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书笔记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可爱的小编给大伙儿找到的《百年孤独》读书笔记(15篇),欢迎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927年3月6日,马尔克斯生于哥伦比亚的小镇阿拉卡塔卡。8岁前,马尔克斯一直居住在外祖父家,他的外祖父是上校,曾经两次参加哥伦比亚内战,外祖母是一个勤劳的农妇,对拉美传统神话故事非常熟悉。”
——摘自豆瓣
先看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后看《百年孤独》,前者有点像是把后者的一个切片做得充实复杂,两本书都浓的老人味,说话方式以及老人才有的智慧和阅历。
阅读时的愉悦多来自惊愕和服气,脑袋里小剧场不停,充满画面感(据说作者为了保留读者脑中具体而各异的画面一直没有出售电影版权)。《百年孤独》布满神来之笔,各种泪点笑点不断,看完既充盈又轻逸舒畅。从这一部书中读出了许多部书的乐趣,《无人生还》般笼罩着冥冥之中宿命,《聊斋》式魔幻现实随意切换,同《红楼梦》般由一个人精老太串着大家族的几度兴衰,又有《金瓶梅》式世俗情爱和欲望,还似《三体》给读者充满质感的时空流转。读到真是赚到。
读书时印象深刻的除了孤独这一主题(没有人比加西亚更能将本不可言的孤独刻画得如此透彻入骨,有如此深切的理解),还有名字。名字很重要,不同文明按照各自脉络发展出的文明不约而同透露了这一讯息。日本电影《你的名字》和《千与千寻》都在提醒着人们不要忘记自己是谁。林奈发明了双名法,让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微生物也变得有名有姓。拿拉丁学名或者俗名去呼唤一只飞鸟,它不会答应。但我还是热衷于打听他们的名字,那里可以找到了解他们的线索和钥匙。即便是单纯地知晓名字也好,这样我们就认识了,下回见到可以将它从另外的鸟儿区分出来。
读书的时候会忍不住自制名字谱� 即使他们在不同的环境下成长,沿着不同的路子成长,曾有自己芳华绝代引领世界的时候,但最终却在时间的齿轮里依了宿命。正如原文所说“若不是车轴在进程中必不可免地磨损,这旋转的车轮将永远滚动下去”。好似无论人物如何生活,都逃不脱既定的宿命。
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和父辈祖辈相似的时候,是这个人衰老的开始,衰老的后期便活成像个影子,自身和外界都恍惚,分不清幻觉与现实。
刘同有本书叫《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虽未拜读,借此书名送给布恩迪亚家族的人们,以及偶尔感到孤独的我们。在属于我们的轮回里努力蹦跶吧。
在周五的下午 读完了这本听闻已久的书
长大以后读名著就比较少了 记得小的时候看过一些名著 大多数的记忆臣服于时间的巨大力量 如今已经记不起了 依稀感觉奥涩难懂 对于小时候的自己 不理解多过对艺术作品的欣赏
今天 周五下午 读完了这本书
最近最喜欢的名著了 合上书 唏嘘不已
一种奇妙的感觉挥之不去 那是宿命的芬芳 情不自禁将这种感觉拉进了现实 仿佛我也孤独度过了百年时光 在长椅中度过每一个下午 百年孤独中的所有人又都像是一个人 马孔多也像是从初生到迟暮的一个生命 它从勤奋与开垦中苏醒 时而冷峻 时而沉思 有时热情 有时软弱 它喜欢鸟儿的欢乐 它喜欢破解那些神秘的文字 它可以看到神秘命运的轮廓 却无力更改 它长大 受屈服 挣扎 犹豫 时而放纵自己 时而拼死挣扎 它渐渐疲惫 度过了一个个黄昏 看到了一幕幕悲剧 它看到睿智入疯魔的人被绑在树下 它看到孤独的灵魂从未远离 它看到勇敢的孩子离开这片土地 又如宿命般再次返回 它看到一个可以看见死神的女人不停的为自己织着华美的寿衣 它看到双胞胎为了抵抗命运偷偷互换了名字 它看到家族里的人们一次又一次冒着风险尝试着危险的情爱 它看到过世界上最单纯美丽的人从容飞升 看到阴谋 看到恐惧 看到岁月沉积下家族中的女人一颗颗已死的心 奥雷里亚诺最终破译了早已注定的命运 它笑着承认老了 在一个飓风的夜晚一去不复返
喜欢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的冷酷和他与宿命的因缘 喜欢阿玛兰妲对于爱情的。渴望与压抑 与死神交谈 为自己织了一件美丽的寿衣 与家族的所有人微笑的告别 这是只属于她的美丽的死法 还有梅梅 美人儿雷梅黛丝 命运为这个家族抹上了圣洁的荣光
加西亚。马尔克斯凭空建造了一个恢弘的世界
啊 捉摸不透的命运 我敬畏并相信你的存在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虚构市镇马孔多的兴衰在一系列的遗忘和孤独中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巨作让我有些懵懂。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 ”《百年孤独》里描述的一个几乎神话般的小镇马孔多,这是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缩影,是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是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
小说中的布恩迪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他们在自己的孤独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迪亚家族历经
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
这次是第二次开始阅读,这次读《百年孤独》首先感觉到它情节的荒诞,但是荒诞之中又格外引人入胜,一下就是几年的大雨,家族中重复的名字,相同名字间相似的性格,还有这个家族中每个人都相似的孤独。
