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火枪手400字心得体会(精选8篇)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文豪——大仲马,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谊的真谛,感动,真情在书中很快就能找到,作者文笔细致,刻画的人物传神而有趣。故事十分精彩,是本值得看的好书。
达达尼安为成为火枪手,便去寻找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后来他认识了“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篷”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成为了密不可分的铁哥们。从此他们努力拼命,为了和平,一次有一次地克服困难,取得胜利。在这期间,他们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他们坚强不屈,有着勇往直前,奋发向上的品质。这些难道都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他们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友谊是多么可贵啊!它能为了别人,舍弃自己的幸福;它能为了别人,用生命作为赌注; 它能为了别人,牺牲自己,而去保护别人。世上能有多少知音呢?能有多少像书中主人公一样的知心伴侣呢?世界上最好的,莫过于有几个真正懂自己的朋友了。
友谊是圣洁的,伟大的,珍贵的,所以,要是你有份这样的友谊,一定要把握,一定要抓紧,不然你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了!
这些天,我看了大仲马的长篇小说《三个火枪手》,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我最向往的就是文中的主角达大南与三个火枪手正气凛然的气质,他们不畏衣主教的亚势力的阻挠,保住皇后的尊严。
我认为这部名著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谷易懂,对主角人物的刻画十分鲜时清晰。达大南就是其中最鲜明的一个。大仲马把他刻画成了一个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珍惜友谊的大英雄,三个火枪手也各具鲜明的特点,阿多斯处理老炼,嫉恶如仇又一身正气,波托斯善良冒失,没头脑,爱自夸自大,阿拉米举止文雅,酷爱神学。这四个性格各异的兄弟国王和王后的利益赴汤蹈火,在他们身上弥漫了英雄议和浪漫主义的气息,这就17世纪法国骑士们。
这本巨著的主题很广,最显著的就火枪手们勇敢不屈,不畏艰苦的英雄气概,不管前方的路有多么艰苦,都不屈不挠,这种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因此,我十分欣赏这些忠诚的骑士们。
为了国家的荣誉而战,这是他们勇往前进的一个主要动力,使命感的强烈,这就骑士的风度,祖国在心中是最高的,而性命可能早已忘记,不知道死高亡什么会到来,可是为了国家可是赴汤蹈火。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还记得这本书从买到看完也才不过一个月。也是一鼓作气的看完的,每看完一部分就有那么连贯的情节浮现在眼前,每个火枪手的性格迥异,最喜欢的还是阿托斯的性格,沉默但是思维最冷静,最正确,阿拉密斯内心还是教徒,但是忍不住爱上情妇,波尔托斯则是真正的爱上了繁华的一切,我们的'主人公达达尼昂就像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正好在适合的时代展现了他的勇敢,智慧,包括他的爱。
他们在决斗中相识,在决斗展现贵族的气质,在决斗中更了解朋友,一起酒肉,一起患难,甚至牺牲,虽然他们都很爱自己的生命。他们可以为了火枪手的尊严教训红衣主教的卫队,达达里昂为了证明爱情,阻挠了红衣主教的计划,避免了王后的屈辱,三个火枪手为了朋友也不问原因就给予帮助,为了拯救被劫持的康斯坦丁,达达里昂多番打听,也几乎爱上了米来狄,也在意外中发现了她的秘密,发现这样一个恶魔在世界上存在。
米莱狄作为红衣主教的效忠者,在拉罗舍尔围攻中要杀害白金汉,凭借魔鬼的声音蛊惑了狂热的教徒来完成。这样的魔鬼也被审判了,最后故事才告诉我们,这个魔鬼身上背负的罪恶,也让我们想起了有因有果。
这本书让我领略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展现了他丰富短暂的经历,就像结尾说的也是他甜蜜的回忆。四个朋友间亲密的友谊,也不忘三个追随者的忠诚。让我们看到仇恨与复仇的魔鬼所做的一切,也有因为爱,可以做任何事情,愿意付出任何东西的兴奋。
说说作者吧,大仲马仿佛让我回到了“金庸的武侠世界”。
一个名叫达德尼昂的贵族后代,因家族败落,而不得不找父亲的老朋友——火枪营的统领来帮忙。到了火枪手营,统领帮了这个小老乡一把,同时,达德尼昂还结下了三个患难之交——阿托斯、阿拉密斯和波尔多斯。可以说,如果没有这三个朋友的话,达德尼昂是不会有以后的成就的。后来,达德尼昂一行人做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事情,最后,他们还杀死了坏蛋米莱迪。 达德尼昂的一生,可谓坎坎坷坷:想当火枪手,却当了禁军;喝了米莱迪送的酒时,差一点死;到了最后,也没有美好的结局,自己最爱的人被米莱迪害死了。
