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阅读心得和收获(精选31篇)
《解忧杂货店》是一本耐人寻味的章回体小说,这本书是由日本著名的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写的。这本书由几个故事组成,每个故事都有一个深刻的道理,让我们回味无穷。
这本书先从三个小偷为了逃离作案现场,而躲进“解忧杂货店”(原名为浪矢杂货店,因店主常常帮人解决烦恼,而且日语中发音相似,所以别人把它说成解忧杂货店),从而引出了解忧杂货店。越往后读,你越会发现生活中的大千人类无奇不有,自己的心情也会跟着人物的变化而出现不一样的变化,这便是这本书的奇特之处。
每的一个有趣的故事,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故事。就好比第一个故事吧,它就告诉我们要为自己的梦想去坚持不懈的奋斗,顽强不息的拼搏。不能因为一些外界影响,都不能半途而废,要有持之以恒的心;有的告诉我们生命是无价之宝,我们每个人都要爱惜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不能因为个人原因就对一些生命有歧视。即使在危难关头,也要尽量保全生命;还有的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事,为他人付出,即使没有物质上的回报,也会有精神上的寄托,正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或许,这些道理在你生活中的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下,会让你觉得不切实际。但至少在某些危难时刻,也可以鼓励自己和别人。
《解忧杂货店》是一本内容别有深意、风格十分新颖的深情小说,里面还有许多的好词好句,还能让你了解不同阶段不同的人的生活方式。希望大家读完这本书后,能受到启发,发现生活不同的一面。
《浮士德》是德国大文豪歌德的一部诗剧,后来被改写成小说。它是世界文学库里一朵永不凋谢的花朵,闪射着美丽迷人的光彩。它曾是马克思“最喜爱的”一部德语文学著作,被他读得滚瓜烂熟。正如研究《红楼梦》有《红学》一样,在世界范围内研究《浮士德》也已形成文学领域里的一个独立学科,被称为“浮学”。
《浮士德》给我们讲述的是一个“异人”,一个永远不安于现状、永远自强不息的德国男子的故事。他的一生痛苦曲折,却敢作敢为,豪迈悲壮。
故事大体是这样的:上帝和魔鬼靡非斯托发生争论,魔鬼认为世人的代表――浮士德野心勃勃,好高骛远,永不知足,不会有好下场。而上帝认为浮士德在追求时偶尔误入弯道,但最终会走上正途。他们打赌;由靡非斯托去引诱浮士德,看他是否会放弃自己高尚的追求;弃善从恶,成为魔鬼的俘虏。魔鬼靡非斯托下到人间,与已对追求感到厌倦和失望的老博士浮士德说,他可以让浮士德永不安宁得到满足,条件是浮士德要用鲜血做抵押,一旦有一天说出:“真美啊,请停下来”,就让靡非斯托带走他的灵魂。
浮士德同意了。他在魔鬼的帮助下,喝了巫婆神奇的魔汤,恢复了青春,遨游了人间和神界,先后经历了美好的爱情,对宫廷中的权势财富的追求,以及对古希腊艺术为代表的美的追求和享受。结果都不能获得心灵的满足。最后,在围海造田这一征服大自然和替大众谋福利的事业中,百岁高龄而且双目失明的主人公找到了心灵的家园,说出了决定赌局胜负的那句话,然后心满意足地倒地而死。然而浮士德的灵魂,并没有被靡非斯托抓进地狱,而是天使们奋力从魔鬼手中救出浮士德,护送着送上了天堂,因为他最终投身于替大众谋幸福这一崇高的事业。
《浮士德》是一本说不尽的书,把它改写成小说其实是一种冒险,因为谁也不敢说自己读懂了它。书中运用了许多象征、隐喻手法。为了让更多人了解《浮士德》,笔者于是斗胆冒险试一试。在改写过程中,笔者尽量扣紧诗剧原有的情节和文字,以免破坏它原有的内涵和美,只在可以想象的地方稍做渲染。
当我从第一章一直读到第八章时,我开始觉得浮士是个只会享受的登徒浪子。我一边厌恶地思考着浮士德的所作所为,一边继续往下读――第九章:美梦成真。这章故事写的太美了!里面有一段话不仅把我对浮士德的坏印象冲淡掉,还使我十分感动,泪水情不自禁地夺眶而出。这段话是这样写的:后来,他又得到皇帝的赏赐,有了自己的一块封地,于是开始孜孜不倦地围海造田。经过艰苦奋斗,终于使一片荒凉的海滩变成了美丽的花园。他已年近百岁,双目失明,黑暗之中他仿佛听到成千上万的人在海边劳动的歌声。这时,他突然悟到:这就是自己要追求的目标――要每天每日去开拓生活和自由,然后才能去做自由和生活的享受。他说:“我愿意看见这样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自由的土地做着自由的国民。”他情不自禁地喊道:“你真美啊!请停一下!”说罢,他倒地而死结束了他探索的一生。此后,他的尸体和灵魂,被上帝派来的天使接到天国去了。天空中,圣母和他的女友玛格莉特迎接他,一起飞往最高的天堂。
德国作家歌德的诗剧《浮士德》是德国文学中最杰出的作品。此书写了近60年,它取材于民间传说。作品通过浮士德一生不懈的追求,概括地反映了从文艺复兴时期到19世纪初西欧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进步人士不断追求光明、探索真理的过程。诗剧中的浮士德是个自强不息者。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世界上有许多名人,但我最佩服的名人就是出生于波兰教师家庭的一位著名女科学家玛丽·居里,于是我读了关于她的名人传记。
居里夫人的一生有成功也有磨难,她出生于一个被沙俄占领的波兰家庭。民族的压迫、社会的冷遇、生活的贫困,激发了她的爱国热情和发奋精神,她决心努力学习,用知识武装自己。1891年,她靠自己当家庭教师积攒的钱,从华沙一直到法国巴黎大学求学。经过刻苦努力,三年中她先后获得了物理学和数学学士学位,并取得了进研究室工作的机会。1894年,她结识了比埃尔·居里先生。为科学献身的理想,把他们永远联系在一起。
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十分清贫,工作、学习却很紧张。1896年先后居里夫人发现了两种新元素:钋和镭。1906年,比埃尔·居里不幸遇车祸去世,居里夫人就继任了他的讲座并指导他的实验室。1910年,她发现了纯金属镭。1934年7月4日,居里夫人去世。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都要有坚强、拼搏、向上的意志。如果在前行的路途中遇到了失败,不要灰心。跳过它重新走上前行的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难免会遇到各种坎坷。”同时也让我知道了:“自信+努力=成功”。在此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读了《居里夫人传》让我收获了累累硕果,懂得了不少道理,也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巾帼不让须眉”!
