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作文(精选30篇)
为了了解《水浒传》,我特别到书店买来了原著,并且对其反复研读了多遍。
小说描写的是北宋时期宋江领导的一支起义军形成、壮大至失败的全过程。小说以太尉高俅为中心,刻画出了各个地区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和恶霸。比如:镇关西、蒋门神、西门庆等等……。他们一个个面目狰狞,使整个社会暗无天日,民不聊生。所谓“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事实,在小说中得到了充分的反映。小说中以大量的笔墨塑造了林冲、鲁智深、武松等一大群梁山英雄的形象。小说中智取生晨纲、大闹清风寨、倒拔垂杨柳等一系列故事情节都描写得绘声绘色,引人入胜。
在梁山的108将中,我觉得最不完美的要数宋江了。他接受招安,虽然处于好意,一来为兄弟们找个归宿,二来可以名正言顺地去精忠报国,铲除奸臣。可是皇帝却还是把宋江一伙人视为草寇看待,招安只不过是皇帝想利用宋江等108将为工具,去扑灭各地区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其中在攻打方腊时,梁山众人损兵折将。两头蛇解珍、中箭虎丁得孙等正偏59员将领战死沙场。船火儿张横、青面兽杨志等正偏10员将领半路病亡。燕青、武松2人不愿要什么封赏,各自奔东西去了!最后只有27人如期返朝。而宋江、卢俊义等5员头领又先后被四大奸臣所害死,上演了一出遗恨千古的悲剧!
读完这本《水浒传》后,我的感想很深。如果宋江不去谋什么招安,而是去联合江南人马一起反抗昏帝,那么我相信,最后的结果一定是天下的百姓都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在方腊与儿子方天定入刑场时,有一位诗人不仅发出了感叹:“宋江重赏升官日,方腊当刑受剐时。善恶到头总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但我却觉得宋江的“善”并不是真“善”,与此相反,方腊的“恶”也不是真“恶”,而是为了打击昏庸无能的皇帝,为天下的老百姓造福!不知大家可有同感?
暑假期间,我读了《柳树间的风》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位癞蛤蟆少爷非常有钱,它有自己的蛤蟆庄园,有自己的汽车,船库,马厩,宴会厅······它虽然很有钱,但是它因为偷了一辆非常漂亮的汽车被关到了又暗又臭的地牢里,不肯吃饭。这位狱卒有个女儿,是个可爱而且善良的姑娘,她经常帮爸爸干点他工作上的轻活。小女孩喜欢动物,她有一只金丝雀,几只花斑鼠和一只转个不停的松鼠。这位心地善良的姑娘很可怜这只癞蛤蟆少爷,便恳求爸爸让她来照料这个可怜的怪兽,她的爸爸同意了。小姑娘把癞蛤蟆少爷变成一个洗衣妇女 ,顺利的逃了出来。癞蛤蟆少爷突破了重重难关,终于回到了家。回家后,洗心革面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朋友们非常喜欢它。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骄傲可能毁了你的一生。
小老虎聪聪是个不爱学习的小孩,他总是捣蛋,经常旷课,老师和家长都拿他没办法。
聪聪自己也很烦恼,因为他觉得读书太没意思了,“读书”这两个字刻在他的心里,让他感觉特别喘不过气来。
虎妈把聪聪的表现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一天,虎妈把聪聪叫来,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你每天都是捣蛋、旷课。经常这样怎么行。长大后就不能赚钱养家,只能靠别人混日子了。你要不这样,一个学期内,我希望你能每天坚持上学,不旷课,不捣蛋,考试考高分……如果你能做到这些,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
“真的吗?太好啦,我的愿望是不用上学,耶!”聪聪乐得一蹦三尺高。
“这孩子真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虎妈是想通过这个承诺来让聪聪明白读书的好处,在努力的高分时,自己也会渐渐喜欢上学习的。“聪聪太小,还不懂。”这是虎妈的观念。虎妈不知道这个计划能不能成功,不过也得试试。
一个学期很快就过去了,聪聪果然做到了虎妈提出的要求,虎妈也要实现聪聪的愿望啦,虎妈叹了口气,说:“儿子,你下学期不用上学了。”聪聪跳着到虎妈面前,说:“妈,我要上学,因为现在我太爱上学了。我要改愿望,从现在开始我不再是以前调皮捣蛋的聪聪了,我要加油!”
虎妈的眼睛里发出无限的光彩,抚摸着聪聪的头说:“你真乖!”