这个故事从一对近亲结婚的夫妇开始,因为害怕“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逃离故土,开拓新的家乡,在这个家族的7代人中,每一个成员都有其不能为人所知的“秘密”,他们或守着自己的秘密,或执着于自己的兴趣,总之都深藏着自己,别人同样不能理解他们荒诞的行为。
故事的结束呼应了开头,第6代的外甥与第5代的姨妈结婚了,最后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出生,这个孩子被蚂蚁吃掉。
感觉这个家族的命运是从第一代的夫妇结婚时就注定的,最终“遭到惩罚”的不是某一对夫妇,而是这个家族。这个家族延续了这个“诅咒”,也延续了百年的孤独。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明白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就应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 《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种植徽窍质档挠∩渎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十分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但是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就应能够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明白。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能够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十分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明白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先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平时不挑外国作家,主要是本身外语也没达到一定水平的情况下,翻译者没有仔细调查过,一些书勉强啃下也是浪费时间。但是,学生时代无意瞥见的一句话一直在脑海中徘徊“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于是,在去完超市的夜晚,我拆了塑封,开始了第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很久之前,就有人告诉我,写文章要描述细致,比如一杯马提尼你就要写一杯蓝色的马提尼,任何文字都不该干巴巴,正在这本书中,一切都被发挥到了极致——“她镇定自若地把纸牌摊开在一张旧木工桌上。”
前几页的时候,我一直在想,阿尔卡蒂奥的大男子主义真是太糟糕了,第一次固执地不和任何人打商量,把家里用于维持生计的牲口去换了磁铁。第二次强行地挪用妻子的钱,去和吉普赛人换了放大镜。他孩子似的好奇心是建立在家庭的。痛苦之上的。
即使他没日没夜,单靠遥望星空就得出结论,地球是圆的,像个橘子一样,也无法改观我对他的看法。即使他是个天才,在小村庄里孤独地无人应和,我也不会有半分同情。要做研究,就要有觉悟啊。
二十几岁的牛顿在沉思中把姑娘娇嫩的手放入滚烫的烟斗中,他就明白,他不是会是一个好的家庭经营者。
这家人虽然不着调,也努力地维持着表面的平静,这根维持他们平静的纽带,就是孩子们的母亲,乌尔苏拉,她用她的无知勤劳地操持着这个家。少� 为了拒绝和表哥生下猪尾巴后代,每天穿着由她的母亲精心缝制的粗大铁扣扣住的帆布衬裤睡觉,有一日,丈夫终于忍受不住流言蜚语,冲动让他杀了人,一鼓作气回到家,他把长矛深深插入地下道:“如果你生出猪崽,咱们就养猪崽。”当�
魔幻现实主义,是挺魔幻的,现实主义嘛,也挺现实的,仿佛看到了很多人的缩影。
余华先生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了好几遍了,每次合上书之后,总想写点儿什么,却总是不知道该从何处写起。
这是一个小人物的故事。
主人公许三观没有复杂离奇的经历,他只想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在他的人生经历中,遇到了不少坎儿。而每到一个坎,他都要付出血的代价——卖血才能迈过。
透过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比如,经济落后条件下的小人物艰难的生存状态;小人物追求平等的过程是多么的艰难,以至许三观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等等。我在余华笔下看到的是一个面对艰苦的生存仍然保持乐观和尊严,内心充满温情和善良的形象,我不得不感叹,余华不愧是一个语言大师,他用诙谐幽默的方式,让我明白了不少生存之道。
许三观是一个优秀的父亲。他对孩子的爱也许是与生俱来的,但却是只讲付出不求任何回报的。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他无法获得巨大的财富,从而让孩子们生活在衣食无忧的状态下。但他却以一个父亲的爱、一个男人的担当撑起了一个家。他的大多数卖血经历,都是和孩子有直接关系。特别是大儿子得病在上海住院,他一路卖血到上海差点把自己的命都卖没了,以十天卖血四次的悲壮经历,把自己对孩子的爱,表达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年老之后,一家人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了, 他的做人原则是“多行善事,不行恶事”。当初养子闯祸了,养子的亲生父亲为了几个钱而不认儿子,给许三观及家人造成了巨大的困难,但许三观卖血挺过来了。后� 这,应该不是一般的善良吧?