一个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人,拥有一段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人生。
——题记
在我的记忆中,有无数伟人的事迹与我做伴:在课堂中,从书本上总能接触到他们用勇气和毅力谱写的伟大的、里程碑式的璀璨篇章。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无异于那颗光芒四射、璀璨耀眼的巨星——居里夫人。
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为人类做出的贡献永垂史册。她是人类科学史上的一颗灿烂的明星,她也是目前唯一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女科学家。这样家喻户晓的人,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一生。她的一生,充满了奇异的经历,我却不能用“辉煌”来总结她的人生。
居里夫人出生时,她的祖国波兰正遭受沙俄铁蹄的蹂躏。知识分子的家庭背景赋予了她良好的修养和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当然也将知识精英的聪慧和坚韧毫无保留的遗传给她。在走向成熟的人生路上,她深切地体会到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时间如流水一般不停的流淌,她为着探索那她热爱的科学,忘记了多年来的艰辛,忘记了多次倒在书桌前,忘记了她那日益憔悴的、苍白的面孔。太多太多的无奈,太多太多的艰难,可她用她那坚定固执的灰色双眼告诉人们——她从未向困难屈服。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多少年背井离乡的生活,多少年,她都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
因为他们那颗为科学不惜付出一切的心,他们走到了一起。他们的生活十分简朴,家中没有多余或奢侈的摆设。当他们发现沥青矿石中含有未知的放射性元素时,心里十分高兴。而在兴奋之余,他们又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资金不足、实验场所与实验器材的缺乏……然而,他们并没有放弃,而是为着他们心中共同的梦想不懈的奋斗着,直到三年又九个月之后,他们的辛苦终于结出了沉甸甸的胜利果实——他们提炼出了纯净的镭,并释放出最美的光彩。
居里夫人的成功离不开她的坚持与执着。正是由于她的持之以恒与锲而不舍,才使得她的人生一步步走向成功。探求真理没有捷径可走,那必将是一条清贫而又寂寞的漫漫长路,若无足够的毅力就不要涉足。科学研究容不得半点虚假,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的人永远无法踏进科学的殿堂。真正的学者是心怀宇宙的。也只有具备这样的胸襟方能发现真理,并且真正懂得真理的价值。居里夫人告诉我:从容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在困难面前不能退缩。如果你退缩了,就代表你自己输给了自己,任何困难都是“纸老虎”,只要你有坚定不移的信念和足够的信心,就可以将困难踩在脚下;如果你不退缩,你就可以品尝到成功的硕果。
居里夫人身为一个伟人,在她在世的时候就享有盛誉。然而,正如她淡泊的心一样,无论在生命中什么时候,她对物质生活的享受也是很淡泊的。她的生活可以说是十分简朴。而居里夫妇的结合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迸发出耀眼的人性光辉。在这对纯粹的学者心中,科学是神圣的,是属于全人类的。因此,他们无偿的将镭的提炼方法公诸于世。可见,“荣誉”和“财富”在他们面前显得如此渺小,以至于有些微不足道。
人生不是平坦宽阔的柏油路,而是凹凸不平的乡间小路,一路上充满坎坷与挑战。我们要正确的面对这些人生中的挑战,挑战人生。
最近,看了鲁迅先生的《范爱农》,非常的有感悟。
《范爱农》是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范爱农》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范爱农》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而在看完《范爱农》,我觉得,当时的社会实在是太黑暗了,与之相比,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充满光明的时代,非常的幸福。
《呼兰河传》一书,在我祖父祖母那一代人就作为课外阅读的好教材。一代大师优秀女作家萧红,用诗一般的语言、用像绘圆一样的方式,给我们描绘了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旧中国的状况。它是一篇充满童心诗趣和灵感的回忆式长篇小说。
小说中的人物虽然没有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孔乙己、润土、阿Q那样人人皆知,但肃红用姻熟的与作技巧、抒情诗一般的意境,塑造追述的一个个人物,如祖父、二伯、冯歪嘴子等形象,也是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尤其对三个普通女性的刻画更是入木三分,各显特征。如第一个女性,小团圆媳妇嫁到胡家后,经历了挨打、跳神、热水烫驱鬼到奄奄一息、无人问津,最后死于非命的过程,展现了残酷的封建传统、落后风俗的可怕画卷。
而在整个过程中尽心尽力参与照顾的大孙子媳妇,最后只能用跟别人跑了的方式,追求自己幸福来反抗旧社会对妇女的摧残。而由媳妇熬成的婆婆,怀着为她好的愿望,用打骂、跳神、逼迫洗澡的方法来救治,最后反而使其致死还吓跑了另一个媳妇的结果,上演了一出家破人亡、鬼神之斗的生活悲剧。剧中人并不知其中原由,只能寂寞无语。这一家庭悲剧再次印证愚昧落后是精神枷锁、是无形的屠刀。
作者萧红虽然生活在日本侵略中国的时代,生活十分艰难。但她对童年生活的回忆也是幸福的,她的后花园的童趣与鲁迅笔下的百草园有异曲同工之妙,她描述的搭野台演戏和鲁迅展现的社戏媲美,同样为我们展现了旧社会农村南北文化习俗的相通,使我们对中国农村的过去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作家萧红的小说《呼兰河传》,通篇并无大场面、大事件、大人物的描写,但对那些发生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群中间、社会中最平凡最琐碎的事件,如卖猪肉、卖麻花、拉大车、修路面等,把整个东北农村生活情景都细腻逼真的加以描写,并用犀利的语言为人民大众喊出追求幸福、追求生活的心声。尤其是对卖麻花情景的描写更是淋漓至尽,看似十分平常的卖麻花所涉及的七个人物,一个提篮叫卖烧饼的在胡同东头喊道西头,篮子里糖麻花和油麻花,被人问价和挑拣也不发怒的性格,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和五个小孩买麻花的争夺打闹的全过程把东北城镇平凡市民家庭生活的细致情景描写的惟妙惟肖。所以她也可以称为百姓的作家。