虎妈的办法成功了,最高兴的肯定是她啦!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假期里,抽时间拜读了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先生所著的《海底两万里》这本名著,感慨万千。
凡尔纳先生一生写了六七十部科幻小说,成了世界上拥有读者最多的科幻小说家。而《海底两万里》写于一八七零年,是凡尔纳著名的科幻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其中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
在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里还在想:这无非是一本科幻小说,随便翻翻吧。可是在翻的时候,却深深地被它的内容所吸引。
这部小说叙述了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这部作品集中体现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
最令我佩服的是凡尔纳先生的想象力。一八七零年小说出版的时候,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可是他成功的塑造出了***号潜水艇。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才制造出了真实的潜水艇,这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
书中都包含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地理和地质学的知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告诫了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彩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整个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不断出现在他们的生活中,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男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男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男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马贡多百年的变迁和布恩地亚家族的兴衰荣辱,是整个拉美社会变迁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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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流泪的样子是怎么样的?生命为什么会流泪?……一连串的问题浮现在我的脑海。阳光姐姐写的《生命流泪的样子》,为我解开了这一连串的问题。
在读了《生命流泪的样子》的时候,我的眼睛渐渐模糊,泪水也忍不住的从眼眶里跳出来。由于欣怡的妈妈得了一种怪病,使全家人一下子掉进悲伤的深谷。还是娇嫩之花的欣怡,也因此而受到打击,生命也开始流泪了。同时,在她身边的同学,有的挖苦她,有的再次打击她,让欣怡受了一次又一次的伤,有的同学见她受到如此大的打击,关心和安慰她。那些打击欣怡的同学,却没有体会到欣怡的痛苦和悲伤,而欣怡也在同学的挖苦之中渐渐长大和变得坚强了,也懂得了生命是多么的宝贵。虽然,欣怡的妈妈最终还是离她而去,但是妈妈对她的爱,却始终在欣怡的身边停留着。人虽然不能永恒,但是爱却可以做到。
最让我感动的是,妈妈在与病魔战争的时候,被人误解她变了,也要坚持让欣怡变得坚强,不再是娇嫩之花。妈妈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要完成的伟大使命就是:母爱。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到日夜为我操劳的爸爸妈妈,我应该渐渐长大,让爸爸妈妈少为我操劳。并且要珍惜生命,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爸爸妈妈。
合上书本,在我生命心灵最深而又柔软的地方,那颗爱的火种,擦出了爱的火光,渐渐地怒放燃烧。心灵里那一根根爱的亲选,也被轻轻地拨动着。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首先来说说孙悟空,在《西游记》中孙悟空是那种不畏强权,疾恶如仇的人。孙悟空生性淘气,不甘被压迫。不愿屈从于无助的现在。他听说所有生灵都难逃一死,只有神仙才能长生不老,就毅然横渡大洋,拜师学艺。他并没有向玉皇大帝低头,而是勇敢地直闯云霄。虽然被压在了五指山下,却也从未泯灭过希望。他疾恶如仇,在护送唐僧取经路上将一伙强盗杀死,却遭唐僧训斥,一时不平,跑到东海龙宫来逍遥,但后又经龙王劝说,想到唐僧对自己的救命之恩还没报答,决定护送唐僧直到西天。却被唐僧套了紧箍,念了咒。他在盛怒之下,欲杀唐僧,但想到自己的使命,还是忍住了。他一双火眼金睛,能辨妖善,为保护唐僧孙悟空不止一次落入火海,可是他依旧不屈服一切。也许,唐僧因为种种原因误解了孙悟空。但是,孙悟空并没有忘记师傅的教导和救命之恩。在和妖魔鬼怪的每一次战斗中,都要靠他冲锋陷阵,或是去搬救兵。我想:到了最后唐僧也被他感动了。
终于,孙悟空成功了,在经历了许多困难以后,孙悟空再不是当年的猴子了。他是一个佛,他的头上冒出了金光,他终于能长生不老了。
鲁达又名鲁智深,他因为不耐烦酒店隔壁一位姑娘的啼哭而了解到镇关西的恶行,他嫉恶如仇的本性便激发他要去教训镇关西。他来到镇关西的肉摊前生事——第一次要了十斤瘦肉末馅子,第二次要了十斤肥肉末馅子,第三次便与这镇关西打了起来。几拳下去,像鲁达这般武功高强又莽撞的角色,镇关西还会有命在吗?这时鲁达的聪明又使他装作没事一样故意气冲冲的走了,之后便赶快收拾行李逃跑了。这就是妇孺皆知的“醉打镇关西”的故事。集聪明、善良、嫉恶如仇但莽撞于一身的鲁达,在我的现实生活中其实也出现了像鲁达一样的人,只是他没有鲁达那样幸运而已。
那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是我深有感触。,里面说的是:一个妇人她的钱包被一个抢劫犯抢去了,于是她大呼:“救命呀!快来人呀!有人抢劫呀!”旁边的人们都不想惹麻烦,于是还是旁若无人的看着这个抢劫的人从身边跑过。这时,有一个勇敢的青年突然冲了出去,去追那个抢劫的人。我看见那位青年把抢劫犯堵到了一个河边。就在这个时候,这个抢劫犯把钱包扔到了河里,趁青年分神的时候便迅速的跑了。抢劫犯跑掉后,这个青年就跳到水里,想要捞钱包,这时家人都松了一口气,想着这件事情应该会有一个好的结局。谁知我们看到的只有青年的尸体,原来他并不会游泳。大家都很难过。我们想:其实他本来可以找一个会游泳的人下去的,但是这个青年太莽撞了,才导致了他英年早逝。
所以通过这两件事情,我们一定要明白: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莽撞行事,要用大脑去思考,要三思而后行。
其实人生也是一样的,我们都要用智慧小心翼翼的走出我们人生的每一步,不能意气用事,在做事情的时候要想想我们究竟该不该这样做,这样我们人生的棋局才能走出辉煌的每一步。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作者以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生活展开描写,深刻的展现了当时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者非常巧妙的运用了神话故事及民间传说展现出一个神奇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早在两百多年前,此书一出就惊动了当时的社会高层。一边是烧书,一边是捧书,一边是“伤风化”的淫书,一边是“风情旖旎”的奇情书。