许三观是一个智慧的人。他没有多少文化,但却拥有在艰苦条件下生存下去的智慧。在全家都饿得不行的时候,他利用自己的生日,用嘴巴给全家人每人炒了一个菜,让他们用耳朵听着吃了。在大家实在坚持不住的时候,他卖血帮全家度过了难关。文化~开始以后,他的老婆受到,他想尽一切办法去帮助老婆,并减轻她的痛苦。他的所有行为,都让我笑中含泪,悲喜交加。对他在无奈中表现出的生存智慧,只有佩服。
其实,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也有不少缺点,但他却是那么的有血有肉,让我感到他就生活在我的身边。他用他的坚强告诉我如何面对困难,他用他的温情告诉我如何对待亲人,他用他的善良告诉我如何与人相处。我注定成不了那种高大全的人物,但却可以从许三观身上吸取营养,让自己更加男人一些。
许三观如一缕春风,直达我的心田。
小说中有许多细节令人瞩目。开始时和最终提及的带有猪尾巴的男孩,出生的后辈不断沿用长辈的名字,不断向前进的马孔多的社会,以及那张羊皮纸。这些细节将这本小说引向另一个关键词:轮回。
在阅读前二十几页的时候,我对于它想表达的内容、人物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是深感疑惑的。并且一开始,我还错误地认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主角(前提是这本书中有所谓的主角存在),后来我才发现,乌尔苏拉应该才是主角(这个错误在摘抄的第一篇的点评中有体现),至少乌尔苏拉见证了大部分的家族繁衍。事实上,直到读完了整本书,我依然无法理清楚每个人物之间的关系(所以在我查阅了百度百科之后才发现讲述了七代人)。尤其是复杂的人物名字——甚至同一个名字被好几个不同辈分的人物使用,这导致人物之间更加错综复杂。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正是因为这样的重复用名,让我联想到“轮回”二字。好似魔咒一般,在这个家族中,只要有后辈被命名为哪个长辈的名字,他/她就一定继承了这位长辈的大部分性格,若非辈分不同,就会像那个人又活了一次一样。但是同样的,因为从长辈那里继承了名字和性格,最终结局也有异曲同工的感觉。这就像一个人不断地被杀死,又不断地被复活,即使他还是有改变的地方,但是这样的无足轻重的不同无法改变什么。那个孩子仍然无法逃离这个轮回。
马孔多的社会演变也可以算是小说的一条线。马孔多从一开始的原始的落后的小村庄,到许多人搬来后演变成小城镇,后� 并且在它与外世界的接触中,还夹杂着不同辈分的人物的大同小异的爱情,这些令人感到有些荒谬的感情故事折射出马孔多这个城市所见证的“无奈”,或许这也成为马孔多“心甘情愿”地回归落魄的原因之一。
羊皮纸的秘密是我在看了百度上的解析之后才明白的,它可以向我解释为什么一开始它是空白的。到最后却密密麻麻。羊皮纸上的内容算得上是一个家族七代人悲剧的开始,它也“不负众望”地终结了这个家族,但它也标志着一切从头开始,然后不断重复。或许我们可以想象在某一天某一个原本荒芜的地方也突然出现了一个家族,那个家族里有一张空白的羊皮卷,但是一直以来从未有家族中的人能将它解读出来,当家族最后的成员在机缘巧合下发现了羊皮卷的秘密时,这个家族连带着一起存在的痕迹都消失了。
书的最后说这个感受到百年孤独的家族会从此消失,或许是这样吧。作者显然低估了孤独,它不会消失,它只会蛰伏着等待下一个目标,然后再创造一个这样的家族,再创造一个像马孔多这样的城市。书中的马孔多只是一个孤独的、复杂的城市的代号,这是一座未亡城,伴随着不为人知的轮回一起,将一次次地折磨人的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知识的源泉。”书伴随着我成长,是我每天必补的营养品。书的格言像一首歌,时时在我的耳畔回响,在我的心海荡漾。
在今年暑假,我兴致勃勃地阅读了《寓言故事》这本书。这本书里的故事我非常喜欢,深深地吸引了我。如《得与失》、《神童方仲永》、《龟兔赛跑》、《改错永远不晚》、《墨子》等。
《寓言故事》这本书深深地启发了我,教育了我。是它,告诉我“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和“失败是成功之母”这些道理。是啊,在现实生活中,我是多么需要这些道理啊!
记得那是一次,黄老师发下了一张试卷。啊,我得了第一名!我心想:啊,原来我这么聪明,拿了第一名,以后考试一定难不倒我了。从此以后,我学习不认真了。我上课总是跟同学吵闹;回家后随随便便写一下作业就出去玩了。
几天后,我们进行了一次测验。几天后,黄老师发下了这张测验试卷。没想到,我只考了八十几分,下降了十几分。我伤心极了,泪水不断地在眼眶里打转,最后终于流了下来。但是我不想被同学看见,就急忙擦去泪水。终于,一节课过去了。