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热爱生活、憧憬未来、昌有理想的特点,也从一些小事得到充分描述,尤其是磨砺中的爱情故事更是淋漓致尽。忠厚的爱妻、小的冯歪嘴子,在他所干活的磨房里与赶车老板女儿王大姑娘私自结婚生子,虽成了小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笑料。但她不为人们的鄙视而悲凄自卑,相反能抵抗唾沬奋力抗争,和老婆、孩子和和美美过日子,用自己最原始最全部的能力,来爱妻子、爱孩子,充满了不畏艰难、努力活下去的勇气。这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繁衍不息、不断昌盛的源泉,也表现了萧红在逆境中向往幸福、向往未来的愿望。
萧红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及具独特艺术个性的女作家。她生活的时代是中华民族蒙受巨大灾难的时代,她的现代处境是凄的,但对家乡的热爱,对童年的回忆,对亲人、亲友、多乡友的眷恋之情,从回忆小说中洋溢、流露,因此虽生活的热爱才是艺术创作永不干涸的源泉。
萧红的艺术才能由于生活窘迫和疾病的折磨,在31岁就死去了,在一个美丽的年龄就离我们而去。但她留下的作品,却是我们宝贵财富,在文学的宝库中,是一块绚丽的瑰宝,受到许多文学大师的赞赏,更受到广大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的热爱。她的作品,使我从平凡小事的描写中看到她宽大胸怀;从破碎不连贯的七个章节中,看到整个中国的全景展现。没文化,真可怕。落后要挨打,因落后,而最深受害者是劳苦大众。肃红作者就是在日本侵略中国,广大人民遭受战争之苦,而她只能和她的丈夫旅居香港,过着凄凉贫困的生活而萌生书写以灰暗色调为主的《呼兰河传》。更加激发起我们对现实的热爱,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珍惜。
如今,在政府领导下,科学空前发达,生活不断进步,中国人的平均寿命经过六、七十年的变迀已增长到80多岁。这是在31岁早逝的萧红肯定没有预想到的。解放后,中国人民,尤其是劳苦大众都是国家的主人,再也没有外来侵略者欺凌和侮辱,中国人民再也不是贫穷困苦的东亚病夫,中华民族像一头从沉睡中醒来的雄狮。近年来,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地位越来越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我们都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如果她能活到现在,一定会用更活泼的文章来歌颂、来描述。所以,时代是文学创作的基础,我们也期待更多歌颂当今的文学作品面世,来激励生活、激励青年。
《四世同堂》是一部历史性巨著,它讲述了北平一个名为小羊圈胡同的几个家庭和和众多人物在八年抗战中的种.种,从他们的生活切入,反映了广大百姓在北平沦陷后的生活,无形中向我们展现了沦陷区人民的生活、情绪和心灵以及对日本侵略者的反抗,愤怒地控诉了日本的罪恶和带给中华民族的灾难,也披露了汉奸卖国贼的无耻行径。
四世同堂的长者祁老人,传统守旧但又不失正义感,当他得知卢沟桥事变后,马上通知韵梅准备三个月的干粮、咸菜和窝窝头,碰上打仗就大门一关,还和日本人讲究以和为贵,这种做法看似明哲保身,可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日本扔几个***即可占领中国了。而最后结果不然——因为许许多多像祁老人这样明哲保身、逆来顺受的人却并不能让家庭免遭日本鬼子的践踏,而日本人的无耻行径反而激发了他们的怒火与反抗。在日本鬼子企图想借瑞宣来抄家时,这位长者却挺起了胸膛,气势汹汹地回答特务——他骨子里的正义感不容许被人肆意地蹂躏,蹂躏他的四世同堂。
本书中的冠晓菏和大赤包也里给了我的深刻的印象——汉奸的嘴脸和下场。冠晓菏没有信仰也没有追求,用鲁迅的审判角度来看,他只是个只有肉体而没有灵魂的空壳,在他的眼里,金钱、权势、衣冠、美食、美女才是他的一切,为了这些,他可以抛弃国家,背叛邻里,出卖他人,视他人的痛苦不顾,总而言之他只要自己过得舒服、金贵、自在就OK,他吃着生活在中国,吃着中国的饭,住着中国的房子,然后捧着英国、美国、日本来诋毁中国——因为那些国家能给他金钱和权势。这就是冠晓菏,就是无数汉奸背叛国家的理由和所谓的“无奈”,等到日本的大势已去,这些汉奸卖国贼的下场就如同下狱的大赤包和被活埋的冠晓菏,永远被世人唾弃!
钱默吟,一位有才华正直的老人,他平时文质彬彬,和大儒一般,可在日本人对他实施酷刑、虐待小羊圈的百姓时,他毅然抛弃了自己雅致和闲适的生活,加入到抗日的革命队伍之中,做地下工作,翻译、写书,为祖国而奋斗着。他潜在的勇气和意志在抗日救国的理念下爆发出来,在经历了炼狱般的考验之后成为了英勇抗战的民族志士……小羊圈里还有许许多多的人物让我回味无穷:机灵狡猾但又不失善良经常帮助邻里的白巡长、一心想报国却又不忍放下家庭学富五车的祁瑞宣、勤劳善良明辨是非全心为家的韵梅、嫉恶如仇最后和日本人同归于尽的车夫小崔……他们从逆来顺受到团结反抗的过程给我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让我觉得中华民族是一个不屈的充满了力量的伟大民族!是的,小羊圈人们的反抗、北平人民的觉醒,如一场雷雨,把八年来忍在心里的苦难爆发出来,排山倒海地向日本鬼子砸去——为迎接这子夜后的新生光明。
共和面,这个我们陌生的东西就是北平人民的所谓的粮食——日本人抢去了我们的粮食,就拿这些掺和着泥沙的东西用水根本和不成面团,更蒸不成馒头。可怜的妞妞就是吃了“共和面”死的,而这只是个缩影,这连猪都不吃的“食物”不知害死了多少中国人!这就是日本人罪恶,而这只是日本对中国犯下罪行的沧海一粟! 也正是这各种不同的“共和面”,彻底打碎了小羊圈里人们的平淡生活,激发了一个个善良的人们的爱国心,他们同仇敌忾,用自己的方式来反抗日本人,点滴就是大海,人民的正义被日本人手下的种.种“共和面”所激发,当人民团结起来,侵略者灭亡的日子还会远吗?
我相信无论在什么时代,谁都想过着安适美好的日子,可是当祖国受到侵略,当侵略者剥夺人们正常生活的权力,每一个有正义感和民族感的普通老百姓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来保卫自己的家园直到赶跑侵略者,我为那些汉奸们感到羞耻和悲哀,更为那些觉醒后勇于反抗的人们感到欢欣鼓舞,因为那是一个民族挣脱侵略者镣铐的力量和希望!
《四世同堂》通过对“小羊圈”的放大,来表现了北平人民在日本侵略者的践踏蹂躏下的苦难悲惨的生活,把他们的惊恐、惶惑、迷茫、偷生、挣扎、反抗的心灵历程渗透在书中的字里行间,也无情地鞭挞了汉奸卖国贼的无耻行径,展现了北平沦陷八年的历史,是中国人民在受日本侵略后忍隐生活的苦难史和屈辱史,也是日本的罪恶史,走向灭亡的失败史,更是中国人民走向觉醒和抗争的历史!
