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噶巴喀玛山
即今西藏那曲县那曲河南岸的龚喀巴、龚喀玛二个山峰。藏语“龚喀巴”意为凹形白额公牦牛峰,“龚喀玛”意为凹形母牦牛峰。《清一统志·西藏》 载:“公噶巴喀玛山,在哈喇乌苏河源之南岸。”
即今西藏那曲县那曲河南岸的龚喀巴、龚喀玛二个山峰。藏语“龚喀巴”意为凹形白额公牦牛峰,“龚喀玛”意为凹形母牦牛峰。《清一统志·西藏》 载:“公噶巴喀玛山,在哈喇乌苏河源之南岸。”
西汉文帝元年 (前179),为避文帝刘恒讳,改恒山郡为常山郡。治所在真定县 (今河北石家庄市东北)。景帝五年 (前152) 改为国。武帝元鼎三年 (前114) 复改为郡。四年移治元氏县 (今河北元氏县
一名狗峡。在今湖北秭归县(剪刀峪)西北。《水经·江水注》:江水“径狗峡西,峡崖龛中石隐起有狗形, 形状具足, 故以狗名峡”。《舆地纪胜》卷74归州: 白狗峡“在秭归县东三十里。据《道经》系七十二福地之
唐贞观五年 (631) 置,属琼州。治所在今海南省万宁县南。寻属崖州。龙朔二年 (662) 属万安州。唐末废。古县名。唐贞观五年(631年)置,治今海南省万宁市南,属万安州。唐末废。
北宋筑。在今江苏启东、海门、通州市境内。东起启东市西北吕四港镇,西至通州市东的余西乡。《清一统志·通州》:沈公隄“在州东,海门废县东北。宋至和中县令沈起以海涨病民,筑隄七十里,西接范公隄,以障卤潮”。
①即今辽宁丹东市。清光绪二年(1876)于此置安东县。民国《安东县志》卷1:“旧名沙河子,以有大、小沙河二水,又名沙河镇。”1946年改设安东市。1965年改名丹东市。②即今吉林东丰县东北沙河镇。民国
在今湖北广水市东北六十里。《隋书·地理志》:应山县“有大龟山”。《寰宇记》卷132应山县:大龟山“在县北六十里。《荆州记》云,义阳郡南一百三十里,有石自然若龟形”。《清一统志·德安府》:大龟山“在应山
北宋至道三年(997)置,治所在升州(今江苏南京市)。辖境相当今江西全省,江苏长江以南、镇江市、大茅山、长荡湖一线以西,安徽江南部分及湖北阳新、通山等县地。天禧二年(1018)分为东、西两路。宋至道十
西汉置,属勃海郡。治所即今河北青县西南二十八里木门店镇。东汉废。西汉元朔三年(前126年)封河间献王子刘免置,治今河北省青县西南木门店。属勃海郡。东汉废入浮阳县。
①即今河北承德市西北大庙镇。旧为锦古铁路滦平支线终点站。②即飞来殿。在今四川峨眉市城北四里飞来岗上。集镇名。(1)在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前旗西北部。布拉格苏木人民政府驻地。人口1580。原名哈日哈腾庙,
在今宁夏固原县东南蒿店乡附近。《元和志》卷3原州百泉县:“可蓝山,一名都卢山,在县西南七十里。《十六国春秋》曰:赫连定据平凉,登可蓝山望统万城。”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