其实我倒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一败涂地的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当然在地主阶级的两个叛逆者企图主宰自己的婚姻与命运,结局必然是悲剧性的。
先说说林黛玉的个性与思想。她“孤傲自许,目下无尘”,同周围的环境表现出明显的不合拍,“所以贾府里除了宝玉这个知己是很少有人喜欢她的。”“一年三百六十日,刀剑双寒严相逼”,“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教污淖陷渠沟”。一首葬花词就写尽了周遭环境的污秽,逼迫的激愤和对茫茫前途的绝望与哀愁。她的尖酸刻薄和好哭的特点,也源于此。是一个具叛逆精神的贵族少女的典型。
而贾宝玉也是一个精神叛逆的典型,作为大观园里的富贵闲人,贾宝玉自然有许多公子哥儿的习性,在他身上深深地打着贵族地主阶级的烙印。但是,他同贾珍,贾琏,薛蟠之流相比,确实别具一样的性情。他不走所谓读书应举,出仕做官,立身扬名,光宗耀主的正道,反而攻击那些热中于功名利禄,仕途经济的人。骂薛宝钗等劝他留心仕途经济的话是“混帐话”,更是做出翻案的文章:“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写渣滓浊沫而已。”他甚至怨恨自己“为什么生在候门之家?绫锦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枯株朽木;羊羔美酒,也不过填了我着粪窟泥沟:富贵二字,真正把人荼毒了!”这些思想与行为与封建正统的观念相对而立,自然为当时所不容。
所以宝黛他们的思想可以说是一脉相通的。她从来不认为宝玉说的那是混帐话,认宝玉做知己,他们的爱情也是建立在这种共同的叛逆精神的基础上。从中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贯穿于他们的思想性格中的对封建正统,特别是对程朱理学以及八股科举的反逆思想;一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也就上对本阶级的前途的一种无可奈何的绝望的感觉。林黛玉也许是因她是个女子,又处于无权无势,孤立无援的地位,所以生存的压力更重,愁与恨也就郁积欲多。一个是希望“一杯净土掩风流”,一个则希望化成飞灰,化成轻烟,或者死后被“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一方面是与周围极不相符的叛逆精神,一方面有对这种阶级产生的绝望感与没落感。
这种叛逆的思想,在当时反映在爱情上是带有相当强烈的病态,畸形,伤感的。也只能落个“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结局了。贾母与王夫人处心积虑策划了一场骗局,硬是要把薛宝钗嫁给宝玉无非是为了使联络有亲的四大家族,亲上加亲,便于扩大自己的政治势力。一旦到了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上贾母即使将自己的命根子,心肝宝贝,置于死地也在所不惜。而宝黛他们却把自己婚姻的希望一再寄托再贾母身上,希望得到贾母的支持与允诺,简直是迂腐,软弱之极。
想想他们用建筑在蔑视封建“仕途经济”的思想基础上的“木石姻缘”,去对抗封建卫道者精心安排的“金玉良缘”,怎能不落个玉石俱焚的下场呢?
悲就悲在我们看尽了这种荒唐的阶级观念产生的爱情悲剧,还是无法避免在现实的社会中仍有被迫门当户对的才能成婚的想法,让婚姻远离了爱情,直至枯萎,永远不断延续着悲剧——
在暑假里我读了《小王子》的书,我被它深深地打动了,长时间地沉浸在小王子的世界里。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写了“我”因飞机出了故障,停在了大沙漠里,这让“我”遇到了小王子,故事一开始就很有趣地开场,讲述了小王子从B612号小行星来,他去了很多小行星,最后因为追求人生的真谛而在地球上消失了。
我想每个人心中都有最重要的事,而且每个人最重要的事各不相同,小王子认为照顾他的花是最重要的事,国王觉得掌控宇宙是最重要的事,爱慕虚荣的人想要有许多崇拜者,追忆过去的酒鬼需要成天喝酒解闷,专心数星星的商人、埋头于书本的地理学家、点灯人都在干着自己认为最重要的事,但是他们好像没有弄懂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让我们看来觉得他们做的事情很可笑,其实细想起来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出现像他们一样的问题,也会犯一样的毛病。最后小王子驯养的狐狸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告诉了小王子本质的东西是用眼睛看不见的,要用心去体会。
我很喜欢小王子,因为他那么纯真、善良、敏感。他为了追求生活的真善美,不顾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细心地关爱他的玫瑰花,让我们记起生活中的责任,他的故事讲述了人生的哲理,告诉我们:要忠诚地对待自己最爱的东西,获得幸福是要付出代价的。
朋友们当你想到了天上的五亿零一百多万颗小铃铛,是不是感到非常的幸福和快乐呢?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学就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充满激情。
读《三国演义》的乐趣。诸葛亮、曹操、刘备、周瑜……….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在不多的兵马交战中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的精彩故事:《空城计》、《草船借箭》、《三气周瑜》………这些故事中有让你高兴的,有让你生气的,特别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令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体会古代英雄人物的聪明才智,这是读《三国演义》的乐趣。
湛蓝色天空中绽放着“白云花”,凝视着远处被雾隐约遮住的青山,眼圈泛红了,泪水涌上,心中被一股暖流包围着,回忆起那刹时间的回眸……
——题记
我的书桌上放着一本《朱自清散文集》,一页一页,一张一张,都是他毕生的心血,那面快被我翻烂的《背影》,更是令我永难忘怀……
一个普通的场面,一个简单的动作,触动了无数读者心中的弦,大家被这平凡的父亲深深打动……
朱自清在回北京时,父亲来送他,火车还没有开走,父亲让他等等,去买几个橘子。朱自清靠窗坐着,看着父亲的背影,心里湿润了。然后,父亲抱着橘子回来了。过月台的时候,因为身子微胖,爬得很努力。父亲蹒跚地走了过来,把橘子放下,嘱咐朱自清好好照顾自己,然后慢慢地走了。他看见父亲远去的背影,流下了眼泪。
世间的每一个父母都是这样,我们应该学会感恩,学会理解。我们是不是应该懂事一点?自己做好自己的事,努力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报答他们呢?想想当年,他们耐心教我们系鞋带、梳头、写字……一步一步教我们走路,从不厌烦我们咿咿呀呀的学语。而现在,我们长大了,可开始恼他们的唠叨。有时回头想想,自己真的不懂事,父母为我们付出了这么多,而我们却没有给予他们一丝的关心,身为人女,怎可以这样!