花拳绣腿也好,朴实无华也罢,终究不知道散文如何写法。于是找一两篇范本来读。手摸着书架上一排书脊,一眼看中了《鲁迅散文全编》,漓江出版社出版的。
鲁迅是个大文豪,恐怕无法学到他的博大精深。但读一读也无妨,于是翻开来浏览。随手翻到了《范爱农》这一篇。
读了开头,便有勃于我的常规思路。开头并没有写范爱农,而是写东京客店里,从报纸上看到安徽巡抚恩铭被徐锡麟刺杀的新闻,及稍后秋瑾和徐锡麟被杀,几个中国留学生议论的情形。之后在一个同乡会上讨论发电文时,范爱农才出场,而且是以声音先出场的:“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接着鲁迅看到的“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看人总像在渺视。”一句气愤的话语,一个“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将范爱农的个性和形象,跃然纸上。
鲁迅愤怒了,这个范爱农,对自己的先生徐锡麟被杀,竟“那么冷”,而接着由谁拟电报稿的事,范爱农又说了一句“何必推举呢?自然是主张发电的人罗——”这一句,又进一步写出了范爱农的“离奇”、“可恶”。是个怪人,不易沟通。
范爱农的结局,不仅仅是因为他的个性,还有当时那个社会的原因,也是鲁迅对那个社会的控诉吧。
读完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篇文章写的是我与恩师藤野先生相识、相处和相别的过程。
文中的藤野先生虽是一位教授,但因他穿衣服太模糊了,致使乘车时曾被管车的人疑心他是扒手,他的衣着是如此寒酸可笑,但对于学术,他却十分严谨。讲义从头到尾用红笔添改,文笔错误一一订正……,更难能可贵的是,对于当时被称为“东亚病夫”的中国留学生鲁迅,他能够热情地鼓励、耐心地教育,没有丝毫的民族偏见。
藤野先生对鲁迅的谆谆教导,以及他本人正直高尚的人格,使鲁迅终身难忘。正因如此,爱憎分明的鲁迅才意识到只有拯救国人的思想才能拯救国家的道理。于是,他毅然决定弃医从文,走上了追求真理、用笔杆子揭示社会鄙陋的文学之路。由此我认为我们不能忘记恩师。
不忘恩师,是一种美德。居里夫人发现镭后,名声远扬,在一次盛大的宴会上她激动地跑到角落里拥抱、亲吻她的小学老师--西科尔斯卡。从此,居里夫人不忘恩师的美德,成了教育的一段佳话。不忘恩师的美德,不是谁的专利,应该值得我们大家发扬。
在我的学习生涯中,我也有遇到这样一位好老师,那就是教了我六年的语文老师----_。她对待工作积极认真,对待同学一视同仁,既给我们传授知识,又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她就算生病了也坚守岗位,总是带病给我们上课,我深受感动。而且在这六年里,她耐心地指导我参加一次又一次大大小小的比赛,并抱回了一张又一张喜人的奖状。不知什么时候,她那头乌黑的头发染上了白霜的痕迹,我看着都心疼。六年了,我从一个懵懂的小孩慢慢长大、懂事,而我的恩师却在一天天变老……
作为一名学生,能够在生命中遇见一位好老师,是一件非常幸运而且幸福的事情。良师令人难忘,师恩更令人难忘!
“一度我也曾英俊像个少年,但那时我生涩的诗脆弱不堪,我的诗神也很苍老,现在我已苍老且患风湿,形体不值一顾,但我的缪思却年轻起来了,我甚至相信,她永恒地向青春的岁月前进像,使维登堡灵视所见的那些天使一样。——叶芝”
看过了《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是在我大一时,看的是歌德25岁时的作品。现在看了《浮士德》,那是在我大三时,看的是歌德59岁(第一部),83岁(第二部)时的作品。
作为第一部我在阅读时升起只恨不懂原文的作品,我很难给予这部作品更高的评价。按照前言中所述,“理想的一本应当在帮助堵住比较接近原著的真谛之后,是他得鱼而忘笙,对原著产生一窥全豹的渴望。”这大约是我第一次在阅读外国文学作品时产生这种感觉。甚至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自己不必去摘引一些心有戚戚的文字,因为全文都是那样精彩。
但这并不表明这部作品就没有瑕疵。首先的问题是用典太多,以至于对于对希腊神话都几乎一无所知的我来说,想读懂那些诗样语言背后的寓意实在有些困难,这影响了我对这部著作的理解。更算是未能坚持一气读完的一个原因。虽然词人中我爱极辛弃疾,但遇到通篇砌典时也只能徒呼奈何。
其次则是译本的事。以后我要想着不去看什么“大学生必读”,哪怕是人民文学的译本也是一样!什么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啊!!!坑爹呢啊!!!最讨厌神马价值观一类的主观教导了!!!有木有啊!!!解释一下概念就解释啊!!!加上阶级教育有毛用啊!!!搞毛啊!!!
最后是书本身的瑕疵。还是不够完整啊。第一幕自成体系。第二幕虽然将故事深化了许多,但完整度明显不足。第三幕(海伦)是原来写得放入暂且不提,第四幕实在有些可惜,感觉笔力不足,幸而第五幕是之前就写就的,一下子将《浮》一书提升到了至高的境界。倘天假年,再给歌德老先生以十年时间,那时的《浮》一书,必定能让异国读者亦能手不释卷一气读完吧。
由这本所谓“欧洲四大名著”中的最后完成之作,我不由想起了相应的一本写作时间相差不大的巨著,成书于1784年的《红楼梦》。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现在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文明征服了落后的文明,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 “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
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一起去南海广场看完电影《哈利波特7》,有了很多感想。
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电影中讲述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他找到了第一件圣器。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魂器最终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最终胜利!他获得了最强的魔法棒接骨木魔杖!不过他把接骨木魔杖折断了,并扔进大山谷里,因为他不想伤害别人!从此他和他的朋友们过上和平幸福的生活。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我记得读这本小说已经很久了。记忆不在清晰,朦胧的回忆是中痛苦的残记。但我仍要推荐这本小说。我的眼光一直是另类的眼光,但我对文本的读法也许本身就有属于我的记忆。我不想说是我误读了毛姆。因为作品一旦被创造出就不属于作者自己,也许作品有时候只属于作者自己!外来的读法是种主观的想法。
我记得钱钟书先生决定写《围城》时就是因为受到毛姆的刺激。钱先生的学问是没有人与之可以媲美的。别的不再多说。话说多了会惹出麻烦的。钱钟书先生说:毛姆都能写出那样的小说。读者之多是无法计算的。毛姆当时确实是炙手可热的人物。于是乎《围城》横空出世!关于《围城》它可以说是借着钱先生的才华融多家与一体的杰作。其中可以看出很多欧美小说名家的影子,以为钱先生学贯中西的才华《围城》被写成了一部杰作!
