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怎么写500字(精选20篇)
一、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
读后感重在“感”,而这个“感”是由特定的“读”生发的,“引”是“感”的落脚点,所谓“引”就是围绕感点,有的放矢的引用原文:材料精短的,可全文引述;材料长的,或摘录“引”发“感”的关键词、句,或概述引发“感”的要点。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引述,“引”都要简练、准确,有针对性。
二、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三、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
四、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总结既可以回应前文,强调感点;也可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结尾,都必须与前文贯通,浑然一体。读后感始终要受“读”的约束,开头要引“读”,中间还要不时地回扣“读”的内容,结尾也要恰当回扣“读”的内容不放松。
当然要写好读后感,关键还要读透材料,抓准感点。怎样读透材料?一般说,如果是记叙文,就要抓住人物最突出的某种品质,最有价值的语言行动或事件所包含的深刻意义;如果是议论文,就要把握中心论点;如果是寓言或哲理性的散文,就要领会其深刻的寓意。当然,读一篇文章,感可能是多方面的,要在分析、思考的基础上,选择最值得发表,感受最深,见解新颖独到,最有针对性和现实感的感受来写,一篇读后感只能容纳一个感点,其他感点无论多么好,都要忍痛割爱。明智之举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并围绕一个感点,联系实际,谈深谈透。
小说总是能表达出各种情感:悲伤快乐又或是残忍,本周若说起最大的收获除了课堂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就是看了<<追风筝的人>>这样残忍而又美丽的故事,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给寒冬的季节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使心间顿生暖暖的感动。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应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下生活的期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我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完美。“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齐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期望这一切能够定格在那一瞬间。
杯具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杯具就是把完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务必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必须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取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取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之后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先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完美的感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我的最完美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期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我失去的完美
这个假期,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它令我颇受感动。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它写了在油麻地小学校长桑桥的儿子,桑桑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当他一家人离开时,桑桑非常伤心,泪眼朦胧,这又使我回想起桑桑那段生活。
桑桑与陆鹤是同班同学,陆鹤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桑桑十分顽皮,三番五次地戏弄陆鹤,还在秃头上大做文章,从此他俩成了死对头,做什么事情都要比一比,分高下。桑桑为了引人注意,在酷热的夏天他把父亲的一件肥大的厚棉袄穿上了,又戴了一顶大棉帽子,在学校一块空地拖着竹竿做动作,出尽了风头,但是又被戴着白帽子的陆鹤抢去了风头,对陆鹤产生“恨意”,让我觉得桑桑和许多人一样,喜欢被人注意,内心十分渴望表现自己,也是很讨人喜欢的。