是啊!朱自清笔下父亲的背影深深打动了许多人,在我的印象里,母亲的回眸同样令我有一样的感受:我的妈妈长期不在我的身边,因此,我非常想念她。前不久,妈妈回来了,我和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几天后,妈妈又要走了,尽管有些不舍,却还是没有让泪水滴落。我随妈妈来到了车站,她头也不回的上了车。我赌气的坐在车站,注视着车上随人流走动的妈妈。紧咬着唇,不愿意让妈妈看见我的泪水。车渐渐开走了,妈妈转过头,给我了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看着这温柔的回眸,我再也忍不住了,泪水一滴一滴落在衣服上,望着往远方驶去的车,我狠狠擦掉挂在脸上的泪珠,笑了!
那一个蹒跚的背影,那一次温柔的回眸,无一不体现父母对我们的爱。望着打开的书,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
在暑假里,我看了许多文学作品,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它的每个故事都精彩动人、环环相扣、振奋人心。里面的人物有很多,一共有一百零八将,有及时雨宋江、花和尚鲁智深、赤发鬼刘唐、智多星吴用、黑旋风李逵等人物。共分为三十四回。
《水浒传》让我最为激动的还是最后的第三十四回——英雄聚义排座次。在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大家举起了“替天行道”的旗子,大家将位排毕,入座。其中宋江为主,卢俊义为次。另外,其他的故事也很生动,我也非常的喜欢这些故事。
《水浒传》作为中国古典名著之一,作为文学界、古典界中一颗耀眼、绚烂的“东方之珠”。与其他三大名著——《三国演义》、《西游记》、《红楼梦》相比,我还是更加支持《水浒传》,更加认可《水浒传》,更加赞同《水浒传》。作为一部经久不息、广为流传的经典,相信后人会更为广泛的去阅读,去欣赏,去品味这杯耐人寻味的绿茶。
《水浒传》作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和文学界永恒的经典,它丰富了大家的精神世界,他塑造了一个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们永生难忘。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会成为一部杰作呢?除了由于巴尔扎克为情节提供了一个真实的行动背景外,更是由于小说作者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巴尔扎克对索缪的描写,无非是为了提供一个人物活动所需的典型场所,它可以是索缪,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艺术真实的感染力来自他对观察所得的提炼和加工,来自他以此塑造的人物在读者心目中获得的认同。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莫里哀的阿巴公?一译阿巴贡--编者注 只知吝啬,虽然也爱财如命,但是仅仅热衷于守财,连放债都舍不得。而老葛朗台却不只是守财,更善于发财。为了赚钱,他不惜掏空自己积攒的金银。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像老虎、像巨蟒,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会果断迅速地扑向猎物,万无一失地把大堆金银吞进血盆大口般的钱袋。有人发革命财,有人发复辟财,而他革命财也发,复辟财也发。索缪城里没有一个人不曾尝到过他的利爪的滋味,却没有人恨他,索缪的居民反而敬佩他,把他看成索缪的光荣。他实际上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上帝,因为他代表了在那个社会具有无边法力的金钱。对金钱的追逐是一种顽固的意念,而小说想证明的偏偏又是这种意念的破坏力量,它摧毁了整个家庭。
巴尔扎克的这部代表作,描写了资产阶级暴发户发家的罪恶手段,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塑造出葛朗台这样一个举世闻名的吝啬鬼形象。据说,这部小说是巴尔扎克与后来成为他妻子的俄国贵妇韩斯卡夫人热恋时的产物。巴尔扎克本人非常珍爱这部小说,称它为"最出色的画稿之一"。一百多年来,这部作品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学美学价值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因此赞誉巴尔扎克是"超群的小说家"。
今年寒假,我读了《狼王梦》一书。这本书讲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被权势欲望所吸引,时时幻映着自己的狼儿成为最高统治者的故事。
小说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跟着紫岚一家的幸福而起伏。有人说狼妈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狼妈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是啊,紫岚妈妈为了这个梦想的后面,又有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儿培养成狼王,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注入到了孩子们身上,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不再与其它的公狼配偶;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次子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小儿子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深深的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要奋不顾身,与老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她默默地奉献着,不断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多么博大的母爱啊!