闲话说的已经多了,下面我谈谈自己对《月亮和六便士》的看法:毛姆以前是个医生,而当医生的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提供了大量的材料。但《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
高更的画本身就很有价值,这部以他为原形的小说风靡后,高更的绘画艺术和作品受到了更大的关注,高更印象派宗师的地位得到确立。同时,塔希提岛-----高更隐居的小岛也名扬与世,成了旅游胜地。
根据高更的著作《马裏欧的古代信仰》,知道女人是月神希纳,男人是地神法脱。大地之神主宰人世的生成和轮转,乃是必然的毁灭。月之女神长官永远的丰收和不朽。
这个关于这个作品的题外话,而真正的文学内涵远非如此简单的解读。我自己的看法是:这个本小说远远超过毛姆自己的解读。因为我发现其实这本小说写的是关于天才的事情!天才是个残酷的字眼,人们根本不愿意承认天才!因为我们总相信:天才出于勤奋!事实上并非如此。尤其在文学领域。真正的优秀的艺术家是天才。文学不过是艺术中最上乘的精品!我知道的这个就是我读《月亮和六便士》的感悟!我作下我残酷的决定放弃化学从而转向文学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我也许更适合搞文学。
我感激我在大一那次灵魂的颤栗!《月亮和六便士》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那“旷野的呼喊”终于让我认识到了自我。
作家就是这样的一种人,他们把人类的智慧发现后用作品表现出来。我自己是学习化学的。我自己很难均衡文科与理科的思维。理科讲的是科学。科学真的是个很麻烦的词语。严格意义上说只有能用数学公式表达的东西才是科学。科学越来越教我怀疑?怀疑所谓的科学?所谓的科学根本解决不了人类的问题!我不想借文学来阐释科学。我多言了。
房子里的光线特别暗,仿佛是,他突然走入了一个神的世界;朦朦胧胧中,他好象觉得自己正置于一个原始森林中,大树下倘徉着一些赤身的人。特拉斯医生几乎连呼吸都停止了,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他看到的是四壁上巨大的壁画。他心中出现了一种既无法理解又不能分析的感情。这幅画具有压人的气势,它既是肉欲的,又充满无限热情,与此同时又含着某种恐惧成分......绘制这幅巨作的人已经深入到大自然的隐秘中,知道了一般人所不知道的事物。他画的是某种原始的令人震慑的东西,既美的惊人,又污秽邪恶,他的画奇异而荒诞,好像宇宙初创时的图景----伊甸园,亚当和夏娃……
“上帝啊,这是天才” 特拉斯医生掩口惊呼。
这个原文的话,感谢作者道出了真理的话,艺术是属于天才的!这个是震撼灵魂的话语!
有两本相似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和塞林格的《麦田的守望者》。这两个小说的主人公有着惊人的相似。
《月亮和六便士》不乏精彩的句子。如:
“世界是冷酷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的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得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
张贤亮在《绿化树》中说:“凡是出现两次的事物必有某种意义,那就是命运!”
文学,文学真的是很难言的东西,它如此另人费解,它不是靠智力,不是靠理性可以把握的。科学最大的弊端是可以模仿。即使你很笨,你仍然可以在科学上做出成绩,尤其是化学!而文学则不然!这个也许就是文学的魅力!它如此令我痴迷!尼采说:“模仿无疑于自杀”。科学的本质正是模仿。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_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再次细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与审判实践相结合,发现对我们做基层法院工作、审理农民群众案件有很多值得借鉴的社会理念和工作方法。虽然该书论著成于上世纪40年代,但是时至今日,还是值得基层法院工作同志一读。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
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可以成为人生的指针,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一怀疑就危险,一危险就可怕,后果是严重的。听话者,善守祖业者,可以得一世英名,说不定还有御赐的嘉奖。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了。”自从读了莫泊桑写的《我的叔叔于勒》,我深刻地体会到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那句话。
《我的叔叔于勒》选自《羊脂球》。《我的叔叔于勒》这部短篇小说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写的。莫泊桑是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在这个暑假里我们老师要求我们阅读这篇精彩的短篇小说,我一共阅读了两次。初次阅读,只读到了菲利普夫妇的见利忘义,爱慕虚荣。经过再一次的阅读,我又发觉菲利普夫妇也是有苦衷的,也是可怜的人,他们之所以会变成现在的他们,只是因为黑暗拜金的社会扭曲了他们的人性。作者的这篇文章描述了菲利普夫妇对待亲弟弟于勒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画出了一幅资本主义社会里,贫穷则哥哥不认弟弟的悲惨的景象,艺术的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纯粹的金钱关系”而不是人与人相互帮助的美好生活的主题思想。小说一开头先写出了这个约瑟夫。达佛朗斯家的生活状况。“我”有两个姐姐,家里的生活也是比较的艰苦的,爸爸的工作很是艰苦,却赚的钱却不多。后来又介绍了于勒。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于勒生活在一个小职员家庭中,他想向上层社会爬,也想在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创业,但是都失败了。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而是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悲剧。所以说于勒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受害者和失败者。
在资本主义这个大染缸里,于勒从小就沾染上了资产阶级的思想和恶习,行为不正,糟蹋钱,花钱如流水,逼得父母动老本,不仅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最后,于勒被叔叔嫂子驱逐到美洲去淘金。从此,他由家庭进入到社会,并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居然阔绰了一个时期,开了一个大店铺,做了一桩大买卖。但是,好景不长,他在竞争中终于失败了,破了产,到处流浪,有家而不得归,最后被收容在一艘海轮上,靠买牡蛎为生,过着猪狗般的生活。于勒的沉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们从于勒的身上,看到了一点时代的眉目。
另一方面,作者从于勒的身上,还形象的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人的价值标准和人和人之间关系的本质。当于勒花了家里的钱的时候,便一文不值,成了全家人的恐怖坏蛋流氓,当他在美洲发了财,并愿意回来与哥哥同过快乐的日子的时候,哥哥嫂子便把他当成了快乐和福音,成了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有办法的人,全家叨念着他,盼望着他,当他成了穷光蛋的时候,哥哥嫂子对他躲之惟恐不及,避之惟恐不远,他成了贼,流氓,被视若毒蛇猛兽,怕重新回来吃他们。这里,家人对与于勒的评价,完全取决于金钱,金钱成了资产阶级衡量人的标准,道德标准,与是非标准。总之,在这篇小说中,人物形象寥寥无几,但却有明有暗,有虚有实,有详有略,写出了层次,突出了重点,在语言动作中生动地突出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有力地表现了主题。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
鲁迅在安徽巡抚思铭被刺杀后的同乡会中,发现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眼球白多黑少的人,对鲁迅的意见大抵是反对。一问才知道:他叫范爱农,是徐伯荪的学生。我去动物园玩过一次,里面种类繁多的动物使人眼花缭乱,出于好奇,我去了野狼馆,里面一只只雄壮的狼趴伏在地上,一动不动,这些本该在草原上自由奔逐的狼,一个个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如同一只只癞皮犬,我震惊了,这还是我想象中的狼吗?他们同我印象中的狼十分相像,甚至更加威武雄壮几分,但关在笼中的狼早已失去了野性,他们丧失了熊熊斗志,只能如此麻木的苟且偷生!
