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完一部作品以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观后感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观后感吗?这次为您整理了法眼观后感(精选6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前两天我看了《法眼》之"与阳光同行",令我感叹不已!在这几天的节目播出中,让我印象最深,感慨最多的就要数第二天的"与阳光同行"之"离家的冲动"了。
第二天的节目一共举了两个例子来说,第一个是:一个叫小敏的17岁女生,本来应该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可是她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由于父母长期的在外地打工,所以小敏的成绩一直不好,父母看她成绩这么差,便经常打她。小敏看他们这么不在乎自己,于是想用离家出走来引起他们的注意。有一天,小敏在上课的时候开小差,被老师发现了,一下课,老师立马给小敏的妈妈打了电话,小敏知道了,心里想回家肯定又要挨打,于是拿着交校服的钱150元去网吧上网。在网吧玩了几天后,钱花光了,认识了李某,李某让小敏到他家睡觉,小敏答应了,后来两人发生了关系。过了许久,小敏的父母找到了她,可是父母强硬的态度让小敏和李某回了老家。之后小敏生了两个孩子,不久,李某抛下她自己走了,小敏也没有钱,只好去偷,没有想到被警察抓到了,小敏很后悔。
当我看完这个例子之后,我想说母亲对一个17岁女生来说是一个意义非常重大,我们都不知道以后她会不会做好这个责任。如果当初小敏没有一意孤行的离家出走,就不会去上网,遇到李某;如果没有遇到李某,就不会在17岁就生下两个小孩;如果小敏没有生下小孩,就不会去偷东西,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如果家长没有因为孩子成绩不好而打孩子,孩子就不会离家出走;如果没有离家出走,就不会缺钱花;如果没有缺钱花,就不会去偷窃;如果没有去偷窃,就不会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就不会走上一条不正确的道路!
还有一个例子是:黄某和张某一个15岁,一个17岁,父母不让他们在一起,他们便决定离家出走。张某拿了家里的2000块钱和黄某在外面租了一套房子,没想到租完房子后,手上的钱却所剩无几了,但他们坚信只要出去工作就一定能养活自己。黄某因还不满16周岁,没有人肯收她,而张某也只是得到了一份搬运工的工作,张某做了一个星期,从小娇生惯养的他做不惯,只好辞职。他们没有钱了,只好去偷,却被监控摄像头给拍了下来。后来,张某进了牢,而李某因还不满16周岁,没有进牢,两人都很后悔。
看完了第二个例子,我想说:这两个人如果当初没有不听父母的话,没有离家出走,也许他们还在学校里开心的上课,就不会去偷东西来养活自己,就不会走上一条不归路,就不会坐牢。如果当初两人的父母没有用强硬的方法来逼他们分开,就不会使他们离家出走;如果当初他们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好好地谈一谈,也许这一切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父母和孩子之间如果没有沟通,就会彼此产生矛盾,如果没有及时的把这些矛盾解开,矛盾就会升级,变成离家出走,偷窃坐牢等事件。父母与孩子之间一定要沟通,当孩子做的不对的时候,要对他提意见,而不是打他骂他,如果使用暴力,会让孩子更加叛逆。孩子们不要动不动就选择离家出走,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而换来一生的痛苦和后悔!
暑假法眼观后感
2013暑假法眼观后感(一)
青春是稚嫩而迷茫的,我们需要正确的引导和辩知能力。道德是准绳,而法律是戒尺,为我们衡量是非善恶。
看了法眼栏目,生动的案例与深刻的教训发人深省。内容不再赘述,我们要探讨的是如何预防犯罪。
不良行为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如夜不归宿、旷课、酗酒、赌博、抽烟等。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
其次,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最后,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以上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适当删减,调换顺序,你懂得~)
(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在法眼栏目中,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侵害校园犯罪的主要类型有盗窃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 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第三、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我们应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预防犯罪,奋发向上,茁壮成长,以健康的人生去迎接未来!