下课后,黄老师找到我,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施嘉莉,你这次考不好的原因就是因为骄傲。‘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你不� ‘失败乃成功之母’。你现在可不能骄傲了,要努力学习把成绩赶上去。知道了吗?”“知道了。”我含泪答道。黄老师的话使我感到十分惭愧。于是,我认真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成绩。
《寓言故事》这本书像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知识的大门;帮我开启了心灵的大门;帮我开启了光明的大门;使我品尝到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寓言故事》这本书像一把钥匙,帮我开启了知识的大门;帮我开启了寓言故事》对我的帮助真大啊!
读这本书可以说是一个巧合,在旧书店里不经意看到了,刚好老板便宜卖给我了,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今年早些去世,使得这本曾经就很火的书又重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学校的图书馆也一直借不到,原本还想不跟风,谁叫我是一颗孤独的心灵呢,计划等过几年再来拜读此书的,这买回来的就忍不住要读了,读了更是收不住了,这本书我也是花了很快的时间给读完了。
“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
这句话是小说最后出现的预言,家族的第一个人,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开启了家族的辉煌史的第一页,但最后也如他的好朋友梅尔基亚德斯用梵文在羊皮卷写下的那样,被绑在树上。
家族的最后一个人,奥雷里亚诺,由于布恩迪亚家族在给小孩子起名字的时候,喜欢用长辈的名字以表达缅甸之情,但这离奇的家族有时会在某个午后走来某个人的身影,而该人在几年前由于失踪被家人以为早已死掉了的人,可以说我对小说的人物名字还是挺乱的,但是这不影响我继续阅读此书,或者说这些并不重要,不过我记得,布恩迪亚家族最后的一个人,就是叫奥雷里亚诺,翻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很早就留下来的预言,也证实了该预言。
该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 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让人入胜。
读开始读的时候,我想不就是说了故事嘛,跟书名有什么关系呢,好像一点都不沾边的,当故事发展到第一代家族落幕的时候,我明白了,百年孤独,这是如此的贴合。
布恩迪亚家族,家庭人数并不少,繁衍的能力挺强,家族的生命力也很旺盛,但是他们每个个体都是孤独的,整个家族也是孤独的。
这本书,如果你是两年前给我的,我肯定看不下去,看下去了也不一定有很大的感受,如果是两年后再给我看,我想,也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感受吧,刚好就是现在,就像酿酒一样,味道刚刚好。
与她相识两年多快三年了,遇到她前是孤独的,今后的我,还不知道会不会孤独,不过我确定的是,现在的我是孤独的,像是汪峰的那首《美丽世界的孤儿》,大声的呐喊,可是没有人回应,曾经那颗把我的全部紧紧包围的心也已不在,晚上一个人走在回宿舍的路上,感觉自己是那么的空虚,自己的喜怒哀乐,无人来分享也无人来分担,无人来感受也无人来慰问。
我一直挺反感说自己是孤独的人,因为标榜自己是孤独的,说明他并没有孤独到他的骨子里,只是身心的孤单,然后说出来让这个世界来给予他安慰,可是世界又有几个人听到他的声音呢,真正孤独的人,他已经忘却了还有孤独这回事。
如果从这方面说的话,我应该是不孤独的,毕竟身边还是有几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的,还有关心我的家人,最重要的是,自己还有感受到了自己的孤独,这不自己的感受与自己的看法相违背了吗,突然我有点不懂的我自己了,其实我用理性思维来想自己,意识到现在的我,有时还是可以给予她一些小小的安慰,她有时也给我一点点的惊喜,这就已经比别人幸福多的多了,我还能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我说我自己孤独,其实我不是想说给世界听,我只想你听见,想让你知道,到我又知道这样太自私了,又希望你没有听见,矛盾的心理,一个矛盾的人。
从我自身的角度,该小说也让我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爱,如何做一个懂得爱别人和被爱的人。