在我们人类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母爱。母亲望子成龙负出了多少代价。母亲总是为着儿女不断操劳,白天送子女读书,晚上准备晚饭,洗衣服,还要关心儿女们的学习情况,品德表现。有多少母亲不是也象狼妈紫岚一样处处想着子女,为儿女默默奉献而不图回报的吗!狼子们没有这个智商来品味和珍惜母爱,可作为我们人类子女,我们是不是应该马上行动起来,为我们的父母分忧呢?你为辛苦一天回家的父母倒茶了吗?主动分担一些家务了吗?母亲节对母亲说声祝福了吗?让我们快快拿出我们的爱的表现吧!
母爱是博大的,是无私的,是无微不至的,我们要珍惜它,用我们的爱作为回报!
我惊异于高尔基的勇气:他这样详细甚至于带着一种自嘲幽默的口吻回忆他黑暗肮脏以至于令人绝望的童年.
那个年幼时就丧父,寄宿在外公家里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从小就生长在人类一切的罪恶之中:暴力、辱骂、报复还有各种各样不堪入耳的肮脏事情。这里仿佛是一个连阳光都避之不及的黑暗角落,罪恶泛滥成灾,蔓延成一条散发着恶臭的河水。三岁的纯洁的未经任何罪恶污染的小男孩阿列克谢,天使一样的阿列克谢,似乎犯了什么不可饶恕的罪过而触犯了上帝,使上帝一怒之下无情地将他扔进了这肮脏的臭水里,让他在充斥着荒诞与野蛮的境况下生长,颇有些自生自灭的味道。
于是,三岁的小男孩阿列克谢便蹒跚着开始了在黑暗生活中的寻找。能够让我们感到欣慰的是:自生自灭的阿列克谢身边出现了一位慈祥的守护神,多年生活在这样黑暗的角落里,所幸没有使她的心灵变得一样黑暗。她所终生敬仰的上帝使她至死都怀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外祖母出现在阿列克谢充满苦痛的生命中,带来一朵黑暗中灿烂的阳光,照亮了小阿列克谢的生活。每当暴力和罪恶侵入,试图腐蚀他纯洁的心灵时,外祖母总会适时地出现,用上帝和一切光明美好的事物将黑暗的阴影驱赶。外祖母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外孙的心灵,希望他能在恶劣的生活境况下茁壮、健康地成长。当看到她就算受到莫大地痛苦时仍然诚心地赞美上帝和圣母时;当看到她在火灾中临危不乱、镇静地指挥灭火时;当看到她逆来顺受地接受老伴的毒打时;当看到她捧着外孙挣来的几个钱币而落泪时,我彻彻底底地被感动了,我知道了世界上最伟大的爱除了母爱还有外祖母的爱。
这是我在阿列克谢黑暗的生活中寻找到的第一朵温暖灿烂的阳光。
事实上我在惊异与高尔基的同时也惊异于我自己,因为这样一本催人泪下的名著我居然没有理所当然地泪流成河。是吧是吧,我越来越没心没肺。但是在读到“好事情”一章时,心里真是很感动呢。我想“好事情”应该是一位辛勤敬业的科学家,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变得穷途潦倒,只得住在阿列克谢家的简陋的小屋里。他每日醉心于自己的科学研究,无暇理会他人的闲言碎语。阿列克谢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和“好事情”成为了朋友。品德高尚的“好事情”向阿列克谢灌输着纯洁的思想,教导他要成为一个对祖国热爱,将来为祖国所用的人。然而这位优秀而孤独的科学家在世俗人们的眼中被冠以各式各样丑恶的名号,最终不得不在卡西林的驱逐下独自离开了阿列克谢的家,阿列克谢也为此而感到伤心不已。“好事情”与外祖母都净化了阿列克谢的心灵,不同的是外祖母的净化是建立在虚无的信仰之上,“好事情”则是用先进的思想和知识对其进行教育。阿列克谢在他们悉心的关怀下,内心对这肮脏的社会抱以极大的希望和感恩。
我找到的第二朵阳光充满智慧和希望。
对于“好事情”,我感到的是可悲。作家在这里通过对这一形象的塑造,想要向读者展示十九世纪沙皇统治下人民的愚昧无知,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这是惊醒我们的书”,的确如此。
但是,这本书更多地带给我的,是感动,感动过后,是深深的震撼。震撼于在如此肮脏的社会中,还有这么善良的人们。他们用他们的善良来感化身边的人,感动身边的世界,尽管被打被骂,他们从无怨言。这是一种灵魂的高尚,他们是上帝的天使,他们是平凡的伟大。
善良,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品性,一个民族的高度!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是北京旧三十年代一位青年车夫,善良纯朴,正直,热爱劳动。他的理想是车,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三年之后终于得偿所愿,但那时是抗战时期,北平乱成一团,祥子稀里糊涂地被抓去打杂,更痛苦的是他用血汗钱买来的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了出来,回到“仁和厂子”继续拉车。但是痛苦还没结束,厂主刘四爷的丑女儿虎妞看上了祥子,并诱惑他,祥子上了当,被迫娶了虎妞,不多久虎妞就死于难产,孩子也没了。虎妞死后,小福子又表示和他一起过,可是当祥子找到一份稳定工作后去找小福子时,才知道小福子已在一个树林里上吊死了。
此后,祥子就堕落了,原来那个祥子因为生活的压迫染上了吃喝嫖赌的恶习。原来那个祥子彻底消失了。
祥子是一个悲剧,他尽了所有的力,也吃了所有的痛苦,但却依然落了个两手空空。这本书真实地展现了那个黑暗社会的真面目,如果不是黑暗社会的迫害,祥子也不会从一个充满希望的热血青年走向堕落。祥子不奢望别的,他只是想要得到一辆车都这么难吗?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从前的热血。然而,他最终还是输给了自己。
卢俊义本是大名府里一富户,由于他“棍棒天下无双”,练就了“一身好武艺”所以“名震河北”。又因他长得“身躯九尺如银,威风凛凛,仪表如天神”,被江湖人物称之为“玉麒麟”。