鲁迅就愤怒起来了,觉得他太不勇敢,自己的先生被杀了,连打一个电报也害怕,于是坚持要发电。于是两人便成了冤家,致使鲁迅厌恶范爱农甚过满人。
直到革命前一年,两人才在绍兴相见,成了好朋友。一同喝酒时鲁迅又翻出那段往事,范爱农与鲁迅处处作对,原来是鲁迅再税关的一次摇头,使范爱农以为鲁迅瞧不起他。
这告诉我们,要与他人多交流、沟通,阐明自己的想法,就可以避免很多误会。如果鲁迅在同乡会上问一问范爱农,或许两人早就成为朋友了。
我们要使自己的心胸更加宽广,对他人的错误行为加以体谅,毕竟每个人都不可能不出差错。但原则上的问题不能让步。鲁迅和范爱农都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分析。所以,我们还要学会换位思考。
同时,我们对事物也不要太敏感,范爱农把鲁迅的一次摇头当作轻视,实在不应该。
总而言之,只要有宽广的心胸,就会避免很多误会。
相信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是很受青少年读者的喜爱的。故事中那一次次惊险的经历,神奇的魔法以及有趣的生活,都能令人振奋。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彪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和爱情破灭后深切的悲痛与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那个黑暗社会里,有知识的青年刚刚接触到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观念,他们向往自由,追求自由,但是在那个年代他们自由的恋爱和婚姻注定了破灭,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但是那样的爱情,冲动的结合,缺少交流的生活真的可以幸福吗?即使是在现在,21世纪的爱情就可以这样随便的结合吗?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绝对不是像他们一样可以冲动的结合的,他们爱情的破灭在今天的我看来就似乎是一种对冲动的惩罚,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他们相爱了,彼此努力了,最终走到了一起,组建了家庭,可是他们彼此却又生疏了,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安静了,沉默了,最后自然而然的破灭了,消失了,分开了。这不是梦,他们真的为了这份爱努力过,可是他们既然相爱,那么努力得到的爱情为什么又要放弃呢?是他们没有努力吗?我看不是,他们有过炽烈的爱恋,他们有过寂寞的等待。“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权利。”说尽了她的坚持和毅力,我想他们一定是努力了。可是他们为什么还是分开了呢?“不过三个星期,我们似乎与与她已经更加了解,揭去许多先前以为的了解,而现在看来确实隔膜,即所谓真的隔膜了。”生活让爱情变淡了,还是金钱对身体以至精神的折磨摧残了这段爱情?在那个年代我们理解为社会摧残了爱情,生活所迫压跨了爱情。他们感情的破碎归罪与社会的黑暗。
可是这样的爱情放在今天就能长久吗?我想回答是肯定的,他们的爱情就算在今天也不过是三个星期的同居而已。他们的爱是真挚,他们都是互相倾慕对方的,但是他们冲动的结合就是破灭的开始,爱情是需要时间去好好经营,好好呵护的,没有经历恋爱的爱情注定走不到婚姻,或许婚姻可以不需要恋爱,但是没有恋爱的爱情,只是冲动的结合那就注定了破灭。他们冲动的结合,对彼此对不甚了解,他们没有恋爱,不知道该怎么彼此交流,不能很好交流的夫妻怎么过的幸福,怎么共同进退,怎么互相扶持共度难过,正因为他们缺少交流,只是在互相猜想着对方的内心世界,那样的爱情放在什么年代都是要注定破灭。
作为21世纪的青年我们对待爱情,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更不能像他们一样不去互相交流,而是盲目的猜测对方的心理。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退。那样即使生活有再大的苦难也打不到相爱的人。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和睡觉了我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他的行径没有人能够理解。他在异国不仅肉体受着贫穷和饥饿煎熬,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最后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找到灵魂的宁静和适合自己艺术气质的氛围。他同一个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在他染上马蜂并双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画了一幅表现伊甸园的伟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却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后把这幅画作付之一炬。
试想你的一个朋友,有份还不错的工作,有个幸福的家庭,虽谈不上无忧无虑,但也过得充实。平日里他处事低调,话也不多,以至于大多时候你都想不起这样一个人。偶尔看到他发的朋友圈,你想起他,随手也点了个赞。似乎我们都有不少这样的朋友,然而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朋友突然离家出走吗?再听到他消息的时候,他已经到了巴黎学画画,为了自己的梦想,为了成为一名画家。就是这样一个故事,但不同以往,这并不是一个追逐梦想的人经历艰难最终实现理想的故事。
他的梦想道路注定异于常人,因为他是天才。一半冷酷,一半热情。他毫无顾虑的抛弃了自己的家庭,只留给太太一封信,我不回来了。没有原因,没有歉意,到像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只是他真的再也没有回来。后来的故事他对待生活、周遭同样的冷酷,甚至到了极致。他自私、他目无他人,拒绝任何世俗,所以他也无所顾及。但他同样也是无辜的,因为他的眼中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像是在追求梦想,更像是追逐自己的厄运。然而他有多冷酷,就有多热情,画画像是唤起了他的灵魂,生命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他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面对生活的贫困潦倒、疾病缠身,他没有犹豫过,只凭极致的热情驱使前进。不为出名,不为认可,在生命的最后画出一幅伊甸园式的伟大杰作,却被要求在他死后付之一炬。
他是天才,不疯不成魔。历史的长河需要天才,但更多的芸芸众生。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逐的路上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阻力,大到生活压力,小到柴米油盐。理想和现实像是一对冤家,每当我们怀揣梦想赶在路上,总是显得不那么尽如人意。然而他们也并非非黑即白。月亮与六便士,梦想和现实,一半坚守,一半妥协。当梦想照进现实,请保护他。