从小出生在农村,父母也是传统的农村人,和大多数人一样,他们给我们兄弟俩的爱是那么害羞,以至于我们没有感受到,我知道父母一直以来都很关心我们,他们的辛勤农作也是为了我们能过上好日子,可是我竟不记得我在家里有庆祝我生日快乐这么一回事,我没有一次在父亲节或者母亲节的时候对他们说一声节日快乐。这本书中,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是孤独的,孤独盘桓在百年的家族上,第一个人被绑在了树上,这些种种迹象,如若他们能多付出一些爱,来关心他们身边的亲人,情况会不会就好了很多呢?他们每个人都有很强的家族观念,可是但又对每天都在身边的亲人若是无睹,经常发生着矛盾,他们要是能更加包容,对身边的人给予更多的爱,懂得如何怎样去爱别人,懂的在被爱的时候知道分寸,我相信布恩迪亚家族会更加悠久而不是只有百年。我越来越觉得我是一个自私的人,每每总是摄取更多的爱,可是却不懂的去爱别人,现在回头看看,她是那么懂得关心我,可是我呢,我有为她做个什么吗,我知道我心里爱她,可是我却不懂的如何去表达这份爱意,不懂如何去爱,连买个礼物都不懂,还要问她想要什么,这也难怪我失去了她,活该。
身边的好朋友也是如此,每次别人都那么关心我,可是我却不懂的去回报,哪怕是他们给予我的万分之一,导致朋友也是越交越少,一个到了可以谈婚论嫁的年龄,却发现朋友是那么的少,而且心态还是如小孩一般,一张突显衰老的面孔,包裹的却是一颗幼稚、未成熟的心智,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百年孤独》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书中融汇了南美洲的文化。他描写的是小镇马贡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直至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惊异的疯狂历史。
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一个专业老师那里看的。当时看着这个题目就觉得有种脱离现实的魔幻般的感觉,而我对这本书的作者并不了解。在人文课上,老师也讲过这个小说。
小说描写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一代一代,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蒂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由盛转衰,又由衰转盛,一百年的历程,而这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这一切是因为怕近亲结婚担心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原因。主人公因为邻居的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死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使得布恩蒂亚一家日夜不得安宁,终于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最初布恩蒂亚的人丁兴旺,但随着战争一系列的原因,家族的命运一代不如一代,然而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蒂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了一个带尾巴的男婴,而这一切又刚刚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写下的密码,这破译着就是奥雷良诺·布恩蒂亚。充满着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巴的男婴是被蚂蚁拖入了蚁穴。随后,这件事消失。
这小说读起来总是给人一种虚幻飘渺不真切的感觉。但是故事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蒂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同时,家族的愚昧也是拉美自身的落后写照,在此向对应,在拉丁美洲,内战连连。