《法眼》观后感作文精选
今年暑假我看了《法眼》系列节目之,《与阳光同行》,在收看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也明白了很多。在《与阳光同行》系列节目里四个小故事中的一个故事,不仅让我影响深刻,而且还给了我许多震撼。
这个故事的的大致内容如下:小辉每天都用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却被一些社会上游手好闲的大哥哥看见了,于是便威胁小辉,叫小辉每天给钱并且不能告诉老师和爸妈。终于有一天被爸爸发现,开始小辉不敢讲真话,在一次又一次的'谎言被戳穿后,小辉最后讲了真话,小辉爸马上报警,警察抓住了几个威胁打击小辉的大哥哥。故事虽然圆满,但对我的启发深刻,主要告诉我们,以后遇到什么事情要及时告诉学校老师和爸妈,不要被人家利用,平常放完学不要在路边玩耍,及时回家,不要跟不认识的人讲话,遇到危险要大声呼叫或报警。
同学们,如果这件事发生在我们身边,你们会怎么做呢?有的同学说:“我可以抓住一切机会,撒腿就跑。”假如跑不掉呢,难道就乖乖的把钱献给他们?有的同学说:“我和他们拼了,就是不把钱奉上!”这样一来,可能自己的生命安全就受到威胁了。有的同学说:“告诉爸爸,让爸爸狠狠的揍他们一顿!”……那么哪种方法才是最可取的呢?我觉得最正确的方法是:当第一次被敲诈时,装作妥协,把钱给他们,记住他们的相貌、佩戴的校徽,然后告诉班主任或者爸爸妈妈甚至可以告诉警察叔叔,让他们来保护自己。
花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它应当是由美好回忆交织成的绚烂斑斓的色彩。然而,社会的复杂多变逐渐迷离部分少年的双眼,他们的花季也不再是明快多姿的彩色,随着心理的波动,渐变成了黯淡的色调……少年犯罪后更需要引导他们自己深刻地认识、反思自己的错误,并且不能对未来失去信心。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及时自新改过,从阴霾走向阳光。还有,千万不要忘记“法制”这两个字。
好人,坏人,总是在一念思量。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为自己,为家人,为社会负责。加油!
法制教育频道《法眼》播放了有关青少年成长之惑的“青春的阴霾”这档节目,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
比如节目中有一位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就像一个无底黑洞,被卷入其中的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和母亲吵架,又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最后甚至离家出走。一位好心的女同学来劝告他,可他不仅听不进去,还丧心病狂的把这个同学杀死了。多么美好的少年时代,但他却因为没能把握好自己而抱憾终生。一念之差,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父母、老师对自己的期望。
还有一位有着幸福家庭的花季少年,他本以为能快乐地度过少年时代,但毒品这个可怕的东西却打碎了他美好的梦想。经不法分子的引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这一吸,便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染上了毒瘾,还经常与一些不法分子来往。他大手大脚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无情的毒品而将自己家里的钱全交给了不法分子,还将自己的花样年华交给了禁毒所。
据调查,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达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天啊,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据!
教育频道《法眼》让我无法忘怀,那一幕幕可怕的镜头,也让我的心难以平静下来。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更要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学校三番五次开展了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教育宣传活动,希望大家不要掉以轻心,要切切实实将安全与法制牢记于心,吸取那些触目惊心的事件所带来的教训,把握自己,远离危险,为自己的“一生平安”而付诸行动。
寒假的时候,法制教育频道《法眼》播放了有关青少年成长之惑的“青春的阴霾”这档节目,我想每个人从中都会有所触动,有所惊醒。
比如节目中有一位原来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因为父亲的过世而借网络消愁。可谁知,网络就像一个无底黑洞,被卷入其中的他就像变了一个人: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还经常和母亲吵架,又养成了逃课去网吧的坏习惯,最后甚至离家出走。一位好心的女同学来劝告他,可他不仅听不进去,还丧心病狂的把这个同学杀死了。多么美好的少年时代,但他却因为没能把握好自己而抱憾终生。一念之差,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父母、老师对自己的期望。
还有一位有着幸福家庭的花季少年,他本以为能快乐地度过少年时代,但毒品这个可怕的东西却打碎了他美好的梦想。经不法分子的引诱,他认识了毒品,并吸食了,这一吸,便一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他喜欢上了毒品,染上了毒瘾,还经常与一些不法分子来往。他大手大脚把家里的钱换成了毒品。他为了无情的毒品而将自己家里的钱全交给了不法分子,还将自己的花样年华交给了禁毒所。
据调查,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达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天啊,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据!
教育频道《法眼》让我无法忘怀,那一幕幕可怕的镜头,也让我的心难以平静下来。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更要把握自己美好的未来!
学校三番五次开展了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教育宣传活动,希望大家不要掉以轻心,要切切实实将安全与法制牢记于心,吸取那些触目惊心的事件所带来的教训,把握自己,远离危险,为自己的“一生平安”而付诸行动。
今年暑假,我观看了《法眼》“致青春”节目。故事的主人公与我们一样,都是十二三岁的花季少年,遗憾的是,他们的青春之花过早地凋谢了。
看完节目,我发现不论是因交友不慎误入歧途的毒品少年,还是沉迷网络抢劫杀人的单亲少年,亦或是离家出走的花季少女,都是因为家庭爱的缺失。如果父母能多关怀和帮助,能多沟通和交流,结果会是这样吗?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恩爱,家庭和谐,孩子自然幸福快乐,他会去吸毒吗?会去抢劫吗?会出走吗?主人公小张因为父母离异,父亲觉得愧疚,对孩子物质方面有求必应,没有从情感上关怀、沟通,孩子变得冷漠、孤僻,对父亲的辛劳视而不见,后来迷上网络游戏,没钱花想到抢劫,一时冲动勒死了朋友,进了监狱。又一个主人公陈某,也是因为父母不合,偶然的机会吸食毒品,一发不可收拾……
因为缺少家庭的温暖,主人公小姚上网聊天交友被骗,“一失足成千古恨。”留守少年小宁长到十几岁没见过父母几次面,父母在他的心目中变得模糊,可有可无,因朋友一句不经意的话触动了心灵深处最敏感的神经,丧失理智,一时冲动,拿刀捅人,造成伤害罪。
“人之初,性本善。”一个纯净的孩子来到世上十几年就成了恶少,难道父母不应负主要责任吗?“养不教,父之过,”父母既然给了孩子生命,就要把孩子培养成人,用爱守护孩子的成长。
与他们相比,我是多么幸福。沐浴在阳光下,享受着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健康成长,让青春之花绽放光彩!