有人说,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这是一个魔法的世界……
我们都希望拥有一顶巫师的帽子,一根神奇的魔杖,轻轻一点,便可以使一样东西飞起来或者消失。可是想去这魔法的世界得需要足够的幸运,而哈利就是这么一个幸运儿,他的天赋使魔法大门为他打开。清秀、文气的哈利给人以脆弱的感觉,可是事实并非如。自小就是个孤儿的他受尽了屈辱,可是他却没有自暴自弃,而是奋发向上。一天,幸运降临在他头上,源源不断的信涵邀请他到魔法世界去,他顺利的成为了魔法学院的一员。虽说幸运降临,可是噩梦也随之而来,额头上的刀疤,让哈利和一个让人提起就恐惧的魔鬼牵扯到了一起,那个魔鬼就是——伏地魔。
仇恨使他勇敢的面对伏地魔,在他刚踏进魔法学院不久,就与伏地魔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较量。伏地魔寄生在别人的身上,逼迫孤身一人的哈利交出魔法石,哈利当然不肯,这时,魔法石的力量使哈利的手变的像熔岩一样,焚化了伏地魔的美梦,伏地魔踉踉跄跄的逃走了……
不光哈利是英雄,他的伙伴也是功臣:如果没有赫敏的照料,哈里放心的下罗恩吗?如果不是罗恩在“巨型棋”的紧要关头,舍己为人,哈里能冲出重围吗?如果没有邓不利多的相助,哈里还躺在石阶上昏迷不醒呢!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带我们遨游魔法的世界……
《月亮与六个便士》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919年创作的长篇小说。他是以法国后期印象派大师保罗.高更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这篇小说是毛姆在游经塔希提岛后,回到欧洲写成的。他用旁观人和经历人的角度,刻画了神秘画家斯特里克兰德的传奇色彩的一生。
斯特里克兰德去世后,人们都对这名画家的传奇的一生,充满了好奇。他的作品让人心湖涟漪,他的作品中透着情色和悲切之美,如同永恒的祭品,将他那神秘的灵魂呈现出来。崇拜者对他的颂扬,批评者对他嗤之以鼻都反复无常。
即使在他微不足道的作品中也能让人看到那怪异,备受煎熬和复杂的个性。那种探索艺术家的神秘跟迷侦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人们对他的生活和性格好奇不已。
有一位让人敬仰的画家,对斯特克兰德的画进行了详尽的讨论。他优美的文风堪称典范。著名的评论家,莫里斯.于雷概括了斯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他吊足好事者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爱从不掺杂个人情感,这么做的目的是唤起有识之士去关注这位前无古人的天才画家。
然而那些过去真正和斯特克兰德相交过的人,并不认同他,他们所认识的那个天才画家不过是一个碌碌无为的普通人。
一时间,人们对发生在这位出类拔萃的画家身上的奇闻逸事,充满了好奇,有关他的回忆,文章接二连三地出现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这更让斯特里克兰声明远播,吊足了公众的胃口。
斯特克兰德的儿子写下父亲的传记,他说,人们对父亲的后半生误解颇多,他要清扫一些喧嚣和误解。他把斯特里克兰德描述成了一个体贴,慈祥,性格善良,作风正派的形象。然而,崇拜者对此很失望,颇有微词。在崇拜者心中,斯特克兰德之所以声名鹊起,大抵是接受了他的传说。或者是人们对他性格的厌恶,或者是对他突然离开温暖舒适的生活的同情。人们对他的传奇故事偏爱有加。对他儿子刚刚出版的传记让人们的好奇心贴入谷底。
那么斯特里克兰德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接下来我们将要跟随作者的脚步一步一步走向这位天才画家的真实故事。看作者如何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手术刀对皮囊包裹下的人性,进行犀利的解析。
如何从一个普通的证劵经济人成为一个大师级别的人物,如何在他中年以后抛妻弃子,追寻他内心深处的自由,哪怕过着贫穷,潦倒的日,也要甘之如蜜,他在生命的一瞬间,在孤独中实现了灵魂的自由。那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花了几个星期,断断续续读完了《四世同堂》。老舍真是个北京人,把北平的人、事,甚至是一草一木都写出神韵来了。说看这书能激发出什么爱国热情是假的,我就是觉得做人要有做人的准则。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最好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开门见山的写到。那么他们到底愚在哪里呢?
首先,愚的意思有两种:一种是笨,蠢;另一种则是大智若愚的愚。相信很多人对于乡下人的看法就是不识字,粗鲁野蛮。但是现在一定没有人会不愿意识字了,因此他们只是缺少环境让他们学习罢了。
在我的老家——一个普通的小农村,无论是去年还是今年,都有许多哥哥姐姐考上了重点高中或是一流大学。每次回到乡下,听家里的人说起,我总是羡慕不已。可见,乡下人并不愚,只要拥有学习的机会,他们一定不比别人差。
尽管如此,还有一小部分乡下人是不识字的,但是费孝通先生却这么说“乡下多文盲是不是因为乡下本来无需文字眼睛呢?”因为他认为,从空间阻隔角度,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面对面社群”决定了人与人的交流只需要语言,甚至是特殊语言,无需文字。的确,每到周末,回到老家,村里的人们总是很亲切,我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发出脚步声,他们就会探出头来打招呼。母亲每次都会与左邻右舍通过方言来交流。他们所说的方言,是否就属于费孝通先生说的“特殊语言”呢?
小时候,听到方言,我常问母亲,这个字怎么写呢?她总是笑笑,然后我又问,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然后母亲狠狠地拍了下我的头就走掉了。现在,我慢慢的了解,每次当他们讲方言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莫名的情愫围绕着他们,尽管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为什会这样进行交流,但是我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感情。
乡下人会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来表达文字所不能够表达的情,这种表达是文字替代不了的。我认为如果一定要说乡下人“愚”,那便是大智若愚的“愚”。在老家我总能看到地上放着很多菜,我知道那不是我们家种的,那他又是哪里来的呢?直到有一天,外婆推搡隔壁邻居的菜时,我才知道菜的由来。可是他们为什么要给我们家菜呢?
一天中午吃完饭,外婆坐下来慢悠悠的说,“我帮他们家捡了几颗青菜去,没到他们今天拿了这么多菜过来,真的是...…”说着外婆便起身拿了几个鸡蛋要我给他们送去。这青菜、鸡蛋的迎来送往便是乡下人的语言,里面透着浓浓的邻里乡情。
那时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做淳朴,厚道了。而这就是乡土社会的“愚”,没有算计,不懂世故,睦邻相亲。真好!
这样看来,认为乡下人“愚”的精明能干、识文断字的城里人倒显出了几分愚来了!