据书中介绍,当时的北宋王朝内忧外患频仍,北方的金、辽王朝虎视眈眈,对宋朝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而当朝皇帝又历来只重“文治”不重“武功”,加之朝政腐败,贪官遍地,国家积贫积弱,“猛士”奇缺。卢俊义虽身不入官籍,仅是一个在野的“员外”,却“位卑未敢忘忧国”,以天下为己任,一心希望有朝一日能“殚赤心报国,建立功勋”。可就是这样一个忧国忧民的有志之士,最终也被迫上了梁山。
卢俊义本不把梁山英雄们看在眼里,而且还常常故意和梁山英雄们“叫板”。一则梁山英雄们敬仰卢俊义是个顶天立地的豪杰,二则宋江希望借助卢俊义一身好武功,捉拿杀害梁山第一任掌门人晁盖的史文恭报仇。所以尽管卢俊义一再和梁山挑衅,并且在捉住了卢俊义而卢不屑与梁山英雄们为伍时还把他放了。可后来的事情发展,却令卢俊义始料不及。在卢俊义外出期间,卢家后院起火,他的老婆不甘寂寞,和管家李固勾搭。李固害怕卢俊义回来后事情败露,同时又垂涎卢俊义的家财,于是借卢俊义被梁山擒住为由,用卢家的财产,买通官府上上下下,诬陷卢俊义私通梁山。在那个钱能通神的社会,卢俊义纵有一千张嘴也无处申辩。被贪官梁中书逮捕后,不问青红皂白,屈打成招,并处以死刑。由于昏君无能,奸佞当道,一个本应为朝廷效力的忠义之士,却无端被推上了梁山,看了真是令人感概不已。
卢俊义被迫上梁山的故事又一次告诉我们,什么叫做“逼上梁山”。
沂岭杀四虎 李逵见宋江父子团聚后,也想念自己的老母,便去沂水县的百丈村接自己的母亲。 去时,途上遇见李鬼扮成的假李逵威胁,李鬼战败求饶,说他尚有九十岁老母,杀他就是把他和他的老母一块杀了。李逵可怜他,便饶了他,而且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走了。 我觉得是作者很反感像李鬼这样的人,所以就让李鬼和李逵再次遇上,而且让李逵把他杀死。一是作者可以出一下气,二是让那些读者也赞同他,并看完后有一种豪迈气质,似乎自己就是李逵。李逵杀李鬼是很精彩。 但是后来的李逵背着老母过沂岭时杀虎的场景最为精彩。先是去打水,然后发现老母不见了,又发现两只小虎和两条人腿,愤怒之下杀死小虎,公、母虎分别来寻仇都被杀。 只可惜杀了虎,还被人请到家里做客,后又被擒。这让人看完之后,都想替李逵打抱不平,可见作者的用心良苦。
近来,我看了一本书——鲁迅的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讲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曾经看过的一部电影——“风雨故园”。
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鲁迅童年的事情。
鲁迅的爷爷——周福清是被皇帝点中的翰林,全家都以此为荣。但是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后来他的爷爷犯了罪,被抓到了京城,判了个死刑。从此,周家败落了,鲁迅父亲的病也就因此越来越严重。鲁迅从此“家、三味书屋、当铺”来回跑。在这期中,鲁迅也曾想过从此不读书,因为他想到了他的爷爷、子凌公公(鲁迅的长辈,考了一辈子,结果连秀才都没考上,最后变疯了)、父亲、三味书屋的寿先生都读了一辈子的书,结果到头来什么也没有。但是,鲁迅的父亲就希望他们三兄弟能读好书,将来好给周家增光。结果真的给他盼到了,鲁迅成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成了中国新文化运动的主将。
了解了鲁迅的童年,我觉得看《朝花夕拾》也就比原来更易懂了,因为我已经初步了解了鲁迅——这位伟人的童年生活。
《朝花夕拾》有十篇文章,再加上一头一尾的小引和后记,一共有十二篇。刚开始看这本书是一页一页、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地接着看,但后来我发现有几篇文章太深奥了,我根本看不懂,所以只好跳过去不看。可是有些文章,就好比《狗猫鼠》吧,我虽然可以从文中看出鲁迅对小动物的关心、爱护,但是我却看不到更深层的意思——《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的“流言”,表达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幅媚态”等特性的憎恶。
还有,《无常》我根本看不懂,但是,我可以从导读中理解一点意思,主要还是为了讽刺那些打着“公理”、“正义”旗号的“正人君子”。
在“风雨故园”里,我真的看到了《父亲的病》中所说的那样“要原配的蟋蟀一对”,还有更离谱的呢,要什么了生三年霉的豆腐渣熬成灰,什么三年的陈仓米……唉,那些“名医”真是想得出什么说什么啊!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也反映了旧中国的科学、医术的落后和平民的愚昧无知。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本书狐妖描述了阿龙纳斯在一次意外中遇到神秘人物印度的达卡王子,然后跟着他的游艇经过海底,看到海底里面的各种新奇事物及美景。同时也遇到海底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想必喜欢幻想的同学一定都看过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海底两万里》这部科幻小说吧?它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所见所闻。记得我刚拿到这本书时,立刻被它紧张曲折的情节、神秘莫测的海底世界、丰富有趣的科学知识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一口气读了三遍仍然爱不释手。现在,让我们怀着好奇心,带上无穷的想象力,跟随我再次走进《海底两万里》的精彩世界,开始这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吧!