看完福州电视台《 法眼》 电视节目,我很受教育。
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可能因为一念之差而将自己美好的未来毁于一旦。
在法眼栏目中,那些青少年正是因为没能在关键时刻把握好自己,才让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节目中,有一段[行走生命线],对我震撼很大。在生活中,许多人就是因为赶那一秒钟,而丢失了性命
。遵守交规,注意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哪怕是上学迟到,也不能闯红灯或者超速行驶。有一件事故
,就是因为司机想在红灯之前过去,超速行驶,骑电动车的男生是因为赶时间,就闯了红灯。司机开得太
快,没办法刹住车,就把人拦到了30米以外,男生当场死亡。据说,死亡的男孩才19岁,是想去赶生
日会,而抢了那一秒种。所以,在行走路上,我们要按照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
20__年7月在新疆塞里木湖畔,大夏天里天山上还积着白雪呢。
还有一些少年,因为追求时尚,好面子,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有一位叫小洋的男孩,喜欢在同学面
前逞能,就天天请客,到酒吧里玩,后来钱用完了,因为好面子,就去逞威风,抢劫。被判了两年劳动教
养,他现在劳教所悔过自新,重新做人,教训非常深刻。
最后,我向大家说一下身边的诱惑。在我们乌山小学周边有很多小摊卖烧烤、油炸食品,学生们一放学就去买。有的说,是因为饿了,想填点肚子。其实,这些油炸食品是有毒的。还有的学生接受朋友的邀请,去酒吧、网吧。乱消费,不慎误入歧途,毁了自己的一生。比如一个叫冰冰的女孩,因为接受了朋友的邀请到酒吧玩,喝了很多酒,遇到了不认识的人,还吵了架,打了那个人,把他打死了,最后冰冰受到了法制的制裁。有的人去河塘游泳、嘻戏,并且没有大人的陪伴,独自和朋友一起去游泳,极有可能意外死亡。所以,我们每个人要抵制身边的诱惑,要不然会毁了自己的一生。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把握好自己的现在,珍惜生命,热爱生活,努力学习,为自己创造美好的人生。
20__年7月到新疆土鲁番维吾尔族家中做客,维族少女也很温柔漂亮哦!
20__年7月在新疆火焰山,当天当地的气温超过摄氏45度,热啊。————
昨天是十二月四号——法制宣传日,晚上我看了中央一台播出的《法制的力量》的晚会。
节目中讲述了农民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利益,通过法律他们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辛苦钱。
吻你、晚会上最令我感动的是——救助那些被拐卖儿童的叔叔、阿姨们,他们在网上开通了“宝贝回家,寻子网”。为那些丢失孩子的人们提供援助,他们把有限的力量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演绎这不抛弃不放弃的传奇。
晚会上还讲述了很多令人感动的人物和事迹,我就不一一讲述了。
通过观看这期关于法律的节目,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力量。我们每一个人从小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树立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我要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不贪图享乐,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法律是正义的,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今天我们收看了法制教育节目,有小品,有快板,都是有关法律的节目,我看了受益匪浅,第一个节目是小快板,第二个节目是《我们都守法》的小品,第三个节目是《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主要内容是一个中学生在歌舞厅唱歌赚钱,她赚够了学费,想回去念书时,老板不让他回去,老板就把那个中学生关在屋子里,不给她吃饭,过了两三天,老板递给她一杯水,如果她再唱一次歌,就放她出去。那个中学生不愿意,不经意间喝了那杯水晕了过去。过几天老师找到了那间歌舞厅,找到了那个学生,封了那家歌舞厅。
一个人如果犯罪在监狱里呆上两三年,这种经历会在他往后漫漫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个污点,更会在他心里造成一个阴影,他会看到受害人家属憎恨的目光,看到别人憎恨的目光,亲人疏远你,朋友疏远你,即使你有了觉悟,有了改过自新的决心,也不可能找回你曾经拥有的,曾经你学法守法,如今你知法犯法,曾以你有远大的抱负,如今一切已经成了泡影。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新一代的中小学生,既要学法,更要守法,不能知法犯法,不能以身试法,法律是我们永远不能逾越的底线,不能认为未成年人犯法不用判刑,你将会在别人眼中看到你真正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