时光匆匆,两点一线的日子,白天里忙不完的工作,晚上回到家无止境的家务活。一天还是24小时,只不过分成了好多段,每段里都装满了鸡毛蒜皮。
自己呢,也像羊群里的羊一样,低着头跟着大部队向前走,前方是一片美味的大草原,还是一个悬崖,管他呢?羊群停下来就跟着吃草,吃饱了有人带队,继续跟着走吧。
不然呢?独自抬头看看月亮,思考一下青草和干草那个更营养一些?算了吧,那样会被认为得了羊角疯呢。学生时代曾几何时,在一个苍蝇小店聚餐吃饭,廉价的啤酒,实惠的大盘鸡,每个人都是豪情万丈,看不惯生活的种.种不公,恨不得立刻出山一统江湖。
社会是个磨光机,通过时间把每个人棱角磨平,圆滑的可以照出自己丑陋的样子。
现在的饭局越吃越高级,圆桌上的台词全靠演技,酒场的哥们义气不必太在意,生活还是要靠咱自己。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矮大紧的词,许巍无比伦比的演唱,让我这个伪文艺青年也心潮澎拜了一把。也想着去放肆一把,去追求自己曾经的梦想,绞尽脑汁却也想不出当初的梦想。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些问题的答案也越来越模糊,也许自己的人生也就只剩生活的苟且了吧。直到最近读完《月亮与六便士》才发现,生活除了眼前的苟且,还有远方的苟且,诗与远方的田野里也充斥着苟且。
这本小说很有名,在读大学时就知道。当时的自己只顾着兼职去挣六便士,认为只有攒够了六便士才可以追求月亮,追求理想。如果用数学语言表述的话,那就是六便士是月亮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是一位四十岁才学习绘画的证券经纪人,疯狂迷恋上了绘画,放弃优裕的生活,抛妻弃子去了远方。为了追求艺术理想,他饱尝贫穷与饥饿的煎熬,忍受精神上的痛苦折磨,极度自私的他祸害两位痴情女子,最终因患麻风病在世隔绝的塔西提岛惨死,死后其画名声大作,成为一个自成一格的画家的传奇故事。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极度自我,全然不顾别人的看法,把女人当作灵感的来源,欲望的工具,宁愿得罪千万人也要满足我一人,其中过程被人唾弃,内心饱受煎熬,且生活及其潦倒,可谓过着苟且的生活;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三流画家斯特罗伊夫对大师顶礼膜拜,虽然斯特里克兰德看不上他,但依然尽力帮助,甚至最后自己的妻子被拐跑,也是自己净身出户。对妻子布兰奇的委曲求全,对大师的极端包容,生活中也充满着苟且。
一个女人能原谅男人给她的伤害,但是不能原谅他为她的缘故而做出的牺牲。在年轻时感情受伤的布兰奇,无法忍受处处谦让自己的丈夫,选择了跟曾经厌恶的斯特里克兰德在一起,这种单相思的恋情失败后选择了喝草酸自杀。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爱情也许注定是悲剧,感情世界里充满着苟且。
斯特里克兰德的原配太太,在丈夫决然离去后也经历了短暂的悲伤,可她终究认为生活还要继续,从一个家庭妇女到经营一个打字室,再后来继承姐姐家的遗产优雅的活着。在本书描述的人物里,可谓是最令人惋惜又敬佩的一个,她追求理想,希望丈夫能够归来;她独立,可以挣足够的六便士让自己的一双儿女接受最好的教育。
月亮很重要,六便士也很重要,性格即命运,命中注定那样就是那样!生活无处不存在苟且,平凡的自己如此,追求梦想的他们何不是如此呢?平庸生活鸡毛蒜的人生是被动接受的苟且,诗与远方是追梦过程中主动品尝的苟且。
既然这样,平凡久了,何不潇洒走一会,努力去追一次梦,这样你收获的可能就是不再后悔、不留遗憾的苟且了。
读老舍的《四世同堂》,我感触很深,老舍笔下的人物个性鲜明,跃然于纸。冠晓荷,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他的行为作风,品行穿着,无一不让我感到深恶痛绝。
日本人侵略了北平城,全城人心惶惶,只有冠晓荷欣喜难耐,他觉得这是一个让他飞黄腾达的机会,他认为日本人使北平沦陷,是做上大官的好事,他心里没有国家。小羊圈胡同里,总会有几个人爱国家,爱北平,钱二少,一个正值壮年热血的青年,他决定出去抗日,他想要为国家出份力。大赤包却听到了这回事,她告诉冠晓荷,去告诉日本人,你就有功可以当官了。迷官迷财的冠晓荷一听,马不停蹄的去告诉了皇军,可皇军并不体贴他,要让他在前面带路,带日本人进小羊圈胡同里,去钱家抄家。冠晓荷以汉奸的身份站在了这个胡同里。卖人求荣,汉奸!汉奸!真是令人气愤!
冠晓荷他瞧不起中国,因为中国没有给他一官一职,他甚至觉得英国和法国可爱,倘若英国和法国能给他官职。
日本人侵略了北平城,那么这些个官职只能由不抗日的人去当。他为了升官发财,不要尊严,不要骨气,对侵略国家的日本人鞠躬哈腰,阿谀奉承,只为权利。他把利益摆在一切前面,真是无知又无耻的日本人的走狗。
我很想谈谈那位性格深沉而坚毅的安德烈公爵,这位时常默默不语,时常又冷言冷语,深沉而坚毅的男人,与皮埃尔的宽厚善良形成巨大反差。但两个人却是至交好友,两人都愿望做对民众和国家有意义的事。区别在于皮埃尔希望做得好,但是效果不佳。安德烈从没说过希望,但是却在切切实实地解放着农奴。然而,令人扼腕叹息的是,这位光彩夺目、散发人格魅力的安德烈公爵却突然间地死掉了。他死于战争时期的伤口感染,这个意外事故让我们这些拥有发达医学的现代人感到十分地不能理解。
我也很想谈谈那位性格随和善良的皮埃尔伯爵。他是位宽厚善良、乐于施舍、不修边幅的好人。我们看到了他婚姻的曲折,看到了他在内心深处的思考,看到了他贯穿始终对周围人和事的细微地观察。作者把他写得如此重要,让我一度认为这是作者本人的化身。
我也很想谈谈那些几乎一闪而过的人物。杰尼索夫,骠骑兵军官,尼古拉的好友兼青年时期的榜样。是个意气风发的人物。冲动地向朋友的妹妹求婚,同样,又冲动地带领自己的士兵(为了不至于挨饿)抢夺军需官的粮食。于是,因为抢夺粮食这个原因他消失了,他在半途中离开了我们的视线,他可能入狱,也可能在医院中死掉。于是我们为他的命运感到十分不平,这绝不应该是这为平民英雄应有的命运。然而造化弄人,在抵抗拿破仑入侵的前夕,俄军总司令的府邸,又出现了这位英姿飒爽的军人的身影。
严厉的、正派的阿莫罗西莫娃,快乐、热闹的罗斯托夫伯爵一家人,克制内敛、温柔贤淑的玛丽亚公爵小姐,这些都给我们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
然而,我决不能忘记谈一下库图佐夫,这位指挥俄军抗击侵略者,一度败退于拿破仑的俄军总司令。他始终如一地认为看似失利的鲍罗金诺会战是促成敌人灭亡的胜利的会战,而并非像其他的当事人,仅仅因为俄军的撤退和古都莫斯科的被放弃就断定这是一场失败的会战。事实证明,法军在僵持几个月后莫名其妙地撤退了,随后又近似疯狂地溃败了,老将军库图佐夫终于如愿地,让“急于回家”的法国人不得不在严寒中“吃马肉”去了。
读到文章的最后,越发地感受到库图佐夫的人格魅力。他少有激动的一面(除了在战前激动地要侵略者去“吃马肉”这一段),大多数都是一种疲倦和接受的状态。他不参与谈话,也不发表意见,任何激昂煽情的言论在他面前都没有表现的余地。他不置可否,很少发表评论;但是他贯穿始终的言行,体现的是一个强大的坚韧的人格力量。
有时候自己受到别人误解和攻击的时候,想想书中的库图佐夫,便会觉得眼前的一切不过滑稽可笑。于是便能淡然处之。--因为真正实在的东西,不是那些表演,而是我们的作为;决定事态发展的东西,不是我们的意愿,而是事情本来就是那样。--这样的性格与命运,正印证了中国一句古话:“士不可不弘毅,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