当桑桑认识纸月后,他变得成熟了,爱干净了,对纸月的眼神是那么与众不同,表现了羞涩的少年对弱小而又美丽女生的怜爱。桑桑暗地里为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信,使蒋一轮和白雀在一起,这表现出他的乐于助人。桑桑为了自己,在下面传纸条,不让杜小康当班长,这让我看到桑桑嫉妒心强的一面;但当他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时,又主动找蒋老师认了错,我又看到了他敢于承认错误,嫉妒心几乎人人都有,我曾经为了考第一,也和不少人吵架,起了报复之心,我觉得我也应该向桑桑学习学习,知道嫉妒的坏处。
考初中前,桑桑的脖子肿了一大块,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大医院,可是都没有希望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有一位老先生看桑桑有如此的勇气,帮助了桑桑,使他的病好了起来。当我读到这时,我对桑桑佩服万分,佩服他的勇气,在自己病情加重时还到处求医,还帮母亲做家务。要是我,肯定人没死,心就早已死了,整日抱怨老天,对自己这么不公平。
我觉得桑桑能从容、坚强面对死亡,是因为他对生死有了深切的领悟;是因为纸月等同学,让他觉得生活的美好;是因为父亲对他的爱,他知道自己不可以令父亲失望;是因为他对草房子太眷恋,永远不想离开;是因为他和父亲不放弃万分之一生的希望。
油麻地桑桑心中是最美好的,桑桑对朋友的友谊是永远的。人与人的感情对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比珍贵,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草房子》将永远在我心中,促使我向正确的方向走下去。
今年寒假,重拾《西游记》,一幅幅精彩的画面又浮现在眼前,第一次看到西游记还是在电视上,那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雷讲述了唐僧以及三个徒弟一路历尽艰辛,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经的故事。
故事中的孙悟空是男一号,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了不起的英雄,他敢于斗争,有无穷的本领,无所畏惧,他敢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斗争,敢与妖魔鬼怪斗争,敢与各种困难做斗争。孙悟空那正义在胆,不屈不挠的精神。
虽然取经路动不动就嚷嚷散伙,但一路上却十分团结,一直不离不弃。
在战争时期,红军战士们团结一志,他们要过大渡桥的时候,被人包围了,他们还是坚持着,又不放弃,他们背着木板,一块一块铺上去,他们下过可是水流啊,要是掉下去连尸首也不见了呀,两边都还有敌人。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停电了,停电可是一件困难的事,尤其是夏天,天气炎热,总有人会中暑,可是还有人坚持着,还有人在与干旱抗斗,还有清洁工人和建筑工人,清洁工人每天都在工作,不因为太热而不去了,他们在坚持着。
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我们的学习也一样,小学毕业升初中,初中毕业升高中,高中毕业考大学,正如西游记中的九九八十一难。
唐僧在故事中就是一个唠唠叨叨的人,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速度,但他却有坚强的意志,不为财色所迷惑,不为死亡而屈服,正如我们的父母,不是伟大的、神通广大的,但却永远是为我们操心最多的。
九九八十一难,是如何的持执,不畏双难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而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这正是我缺少的,只要能把一件事从头做到尾,我想这也是一种成功。
我读了《夸父追日》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践,还有伟大的奉献,这三个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夸父他不喜欢黑暗,而喜欢光明,所以,他就去寻找光明,他要把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在一天夜里,夸父他拿起手仗,抬腿一跑,就跑了两千里,跑到了虞渊,也就是太阳落下去的地方。阳光照在他身上,阳光在他身上的时候,喉咙直冒烟,弯下腰去和黄河和渭河里的水,但是两条和里的水都和光了以后,还是没有止住渴。夸父又向北面的大湖奔去,可是,还没有到,就倒下了。就在他倒下的时候,最后一缕光明照在了他脸上,他遗憾的看着太阳,倒下了。夸父倒下以后,他的手仗变成了桃林,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那鲜美的桃子带给后来寻找光明的人解渴。
我觉得,我们要像夸父一样奋勇向前,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现理想。
