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2、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3、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办法规定,来京人员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1。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
2。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三个条件之一。
其中☆☆,“在京有稳定就业”,是指未来可能在本市就业6个月以上;
“在京有稳定住所”,是指拥有未来可以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
“在京连续就读”,是指在本市中、小学取得学籍的就读以及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就读。
1、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
2、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3、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4、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公安派出所或者由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需要当场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居住证申请材料。
随后,这些材料将汇集到区公安机关,再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分别审核,申请人提交的居住时间和就业、住所、就学状况的材料将一一“过筛”。
从受理当天开始算起,15天内申请人就能领到《北京市居住证》。如果不符合条件的,也将由区公安机关通过受理申请的`派出所或区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法”中还说明,因法定原因需要对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限延长的,制发《北京市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证,处处影响我们的生活……
▶在京学车考驾照需提供居住证
▶北京异地补换身份证需提供居住证
▶出入境办理护照需提供居住证
▶机动车摇号需提供居住证
▶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需提供居住证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需提供居住证
▶孩子打疫苗需提供居住证
▶孩子入学需提供居住证
▶老年人优待卡办理需提供居住证
▶众多权利服务需提供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