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接受邀请参加捕捉行动。在捕捉过程中却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掉入水中,意外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后来得知这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这潜水船是一位叫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尼摩船长囚禁他们在这艘潜艇上做了海底两万里的环球旅行。故事就发生在这海底两万里的十个月旅程中……
我最感兴趣的是这本书的科学性。书中涉及了许多生物知识和部分物理知识,例如说:动物的分类、光的反射、潜水艇的构造、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这是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不仅使我大开了眼界,认识了很多海洋生物;而且让我爱上了科学,真是受益匪浅啊!
最让我感动的一幕是:阿龙纳斯到海底采珠场。忽然,有条巨鲨向采珠人扑来。尼摩船长手拿短刀,挺身跟鲨鱼搏斗。在尼摩船长被鲨鱼的巨大躯体所压倒,危在旦夕时,尼德?兰迅速投出利叉,击中鲨鱼的心脏。船长救起那个穷苦的采珠人,又从自己口袋里取出一包珍珠送给他。对于尼摩船长,因为我现在年纪还小,无法读懂作家所塑造这个人物的真正用意,但是从这件事情中,我觉得他虽然神秘莫测,但却有强烈的正义感,是一个勇敢、善良的人!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书中的仆人康塞尔。首先,他对主人的非常忠诚。在文章开头,他在得知主人要去参加危险的捕鲸,甚至有生命危险时,果断地选择了与主人同去;还有当主人落水的时候,他也勇敢地跳了下去与主人共存亡,这是多么的忠诚啊。其次,他非常博学。文章中他不厌其烦的对各种水生动物进行分类,很好学,对科学的爱好使他掌握了许多海洋知识。我不禁想到了自已,平常看到别的同学成绩好很是羡慕,但自已总是不太用功,吃一点苦就受不了。所以我应当以康塞尔为榜样,向他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他一生驰骋于幻想之中,创作出众多的著名科幻作品,如《神秘岛》、《八十天环游地球》等。凡尔纳的幻想不是异想天开,都以科学为依据,他所预见到的很多器械,后来都变成了现实生活中的实有之物。凡尔纳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他并不是人类科学的老师,真正的老师是幻想!幻想,让我们发明或发现新的事物。所以我们要热爱科学,追求科学。
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今天,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很喜欢它,它给了我无限的乐趣。
说到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孙悟空这个人物,他英勇顽强,作战勇猛,顽皮可爱,爱憎分明;尤其在“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中,当白骨精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公公时,当唐僧猛念紧箍咒时,他忍着剧痛,为师父打死白骨精,更体现了他对师傅无限的爱。
当然,说到孙悟空,不得不提起他的兄弟—猪八戒。他虽然有些好色,贪吃贪财,却又无时无刻,不停地照顾师傅,当孙悟空身体不舒服时,他就细心地关照师兄。
师徒四人中,最朴实,最善良,最勤劳的,就谁是沙僧了,他当两个师兄身体不好时,照顾得也可以算是无微不至。当然,他也是师傅最好的徒弟。
那么,说起唐僧这个人,他虽然有些固执,好坏不分,但他一心一意取经,不贪财,不贪色,善良体贴。
给我感触最深的故事,就要数“乌鸡国辨妖”了,尤其是后半部分,孙悟空忍痛辨出妖精—当唐僧念过紧箍咒后,他已头痛不堪,但依然忍着疼痛,帮助两位师弟除妖。
“大战红孩儿”是我最喜欢的故事,当红孩儿用三昧真火把孙悟空烧得痛苦难堪时,又被龙王的凉雨水激了一下,激得他腰酸背痛,腿软筋麻,但他在被师弟救回时,仍是想着师傅,丝毫没有顾虑到自己的身体。
《西游记》是一部很好的书,推荐大家去看,看我国古典名着,传扬优秀文化!