利用暑假,我好好学习了《弟子规》。《弟子规》里教我们许多良好的习惯、品质,对我们与人、亲友、社会交往,培养良好的品质有着很大的帮忙。在学习《弟子规》的过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当我读到只一句时,对这句中的“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不怎样明白,于是便好奇地翻开这句的解释:读书的方法要注意三到,就是信道、眼到、口到。这三到都要实实在在地做到。读书是正在读这一段就不好想到别的一段。这段还未读完,不好应为没有兴趣,失去了好奇心,就跳到别的一段,而东翻西阅,比坑定写信来,按部就班地读完。读书是要有规范,读一本书或一门功课,要有比较宽裕的期限,但是不能正因时刻剩余,等期限快到了才开始用功,一急之下反而耽误事情,因此一规划好就要开始赶紧用功。原来是这意思。看来,《弟子规》中的文言文字虽少,但表达的意思却很深奥,值得我们去学习,探究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生哲理。
平时,我在写作业时经常分散注意力,一会儿玩笔,一会儿喝水,一会儿想别的事。记得有一次,我汗流浃背地走回家,喝了水,吃了东西后,就急忙打开语文评价手册来订正。没有仔细看原文,草草地看了题目就盲目地把答案写了下来。结果,第二天老师批改完后发下来,我打开本子,上方写着三个鲜红而又醒目的字:看原文。我只好仔细的熟读原文。“找到了,找到了。”就是这句,我高兴地说。看来,只有认真仔细地明白、思考才能把每一件事做好,做完美。
《弟子规》里还有着许多“规矩”,等着我们去学习,去明白,去体会。
《弟子规》里这些“规矩”看似平常无奇,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如果我们认真去践行,给父母开来的快乐是无限的,给自己带来的收获也是巨大的,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好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将来,必须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就。
学校发给我们一本《弟子规》小书。开始我走马观花的看了一遍,不懂什么意思。这天,在老师的指导下又把《弟子规》拿出来认真地读了一遍,原来《弟子规》是中国传统圣贤教育的书籍,它把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的思想道德理念传承给我们。使我们懂得了什么叫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勤俭节约,宽容超多,什么是亲情,友情等等……
以前我不懂得孝敬父母,常常惹父母生气。有一次,妈妈把饭做好以后放到桌子上,喊我吃饭,我被精彩的电视剧迷住了,没有答应。妈妈一而再再而三的喊我吃饭,我不耐烦的回答:“你们去吃嘛,我一会再来,喊我干什么嘛。”妈妈说:“饭快凉了,快点来吃吧!”我还是等电视剧完了之后才到饭桌上去吃饭。还有一次,妈妈正在厨房里干活,叫我帮她把地扫一扫。我根本就没有理她,只是在电脑上尽情的打游戏。妈妈过了一会又喊了:“你把地扫了没有啊?”我还是没有听见。妈妈生气的说:“你这孩子,没有听见我叫你吗!”
这天,我读了《弟子规》的入则孝,我很后悔。尤其是有看见后面的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说“父母叫我们,就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的。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者推辞偷懒。”反思我自己的行为,羞愧之心悠然而生。勇于承认错误是一种美德,此刻,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
《弟子规》是一面镜子,我要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就是一个代表,世上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就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l)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就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己甚就是相似,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就是思想的升华。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每读完这篇文章,心中总要憧憬好一会儿,时间也似乎是停留了,停留在了那美好的童年时光……
这是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写的是鲁迅童年的生活和学习,回忆中的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并不是简单的勾勒,却也没有浓浓的笔墨,而是流露着童年的快乐,甚是打动人心。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些景色,不仅让鲁迅回味,更让我心动。我想鲁迅的童年,是多么快乐,多么幸福,甚至有点怀疑鲁迅童心未泯。而当鲁迅上学后,也并非不快乐,而让人觉得是另一种趣味。“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一回事?……”这是鲁迅的话,让人看了,先是一笑。并不是笑鲁迅的无知,而是对他求知的肯定和赞赏吧,再者是一思,那就是对“怪哉”的思虑了。能让人深入其境地去感受这篇文章,我觉得是最大的成功。