往往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着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又多离奇,都是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全书的资料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向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一样,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异常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我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明白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礼貌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之后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最好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独家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那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 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
这本被称为“横扫美国亚马逊排行榜”的书,与其说是悬疑类小说,不如说是一本有关爱和教育的杰作。每一个看完了《无声告白》的人,心底的震撼是不言而喻的。
首先先对这部小说作一个简短的介绍:
小说开篇便告诉读者,迪莉娅死了,就此埋下伏笔:她怎么死的?随着作者谋篇布局的深入,读者渐渐自己拨开了真相的面纱:这女孩活的好痛苦,那些爱她的人,那些在她生前对其百般关注、在她死后痛不欲生的人,实际上是以爱之名,行谋杀之实。
书中提到,每一代人的言行往往都与上一代人有关。她的母亲是一个不甘平庸、希望与众不同的女人,最终却还是嫁人生子,成为一名普通的家庭妇女,尽管中途她挣扎过,没留下只言片语离开这个家,希望继续完成搁置的梦想,但却因腹中孕育了第三个小生命——汉娜而再度放弃。她短暂的离去却在迪莉娅身上留下了童年的阴影。迪莉娅要努力地扮演好一个让父母满意的角色。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被期待着的,她的兴趣,她的交友,她的未来都是被期待着。而正是莉迪亚过于成熟的心智,让她不能摆脱这种期待,以致于发生了之后的悲剧。
我以为在开放民主的美国很少有这种事情,后来才发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心愿。家长习惯拿自己家的孩子和别人家的小孩比较,给孩子报各种兴趣班,爸爸觉得应该学珠算,妈妈觉得应该学舞蹈,没有人问孩子喜欢什么。看到书中有一处这样描写“她每次都是真心征求女儿的意见,但是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开口的时候紧张地屏住了呼吸,在听到女儿的是的之后,呼吸才会恢复正常。”不得不佩服作者,没有任何一处的落笔是粗疏的,用词精准而克制。
看似幸福的这一家,其实并没有表面的如意,所有人的隐忍和退让都是为了维护这个家的平衡。
“我的大脑里总是憧憬着另一种生活,但实际情况事与愿违。”这是玛丽琳第一次离家出走时留下的字条,后来自己又撕碎了,可以说所有轨迹的正是从这件事情开始偏离。她希望和自己很像的女儿可以过得和自己不一样,可以与众不同,所以给了女儿很多期待。而詹姆斯则因为自己是中国人如此与众不同的特质一直活在自卑中,他渴望和周围的人一样。所以他也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弥补自己不善交际的弱点,广交好友。所以莉迪亚就担任了这个平衡家庭里面各种需要的主角。
至于哥哥内斯和妹妹汉娜也有着很多不能说的秘密。在父母面前,他们显得有些多余。所有的爱和温柔的注视,亲吻都是属于莉迪亚的。他们的心里肯定都这样想过。但是没有一个人跑去和父母说希望你能多看看我,注意到我的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容易。
“至少我知道我是谁,我要什么。至少我不恐惧。”对于局外人杰克,我一直很佩服。我觉得他是整本书里面活得最自由的一个人。或许有人会反� 但有些事情生来就是不公平的。
这本书探索了身份危机、人生成就、种族、家庭以及个人道路,而且没有任何一处落笔是粗糙的,但我不喜欢这本书,因为太过压抑了。最后用书封面上的一句话作为结束:我们终此一生就是要摆脱他人的期待,找到真正的自己。
印象最深刻的两本书:《百年孤独》、《雨季不再来》:今天的卡夫卡在中国和西方都已� 他生前的默默无闻与当今的巨大声誉形成了鲜明对比,各种矛盾构成了他普通但却不平凡的一生。在他平和、乐观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是令人震惊的痛苦和孤独感。一系列优秀的短篇小说油然而生,《变形记》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篇。
