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Annualbonus)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劳动法年终奖规定【3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50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张先生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为5000元。
我们先算税率24000÷12=2000元 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
按照公式 应纳税额:24000 ×10%-105=2295元
(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5000,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50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
举例:王女士年终奖19100元,发放当月工资是4900元。
那么我们就要从19100元的奖金里面拿100元来把工资补足5000元。用剩下的19000元来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9000元÷12=1583.3元,对应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
年终奖个税应缴纳:19000元×10%-105=1795元
各级别年终奖平均数对应的税率和运算扣除数
1、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税率3%,运算扣除数0元。
2、超过1500元的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10%,运算扣除数105元。
3、超过4500元的至9000的部分,税率20%,运算扣除数555元。
4、超过9000元的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25%,运算扣除数1005元。
5、超过35000元的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30%,运算扣除数2755元。
6、超过55000的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运算扣除数5505元。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45%,运算扣除数13505元。
1、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发放工资,但没有规定必须发放奖金。
2、年终奖一般是由单位对员工进行考核后发放的,如果单位对其考核不符合发放奖金的条件,那自然可以不发放其奖金,如果员工离职了,由于未对其进行考核,也就不发放年终奖,毕竟发放奖金是单位自己的事情。
3、部分省市支持职工离职时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年终奖。
以深圳为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5000元起征点,则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5000-当月工资),若高于5000,则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 其次,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采用计算公式: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中税后收入不包含月薪)。
看了国家相关法律对于年终奖个税税率的规定之后,您也可以自己动手算算自己应缴纳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数额,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都遵循“得多交多”的原则,即年终奖金额越多,所得税税率越大,缴纳税额也就越多。熟悉国家的年终奖个税,能够避免因税务人员不小心出错而导致您多缴税款,而有时发现少交时,也可以通过自己核对账单而及时补齐。