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已经是年过半百,可其中流露的感情,是那么真挚,仿佛就在眼前,看在眼里,刻在心里。我想,这不只是因为实有其事,更重的是鲁迅对童年的怀恋和憧憬。
扑蝴蝶、捉鸣蝉、采荷莲……这是谁没有的童年?课堂开小差、收藏爱书、问一些无厘头的问题……又有谁的童年没经历过呢?可是,又有多少童年留在心底?又有多少童年被遗忘?童年,留不住,最后只洒落在记忆的长河上。
人生固然是美好的,可怎样去感受,怎么去理解这些美好呢?文章虽然没有提到任何的观念,可是却不禁让人深思,对童年的深思,对人生的深思。或是记忆,或是怀恋,总是美好的,就算是曾经瑕疵。悠悠童年,承载着太多的美好和思念,我们真应当去好好感受。
我再次拿起了《朝花夕拾》,读起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像是走进了百草园,走进了三味书屋,走进了童年……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每次,翻开手中的这本《昆虫记》,阅读到书中作者潜心研究昆虫、观察昆虫的一幕幕时,我总是会被他所折服,《昆虫记》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文章的语言浅显易懂,为我们介绍了昆虫世界的各种趣闻逸事,是一部集知识、趣味、文学、哲理于一体的散文集。这本书精选了有关红蚂蚁、蜜蜂、蝴蝶、螳螂、金步甲、蜘蛛等各种较为在生活中常见的昆虫,让我在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中学习了科普知识。
那么,我就说书中的建筑大师迷宫蛛吧。迷宫蛛也叫作圆网蛛。它是个无与伦比的纺织工人,它用蛛网来猎取那些自投罗网的小虫子们,坐享其成,可谓“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它的身体是灰色的,胸有两条宽阔的黑色饰带,饰带中间夹着白道子和褐色的斑点,不过到快要产卵的时候,圆网蛛就要搬家了,它结的丝囊色泽鲜亮、外观富丽精致。
在圆网蛛产完卵后,它最伟大的任务已经完成了。大约在九月中旬,小蜘蛛们卵化出来了,但它们要在这个袋子里过冬。岁月无情,母蜘蛛的食量渐渐小了起来,体力也不足了,虽然如此,它还能维持四五个星期的寿命。但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它继续拖着蹒跚的步子不停地巡视。最后。在十月底的时候,它用最后的一点力气替孩子们咬破巢的墙壁,精疲力尽地死去了。
读到这里,我觉得母蛛尽了一个最慈爱的母亲所应尽的全部责任,我十分感动,母蛛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母蛛伟大的精神让我想起一句名言:世上最伟的力量就是母爱。
想到自已的母亲,在我的成长道路上,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总是鼓励我,帮助我,我要感谢她。将来,我也要向她对我一样地对她好。
我上小学四年级了,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报了一个阅读班。有一天,老师搬来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借了新华书店的书目。上面有一本书,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过下次要是我买《汤姆叔叔的小屋》她也看。
我就向老师借了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就情不自禁的把它带回家。里面的人物有丽莎、克鲁伊大婶、汤姆叔叔、赛尔比太太、赛尔比先生、吉琳、欧菲丽小姐等等。我还知道它的作者是斯托夫人。
赛尔比太太对仆人最好了,她最喜欢丽莎了。赛尔比先生明明过着快乐的生活,最后居然把汤姆给卖了。克鲁伊大婶是汤姆叔叔的妻子。丽莎是赛尔比太太的仆人。吉琳是汤姆叔叔的新主人,但是,吉琳最后死了。欧菲丽小姐是吉琳的姑姑。我最喜欢吉琳、赛尔比太太、汤姆叔叔、欧菲丽小姐、克鲁伊大婶等等。
我还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反映的主要事情: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相信上帝掌握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变,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不愿意连累其他的奴隶而放弃了逃跑的机会。
今年暑假,我看了《昆虫记》一书,我获得了许多收获,
这本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从事研究昆虫学,他用了一生的精力,长期在荒山野岭收集了成千上万种昆虫的资料,如: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成长过程等等。最后撰写了科学巨着《昆虫记》。
看完了这本书,我认识了捕食高手螳螂、爱美的被管虫、快乐的蟋蟀、挖隧道的矿峰、不会迷失方向的蜜蜂、环境清洁工绿蝇、有两颗毒牙的狼蛛、“小鬼”恩布沙、吃枯露菌的甲虫、捕食苍蝇的捕蝇蜂、娇小的赤条蜂、喜好唱歌的蝉……