《变形记》的主人公格雷高尔是一家公司的旅行推销员,长年累月到处奔波,努力赚钱养活家人。但在一个普通的早晨,它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一系列的不当使他最终在亲人的威胁与厌恶中悄然死去。因为他成了家庭中的丑闻和亲人们的累赘,因为他的突然“异化”,致使整个家庭对他顿无好感,最终决定放弃他,任他自生自灭。父母和妹妹最终在自食其力的情况下,又开始了他
初读《变形记》,觉得晦涩和神秘,抓不到卡夫卡想要表达的主题与中心。可当深入去探究这篇作品及其时代背景还有作者的写作风格时,才真正体会到这篇短小精悍的小说所体现出的哲学思想和批判主义。
主人公格雷高尔的“异化”涉及到人与社会、人与文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关系到人的孤独而独特的存在以及对被理解的深切渴望。在小说中,格雷高尔一度遭到家人的误解,而且他的“真实形象”一再让人们惊恐并被拒之门外。在这些读起来辛酸的文字下面,潜伏着的是卡夫卡对于“绝对孤独”的体验和对于真正意义上的理解所缺乏的痛苦。这种“孤独感”并非是缺乏宽容和温暖的亲情这样的普通情感,而是一种超脱现实、追求哲学思考的独特感受。这种“孤独感”普遍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身上,只是没有明显表现出来。也许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经历会使我们一刹那之间领悟到其中的哲学内涵,将自己的感受织入这张隐形却真实存在的网中。
静静地品味,一刹那世界寂静,生命止息,我和我的孤独,徜徉在会飞的天空。那些本身的生活面目刹那间灰飞烟灭,留下的只有无穷无尽的孤独,正如我来过一样那般亲切。我生命的轨迹织入渺茫旷远的孤独长河中,书写着这个世界的盲点。
我和我的孤独,愈演愈烈的沉痛。荒芜辽远的季节,是我最后的归宿。安上谁给的坟墓,祭奠这孤独不安的灵魂,跨过时间长河的流逝,留下我们永恒不变的信仰与敬爱!
“马孔多正在下雨。”
正如马丁在《冰与火之歌》中的一句轻描淡写:“回忆如同用雨水盛接雨水。”可在这背后,又有多少个日与夜的挣扎。哭喊、绝望,以及不甘终被释然,放下。这又何尝不是孤独的样子?那孤独究竟是什么?
——孤独是对社会的挣扎与无奈。
人本孤独。
这一点在百年孤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七代人始终重复着的两个名字,何不正是隐喻着,生命周而复始的轮回挣扎,出生就看到了死亡,开篇就注定了结局。可我们又何尝不是呢?放眼古今,秦汉吴蜀魏晋隋唐宋元明清……群雄逐鹿、君临天下,王朝更迭,家国延承、此起彼伏,与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终结又有何异?“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
人本生为孤独。
是啊,既然孤独是人生的常态,那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人就是为了孤独而生。你懂得越多,你就越像这个世界的孤儿。时空是一把巨大的枷锁,无论是文明萌芽初起的蛮荒时代,还是滚滚车轮带来的惊喜与忧虑参半,至始至终,都不过是接受了社会挣扎与孤独的考验。
那么在这喜忧参半的生活中,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许多人选择在失意时用酒精麻痹自己,也有许多人选择与世隔绝,只为在被窝里尽情地嚎啕大哭。可我们总忘了——物质是孤独的寄托,精神才是孤独的栖息地。
对布恩迪亚家族来说,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钱财不过几张纸,风吹了就散;爱情不过几句誓言,青睐的人每天都能换;权利荣耀、青春美貌,这些都太易碎易逝了。当余音消散,人去楼空时,最终只留下孤寂与死亡相伴。从了孤独,没有什么可以与你永久相伴。
物质都是虚假迷人的,只有精神上的解脱才配与孤独较量。
可当余音未散,人山人海时,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和面对孤独?
我的答案是接纳并挑战孤独。既然人生为孤独,何尝不接受孤独的考验去战胜它呢?这才是孤独存在的意义。许多人畏惧孤独,其实是畏惧失败,可我们越害怕,孤独就越猖狂。这个社会、这个国家亦是如此,如果被孤独威慑到了,它就一定不会强大,整个社会就会被孤独的阴影笼罩着,成了一只井底蛙。
就算是为了孤独后的振奋,为了挣扎后的希望,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那么容易通关,我们也要去尝试一番孤独啊!这才是人生为孤独的最真实的意义。
马孔多在下雨,孤独正审视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