感觉到幸福。
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的作家J。K罗琳,是二十四岁在火车上萌生了念头,写下了这著作,掀起了哈利波特潮。我也深受吸引,读完后感触很深。
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后,小哈利寄居在姨父家,饱受欺负。自从猫头鹰带回来那封信起,他的生活有了很大的转变。他来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和同学们一起学习,开始了一系列的生活,经历了种种冒险:从厄尔里魔镜中拿到魔法石,用蛇语进入密室,解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等等。
哈利波特很多品质值得我们学习,尽管他是塑造的。当他明白阿不思邓布利多是故意死的,并想用自己的死杀死伏地魔,他没有逃脱,而是毅然的面对死亡,向伏地魔发起挑战。战胜伏地魔之后,他也并不贪财,没有去要复活石,也将老魔杖归还阿不思邓布利多。
然而,他最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是那种反抗的精神,他和赫敏罗恩在外逃亡,始终没有放弃对伏地魔的抵抗,义无返顾的走下去,实在令人佩服。
我们要多向哈利波特学习,争取多为国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