其中,我觉得最有趣的昆虫就是松毛虫了!它们也叫“列队虫”,至于它们为什么叫“列队虫”呢,你先好好想想,再来看我的答案吧!看!第一条松毛虫走到哪,其余的就跟到哪,
它们排着整齐的队伍,中间没有一点儿空隙。它们总是单行排,无论第一只松毛虫走的路弯弯曲曲、打转,后面的松毛虫依然照做。就算是在原地打转了几天几夜,它们也都照着第一只松毛虫做。松毛虫走路是都会一边走一边吐丝,这些丝都是让它们回家时会更方便。现在知道他们为什么也叫“列队虫”了吧!。瞧!这些小昆虫是多么的有趣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昆虫世界也有许多好妈妈,它们为自己的儿女们到处寻找食物,就算在去世之前,也时刻为自己的儿女们着想。比如捕蝇蜂妈妈,它的孩子会越来越大,食量也越大,捕蝇蜂妈妈就得出远门给宝宝找食物,如果找不到,宝宝就会挨饿。直到宝宝完全长大,繁忙的妈妈才可以松口气。我的妈妈也一样,她每天辛苦地工作,照顾我们,时刻为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操劳。
听完了我的介绍后,你已经迫不及待地要来看这本书了吧?说不定你的收获比我还要多呢!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文学家法布尔(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的代表作,一套书籍共有10卷,每卷里有许多不同的章节。它用生动的语言介绍了各种不同的昆虫和它们的生活习性,比如:节腹泥虫竟能让猎物一动不动,毛刺砂泥蜂会为黄地老虎幼虫做手术,石蜂特别的进食和产卵方式, 砂泥蜂和燕子为什么喜欢在别人家筑巢, 松毛虫为什么总是一丝不苟结串而行, 而圆网蛛织的网不仅结实更像是一幅有规则的几何图案……
这些书不仅描写各种昆虫的特性,还引入了许多生物知识和专业术语,读起来还是挺花时间的。我刚完成了第一卷《高明的杀手》 ,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关于“圣甲虫”的。我喜欢它的原因是这一章节不但完整地描述了圣甲虫的外形,而且还拟人化地描绘了圣甲虫找粪便、做粪球和推粪球等一系列动作和故事,比如:圣甲虫会争先恐后的挤到最前面,有的梳耙表面的粪便,有的往下挖,寻求更好的粪便;圣甲虫在推粪球时常常会有“热心的合伙人”来相助,可它真正的目的不是帮助,而是想要抢走这个本来属于原主人的粪球;当粪球推着推着不小心被固定在一枚大头针上时,两只圣甲虫就会合力从粪球底部拱粪球,可是如果大头针太长,圣甲虫拱不出粪球来时,他们就会立刻放弃,因为他们想不出其它更好的办法了……
我觉得这是一篇关于昆虫的佳作——作者知识非常渊博,更可贵的是,法布尔把对昆虫的介绍简化成通俗易懂的语句,并且适当地加入自己的观点,还为书中出现的昆虫们配上了精美的插图,整本书像一本字典,又像一本童话书,让我这样的小读者也能读懂这些文章,帮助我走进奇妙的昆虫世界。就像书中所说的,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看了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昆虫。
读《夸父追日》我才知道:夸父不喜欢黑暗,他喜欢光明,《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他看见太阳每天都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便决定去追赶太阳,把太阳抓住,想让它永远的固定在天上,想让大地一直充满阳光。
夸父追到了太阳那儿,忽然间,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于是,夸父俯下了身子,把黄河、渭河的水喝的一滴不剩。可他还是渴,就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
可是,夸父还没有到大泽,他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的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了巨响。夸父看着西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把手杖向前一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上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是一片鲜果累累的桃园,是夸父的手杖变的。树上有鲜美的桃子,可以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力前行!
想必大家都读过《弟子规》吧,《弟子规》里的资料蕴藏着许多道理,只要我们反复回味,就会有许多体会了。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意思是:父母呼唤,应及时回答,不好慢吞吞、很久才回答,父母有事交代,要立刻动身去做,不可拖延或推辞偷懒。读到那里,我觉得自己没有做到……关于爱情的签名
有一次,妈妈一个人在家里大扫除,而我在做妈妈布置的“海量”作业。经过两个小时的“拼搏”,我最后把“海量”作业给消灭了。没想到,我刚刚写完作业,妈妈就叫道:“阿怡,帮妈妈洗洗拖把吧!”我听了,说:“妈妈,我刚刚才把作业给做完,手都麻了,你又叫我去洗拖把,我很累啊!”妈妈说:“我干了一天的活,可把我给累坏了,叫你去洗拖把都不肯去。唉!”我听了,又说:”下次大扫除我就和你一齐干活,这总行了吧!”妈妈听了,说:“唉!算了,你还是好好学习吧!”