我觉的达德尼昂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一、在统领特雷维尔那里,达德尼昂不完成自己的愿望誓不罢休;二、达德尼昂自己最爱的人死后,达德尼昂化悲痛为力量,捉住了凶手米莱迪,并杀死了他。
这本书非常好看,你也看看吧。
这本书是亚历山大·仲马编写的,主要是说主人公达达尼昂和三个国王火枪手卫队好朋友冒险的故事,大仲马根据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朝代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编写。
开头看到达达尼昂把父亲临死前托福给他并且嘱咐他不能卖的老马给卖掉的时候觉得为什么要塑造这样的一个人物性格明明父亲都让他不要卖了,并且给的路费也够,但是为了虚荣就将老马卖了,并且出门后就想着如何与人决斗获取其他人的尊重,后面看到房东夫人就想让她当他的情妇,而且还利用米莱迪侍女对他的感情来满足他冒充米莱迪喜欢的人,就像看红与黑里面的主人公一样有很多不认同,但是看完后发现其实我们看的主要是大仲马编写的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与波澜壮阔、激动人心的故事,而并不是主人公的行为是否为我们喜欢的。
我觉得看书就是体验作者给你构思的世界,让你以旁观者的身份去看主人公对世界的探索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阿多斯和白金汉,后期阿多斯的'睿智与做事优雅提现的淋漓尽致,白金汉最后快死去的时候还是要听王后的信,直到听到"她还委托我告诉您,她一直爱您"才安心的死去,而死去这段描写更是精彩"白金汉还想最后微笑一次,然而,他这个念头被死亡制止了,仅仅刻在他的额头,宛如爱情的最后一吻"。
这几天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的情节深深吸引。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个美丽的故事中去。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达达利昂还有三个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他们和主人公达达利昂,可谓是不打不相识。达达利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利昂决斗,达达利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本来达达利昂准备去送死,谁知道来了红衣主教的人,他们人多势众,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利昂则加入了火枪手这一边,一起与敌人战斗。结果他们胜利了,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为了好朋友。达达利昂也加入了火枪队,这样四个人从此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从此决定反抗红衣主教,故事也就由此展开……
我看了这本小说受益匪浅,她让我知道了你一生中,朋友无处不在,不管你干什么,没有朋友,你什么事都干不成,。只有依靠大家的力量,团结一致,才能干大事。
宋真宗写过《劝学文》,这本书曾经说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锺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我读过印象最深的书就是大仲马写过的《三个火枪手》,这本书反映了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的斗争。
作者大仲马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自学成才,他一生主要以小说和剧作著称于世。大仲马非常同情低阶级的人民,同时也很痛恨仗着权势欺压人民的贵族。
《三个火枪手》这本书中,主人公达达尼昂为了保家卫国不得不奔赴战场,达达尼昂于18岁那年奔赴巴黎参加由路易十三组建的火枪队,为了希望实现他一生的梦想。他野心与侠义共存,他聪明机智的头脑,使得他成为了故事的主角,推动着故事的发展。
达达尼昂还有三个生死之交的兄弟,其中一个阿多斯,他英勇、沉着冷静,外表高雅。另一个兄弟就是阿拉宓斯,他心机是最大的`,他的外貌就如女人一样,同时他也非常在意仪容,暗中他是一个情圣,三兄弟中最后一个就是波尔多斯,他的性格完全和他们相反,他的性格中爱慕虚荣、贪财,却又充满了天真。
这本书主要体现了,达达尼昂和他的三个生死兄弟勇敢、坚强的抵抗黎塞的重重阻碍,并且揭发他的阴谋,
他们做什么都会一起做出决定,从不单独行动。不管是枪林弹雨,还是明知有危险但还是要去,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这本书中看出达达尼昂和他的兄弟完全是亲如手足。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可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直拥有大量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非常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特别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非常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