翻开《傅雷家书》,一封封深情的家信映入眼帘,父母的谆谆教导、孩子的感恩之情,不觉已流入心间。
《傅雷家书》,创作于9~9经历了文革初期,文革前,傅聪去波兰留学。此后与父亲傅雷常常书信来往。文革时傅雷家遭到抄家,傅聪的书信只剩下残余的几通,所以文章中大部分为傅雷对傅聪写的书信,故名“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不仅仅是书信,还是傅雷和傅聪交流艺术的平台,处处可见深厚的艺术功底。在一篇篇清新的文笔中,我们还可以感受到父子之间的浓浓亲情,即使相隔万里,依然不减。
家书中最常见到的,还是关于音乐的内容。父子俩时常在家书中畅谈自己对音乐的见解,对音乐作品的感悟,对艺术家的评论。傅聪曾获得第五届肖邦钢琴比赛第三名,是有名的钢琴家,受过国内外知名音乐家的赞誉。这些功劳与他严厉的父亲是密不可分的。
傅雷对小时候的傅聪严加管教。那时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四周被日本侵略者包围的上海孤城,连大气中都弥漫着一种罪恶的毒氛。傅雷先生不让孩子去街头游
玩,他把孩子关在家里,培养他的音乐和文化。他还十分注意孩子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他要求孩子生活俭朴,学习认真,每天都要监督傅聪不停地连上几个小时
的琴。不过傅雷并不是死板的教育。有一次傅聪正练着琴,突然来了灵感,弹着弹着就跑到自己的调上了。父亲察觉到异常,便走下楼来。傅聪吓得赶忙回到谱子上
去。但这次,傅雷不仅没有责备傅聪,反而叫他弹自己创作的曲子,父子俩一起研究,并将刚才的曲子命名为《春天》。
傅聪长大后远出家门出国留学、演出,傅雷的家书也一直陪伴着他。傅聪在外艰苦奋斗时,家书便是他唯一的慰藉。9年9月3日凌晨,傅雷夫妇戴着沉重的精神镣铐,离开了这个世界。两个多月后,当傅聪从一位法国朋友那里得知噩耗后,顿时天旋地转,热泪纵横。
人爱其子,胜于一切。傅雷对孩子所灌注心血,全部融入到一封封家信中。傅聪在异国他乡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信念与精神。使他在海外孤儿
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身边给他教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拥有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走自己正当的道路。他拒绝与祖国敌对的国家
的邀请,从不做有损于祖国尊严的言行。这种热爱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万里之外给他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
相信很多人对《水浒传》都不会感到陌生吧,是否你们也和我一样,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自己也是那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中的一个,自己也曾热血杀敌。
《水浒传》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兄弟之间的友情比天高。为了情谊,兄弟可以肝脑涂地。有一副对联就是描写梁山好汉的“水浒寨中屯节侠,梁山泊内聚英雄”。梁山上的兄弟,人人是好汉,个个是英雄,他们可以歃血为盟,可以一起吃肉喝酒,也可以一起上阵杀敌。
主要讲的是徽宗末期皇帝昏庸、奸臣当道、官府腐败、贪官污吏、陷害忠良,闹得民不聊生。很多正直的人被逼的落草为寇。梁山上一百零八名好汉,打着“替天行道”的口号,对抗官府,各怀神技,有文有武。里边也出了好多脍炙人口的民间故事。所以金圣叹说“不读水浒,不知天下之奇”。
梁山兄弟之间的情谊是值得我们后辈人敬佩的。
说到《水浒传》大家都应该知道吧,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最早用白话写的章回小说之一,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讲的就是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个好汉在梁山起义,四处征战的故事。本书详细描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过程,情节曲折,引人深思。他揭露了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罪恶,热情歌颂了人们的革命斗争。它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更赞扬了一位位劫富济贫、铤而走险的好汉。其中我最印象深刻的当然就属及时雨——宋江了。
宋江原为山东一刀笔小吏,字公明,绰号呼保义。面目黝黑,身材矮小,平素为人仗义,挥金如土,好结交朋友,以及时雨而天下闻名。私放晁盖,在浔阳楼题反诗而被判成死罪,还好梁山好汉及时搭救,坐了副头领,带领起了起义军。他为人仗义、善于用人。我从心里佩服宋江的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我也要多多锻炼自己的领导力,多多结交朋友。
其中我印象深刻的片段是武松打虎了。这个片段讲述的就是武松回家探望兄长,途径景阳冈,在饭店饮酒十八碗,醉后想继续前行,酒家劝他勿行,可他执意前行,结果真遇一大虫,武松奋起平生之力双拳将虎打死,为当地除去一害。看完以后,我非常敬佩武松。我觉得武松身上有一股必胜的劲,如果我在学习上有这股精神的话,学习肯定还能有很大的提高。可是我平时碰到困难就退缩,看到不会做的题目,就叫爸爸妈妈帮忙,不肯自己动脑筋,长久之后我养成了坏习惯。从今天起我要学习武松的那股必胜精神,在学习上刻苦钻研,多动脑筋。
最后,水浒传具有极高的艺术性,我们可以学会许多描写的手法,加强写作能力。
读起《草房子》这本书,感到那么亲切。故事由9个小故事组成,都和桑桑这个小主人公有关。
故事的一切都围绕着他们,桑桑是个聪明、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在他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做过不少好事,但也闯了不少祸。比如:他把蚊帐改造成鱼网来捕捉小鱼;夏天穿棉衣去上学;把橱柜改成鸽子的“高级别墅”……这些故事都让我乐得合不笼嘴,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是,在药寮那一章,让我流下了泪水。因为桑桑被诊断患上了绝症,桑桑的爸爸四处寻医问药,那些医生都无能为力,我为他只有短暂的生命而流下了伤心的泪,就在大家都绝望的时候,温幼菊老师的“药寮”开放了,她每天为桑桑煎药,终于,桑桑的病痊愈了。我真心地为他高兴。
我也曾经是个顽皮的孩子,常常在家做恶作剧,还非常贪玩,但是,在爸爸、妈妈的教育下,我渐渐地懂事了,改掉了不好的毛病,既没有影响别人,也没有耽误自己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