此刻回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很对不起妈妈。妈妈期望我能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就什么家务活都不让我干,全部家务一向都是她做的。此刻,妈妈很累很累,叫我帮她洗个拖把,我都不肯。唉,妈妈上班回来已经很累了,回到家她还要忙个不停,我又何曾帮过她干过一点活呢?平时,我在看电视的时候,她叫我回去复习,不好再看电视了,我都是慢吞吞地去做,有时甚至不听呢,净和她“唱反调”。妈妈处处都为我着想,可我根本就没当一回事呢!但是,我此刻决定改变自己,要做一个好孩子!
今后,我必须会做个懂事、听话、勤劳的好孩子,学会帮妈妈分担辛苦,让妈妈不再为我的学习操心。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自从我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夸父没必要那刻苦的追赶太阳,因为太阳是永远都不会离开我们的,啊!原来夸父不喜欢黑夜,我也觉得他也不喜欢黑夜,那夸父不想想到了黑夜太阳就要休息,夸父是每天都看到太阳在天空,那要是每天都是白天,那我们还用不用休息了,我真是太讨厌夸父了,因为每天都追赶着太阳,烦不烦呀!也不知道太阳散步很久了之后就回去休息,那要是太阳每天都不休息那不是该累死了,夸父一点都不了解太阳!
但是我还是觉得夸父很刻苦,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夸父就已经追到那儿了,那样的速度是多么的快呀!
但是一抓住了太阳,那要是太阳几年都不休息的话那还怎么照射大地呀?夸父还想到了黑夜太阳躲到哪里去了,肯定是休息了。
我更觉得夸父实在是太傻了,因为夸父那么有情有义的追赶太阳却自己牺牲了,那要是不那样追赶太阳自己还能活很长时间。
我们也不喜欢在黑暗生活,夸父的做法也是对的。
大家好你们还记得我吗,对了我就是李高润,今天我读了张老师给我们发的大语文书上的《夸父追日》。
我先给你们讲一讲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很高很大,他的腰围比一百个西湖还大呢!就别说他的身高了就算是一千个西湖竖过来然后在加上一千个泰山也不如他高,可是夸父有一个实现不了的爱好就是希望太阳永远在天上,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被渴死的,对了夸父我因为是个笨拙的巨人想不到夸父既然跑的风一样快,一站眼的功夫就能跑两千米,要是我们人类走的话那需要走上几百天呢!他的胃口也是十分惊人,他既然能把黄河里的水全喝没了呢,还不解渴,就这样夸父他不断的坠崖追就这样,跑呀跑眼最后夸父活活的累死了,它的身体变成了很多的高山还有桃园,只要是快富死在那里的地方,哪里的他自就会越长越大,啊,夸父真是个为人力造福的大好人呀!
传说古代有个叫夸父的人,他曾经跟太阳赛跑。他拿着木杖,死命的追赶太阳。途中,他感到异常地焦渴,便喝干了黄河和渭河里面所有的水,却仍无济于事,于是便往北想去渴一个叫大泽里面的水,但是他还没有走到那里就在半路里渴死了。
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但是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
上一个暑假的时候,我打算每天写一篇日记,结果只写了16篇就觉得没有意思了。有一次,我下决心要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一遍,结果只收拾了一些书就不想再干了。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毅力的表现。但是我却知道取长补短的道理,我想我应该学习夸父身上的那种坚定的毅力,让自己能够在做事情时变得持之以恒起来。
夸父或许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或许是后人的笑柄。但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正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坚定信心的真实写照。
夕阳如血,照耀着大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流着汗水,咬着牙齿,死命的追赶着天空中的太阳。他的身后有一大串脚印,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位英雄所走过的每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