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
即今江苏昆山市南二十里张浦镇。清光绪《江苏全省舆图》:昆山县南有“张浦镇”。
在江苏省昆山市中南部、吴淞江南岸。面积116平方千米。人口6.7万。镇人民政府驻张浦,人口 8000。1949年为张浦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乡,1988年置镇。2000年南港、大市二镇并入。水网密布。产稻、小麦、油菜籽。有“蘑菇之乡”称号。有机械、仪表、电子、医药、钢瓶、玩具、彩印、针织、化工等厂。昆锦、张苏等公路经此。古迹有赵陵新石器晚期良渚文化遗址、东岳庙古遗址。
即今江苏昆山市南二十里张浦镇。清光绪《江苏全省舆图》:昆山县南有“张浦镇”。
在江苏省昆山市中南部、吴淞江南岸。面积116平方千米。人口6.7万。镇人民政府驻张浦,人口 8000。1949年为张浦乡,1958年改公社,1983年复乡,1988年置镇。2000年南港、大市二镇并入。水网密布。产稻、小麦、油菜籽。有“蘑菇之乡”称号。有机械、仪表、电子、医药、钢瓶、玩具、彩印、针织、化工等厂。昆锦、张苏等公路经此。古迹有赵陵新石器晚期良渚文化遗址、东岳庙古遗址。
在今广西岑溪县北十五里。《方舆纪要》卷108岑溪县:石泷“大石连江,不通舟楫”。
即今河南荥阳市北二十二里高村乡。《清一统志·开封府二》: 高邨镇 “在荥泽县境。河阴废县西南十里”。
一作瓜波。北宋置,属上蔡县。即今河南上蔡县北四十二里华陂乡。
①隋开皇十四年(594)置,属济州。治所在今山东长清县东南三十里。《元和志》卷10长清县:“因清水(即今黄河)为名。”大业初属济北郡。唐属齐州。北宋属济南府,至道二年(996)徙刺榆店,即今长清县治。
明代女真扈伦四部之一辉发部所建。在今吉林辉南县东北辉发城镇辉发山上。《清一统志·吉林二》: “ (辉发部) 旺吉努,招服附近诸部,筑城于辉发河边呼尔奇山。号辉发国。” 今古城遗址尚存。
北宋置,属西安州。在今宁夏海原县境。后废。
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东牤牛河。源出市东南摩琳山,西北流入拉林河。《金史·世纪》: “腊醅麻产侵掠野居女直,略来流水牧马。……世祖复伐之,腊醅等绐降,乃旅。腊醅得姑里甸兵百十有七人,据暮稜水守险。” 清称
在今上海市崇明县西北。《方舆纪要》卷24太仓州崇明县“清潭港”条:“嘉靖三十二年,倭寇从水窦港登,劫攻东南水门及东北栅,城陷。三十八年,复由水窦港登岸,盘据三沙,官军就围之,贼寻遁去。”
即今福建金门县东北官澳。明属同安县,置巡司于此。
①南齐置,属司州。治所在木兰县(今湖北黄陂县北七十里木兰山附近)。辖境约当今湖北孝感市及黄陂、大悟二县各一部地。后废。②南朝梁置,为湘州治。治所在新化县(今湖北大悟县东北)。北齐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