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升置,治所即今黑龙江海伦县。辖域东界兴东道,南接绥化府余庆县,西邻龙江府,北连讷河厅。府境沿革与※呼兰、※绥化2府略同。光绪二十四年(1898),
即“可敦”(491页)。
土家族婚姻习俗。每逢一年一度女儿盛会时,青年男女身着盛装,聚集赶场,寻觅意中人。因女子参加者众,故名。盛行于湖北恩施、鹤峰、宣恩三县相邻地区。集会日期各地不同,有农历五月初三,七月十二或八月十五之别。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墓志。又作“西孤山墓志”。为一合。志盖正面刻花草图案,无字,背面刻汉文12行,230字;志文刻契丹大字18行,540字。两种文字不对译,契丹字意尚不晓,汉文叙墓主人身世。死于辽道宗大
见“相儿加思”(1573页)。
即“段正明”(1696页)。
犴皮套裤,参见“阿拉木什”(1225页)。
参见“宗室”(1524页)。
?—1697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名拉尊纳旺丹增。蒙古族。祖居察罕托辉(宁夏府北50里)。乌巴什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五世达赖封之为“额尔德尼伊拉克三呼图克图”。二十四年(1685)被清朝授为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